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工资分配工作思考

鲁斐  2010-05-26

3.2 树立“以人为本”的工资分配观念。企业向职工支付工资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赚取最大化利润,为出资者的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在企业所有的资源中,人力资源是最为宝贵的,生产的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企业职工作用的发挥,如果把职工的潜能充分发挥出来,既使是只发挥平常的能量,企业都必将产生巨大的辉煌业绩,而开发这种潜力的手段之一就是利用工资的激励作用去启动职工的劳动动力。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工资分配观念。 (1)应赋予职工参与分配和享受企业财富的权利,培养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从而促使职工自觉、主动、尽其所能的去保护企业资产和创造新的财富。 (2)应激励职工开发技能和智力。工资分配要与培训、使用和待遇相结合,要鼓励职工参加培训提高技能和提升自身整体素质,要为职工增强应对经济和社会环境等不利因素变化能力创造条件。 (3)应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工资分配与绩效管理相结合,改变传统易产生职工对立情绪的绩效考核,使管理者与职工处于平等的地位,通过开放式的沟通,在企业目标设定、目标实现上与职工达成共识,并在此基础上使职工提高能力,促进职工取得高绩效,从而使职工在工资得到增长的同时提高企业整体效益。 (4)尽可能满足职工的工资需求。工资是职工主要的收入来源,工资的多少决定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职工对于工资的感知而影响职工的态度、行为和绩效。职工工资需求得到满足的程度越高,则工资对于职工的激励作用就越大。企业尽可能的满足职工的工资需求,可有效避免消极怠工、效率低下和对企业忠诚度下降等多种不良后果。 3.3 建立计算机网络化的工资管理信息系统。目前,铁路运输企业仍未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资管理信息系统,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现行工资管理信息系统未从源头上发挥其管理职能。现行工资管理系统的主要作用仍是停留在对工资发放情况的事后统计,工作内容枯燥、工作行为被动,以至于单位劳资管理人员不愿接受而最终导致放弃使用。作为工资管理系统,其主要的职能应是工资的管理职能,包括与岗位(职务)变动、工作任务完成、绩效管理和工资发放等相关的综合内容,单位劳资管理部门可通过工资管理信息系统形成与职工工资发放有关的各类数据,而财务部门则根据劳资部门提供的工资发放清单向职工发放工资。同时,为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各类数据的形成和采集应通过网络进行实时管理,包括劳资、财务部门的数据传递、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数据传送、反馈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等。 通过建立网络化的工资管理信息系统,不但可以实现工资分配的事前、事中控制,可以将单位劳资、财务管理人员从大量的数据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中解脱出来,还可以规范职工工资支付行为,规范各种工资项目的统计口径,从而准确界定各工资单元的构成情况,为确定合理的工资分配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3.4 避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对实行计件工资的职工支付加班工资时,首先应符合国家《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别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同时还应根据劳动部、铁道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以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之和作为基数计算支付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由此,各铁路运输企业在实行计件工资时,应以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为基数核定计件单价,而不应将除此之外的奖金等其他项目纳入其中,否则在按计件单价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时会超出劳动部、铁道部规定的计发基数。 此外,单位还应准确区分工资支出项目的构成情况,如在支付职工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时,应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其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进行支付。对前12个月工资中的加班工资部分则应予准确界定和统计,以避免产生因支付年休假期间工资报酬而引发的劳动争议。 4 结束语 综上述,通过建立科学的工资分配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工资管理理念,采用合理的支付方式和科学的绩效管理,必将有利于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有利于促进职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从而为企业运输生产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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