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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续书研究——试析文学批评为中心

陈璇 许立莺  2011-02-25

论文摘要:曹雪芹的《红楼梦》自问世后,续书作品就不断涌现,并且终清之世而不绝。到了民国,这股续书之风依旧盛行,而且出现了很多续书研究的专著。从文学批评理论着手,综合分析《红楼梦》续书研究的态势,可以找出众多《红楼梦》续书之间的共性以及续书背后所隐藏的个性特征。

论文关键词:红楼梦;续书;文学批评

小说,作为通俗文学的一种,在明、清两季迎来了繁盛时期,《红楼梦》的出现,则将长篇章回小说的发展推向了顶峰。令人称奇的是,中国小说发展史差不多也是中国小说“续书”发展、迁衍的历史。在众多的名著续书中,《红楼梦》续书的创作十分引人注目从高鹗之续开始,续书创作在清乾、嘉之后不断涌现,并终清世而不绝。孙楷第先生在《中国通俗小说书目》中著录续书为十七种;一粟先生在他的《红楼梦书录》中著录了续书三十二种;胡文彬先生在《红楼梦叙录》中对续书有所增补,收录了一粟先生“书录”中未收的新材料八条;冯其庸、李希凡先生主编的《红楼梦大辞典》对续书进行删筛挑选,著录续书四十种;而天津师范大学中文系的赵建忠则更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对已有的资料进行整理、甄别,共得到《红楼梦》续书九十八种,并将之分成了八大类型这些续书尽管种目繁多,内容各异,但仔细观察,还是可以找出它们的规律:在形式上,早期的续书多以长篇为主,同治、光绪以后至民国年间,则主要以短篇为主。从内容上看,早期续书的故事情节大多以程刻本为故事底本,与之相衔接,只是大多由悲剧变为“兰桂齐芳”的大团圆结局;晚清,尤其是民国时期的续书,则由于动荡不安的时局,作者往往借续《红楼梦》而抒己之志;到了当代,红楼续书已跳出了纯文学意义上的小说类型,不少专家、学者借续红楼之名,实则在进行着辑古补佚的工作,这就有了补佚类续书的产生。

一、清人的《红楼梦》续书研究

众所周知,中国的文学批评理论在长期的缓慢发展过程中形成了鲜明的民族特色:印象的而不是思辨的,直觉的而不是理论的,重点的而不是整体式的。19世纪的《红楼梦》续书研究理论正是秉承了这一文化传统,即这些批评理论往往在单篇零简的诗文书牍、琐屑驳杂的笔记诗话中品评成败,阐述观点。

但是,就是在这些零散的、只字片语式的序跋、笔记中,我们还是能够看到时人对这些作品的评价,也发现了一些颇有价值的观点和思想。

(一)序、跋

这类序、跋多出现在“程刻本续衍类”续书的书前或书后。“程刻本续衍类”是众多续书中出现时间最早、成书最集中的一类续书。这些续书大都续接程刻本《红楼梦》,或接第九十七回,或接第一百二十回生发、敷衍开去,其故事情节大都是由悲转喜。程刻本第九十八回恰好是“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续作者一则大都不愿看到黛玉病死而金玉成婚,因此就借助种种超现实的神力要使黛玉起死回生,或使之转世投胎来成就木石前盟,二则不愿见贾府冷落凋敝,而使贾府由否渐泰,从而“使吞声饮恨之‘红楼’,一变而为快心满志之‘红楼”’。这类作品前大都有序文,不管是自序,还是他序,都是对前作及其他续作的一些评价,因此史料价值还是相当丰厚的。或者可以这么说,这一类续书,我们可以把它们当成是《红楼梦》的形象化批评之作。

首先,序、跋为续作者提供了对之前续书展开批评的园地。同治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续作的作者对前期续作意见愈多,批评内容也就愈丰富。例如,秦子忱在《续红楼梦弁言》中道:“……迨药园移席于滕,复致书日:‘《红楼梦》已有续刻矣,子其见之乎?’余窃幸其光得我心也。因多方求购,得窥全豹。见其文词浩瀚,诗句新奇,不胜倾慕。然细玩其叙事处,大率于原本相反,而语言声口亦与前书不相吻合,于人心终觉未惬……”秦子忱的序,既表现了他对《后红楼梦》创作的不满,又为自己续作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从秦子忱的《续红楼梦》之后,这种不满于前作而重新著述成为了创作的主要原因,即早已想为《红楼梦》作续,未付诸行动,而前作一出,因为不满其内容,所以进行续书创作。

