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然主义受害者到现实主义新黑人——解析《土生子》中主人公的成长历程
初青艳 邵宗音 2010-12-14
论文关键词:自然主义受害者;现实主义新黑人
论文摘要:本文从《土生子》的几个主要场景,分析了主人公托马斯·别格从追求自己的梦想、本能的冲动和发泄内心积蓄的压抑到产生对自己的行为动机、思想活动进行质问、思考的飞跃。继而由于自我意识的苏醒而获得内心解放。从而完成了从一名自然主义受害者到现实主义新黑人的这一过程。
提起美国著名的黑人作家理查·赖特,人们都自然地会把他和他的代表作《土生子》联系在一起。的确,和许多美国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作品一样,《土生子》以其独特的面貌出现在读者面前,极其生动地反映了它那个时代的历史情况,以惊心动魄的手法给所有美国公众灌输了一种颠覆性的思想意识,在美国文学史上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首先,它大胆地展现了一个与以往文学创作根本不同的新黑人形象,并且从一个全新的、局内人的角度详细地勾画出了黑人区的贫苦生活以及书中主人公托马斯·别格〔Bigger Thomas〕的思想活动过程。《土生子》出版后,在美国社会引起了强烈的震动,正如豪恩所说:《土生子》的出现永远地改变了美国文化的历史进程。这部小说给美国白人以重击,迫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压迫地位,同时对美国黑人也是一记重拳,逼迫他们意识到长久以来屈服、顺从白人而付出的沉重代价。小说的重大意义就在于此:“新一代黑人已不甘心生活在固定的社会模式中,他们对白人社会所强加给他们的道德法则、清规戒律、白人社会为了掩盖他们真正的压迫本质而表现出的种种假象保持高度的警觉,他们宁愿准备为抗争基本权利、维护人格尊严而死,也不愿意像他们的老一辈人那样生活在耻辱中”。与此同时,白人也突然惊骇地发现这一切都是他们自己酿下的苦果,他们已不再处于主导地位,随他们的意愿去施予平等和公正,恰恰相反,现在的黑人为了自己的自由与平等在奋斗,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双方的位置和作用彻底颠倒了。小说中的主人公别格如同“一石击起千层浪”,打破了从前在白人头脑中的以汤姆叔叔为代表的俯首帖耳、逆来顺受、不是逃跑就是甘愿接受奴役的黑人形象,打破了美国社会内部早已翻云涌动、而表面却似平静湖水的局面。
从小说的几个主要场景中,我们不难看出别格是怎样从一名追求自己的梦想、本能的冲动和发泄内心积蓄压抑的自然主义受害者到产生对自己的行为动机、思想活动进行质问、思考的现实主义新一代黑人,继而由于自我意识的苏醒而获得解放。
一、别格残杀老鼠
小说一开场,读者的注意力立刻会被别格生活的环境场景所吸引:一家四口人拥挤在一间非常小的房间内,以至于别格的母亲和妹妹换衣服时,别格和他的弟弟不得不转过脸去。在这样的一个完全被剥夺了生活空间和生活隐私的环境中,人们不难想像生活在其中的人们会产生怎样的人性扭曲和人格变异。因此,当房间出现老鼠,而别格惊恐万分的母亲又命令他杀死老鼠时,别格所表现出的残忍就在情理之中了。“别格的妹妹吓得蜷缩在床角,别格先用铁锅打昏了老鼠,然后用一只鞋敲碎了老鼠的头”。而令读者更加毛骨惊然的是,在这一场景中,作者微妙地用老鼠的地位来影射别格的环境,用老鼠的下场来预示别格的命运。
在分析别格性格的形成时,我们不能脱离四个基本的事实—他的种族地位、他的贫穷、他的破碎的家庭(父亲在一次种族暴乱中死去)和他几乎没受到过任何正规教育的背景。这四个因素交织着在他的心理留下了不可根除的疤痕,并深探地影响着他的思想活动和行为方式。“存在决定意识,恶劣的生存条件使别格产生了对生命力冲动的依附,对乖张异常的追求。从出生的那天起,别格就被白人统治的社会剥夺了选择的权利,要求他按照规定的方式生活”。因此,在别格残杀老鼠时,“恐惧”这股巨大的力量,占据了他的全部意识,支配了他的全部行为,而老鼠的反抗又激发了他本能的冲动,使他采取了极端残暴的手段杀死老鼠,这种残忍的手段恰恰是为了掩盖他内心的恐惧。事实上,别格的表现已失去了人的特性,和被困在房间里的、无处可逃的老鼠没有什么两样。如果我们把别格杀死老鼠的场面重演一遍,并对他们进行对比,这一点会更加明显:当别格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被迫采取暴力行动时,他的面孔紧绷,“牙关紧咬”。