加急见刊

组织刷单炒信行为的刑法规制——以非法经营罪为切入点展开

周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038

摘要:在互联网经济背景下,市场失范行为比比皆是,以组织刷单炒信为例进行展开。非法经营罪作为口袋罪长期以来饱受诟病,但是在互联网经济背景下,新型经济犯罪层出不穷,组织刷单仅为冰山一角。法律不是文字游戏,而是价值判断,在传统经济领域应当限缩非法经营罪的适用,而在互联网经济领域应当适度扩张,将大量互联网经济犯罪包摄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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