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试议信用链优化与小企业融资脱困分析

佚名  2011-12-19

: 摘要:在借贷资本运动的二重支付和二重回流这个信用链中,当前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是其在一重支付和二重回流这两个环节受阻所致。需要通过增强小企业抗风险能力、改革金融业经营管理、提高小企业信用能力、增强小企业信用意识等措施优化小企业的信用链,帮助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

关键词:小企业;融资困境;信用链;原因;建议

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政府和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府出台了不少破解措施,理论界也从不同角度和层面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很多建议,但实践效果都不理想。本文试图通过引入信用链的概念并对其运行规律进行研究,探究这一难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和解决办法。

一、信用链概念的提出及其运行规律分析

(一)信用链概念的提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借贷资本的运动形式概括为“二重支付和二重回流”,第一重支付是银行将货币借给企业使用,第二重支付是企业将借来的货币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生产商品,第一重回流是企业将商品售出收回已增值的货币,第二重回流是企业采用还本付息的方式将货币连同已增值的货币的一部分支付给银行。这一运动过程表示为:

借贷资本运动是以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一种信用行为。为研究方便,我们把借贷资本运动过程简化为:G—G—P—G‘—G‘。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信用即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最普遍的经济关系,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离不开借贷,任何企业都不可避免地要利用信用活动来保障生产连续进行或扩大再生产。因此,借贷资本运动不是一次而止,而是多个连续的或间断性过程,从而形成了一个借贷资本连续运动的信用活动链。在此,把这个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连续的或间断性的借贷资本运动定义为“信用链”。其运动过程可表示为:G—G—P—G‘—G‘……G—G—P—G‘—G‘……

(二)信用链运行规律分析

1.一重支付过程

(1)一重支付对象的选择

由借贷资本的性质所决定,借贷资本在一重支付对象的选择上,重点考虑的是投入的资金必须到期能够连本带息安全收回。所以,借贷资本在选择支付对象时受两个因素制约:风险和收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和收益往往是同向变化的,即高风险带来的是高收益,低收益往往伴随着较低的风险。图1是借贷资本对不同企业的选择倾向矩阵图。

在图1中,矩阵的横轴表示借贷资本投资于企业所面临的风险,纵轴表示借贷资本投资于企业可获得的预期收益。根据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在A区域借贷资本面临的风险较低而收益较高,作为以偿还本金与支付利息为条件的借贷资本来说,按“安全性第一、效益最大化”的原则,A区域是所有借贷资本的首选。

——在D区域借贷资本投入后所面临的风险高,而收益低,按照效益最大化原则,D区域是借贷资本远离的区域或尽力退出的区域,在这一区域一重支付实现受阻,信用链运行不畅,信用梗阻现象发生。

——B区域和C区域会使借贷资本的所有者处于选择的两难境地,喜欢冒险的决策者会选择处于B区域的企业投资,而厌恶风险、保守的决策者往往会选择处于C区域的企业投资,但是不管如何选择都会给二重回流留下隐患,都有可能导致二重回流受阻。

在借贷资本一重支付过程中,受信者并不是完全处于被动的、被选择的地位,它们也要主动选择对自已有利的融资渠道。受信者选择某种融资渠道的倾向力取决于它对选择结果的价值评价和预期实现目标可能性的估计。换言之,选择某种融资渠道的倾向力取决于效率与期望值的乘积。用公式表述为:倾向力=效率×期望值,利率。从此式我们也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融资的效率越高,受信者选择这一融资渠道的倾向力越大;反之则相反。

——得到所需融资的可能性越大,受信者选择这一融资渠道的倾向力越大;反之则相反。

——在效率与期望值两者之间,一方的提高可降低受信者对另一方的敏感性。

——利率越高,受信者选择这一融资渠道的倾向力越小,反之则相反。

——如果效率、期望值和利率均处于对受信者不利的状态,即效率低、期望值小而利率水平又高的情况下,受信者就会选择新的融资途径。如果没有新的融资途径可供选择,那么受信者的融资困境问题就会出现。