同样地,老鼠由于环境所迫也用它“两颗又黄又长的撩牙”向别格疯狂反扑。在老鼠临死之前,它发出了一声“厉声的尖叫”,同样,别格在对老鼠施加致命一击时,也发出了“歇斯底里般的怪叫”。也许在潜意识中,别格已感觉到他与老鼠之间有着某种联系。在这一阶段,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理论来解释,别格还处于无意识、混沌状态,但总有一股冲动的力量支配他去做一些反常的举动,他不了解这股力量源自何方,他想摆脱可又摆脱不掉,而实际上,在表面无意识的别格身上,已有一股暗流在内心涌动,而且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故事的继续,这股暗流将变成熊熊烈火。
二、别格险些杀死格斯
当别格在游泳池向格斯攻击时,实际上这是他内心积蓄许多压抑的又一次爆发。他和格斯计划抢劫一家白人商店,可当他发现他的黑人同伙格斯和他一样感到恐俱,并犹豫不决时,他把自己对白人的恐俱转化成了暴力。
当我们观察到别格挥舞着刀在格斯的胸前比划出环形图案来折磨他时,我们立刻联想到别格自己就深陷在这样一个种族主义造成的图图中,别格本以为通过对另一个人施加威力,就可以把自己从恐惧中解救出来,从而控制周围的环境。而实际上这种表现恰恰暗示出他自身的处境和他自我毁灭的倾向。然而,当我们通过这一场景来剖析别格时,我们又不能忽略他另外的人性化的一面。别格和大多数黑人青年一样,有理想,有追求,富有想像力。与他的同伴格斯在街上倘佯时,也会从他的环境给他造成的压力中获得须臾的放松和解脱。的确,别格和他的好朋友格斯分享着他内心最深处的渴望,那就是“驾驶飞机”,当格斯提醒他白人社会将摧毁他这一梦想时,他并没有用污秽的语言去谩骂,相反,对自身的处境进行自嘲,把他的痛苦和仇恨转化成双方都理解并欣赏的柔和的讽刺。
这是我们没有看到的别格的另一面。身处白人社会所规定的有限的空间内,思想的翅膀却越过了藩篱,思索着他自己生活在哪里,怎样生活,他拥有什么,以及他怎样看待自己:
“不。可我就是受不了,”别格说,“我向上帝发誓,我就是受不了。我知道我不应该想这件事,可我没法不想……我们是黑人,他们是白人。他们什么都有,我们什么都没有。他们干啥都成,我们干啥都不成。就像关在监牢里似的。有一半时间,我觉得自己像是在世界外边,巴着篱笆眼儿在往里瞧……”‘“有时候我觉得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事要在我身上发生。”别格说,声音里透出怨气和傲气。
这一场景清楚地放大了别格的思想活动,暗示着他随后的暴力行为,这时,别格感觉到他对白人社会的极大憎恨,而且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某种罪恶的东西在等着他。
三、别格在无意中杀死了玛丽
别格意外地导致玛丽窒息死亡这一过程是本书中最富戏剧性的一个高潮场景。这一举动击中了美国最敏感的神经,因为他袭击的是一位白人女性。美国法律规定:一个黑人男性如果在晚上九点钟以后仍停留在白人妇女的房间里,那么他就自动触犯了最重要的法律之一,要被处死。因此当他搀扶着醉蘸醉的玛丽回到她的卧室时,他知道他在冒着怎样的危险,而就在这时,玛丽的盲人母亲道尔顿夫人突然走了进来,别格立刻被一股不可抗拒的恐惧攫住,陷人了完全失控的状态,以至于这时的道尔顿夫人在他的眼里已不是人,变成了“幽灵”,并完全忘记了她只是一名软弱的盲人妇女,只要悄悄地溜进床底就可逃脱的简单道理。出于自我保护意识,以防止玛丽出声,别格本能地用枕头紧捂住玛丽的头,结果意外地使她窒息而死。
别格意外地导致玛丽窒息死亡这一结局,反映了别格对白人怀着又恨又怕的心理,同时也很自然地造成了别格是白人心目中极端残忍的“坏黑鬼”。小说中虽然没有残酷迫害黑人的白人种族主义分子形象,但社会上更多的是像道尔顿一家那样的白人,表面上同情黑人,但同时他们又是大量榨取黑人血汗的社会剥削者。而道尔顿夫人的瞎眼富有象征意义,说明这些“开明”的白人对于种族歧视问题视而不见,从而深刻地表现了美国社会的内在矛盾。这也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别格被捕人狱,最后被判死刑的必然结果。
