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关于培养音乐审美意识与高师音乐理论课教学改革

柳良  2010-12-22

论文关键词:音乐审美教育音乐审美意识音乐理论课程

论文摘要:对审美意识的关注和培养是音乐理论课程的重要环节,以往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中的音乐理论课程,片面地强调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忽视了对音乐审美意识的培养,使音乐课教学逐渐脱离了艺术范畴。本文分析了音乐理论课程在本质上所具有的审美意义和艺术性特征,并探索在理论课教学改革中突出音乐美感和加强音乐审美意识的多种方式。

音乐审美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内容,是以艺术化的音响之美感染人们的心灵,启迪人们的审美意识,而后潜移默化地善化人们的道德情操和美化其言谈举止的。作为高师音乐院系(包括音乐学院音教系)中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其未来的主要任务是在基础教育中以音乐去实施审美教育,他们的音乐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如何,直接关系着中小学基础教育中的音乐课教学质量,关系着美育能否得以良好实施和广大中小学生的艺术素质水平。因此,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中,如何充分体现音乐审美方面的意义,如何加强音乐审美意识的培养,是一个需要引起足够重视的关键问题,特别是以往在这方面比较薄弱的音乐理论课程,还应把加强音乐审美意识作为其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

高师音教专业在音乐理论方面的课程一般包括乐理、和声、歌曲创作、曲式、视唱练耳、音乐史、音乐欣赏等,它们通常被认为是以知识性和基础技能为主的课题,因此,灌输式的、机械训练式的教学方法比较盛行,死记硬背、公式化做题、应试性地训练听辨音技能等,一直是学生“应付”理论课程的主要手段。在这种教学模式中,理论课教师并没有关注音乐的美感属性,而只是突出知识与技能的传授,即习惯于把理性成分和技术成分从音乐中剥离出来,然后在教学中予以强化。例如,教师致力于音响美感之外的记谱方法说明、和声序进讲解、曲式结构分析、历史背景介绍、音乐家生平描述,或者致力于音程、和弦、节奏模式的分辨、记忆等与音乐审美脱节的技能训练。即使在应该突出审美意义的音乐欣赏课上,用于“讲”音乐的时间也往往比用于感受音乐的时间多得多。

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的音乐理论课教学长期以来忽视了课程中的音乐本质因素——音乐的艺术性成分,因此,没有把音乐理论课当成要重视艺术审美因素的课程来看待,或者把音乐理论课视为理论掌握第一、审美感受第二甚至对此不予考虑的课程,造成音乐理论课的教学在不同程度上脱离了艺术性的范畴,远离了对音乐审美意识的培养。如此,理论课教师带给学生的常常不是作为生命整体的音乐艺术,而是失去了生命力的音乐技术和音乐知识。学生面对大堆的资料和反复进行的机械训练,也只是疲于应付考试,并无学习热情可言,更谈不上从中体验到音乐的美和获得身心的陶冶。以这样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其自身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是比较欠缺的,对音乐的艺术本质也认识不清,往往难以胜任基础教育中的美育任务。

音乐理论课程虽然名为“理论”课程,实际上却是在经历了对音乐美感的体验之后,对音乐的艺术特色、艺术背景、审美价值及形式法则进行归纳、总结和学习的课程。这些课程没有一门能够真正脱离实际的音响审美感受和艺术理解,因此,它们依然是艺术性课程,是必须凸显音乐艺术魅力和审美意识的课程。比如,在和声课上所讲授的和声学规则来于对历史上众多音乐家的名作所进行的理论总结。和声效果本身是这些音乐作品中重要的艺术表现成分,因而,在学习和声课时,要感受和品味各种独特的和弦音响与有美感意义的和声进行效果,才能理解和声原则和建立基本的和声感觉;乐理课上的各种乐谱记法、表情术语和常用规则,均与音乐作品中的多种音响表现需要密切相关,对乐理的认识和掌握,也同样需要通过欣赏经典的音响例证来获得感性方面的有力支持;而音乐历史的构成更突出了音乐作品的艺术性和音乐美学观念在其中的重要意义。从某种角度来说,音乐历史就是音乐作品的历史、审美体验的历史,只有通过聆听不同历史阶段的一系列代表性的音乐文献。从音乐审美的角度把握住它们的艺术特点和美学价值,才能获得音乐历史的发展脉络,认识到音乐历史内部的艺术发展规律;还有,视唱练耳课中选用的音调片段及节奏模式,也并非简单拼揍出来的音高和节奏组合。它们或者是可用于构成音乐作品的常见艺术形式,或者就直接源于许多音乐名作,有着内在的艺术组织原则和美学意义,因此也需要用带有美感的视谱演唱和从审美角度出发的听音方式,才能更有利于辨别、记忆以及认识其音响特点等等。可见,知识性和技能性的内容并不是音乐理论课程的全部,相反,作为音乐领域内的课程,它们的基础始终是建立在对音响艺术的审美体验、理解和把握之上的。可以说,离开了对音乐艺术的审美过程,所谓的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把这些脱离了音乐美感的理论知识与基础技能传授给学生,学生获得的将只是死板的教条和盲目的技术,而不是音乐艺术。