第二,序、跋体现了续作者对续书的一种自我期许,交代续写目的。《后红楼梦》是最早的一部续作,从作序开始,作者就想把此书伪装成曹雪芹之原作,逍遥子为此可谓是不遗余力,竞还造出曹太夫人,即曹雪芹母亲的家书,称《后红楼梦》“简文温理,信可归结前书”;自己更是在序中赞道:“尤喜全书皆归美君亲,存心忠孝,而讽劝规警之处亦多,即诙嘲跌宕,亦雅令而有隽致……”在这里作者用一种“炒作”的手段来宣传自己的作品,当然,在宣传的同时,将自己的写作意图也一并交代清楚了:《后红楼梦》是一部“归美君亲,存心忠孝”之书。而《红楼圆梦》作者更是说出要“无一字无来历”,“把假道学而阴险如宝钗、袭人一干人都压下去,真才学而爽快如黛玉、晴雯一干人都提起来”作为创作主旨。

(二)笔记、杂著

清人的一些笔记、杂著中也零星地保留着一些珍贵的有关《红楼梦》续书的材料,凭借着这些笔记、杂著,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人们对《红楼梦》续书的一些看法、观点及评价。如清代张海沤的《海沤闲话》中有一段对“秦续红楼梦”的论述:

《水浒》之后,有《荡寇志》,其主人则《水浒》中人之魂也。《红楼梦》之后,有《续红楼》,其主人皆《红楼梦》中还魂也。此等思想,可厌已甚,在作者,不过欲借此以便传尔。究竟传不传,岂在是?二书文字,《荡寇志》尚可,《续红楼》甚恶。《荡寇志》今坊间尚可购得,《续红楼》则稀见矣。于此尤可见传与不传,自有道也。

这里张海沤用了文学比较的方法将《荡寇志》与秦子忱所续之《续红楼梦》对举,并从“传世”与“不传世”这一点,也就是从大众接受美学的角度来进一步批驳“续红楼”之差。此类笔记还有幻园居士的《城南草堂笔记》、平步青的《霞外捃屑》、甫塘逸士的《续阅微草堂笔记》、毛庆臻的《一亭考古杂记》等等。尤其是平步青的《霞外捃屑》,在卷九《小栖霞说稗·石头记》中他这样阐述:

嘉庆初年,《后梦》、《续梦》、《补梦》、《重梦》、《复梦》五种接踵而出。《后》《续》还魂之妄,说鬼谜接,已觉无谓,《重梦》则现身说法,并忘原书意淫二字本旨矣。《复梦》易贾作祝,极誉钗、袭,殆认贼作子,文之不通,更无论已。道光中又有《梦补》、《圆梦》、《幻梦》三种,陈厚甫、严问樵两前辈各谱传奇,严后出而远跨陈上。近时复有《增补》、《梦影》二种,每况愈下,益不足观……

论述中他看到了曹雪芹原著“意淫”的精髓所在,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续作背弃原著,大肆渲染风月欢娱的做法是不足取的,这样的观点在续书的评论中也是很有见地的。

在这里,值得提及的还有裕瑞的《枣窗闲笔》。裕瑞,满洲人。《枣窗闲笔》成书于嘉庆十九年(1814)至二十五年(1820)间,此书由续《红楼梦》七种“书后”及《(镜花缘)书后》组成。裕瑞在他的书前小序中说,他在《枣窗闲笔》中,“论诸书多贬少褒”,认为这几部续书都是“续貂”之作,并指明了他写作《枣窗闲笔》的目的是“想通人知书难续,故不为耳”。裕瑞在此告诉我们,尽管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一部未完之作,可续作难,续“流传千古”的名著更难,原因是:

殊不知雪芹原因托写其家事,感慨不胜,呕心始成此书。原非局外旁观人也。若局外人徒以他人甘苦浇已块垒,泛泛之言,必不恳切逼真如其书者。(《(后红楼梦)书后》)。 这段话阐述了艺术创作来源于生活的观点,强调了实践生活对写作的重要影响,更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些续书远逊于原著的根本原因。

《枣窗闲笔》是清代唯一一部专论《红楼梦》续书的著作。其他的一些著作,如姚燮的《读红楼梦纲领》、吴克歧的《忏玉楼丛书提要》、解庵居士的《悟石轩石头记集评》并非《红楼梦》续书研究的专论,但其中都有涉及续书评论的章节,也不乏新见。

二、“五四”以后的《红楼梦》续书研究

20世纪的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开始有机会大量接触西方的一些新理论、新观点,文学领域也是如此。小说功用也渐渐为人们所发现和认识,梁启超就是首位将小说的功用上升到极至的学者,他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中说道:“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