自然主义者认为人完全是环境的受害者,他们经常通过利用不可征服的外力来摧毁他们所塑造的人物这一手段来提醒人们,人是“微不足道”的,人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和无助,人仅仅是很快被遗忘的尘埃中飘浮的、沉落的、短命的微生动物。大多数自然主义作家显然是悲观的决定论者,他们认为人或在竞争中失败,或在屈服中被毁灭,他的命运就是死亡。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别格虽然最终因为无意杀人而被处死,但这种失败对于他个人而言,是一个胜利。的确,从客观上来讲,暴力有时是一种避免被白人世界“吓倒”的途径,暴力赋予了别格两种能力—行动和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说,别格感觉到杀死玛丽使他的生活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这是他的一个“创造”,在这一过程中,“坚冰被打破”,他现在可以做“其他事情了”。暴力揭示了他生活的隐含意义,因为借助于暴力他能够向他有生以来一直恐惧的白人世界进攻,这种进攻使他获得了精神解放,找到了自我,并得到了自由。
别格所生存的社会对他的思想和感情设置了太多的束缚,把他严密地隔离在一个他很少看到白人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他对白人的概念由于惧怕和不信任而变得模糊不清,白人像是被裹在云朵里,在别格的眼中,“白人不仅仅是人,而且是一种很大的自然力量,就像暴风雨前在头顶上出现的乌云,或者像黑暗中突然伸展到你脚旁的又深又汹涌的河流”。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当别格坐在玛丽和简中间时,他感到像是坐在“两堵隐隐约约的白色大墙之间”,也不难解释为什么当道尔顿夫人走进房间时,在他眼前呈现的不是一个软弱的盲人妇女,而是一个“鬼魂”。而且更甚的是,别格所生存的种族社会也把黑人彼此隔离开来,用经济、社会压力来腐蚀黑人的意志,削弱家庭亲情的关系,这样一个双重隔离的社会如同在人与人之间筑起屏障,使人们变得盲目,使复杂的、富有感情的人变成了简单的、固定的模式。在整部小说的人物中,从受过高等教育的麦克斯到愚昧无知的蓓西,都无一例外地变成这一模式的猎物。悲剧就这样发生了,对别格施以无限好意、并把他当成朋友、试图启蒙、帮助别格的玛丽,反而遭到了别格的杀害,这种悲剧的发生不能不引起人们深思。 四、别格谋杀蓓西
别格谋杀蓓西,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他早期残杀老鼠、误杀玛丽的一个延续,因为他又一次击中了头部,用一个砖头击昏了蓓西,然后无情地把她抛到一口通风井里,直至冻死。然而,这一次谋杀却与前两次有着本质的区别。当别格告诉了蓓西他所做的事情,并试图让蓓西卷人他设计的诬陷简、勒索道尔顿夫妇的阴谋时,她吓坏了,生怕受牵连,她的近乎歇斯底里般的大发作使别格意识到她既不能陪着他出逃,也不能被留下来背叛他,于是他开始预谋他的杀人行动。在这一场景中,他的行为已不完全是由于外部压力的驱使,杀人的过程很明显是在神志清楚、精心策划、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完成的。
此时,别格对蓓西的杀害完全是他意愿的充分表达,同时,也可以看到,他所处的社会文化使他的内心情感偏离了正常轨道到如此程度,以至于他没有办法用爱去和其他人接触,而是通过恨来从他人那里获得满足。蓓西本是他的情人,与他一直保持着肉体关系,然而,别格对蓓西不仅没有什么真正的情爱,而且怀有一种憎恨,甚至想摆脱她,因为她和他一样,有着一身的黑皮肤,她的出现只能使别格联想到所有的黑人妇女,包括他的母亲、妹妹,他们是软弱、无知、贫穷、耻辱的代表,除了不断地责骂别格、催促他去接受白人的恩惠来挣钱养家,没有其他的本事。因此,当蓓西成为他的威胁时,别格毫不留情地清除了她。
别格的这次杀人是他首次出于自己的意愿实施杀人,并由此获得了心态的平衡。在杀害蓓西之后,别格开始对自己的行为、动机、思想活动进行质问、思考,他开始寻找自我。
五、别格在逃亡中
在杀害玛丽和蓓西后,别格逃亡在大雪纷飞的芝加哥街区里,感到身心被困,白人对别格形成的包围圈越来越小,他想像着“所有的黑人男女都在议论着他,都在憎恨他,因为是他给他们带来了灾难”。最后他选择了一个房顶停了下来,在这一场景里,别格恰巧能够观察到住在一间房里的黑人家庭,3个孩子挤在一张床上。别格想:“他们5个人睡在一间房里,而在这宽敞的建筑物顶上却只有我一个人”。这时,别格获得了一种独特的视角来审视黑人区内的贫穷和苦难,虽然他也属于他们的一部分,但他现在站在黑人区之外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来考察自己的生活轨迹。此时,他对他自己以及其他黑人在美国受到怎样的对待逐渐有了清晰的认识,他的意识深化了。尽管他既不能摆脱,也不能转化他目前的环境,但是在他生命中第一次对他周围的环境产生了清醒的认识,而且对这个世界赢得了心理距离和情感控制。
