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从《水浒传》到《金瓶梅》

许菁频  2009-07-02

关键词:潘金莲 改写 《水浒传》 《金瓶梅》 摘 要:从《水浒传》到《金瓶梅》,潘金莲的形象存在着如下的改写:出身来历的改写、与武松关系的改写、与西门庆关系的改写、作者评论的改写。《金瓶梅》作者进行以上这些改写的主要原因是:《水浒传》中潘金莲形象的前后不一致和形象的类型化,两部小说作者女性观的改变和作者所处时代背景的变化。潘金莲形象的改写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金瓶梅》虽是由《水浒传》中“武松杀嫂”这段故事衍化而来的,但《金瓶梅》中武松、西门庆、潘金莲,与《水浒传》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写。目前学界对于两书中武松与西门庆形象的比较研究较多,而对于潘金莲,人们大多将这两部作品中的形象以“放荡的淫妇”简而括之。但我们如果细细探究就会发现,《水浒传》与《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即使在《金瓶梅》前九回中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目前学界关于两书中金莲形象的比较研究还十分匮乏,本文以《水浒传》①与绣像本《金瓶梅》②为底本,对潘金莲形象从《水浒传》到《金瓶梅》的衍变进行一定的探讨,并分析造成此种衍变的具体原因及其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一 剔除潘金莲在《金瓶梅》中进入西门庆家以后的“家庭生活”场景,比较金莲在《金瓶梅》与《水浒传》中共同的生活片段,我们认为,《金瓶梅》作者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对金莲进行了改写: (一)潘金莲出身来历的改写。《水浒传》写金莲的出身是大户人家使女:“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这女使只是去告诉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贴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于他。”这段文字非常简洁,甚至没有提到金莲的父母和大户的姓名。《金瓶梅》关于金莲的出身来历则详尽许多。首先是家庭背景的交代:“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其次是名字来源的说明:“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再次是个性和外貌的描写:“他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指针,知书识字。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致,乔模乔样”,“脸衬桃花,眉弯新月”;最后是嫁与武大原因的介绍:金莲先被母亲卖在王招宣府,十五岁时,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以三十两银子转卖给六旬以上的张大户,大户于金莲十八岁时收用了她,遭家主婆嫉妒,于是大户把金莲嫁给武大,且大户仍然与金莲私通。 (二)潘金莲与武松关系的改写。要谈论潘金莲与武松的关系不得不先提武大郎。众所周知,潘金莲之所以勾引武松一个主要原因是不满意武大郎。《水浒传》中对武大的外貌描写是:“身不满五尺,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笑”,但《水浒传》同时强调武大虽生得面貌丑陋,性格却好:“是个懦弱依本分的人。”《金瓶梅》对武大外貌的描写没有什么修改,但增加了一个情节,即张大户将金莲送给武大后,甚是看顾武大,私赠他银两,同时大户仍与金莲私通。绣像本写道:“武大虽一时撞见,原是他的行货,不敢声言”,这段改写武大品格比《水浒传》降低了不少。田晓菲在《秋水堂论金瓶梅》中评道:“绣像本‘原是他的行货’六字是神来之笔,否则武大何以不敢声言大户,却定要去捉西门庆、金莲的奸乎。”③ 《水浒传》中有关潘金莲的一段情节,是由武松的行踪引出,主要意图是通过刻画金莲的放荡、无情凸现武松的疾恶如仇的英雄形象。但我们透过文本却发现,《水浒传》中的武松形象并不完全是“顶天立地噙齿带发男子汉”,他在一见到潘金莲时就“推金山,倒玉柱,纳头便拜”,热情得十分过火,庄重不足,难免有轻薄之嫌。同时,由武松眼中描写出的潘金莲充满了性欲。