(2)不同区域之间的相互转化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处于不同区域的信用链在不同条件下会在优化和梗阻两种状态下相互转化,这就为借贷资本投资对象的选择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信用链的优化提供了更多的途径。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A区域这种投资的存量非常少,而且由于其对借贷资本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会使大量借贷资本迅速聚集在A区域,致使A区域竞争变得异常激烈。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竞争者之间就会相互压价、提供更多额外的服务等,这样会使A区域成本提高、收益率下降,向C区域转化。如果为了争取客户,竞争者降低控制风险的条件,风险也随之增加,就会向D区域转化。信用链的状态由优化向梗阻方向转化。

——在B区域如果做好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和风险补偿等工作,风险会大大降低,B区域也会向A区域转化。信用链的状态由梗阻向优化方向转化。

——在C区域对风险重视不够或控制不力的情况下,面临的风险就会加大,C区域会向D区域转化,信用链的状态由优化向梗阻方向转化。

——在D区域如果采取提高收益率的措施,就会向B区域转化,如果同时采取控制风险措施,D区域就会向A区域转化,使信用链的状态由梗阻向优化方向转化。

一重支付对象的选择是否正确,需要经过事前的评价、事中的控制,最终由二重回流的结果来衡量。

2.二重回流过程

借贷资本能否正常回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企业的信用能力,即借贷资本进入企业资金循环,转换为现实资本,经过生产过程后生产出的商品在数量、质量、价格上能够被市场接受,有充足的现金流量,从而能够达到预期的收益目标,就会有能力履行一重支付时的约定条件。反之,则会出现信用能力不足问题。二是信用意识,即主观上履行一重支付时约定的意愿。 (1)信用能力分析

信用能力的强弱与一个企业的现金流量高度正相关。现金流量越充足,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强,越能够及时偿还到期的债务。因此,要提高企业的信用能力,就要提高企业的净现金流量。企业每年的净现金流量公式为:

每年净现金流量(NCF)=每年的营业收入一营业现金支出一所得税=净利润+折旧

因此可以得出,提高企业的净现金流量的途径包括:一是提高固定资产的折旧率,从而提高折旧水平。二是增加净利润,方法是:在营业现金支出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营业收入;在财务费用(本金、利息)不变的情况下降低其他现金支出;降低所得税率。 (2)信用意识分析

借贷资本是否能实现二重回流(银行收回贷款本息),不仅取决于借款人的信用能力(还款能力),还取决于借款人的信用意识(还款意愿)。根据信用能力和信用意识,我们可以把借款人在二重回流时的行为分为四种类型:

类型Ⅰ: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足,但还款意识强,积极配合,加之一重支付时所采取的风险控制保障措施,债权人可通过第二还款来源,即处理抵押物(质押物)或担保人等措施来完成二重回流,信用链运动能够正常进行。

类型Ⅱ:是借贷资本运动最理想的结果,是信用链二重回流环节的最优化状态,会激发借贷资本产生下一个借贷资本运动的冲动。

类型Ⅲ:这是一重支付时最不希望看到的情况,借贷资本运动不能正常进行,这一结果也会反馈到一重支付,校正下一轮借贷资本运动,回避对此类企业的投资,从而出现信用链梗阻现象。

类型Ⅳ:借款人有还款能力,但不履行还款义务,这一类型也不能正常完成二重回流,信用链运动出现梗阻。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Ⅰ、Ⅱ都能够实现借贷资本的正常运动,原因是借款人还款意识强所致,Ⅲ、Ⅳ两种类型均不能实现二重回流,要正常完成借款资本的运动,就要采取措施,提高借款人的还款意识,只有这样整个信用链才能正常进行。

3.信用结点分析

信用结点是两个信用链条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它发挥着信用链条运动效果信息向下传导的作用。上一个信用活动运行正常,信用结点会将信息反馈给授信者产生下一个信用活动,反之,将会阻止下一个信用活动的产生。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链的运动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运动形式,一重支付对二重回流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二重回流对一重支付具有校正和反馈作用。通过信用结点,上一个信用链条运动效果信息会传导到授信者,从而对下一个信用链运动产生影响,每一个信用链在实施不同影响力情况下,会在梗阻与优化两种状态间发生转化。