此时,他不再是一个被恐惧驱使的逃犯,而是一个能够自由思想、自由行动的面对现实的新人,虽然在身体上被来自于“仇恨海洋”的警察围困,心理上却从压迫了他大半生的恐惧中解放出来。此时别格的思想已摆脱了白人的统治和侄桔,所以当他被捕时,已不再是一只困兽,脱颖而出的是一个现实主义的新黑人,虽然外部被锁链羁绊,而内心却获得了解放,他的心理变得坚强了。
六、别格在狱中
别格被捕后,罪恶、仇恨、耻辱、悔恨、恐惧,各种感情交织在一起。在牢房里,他回顾自己走过的一生,重温所经历的种种苦难,和内心进行着对话。他的心理苏醒了,他认识到种族主义是怎样塑造了他的意识,他从一个无知的状态过渡到一个有意识的思想者,这种心理成长来自于审判,更来自于麦克斯在法庭上为别格辩护而向他提出的问题。别格在死亡中获得了生命,因为将对别格身体施以死刑的审判给他带来了精神上的升华。麦克斯在法庭上为别格辩护使别格受到巨大的震撼,这并不是因为他的辩护词的内容,因为别格根本不懂麦克斯在说什么,而且也不介意麦克斯是否能挽救他的生命,他受到震撼仅仅是因为他为别格辩护这一行为本身:一个白人为一个黑人杀人犯开脱罪责。这就足以让别格感到自豪不已了。在此之前,对别格来说,似乎麦克斯来自遥远的另一个星球,他们之间横着天然的屏障。然而在麦克斯慢慢地开导下,别格产生了谈话的冲动,麦克斯所描绘的更为广阔的世界在别格眼前展开,他认识到恐惧来自于自己的心理,黑人要想获得真正的解放,只能是自己解放自己。这时的别格已消除了恐惧,从而坦然地迎接丧钟的敲响。
而别格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所迈出的更大意义的一步是他人性的复苏,第一次领悟到自己与他人有着某种联系。当简到狱中探望别格时,简说:“我过去有点盲目……我不知我们之间的心理距离如此之大”。别格心里理解,简正在向他表达对他的信任,此时别格悔恨交加,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感到深深的耻辱。
别格同时也认识到他对家人所应负的责任,但已为时太晚了,临刑前,他让麦克斯转告他的母亲“不要担心”,因为他“很好”。他认识到他的母亲、简、蓓西和玛丽都是这个社会的受害者,他杀害了两个人并不是什么英雄的行为,而仅仅是因为“惧怕和疯狂”。
在经历了痛苦的遭遇和思考后,别格运用他的意志,设法超越了他的世界,接受了他的状况,和他的所作所为的后果达成了妥协。同时,别格的自我意识和精神成长得到了完善。他能够以勇气与平和的心态来面对长久以来折磨他的恐俱。这种人格的获得虽然不能使别格超越环境的力量,毕竟,他还在牢狱中,而且将要受到审判,但是却使别格发现了藏于他内心深处的人性,这一发现最终使别格从一个自然主义的受害者变成了现实主义的新一代黑人。
小说的中心人物托马斯·别格是一个生活在充满种族歧视社会中的产物。他怀着自己的梦想,像所有其他人一样,他读报纸、杂志,看电影,在拥挤的街道上闲逛。别格非常了解他的梦想:把自己融人到人群当中,成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即使作为一个黑人,也像别人那样享有一份机会。但别格同时也清楚,这样的梦想永远也不能实现。的确,在整部小说中,赖特用详实的材料、普遍的社会传统、经济现实和公众情感证明了别格的行为、态度和感情已经被他在美国生活中的处境所决定。正如詹姆斯·鲍文〔James Baldwin〕对《土生子》所做的评论:“在每一个黑人的骨髓里,都存有托马斯·别格的一部分。”在这种固定的思维下,别格本不应再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种种族压迫和不公正恰恰加强了他对人性的追求。
麦克斯在法庭上用充满逻辑和雄辩的辩护词说到:“别格的谋杀是由于芝加哥白人种族主义猖撅造成的,别格只是一个对于美国公众来说如此熟悉的种族主义力量的牺牲品而已。别格和所有的美国青年一样,追求人格独立、经济自主、个人幸福这一梦想。如果是种族主义阻止了他实现这一愿望,那么,他的恼怒的结果就是冒着生命危险去杀害他的敌人来拯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