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书法美学观浅探
纪祥 2022-05-28
书法“善行、草书,楷法亦自成一家”,作为一朝正史这样评价黄庭坚的书法颇能反映黄氏书法之水平,尤其是大草,矫矫不群,开一代风气,是中国草书发展史上的中兴。黄庭坚在中国书法史上有着崇高的地位,虽出自苏轼门下,但却与东坡并称“苏黄”,并被推为宋朝第一书法大家,现代也有学者称黄庭坚为“千年书史第一家”,黄庭坚之书学主张也独具一格,他反对食古不化,强调个性创造,对北宋以降的书法创作及书法理论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于黄庭坚的师法在《山谷自论》中已基本明了,“予学草书三十余年,初以周越为师,故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晚得苏才翁子美书,观之乃得古人笔意。其后又得张长史、僧怀素、高闲墨迹,乃窥笔法之妙。今来年老,懒作此书,如老病人扶杖随意倾倒,不复能工。顾异于今人书者,不纽提容止,强作态度耳。”
黄庭坚初师周越,对其一生书艺发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后来拜师苏门,再学钟繇、二王,大字取法《瘗鹤铭》,又取颜真卿、褚遂良、张旭、怀素、杨凝式等名家。元祐党争被贬之后,书法艺术臻于妙境,自谓“观十年前书,似非我笔墨耳,年衰病侵,百事不进,惟觉书字倍倍增胜。”,“绍圣甲戌在黄龙山中,忽得草书三昧”,被贬戎州时,在僰道舟上观艄公“长年荡浆,群丁拨棹”,对自然的观察使他悟到“疾舒险夷之道和习熟自然之理”。
观黄庭坚的学书之路,既是“外师造化”又是“中得心源”。其书法美学特征可概括为尚意恶俗,尚韵崇晋;以禅喻书,参悟自然;力求新变,自成一格。
一、尚意恶俗、尚韵崇晋
清人梁巘《评书帖》中概述“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用一字概括一个时代的书法风貌,虽笼统但却抓住了本质,那么宋人尚意的“意”是指什么?“意”就是内心感受和丰富联想,尚意就是重视创作者的情绪、意念等思想活动以及创作心态的自由和放松。要求书法创作要注重表现哲理、人品性情和个人意趣,借助笔情墨趣,努力追求能表现自我的意志情趣。
宋人“以意为书”,“意”作为一种文化思潮盛行于包括书法在内的一切文化领域,苏轼的“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黄庭坚的“随意倾倒,不复能工”、“意之所到,辄能用笔”等都是尚意的体现。黄氏的“尚意”理论具体表现在“尚韵”“恶俗”的书学思想中。清代刘熙载《艺概书概》中指出“黄山谷论书最重一韵字,盖俗气未尽者,皆不足以言韵也,观其《书嵇叔夜诗与侄榎》,称其诗无一点俗气”,可谓一语中的,抓住了黄庭坚论书之精髓。黄庭坚认为“韵”之有无,不仅仅在于笔墨之工巧,形象之传神,更取决于创作者的“胸中之韵”。在黄氏心目中,“韵”是艺术与人格高度统一的境界,其内涵已超出了艺术的范畴,直接指向创作者的生命存在。
从黄庭坚的诗文、题跋中可以看出他多次强调书法不俗才能有韵:“余尝为少年言,士大夫处事可以百为,唯可不俗,俗便不可医也。”、“或问不俗之状,老夫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以异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平居终日,如舍瓦石,临事一筹不画,此俗人也。”、“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余尝为少年言,土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黄氏一方面强调士人不可流俗,另一方面列举不俗的表现,即“视其平居,无以异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