高师音乐理论课的教学目的与其他高师音乐课程一样,都是为了培养合格的基础教育师资,主要是培养有能力实施审美教育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因此,高师音乐理论课的教学改革,与音乐表演类课程一样,都需要抓住音乐课程中的艺术性本质,在传授技能与知识的同时,重视对音乐音响的审美感受,积极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意识,努力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水平。 以和声课的教学为例,要体现其中的艺术属性和审美要求,就应当在听觉审美的基础上,重视对和声效果的感知、分析、理解和应用的过程。比如,运用现代多媒体的技术,把书本上的所有谱例转化成具体的音响,包括把谱例中的名作片段以乐队、钢琴或声乐的原创演奏、演唱方式播放给学生听,或者采用先细分再整合的方式,先把谱例与习题的各个声部、各种和弦单独呈现之后,再做声部合成、和声序进的处理,其间使投影屏幕上看到的谱例和习题与听觉上感知的音响效果能直接对应,然后,教师再有目地地引导、指点学生鉴赏不同的和声效果带来的不同美感特征和音乐表现意义,赞助学生把书本知识转化为直观的音乐审美感受,从中认识丰富的和声效果,并拥有基本的和声艺术感知能力。在和声作业方面,可以把键盘和声的练习放在更重要的地位上,要求所有的书面和声作业都能以钢琴弹奏的方式体现出来,并注重专门在键盘上进行的和声连接训练,使学生更多地从听觉的角度鉴别、记忆和选择各种和声效果,积累自己对和声美感的体验,而后掌握相应的和声基础理论与应用原则。相对于过去死记和声规则、强调书面习题完成质量的教学方式,重视和声音响的鉴别能力和听觉审美意识,将能切实提高学生在实际应用中对和声效果进行合理判断和选择的能力,也更接近音乐学习的本质。而且,就高师音教专业的学生而言,写出高质量的和声书面作业不是其学习的重点,具有正确鉴别和声效果及欣赏音乐美感的能力才是关键,因为他们以后的主要任务是在基础教育中以音乐去完成美育工作,而不是去讲授和声课或者专职于音乐创作活动。

与此类似,乐理、视唱练耳、歌曲创作、曲式音乐史、音乐欣赏等理论课程的教学改革目的,也是为了使学生具有更好的基础教育能力,能够更充分地完成音乐美育的工作,因此,都需要在课程中充分体现出音乐的艺术性本质,重视对音乐审美意识的培养。比如,乐理课的教学改革,应当像和声课一样,把书本上的谱例转变成实际音响,让学生感性地认识各种常用符号和术语的音乐效果。此外,还可以选用学生熟悉的音乐名作片段作为辅助例证,使学生在审美的状态下深人理解作品中的音乐符号、表情术语、记谱法知识等内容的音乐表现意义,从而更准确、更牢固地掌握乐理知识;视唱练耳课的教学,需要在训练听音、视唱技能的同时,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以审美的眼光对待视唱和练耳的曲目,包括用具有美感的声音演唱和以审美的态度聆听各种曲调。为此,教师应积极选用有审美价值的音乐文献片段作为教学内容,力求以音乐本身的美感魅力感染学生,使其在深切感受到音乐魅力的基础上主动地追求和记忆音乐,改变以往那种被动地以应试的态度去训练视谱和听辨音能力的学习状况;而对于审美意义更为突出的音乐欣赏与音乐史课程,教学改革的核心之一,就是要把审美感知还原到它本该置于的重要地位,使多年沿袭的知识灌输型、资料堆砌型教学模式,转变为在音乐审美意识的统领下,围绕着音响美感而引发、延伸相关文化知识的教学方式。这样,通过把广泛的音乐文化知识和音响的感染力紧密结合,来激发学生的审美热情和爱乐之心,调动他们参与对音乐艺术、音乐历史进行讨论、分析的积极性,从而,在充分的音乐熏陶中,使学生获得正确的艺术理解和良好的艺术素质。

音乐的艺术内涵体现在对音乐美的创造、表现以及相应的感知、认识之上,音乐教育因此也就成为必须贯穿着审美意识的艺术教育形式。高师音乐教育院系的音乐理论课,属于音乐艺术类课程的重要一环。无疑,音乐审美意识也是这一类课程的核心成分,是这些音乐课程的艺术属性得以体现的基本前提。所以,在高师音乐理论课程的教学改革中,应当对音乐审美意识的培养给予足够的重视,要避免过去那种只讲授知识性和技能性内容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突出课程本身的音乐审美本质,挖掘课程中的审美因素,把理论课程置于音乐性感知和艺术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教学,以音乐自身的美感魅力去感染学生,激发其学习热情,培养他们建立充分的音乐审美意识并获得较高的音乐审美能力。从而,不但可以使其在基础音乐教育中有效地实施审美教育,而且也为其一生热爱音乐、执着地追求音乐的艺术魅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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