自此,小说再也不似桓谭所言的“残丛小语”了,一些专家、学者开始用西方的文学理论来研究中国小说,对《红楼梦》续书的研究也是如此。他们超越了清人品评续作时绝对好与绝对坏的二元评价方式,将其扩展到美学、哲学、社会伦理学的领域进行研究,这些学者中首推王国维。

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是《红楼梦》研究史上第一篇较为系统的专论,也是中国小说批评史上一篇富有理论色彩的名作。“评论”采用叔本华的人生观与哲学理论,结合美学观点,阐述了作者对于人生及艺术的基本观念,其中有对《红楼梦》续书的精彩论述:

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著此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非是而欲餍阅者之心,难矣……有《水浒传》矣,曷为而又有《荡寇志》?有《桃花扇》矣,曷为而又有《南桃花扇》?有《红楼梦》矣,彼《红楼复梦》、《补红楼梦》、《续红楼梦》者,曷为而作也……故吾国之文学中,其具厌世解脱之精神者,仅有《桃花扇》与《红楼梦》耳……故《桃花扇》,政治的也,国民的也,历史的也;《红楼梦》,哲学的也,宇宙的也,文学的也。此《红楼梦》之所以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而其价值亦即存于此。彼《南桃花扇》、《红楼复梦》等,正代表吾国人乐天之精神者也。

王国维从民族心理特征角度出发,阐述了国人的乐天精神使文学领域内的小说戏曲也充满了乐观主义色彩,而正是由于《红楼梦》是“彻头彻尾之悲剧”,才会有弥恨补憾的《红楼复梦》的出现。这样,就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阐述了《红楼梦》续书出现的根本原因。

鲁迅先生也曾从“国民性”的角度论述过《红楼梦》续书。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是中国人作的第一部中国小说史,关于《红楼梦》续书“乐观的国民性”的问题,鲁迅的笔调似乎比王国维更为尖刻:

此他续作,纷纭尚多,如《后红楼梦》、《红楼后梦》、《续红楼梦》、《红楼复梦》、《红楼梦补》、《红楼补梦》、《红楼重梦》、《红楼再梦》、《红楼幻梦》、《红楼圆梦》、《增补红楼》、《鬼红楼》、《红楼梦影》等等。大率承高鹗续书而更补其缺陷,结以“团圆”;甚或谓作者本以为书中无一好人,因而钻刺吹求,大加笔伪。但据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此固常情所嘉,故《红楼梦》至今为人爱重,然亦常情所怪,故复有人不满,奋起而补订圆满之。此足见人之度量相去之远,亦遭雪芹之所以不可及也。

限于当时主、客观条件的限制,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中也有一些疏漏,比如在以上这段论述中,他所列的几种续书就有重叠之处。秦子忱的《续红楼梦》,由于阴、阳人界混杂,又被称之为“鬼红楼”,因此《鬼红楼》和《续红楼梦》本是一书,只是互为异名而已。再如兰皋主人撰的《红楼重梦》,又名《增补红楼》,此二者也是同书异名。但鲁迅先生论述的寓意还是很深刻的,他把这种“团圆结局”后隐藏的盲目乐观的传统文化心态揭示得淋漓尽致,这对时人从社会心理角度研究《红楼梦》续书有很大帮助。鲁迅先生的杂文《坟·论睁了眼睛看》中说:

然而后来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必须闲眼胡说一通而后快,赫克尔(E.Haecke1)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我们将《红楼梦》的续者和原作者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即此段话的批驳显然比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的论述更为直接,更为尖锐了,这里除了看到鲁迅先生对《红楼梦》续作者在作品中所反映出的一种所谓国民劣根性的批驳,还可以看出他对《红楼梦》的钟爱及对曹雪芹的敬仰钦佩之情。

除了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品评《红楼梦》续书之外,鲁迅先生对史料钩沉、甄别的功力也是十分深厚的,他在翻阅了众多的资料之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续《红楼梦》八十回本者,尚不止一高鹗。

俞平伯从戚蓼生所序之八十回本旧评中挟剔,知先有续书三十回,似叙贾氏子孙流散,宝玉贫寒不堪,“悬崖撒手”,终于为僧;然其详不可考(《红楼梦辩》下有专论)。或谓“戴君诚夫见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与今本不同,荣宁籍没后,皆为萧条……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其本。”(蒋瑞葆《小说考证》七引《续阅微草堂笔记》)此又一本,盖亦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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