二、小企业融资困境原因剖析

(一)小企业信用链运动一重支付环节梗阻

1.大多数小企业经营不稳定、风险大,第一还款来源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是多数小企业尚未形成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企业行为不规范,市场有效竞争力不足,潜在风险较大。二是小企业产品单一,业绩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差。三是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相对于大中型企业的资产规模及生产设备而言,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从而使小企业普遍具有较高的倒闭率或歇业率。调查显示,我国有近30%的小企业2年内消失,有近60%的小企业在4~5年内消失,中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大概在2.9~3.7年之间。小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和较高的倒闭率,使银行面临较大的风险。

2.大多数小企业融资成本高、收益低,对银行缺乏吸引力。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具有批量小、频率高的特点。但对银行来说,无论是大中型企业还是小企业,办理一笔贷款所耗费的精力和成本几乎是一样的,但小企业的平均贷款量只相当于大型企业的5%,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小企业少量的资金需求将使融资成本比大规模的资金融资成本平均高出2%~4%。此外,小企业融资市场是严重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其信息基本上是内部化的、不透明的,有时甚至是虚假的。银行要对其贷款,只有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质量,这必然会增加银行的经营和管理成本。再有,由于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还不是很快,国家只给金融机构有限的利率浮动权,面对高风险、高成本的小企业融资,金融机构的收益空间相对狭小。

3.大多数小企业抵押担保难落实,第二还款来源保证不足。由于小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价值少,能够提供抵押物的价值有限,同时又很难找到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企业,第二还款来源保证明显不足。据有关部门调查,有37%的企业认为担保抵押无法落实和企业自有资金不足是影响金融机构贷款的主要原因,15%的企业反映现有的资产大部分已作为流动资金贷款办理了抵押,而要扩大生产规模所需新增贷款没有资产可供抵押。

4.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与金融企业严格规范的融资操作程序相矛盾。目前,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和信贷流程多是针对大型企业、管理完善的中型企业而设计,对于为数众多的小企业并不适用,特别是相对于小企业融资量少、频率高和简单快捷的要求来说极不匹配。一笔贷款下来少则半个月,多则三四个月甚至半年。有的小企业因为信用评级制度过于严格而导致失败;有的因为等待时间过长,企业主动放弃。

5.政绩冲动逆向激励的短期行为使金融机构排斥小企业。按照银监局的规定,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3~4年必须轮换岗位。由于任职的不确定性,这些高管人员必然要通过选择一些期限短、时效快、成绩卓着的大事,如发放单笔数额较大、风险相对较低的规模贷款等来迅速扩大资产规模和降低不良资产比率,从而尽快引起上级行的关注和重用。而那些需求量小、规模分散的小企业贷款,却很难吸引金融机构管理人员的眼球。同样,在利润指标的驱使下,金融机构常常青睐于信誉好、融资量大、成本低的大企业。相反,小企业贷款因数额小、成本高,无法产生最大的利润效应,融资额度必然受限。

6.面对高风险的小企业融资,金融业缺乏健全的风险、利益补偿和正向激励机制,从而影响了投资积极性。(1)目前银监局规定的风险拨备并没有区分大中小企业,对于具有较高风险的小企业贷款,金融业常常面临风险拨备覆盖率不足问题。(2)对小企业贷款的利率虽有所上浮,但相对于小企业贷款的成本及风险损失来说并不匹配,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3)对小企业贷款缺乏正向激励机制。一是部分商业银行片面追求信贷经营零风险,在信贷经营过程中不愿承担任何风险,不允许任何风险损失行为的发生。二是责任追究制度过于严格,信贷人员发放的贷款如出现问题,将终身追究其责任,不能做到分清主客观原因、理性对待,导致了信贷人员畏首畏尾,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因此,银行在面对风险点较多的小企业和个人融资需求时,往往采取回避和拒之门外的态度。 (二)小企业信用链运动二重回流受阻

1.小企业信用能力低,履约能力差。(1)小企业受到的扶持少。企业发展主要靠自身积累和内源融资,国家没有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快速发展、扩大规模、增加收入受到限制。(2)小企业缺乏科学全面的管理。其重大决策基本上是作为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企业主一人说了算,受企业主的个人水平、能力等因素限制,决策失之偏颇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小企业财务人员素质低下,财务管理混乱,多套报表、虚假报账等行为导致财务信息失真。(3)税收负担较重。很多民营小企业是独资或合伙企业,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缴纳20%的个人调节税和资产投资方面的调节税,税负压力相对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