《金瓶梅》中对应这两处的描写分别改为:“武松施礼,倒身下拜”,“武松见那妇人十分妖娆,只把头来低着”。很明显,《金瓶梅》中的武松要比《水浒传》中的武松坦荡、正直一些,这也与后文武松断然拒绝金莲的勾引,以及“杀嫂”的行为相一致。 (三)潘金莲与西门庆关系的改写。《水浒传》对西门庆的介绍是:“阳谷县一个破落户财主,……从小也是一个奸诈的人,使得些好拳棒;近来暴发迹,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放刁把滥,说事过钱,排陷官吏。”绣像本不见了“破落户”三字,反说西门庆“生得状貌魁梧,性情潇洒”,“家中呼奴使婢,骡马成群,虽算不得十分富贵,却也是清河县中一个殷实的人家”,“学得些好拳棒,又会赌博,双陆象棋,抹牌道字,无不通晓”。比较《水浒传》,我们发现绣像本中的西门庆的相貌、本事更加具体实在,人物形象也更加复杂和丰满。 《金瓶梅》中金莲与西门庆关系的改写不仅在于多了一段金莲成为西门庆妾的生活内容写照,而且在于金莲第一次在王婆屋中偷情表现的改变。绣像本中的金莲自从见到西门庆后,前后七次低头,又添了许多妩媚。在《水浒传》中,金莲第一次与西门庆饮酒就问“没了大娘子得几年了”,显得过于主动和热情;然而在《金瓶梅》中,她所有的说话都只是回答,没有一句主动,多半是在听王婆与西门庆对话。“金莲虽然后来变成一个十二分泼辣的妇人,但此时毕竟是第一次偷情,与西门庆只是第二次见面,西门庆又是一个十分主动、十分有经验的浪子。”④ (四)作者评论的改写。与《水浒传》相比,绣像本《金瓶梅》中的作者评论判断少了许多,作者更倾向于让人物自己的行动“说话”。且在保留的一些评论中,《金瓶梅》对事情的评论态度有时也会与《水浒传》截然不同。例如,对于武大与金莲的婚姻,《水浒传》作者没有丝毫的同情,《金瓶梅》作者则跳出来说道: 看官听说,但凡世上妇人,若自己有些颜色,禀性伶俐,配个好男子便罢了;若是武大这般,虽好杀也未免有几分嫌憎。自古佳人才子,相配着的少,买金偏撞不着卖金的!(真本《金瓶梅》) 从这段话中不难看出,作者客观上指出了男女相爱应是“情色相当”,对金莲的丈夫也承认是“有几分嫌憎”,这一观念自然比《水浒传》更客观、中肯。 二 《金瓶梅》作者之所以会对《水浒传》中的潘金莲进行改写,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除由于作者为了人物的创新需要而改变其原有的个性特征外,还存在以下这些具体的原因: (一)《水浒传》中潘金莲形象的前后不统一。有关《水浒传》中金莲出身的介绍,徐朔芳认为“《水浒》写得极差,亏得在《金瓶梅》中得到补救”⑤,因为这个拒绝屈从于大户的贞烈姑娘形象和后文的“淫妇”形象完全脱节。与《水浒传》相比,金莲一上场就是一个生性“做张做致,乔模乔样”的“风流”形象,她既甘心被大户收用,又愿意婚后与大户私通。这无疑与后文中金莲挑逗武松、与西门庆偷情,乃至为偷情杀夫等情节相一致。因此,《金瓶梅》有关金莲身世的改写使得人物形象前后一致。 除身世介绍的不合理外,《水浒传》有关金莲“淫荡”的介绍也是突兀而不近情理的。小说在写了潘金莲拒绝大户的“贞烈”表现后,笔锋一转突然写她的“淫荡”: 这婆娘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有诗为证:金莲容貌更堪题,笑蹙春山八字眉。若遇风流清子弟,等闲云雨便偷期。 从上文的描写中,我们可以发现金莲并没有具体的爱偷汉子的表现。她首先拒绝了大户的纠缠,其次嫁给了“‘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而清河县的浮浪子弟去武大家里媷恼,这并不是金莲的错。且武大的搬家并没有遭致金莲的反对,因此,我们甚至可以说《水浒传》里的金莲在遇到武松之前并没有任何出轨的举动。作者对她的“爱偷汉子”只用一首诗就加以粗暴地定性,这无疑是缺乏说服力的。因此,《水浒传》作者对金莲形象的刻画是武断而前后矛盾的。

绣像本《金瓶梅》中此段对金莲的描写并没有写她爱“偷汉子”,只说她嫁与“猥琐”的武大后嫌憎他,每日故意勾引浮浪子弟: 那妇人每日打发武大出门,只在帘子下嗑瓜子,一径把那一对小金莲故露出来,勾引浮浪子弟日逐在门前弹胡博词,撒谜语,叫唱:一块好肉,如何落在狗口里! 这段“勾引”的描写与上文中金莲生性“风流”是相一致的。但我们要注意的是,此种“风流”并不等同于“淫荡”、“好偷汉子”。因此,作者并不武断地给金莲扣一“好偷汉子”的帽子,这也与后文中写金莲同意搬家,并主动当掉自己的钗环供武大典房这一情节相一致。由此可见,《金瓶梅》中金莲的形象比《水浒传》中金莲的形象前后更一致,人物形象更符合生活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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