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许传军  2020-12-08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房地产行业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在我国建筑市场繁荣的背后,建筑质量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存在质量管理制度创新和深化不完善、制度可操作性有待加强、制度的执行不到位、质量安全宣传力度不够等情况,本文将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研究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对策,寻找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新路径。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020 年4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持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现阶段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形势来看,质量安全监督已是管理部门现阶段的工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存在较多安全风险,一旦防范措施不到位,既会影响工程进度,又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导致成本上升。因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以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为主线,以建筑施工安全为底线,以技术进步为支撑,并探索新的工作路径,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

1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点内容,决定了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牵涉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1]。监督管理制度既是监管部门的工作标准,又是管理底线,既要重建设,又要抓落实。目前,我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1 制度创新和深化不完善

随着建筑行业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被推广应用,原有的管理制度往往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存在一定的漏洞。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则难以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项目潜在安全风险也难以被第一时间识别,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必须与时俱进,不断迭代创新,才能顺应市场的变化。

1.2 制度可操作性有待加强

制度就是规矩,既然是规矩就要具备可操行性。不过,时下一些制度空洞、笼统,看似制度体系很健全、内容很完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很困难。比如,有些制度做出“不准”的规定,并强调加强监督,但是如何监督、监督范围、监督尺度都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很难执行,从而使制度的权威受到藐视,尊严受到挑战,公信度受到怀疑。因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必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把制度定的更具体、更缜密、更规范,真正让制度落到实处,从而更好的指导实际的监督工作。

1.3 制度的执行不到位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项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会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前有关部门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执行力不强、执行不到位、作风浮躁的情况,“马马虎虎、差不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监管人员如果原则性不强、执行力不够,发现质量安全隐患,但不及时采取措施,安全隐患进一步发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影响。因此,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建设是基础,有效的执行是重点。

1.4 质量安全宣传力度不够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一种行政手段,主要的目的是督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及时制止,防患于未然。但是,监督管理毕竟是一种辅助手段,工程质量安全归根结底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提高责任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把控。因此,监管部门要把制度宣传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点,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让制度深入人心,让相关单位自觉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才是让制度发挥作用的最有效的办法。

2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的对策分析

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到了一个新时期,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BIM应用等一批新技术得到探索应用[2],在新的历史阶段,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也会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在国家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的背景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推陈出新,制度的建设要不断探索规律、掌握规律、遵循规律,适应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内在需求,建立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符合实际需求的制度。

2.1 建全统一省、市、县监管体系

长久以来,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上存在省、市、县监管体系不一致的情况,容易出现省级监管制度很完善、很先进,但是市县级监管制度滞后的情况。因此需要研究健全统一权威的省、市、县监管体系和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制度落实及时到位,强化各级政府管理主体责任,上下一致,保证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清晰、工作落实到位。

2.2 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

[3]借助于互联网无边界的优势,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制改革,将相关部门进行有机融合成立“大中心”机构,减少管理环节和层次,避免职能交叉和相互推诿,实现人员、资源、职能和相关数据的大融合。“互联网+监管”模式有利于科学制定和调整监管制度,有利于各级监管部门的数据进行有效对接,建立各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机制,提升政府监管市场的整体效能,从而破解市场监管的诸多难题。

2.3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方式

[4]“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其主要目的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市场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存在的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这种机制不仅强调将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推动社会监督,同时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于市县级监管部门也可采用这种检查方式,通过在人才库随机抽选行业专家、技术翘楚等业内人士对辖区内监督对象随机抽选开展监督抽查,监管人员不能选择执法,企业也不能心存侥幸、冒险违规。

2.4 加大质量安全监管执行力度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级各部门关于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部署,深入研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薄弱环节,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大执行检查力度,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到位。加大对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执行不力行为的督查力度,坚持制度制定与执行的“知行合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执行要明确细化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管人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通过“抓落实、倒追责”这种形式,加大监管执法人员的执行力度,切实增强质量安全监督的执行力。

2.5 提高监管制度的可操作性

完善可行的监管制度,既能规范监管人员行为,使其执法有据,又能约束责任主体,使其有章可循。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不仅要内容完善,更重要的是要具备可操作性。一个合理的、有效的、完善的监管制度需要涵盖监管内容、实施步骤、实施方法、责任主体、监督主体、标准依据、处罚措施等。只有制度足够细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才会有依据,才会具备可操作性,从而达到制定制度的目的。2.6 加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力度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责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严格对事故责任企业及人员的处罚,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执行等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责任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将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等记录作为企业或个人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并限制或禁止其市场准入。

2.7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责任主体安全意识

自觉执行制度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根本。从以往的质量安全事故[5]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建筑企业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企业是工程质量安全的主体,要把制度宣传教育纳入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之中,增强建筑责任主体安全意识。通过示范引领和宣传教育,让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营造个个遵守制度、个个执行制度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才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8 加强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6],抓好试点经验推广和舆论宣传,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完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淘汰落后防护产品与施工工艺,提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改革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等制度,有效推动企业、人员、项目等安全责任落实。加强施工安全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标准体系。

2.9 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管理,构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建设、施工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通过风险识别与分析、风险评估与预控、风险跟踪与监测、风险预警与应急等管理措施,及早识别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提高安全风险管理能力。结语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有复杂性,监督管理制度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延展性,既要顺应时代发展,又要有可操行性。因此,工程质量监管部门一定要与时俱进,探索学习,总结创新,不断提出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和制度,从而推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更上一个台阶。

[1]王丽花.建筑施工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J].建材与装饰,2020(12):154-155.

[2]宋莉,梅燕.绿色建筑背景下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应用[J].居舍,2019(29):33.

[3]冯涛,郁建兴.走向监管型政府:“互联网+监管”与“监管+互联网”的融合[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7(1):5-13.

[4]辽宁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J].民心,2020(02):7-10.

[5]翟琳.广东通报“8・6 ”火灾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屡教不改[J].安全与健康,2019(10):19.

[6]董文斌.推进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的实践与思考[J].工程质量,2020,38(04):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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