了其信用能力的提高。

2.小企业信用意识相对较差,二重回流难。大部分小企业信用观念相对较差,法制观念淡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比较严重。在目前市场经济法规制度尚不健全、企业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和约束以及金融系统征信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失信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即使通过法律裁定,金融机构胜诉,也很难执行。

3.征信体系不健全,缺乏对小企业逃废债行为的刚性约束。一方面金融业对小企业的失信信息无法掌握;另一方面小企业失信不能得到应有的、全社会的惩罚,从而助长了小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投机行为。这一现象既严重损害了小企业形象,也挫伤了金融业对其融资的积极性。

三、解决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建议’

(一)优化小企业信用链的一重支付环节

1.增强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提高收益水平。一是小企业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加强成本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走正规化发展的道路。二是小企业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向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出口创汇型、社会服务型和信息服务型方向发展,努力提高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建立良好的人才正向激励机制,以良好的机制吸引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改善人力资源结构。同时,加强内部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适应小企业的特点,改革金融业的经营管理。(1)加快小企业信贷管理体制的创新。一是制定完善的、切合实际的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使信用评级科学合理地反映小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二是建立高效的贷款审批制度。实行贷款办理时限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信贷审批效率。三是修改现有授权授信管理制度,加大基层行和信贷员的贷款权限,允许基层行在核定的额度内自主审批发放贷款。(2)加大小企业融资产品的创新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贷款条件、贷款方式、利率定价、担保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采取自主灵活措施,最大程度地满足小企业贷款需求。如:根据小企业贷款风险大的实际,可通过掌握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明细,绑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无限责任,加大其违约成本。针对小企业融资产品偏少、适用性不强、抵押担保难落实的情况,可推出整贷零还贷款、循环贷款、应收账款融资等新产品。根据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积极推广房产和商铺抵押贷款、商标权和专利权质押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存货质押贷款等产品套餐。针对不同小企业与同一大客户有业务关系可考虑推出票价集合和拆分业务、法人账户透支业务、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新业务品种。(3)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的各种机制。一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进行科学测量,合理计算并适当提高银行小企业贷款风险拨备率,增强银行承担风险的能力。二是建立收益补偿机制。央行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方面应使银行能够根据自身所承担的风险进行利率定价,从而使银行小企业贷款收益与风险相匹配。三是国家可对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地方政府可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小企业发展给予一定的奖励。(4)建立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小企业信贷文化。金融机构要改变对贷款“零风险”的不合理要求,科学设置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控制线。制定独立的小企业考核办法,依据业务量、工作量、收益水平确定奖励标准,提高客户经理拓展小企业信贷市场的积极性。

3.加快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构建多层次融资渠道。一是积极推进和加快地方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健全为小企业服务的地方金融体系。二是推行新的融资方式。鼓励小企业大胆尝试多种新的融资方式,比如租赁、典当融资、同业拆借等,解决融资问题。三是鼓励和规范民间融资的发展,为小企业融资提供必要的补充。

(二)优化小企业信用链运动的二重回流环节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小企业信用能力。(1)成立专门为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府机构,指导小企业发展,协助小企业获得贷款。(2)建立小企业政府资金支持体系。一是减轻小企业的税负。通过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税收起征点和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等形式,将小企业的税负减少到国家财政能承担的水平。二是对小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通过就业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出口补贴等措施,国家可对在吸纳就业、科技进步和出口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小企业视不同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三是给予适当的贷款援助。通过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方式帮助小企业的初创、技改和出口获得贷款。

2.加快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小企业的信用意识。(1)进一步制定、修正原有信用法律条款,健全社会信用法律体系。(2)加大国民诚信教育力度,提高企业和个人的诚信意识。推行信用公示制度,用社会舆论监督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3)由人民银行牵头,商业银行、工商、税务、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小企业信用档案,为商业银行贷款提供信息查询。同时,规范信用中介和管理,完善社会信用调查与评价体系。(4)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金融、商业、社会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集中全社会的力量给予严格限制,切实起到威慑作用,让企业更加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在全社会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和谐信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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