黄氏认为书法作品能供人学习,需要掌握技法,免去俗气,要达到这种境界,必须要向魏晋人学习。“学字既成,且养于心中无俗气,然后可以作示人为楷式。凡作字须熟观魏晋人书,会之于心,自得古笔法也。”他推崇魏晋人的风采神韵,《题绛本法帖》云:“观魏晋间人论事,皆语少而意密,大都犹有古人风泽,略可想见。论人物要是韵胜为犹难得,蓄书者能以韵观之,当得仿佛。”他认为羲献父子的伟大之处就在于“韵胜”。他说:“若论工不论晕,则王著优于季海(徐浩),季海不下子敬;若论韵胜,则右军大令之门,谁不服膺?”十一月,余谪处宜州半岁矣。官司谓余不当居关城中,乃以是月甲戌,抱被入宿子城南予所僦舍喧寂斋,虽上雨傍风,无有盖障,市声喧愦,人以为不堪其忧,余以为家本农耕,使不从进士,则由中庐舍如是,又可不堪其忧耶?既设卧榻,焚香而坐,与西邻屠牛之机相直。”黄氏深处逆境,超脱自适的行为,无不表现出魏晋人旷达超脱的襟怀。同时与黄氏参禅悟道也不无关系。
二、以禅喻书,参悟自然
禅宗,兴于唐而盛于宋,禅宗主张道由心悟,强调本心,认为一切从自我的本性出发,即所谓“我心即佛”、“直接人心,见性成佛”,把“心”作为万事万物的本体。在禅宗兴盛的北宋,其思想影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其文艺观受到禅宗的影响是理所当然的。
参禅悟道就是寻求一种解脱,是内心达到彻悟,黄庭坚把禅宗注重本体的内心感悟运用到书法中。他说:“老夫之书,本无法也,但观世间万象,如蚊纳聚散,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择笔墨,遇纸则书,纸尽则已,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盖字中无笔,如禅句中无眼,非深解宗理者,未易及此。”、“余尝评西台书,所谓句中有笔者也。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他人闻之瞠若也,惟苏子瞻一闻便欣然耳。”
“有眼”是黄庭坚评书的一个重要标准,禅宗所谓的“眼”是指他们所参话头与所斗机锋中最警策之处,是最值得玩味参悟的那一点,他们可因此悟道。黄庭坚在书法中所谓的“眼”,即在用笔上强调提按顿挫,用夸张的提按、顿挫的强调形成战掣劲涩的线条;结构上加强开合的对比,中宫紧敛,突出主笔,字势欹侧,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感。
黄庭坚说“无心万事禅”,“禅”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澄心静虑的心理状态,黄氏以禅喻书,论书与禅理参合,他认为“禅”就是“心之妙”。他在《跋与张熙载书卷尾》中写到:“古人学书不尽临摹,张古人书于壁间,观之入神,则下笔时随人意。学字既成,且养于心中无俗气,然后可以作示人为楷式。凡作字须熟视魏晋人书,会于心,自得古人笔法也。” 这也就形成了苏轼认为的黄氏书法之“三反”,即:“以平等观作欹侧字,以真实相出游戏法,以磊落人书细碎事”,最终自成一家。
三、力求新变,自成一格
“认识自我乃是哲学探究的最高目标——这看来是众所公认的”现代西方最重要的哲学家卡西尔这样说。艺术的终极目的就在于认识自我、表现自我,在于创新,在于自成一家。
黄庭坚在《钟离跋尾》中提出“今观钟离寿州小字千文,妩媚而有精神,熟观皆有绳墨,因知万事皆当师古。”他认为要学习古人,汲取精华,才能形成自己的风格,他多次强调学习古人的重要性,认为要先“临摹”后“入神”,他在《书赠福州陈继月》中提出“学书时时临摹,可得形似。大要多取古书细看,令入神,乃到妙处。惟用心不杂,乃是入神要路”,黄氏不盲目学习古人,他在《又跋兰亭》中写到:“《兰亭》虽是真行书之宗,然不必一笔一画以为准,譬如周公、孔子,不能无小过,过而不害其聪明睿圣,所以为圣人。不善学者即圣人之过处而学之,故蔽于一曲,今世学《兰亭》者多此也。”黄庭坚在《以右军书数种赠丘十四》鲜明的提出了自己的创新口号:“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黄庭坚提出一方面要师法古人,另一方面强调不可囿于古人,先求形似,进而达到精神的逼真,然后就可抛弃先前的形似,写出自己的风格,最终达到“自成一家”。
(1)《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1版。 (2)《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1版。 (3)水赉佑编:《黄庭坚书法史料集》,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4)曹宝麟著:《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年10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