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散文体小说《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之伦理道德观
颜红菲 2012-07-19
论文摘要:《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是英国18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人物亨利·菲尔丁的代表作。作者以自己的“散文体滑稽史诗”理论为创作基础,通过对各类不同人物的言行和思想感情的描写,客观地概括了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全貌;同时,通过对各类人物的命运及相互关系的揭示,表达了善必将战胜恶的伦理道德精神和人道主义理想。
论文关键词:散文体;菲尔丁;《汤姆·琼斯》;伦理观
一、菲尔丁及其“散文体滑稽史诗”理论
亨利·菲尔丁是英国18世纪杰出的小说家、戏剧家。他早年从事戏剧创作,尤其致力于喜剧艺术的继承与发展,希望像以往的喜剧大师那样,以喜剧的形式达到讽刺现实、针砭时弊的作用。然而,现实情况却是,他的剧作虽然广受好评,却由于抨击朝政而被禁止上演,菲尔丁本人也由此遭受迫害,结束了他的戏剧生涯,生活陷于困顿之中。为了养家糊口,菲尔丁曾经从事律师、编辑等职业,极大地丰富了他的社会阅历,不仅为他的小说创作打下了扎实的生活基础,也更加奠定了其创作的价值取向。
在整个英国文学发展史上,菲尔丁的小说理论及其创作实践始终占据着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他的长篇小说《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以史诗般的宏大规模向我们展示了丰富生动的社会生活画面。正是由于这一点,菲尔丁不仅开创了反映社会状况的小说创作,将英国现实主义小说推进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在英国文学史上具有里程碑似的意义。同时,这部作品也恰好体现了他所谓“散文体滑稽史诗”理论的艺术特色与创作意蕴。
与其他文学巨匠一样,菲尔丁的文学观念对他的小说理论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影响。虽然他并不盲从于新古典主义的近乎教条的文学法则,但是,古典文学传统在他身上仍然起了很大的作用。按照他的观点,从本质上说,小说是叙事文学的一种,它源于古希腊罗马的史诗。这种将叙事文学归类为史诗的做法,并不是菲尔丁的首创。十七世纪以来的许多作家和批评家都认为:“对人类生活的任何叙事形式的模仿,都应该尽可能的同化于由亚里士多德和他的无数阐释者为历史制定的原则。”菲尔丁就是从这种观点出发,提出了他的“散文体滑稽史诗”理论。他的“散文体滑稽史诗”理论实际上是借助于古典文学的权威,来证明小说这种文体存在的合理性。在其第一部小说《约瑟夫·安德鲁斯传》里,菲尔丁就提出了他的“散文体滑稽史诗”理论。他从史诗的构成要素、史诗所具有的“教益或乐趣”,以及亚里士多德对严肃与滑稽的区分标准,来说明他所创作的这种文学体裁所具有的史诗特点,从而得出了小说是史诗这种叙事文学的延续这一结论。然后,菲尔丁又把严肃史诗与他的“散文体滑稽史诗”相区别。在他的论述中,前者的重点在于归类,在于寻找理论的根源;后者的重点在于对这种新兴文体的特点进行解释——现实主义小说其实就是一种以散文体写的喜剧史诗。
尽管在英国文学史上,菲尔丁的史诗理论第一次系统表述了一种小说诗学,但是,我们不应该过分夸大这一理论对他创作的实际影响。事实上,这种史诗理论只是菲尔丁为自己的虚构作品所找的理论依据罢了。菲尔丁谴责文明世界的伪善和庸俗,赞扬纯朴的人的善良,与启蒙时期“返回自然”的思想相似。他借山中隐士之口叙述城市文明条件下经历的不幸,但他不赞成隐士解决问题的办法,希冀通过人们的道德改善去达到社会和谐。
二、“善”与“仁”的自然伦理道德观
《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是菲尔丁的代表作,全书的中心情节是描述弃儿汤姆·琼斯的生活遭遇。该书刚刚出版不久,英国当时著名文学评论家撒缪尔·约翰逊就对这部作品所反映的道德观问题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这部作品将邪恶的主人公描绘得富有魅力,使人无从分辨是非。然而,约翰逊的这一见解却是出于对小说的误读。实际上,菲尔丁并不赞成主人公汤姆·琼斯的荒唐行为,但他所持的是另一种与约翰逊不同的道德观。正如伊恩·瓦特所指出的,菲尔丁只是试图向我们展示这样一种道德观:“他相信道德决不是根据公众舆论而对本能进行压抑的结果,道德本身乃是一种向善或仁爱的自然倾向。”因此,菲尔丁才在作品中塑造了一位品性优良,但却难免过失和荒唐的主人公,并且试图向读者表明,与琼斯形成对照的布利非才是人们应当反感和唾弃的。
与十八世纪的许多启蒙思想家一样,菲尔丁认为,道德来自于人的天性,美德是一种不计功利的善。因此,正是通过汤姆·琼斯与布利非之间的鲜明对比,菲尔丁充分肯定了发自天性的“自然道德”,而反对虚伪做作的“文明道德”。琼斯从小虽然淘气顽皮,但是,从他对待黑乔治一家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他的优良品性。他和黑乔治一同偷猎,然而,所得的大部分都给了黑乔治一家,若是被人发现,琼斯又总是独自承担罪名。他还不时地给贫穷的黑乔治一家以各种照顾,用奥尔华绥送他的礼物卖钱来救济他们。琼斯这种宽厚的心肠,在乡村里受到了很多穷人们的称赞。用苏菲亚的话来说,琼斯的为人堪称“英雄般的高贵和天使般的善良”。琼斯的天性中就带有优秀的品质,这一直是作者所强调的,同时这种品质也多次在不同的事件中反映出来。
作品中最能突出他的高尚道德的有两件事情,一是他前往伦敦的途中遇到强盗抢劫;二是他帮助耐廷盖尔先生和南锡完婚。正是通过这两件事情,菲尔丁向我们展示了琼斯超于常人的高尚品质,也充分肯定了那种出自天性的“自然道德”。 第一件事是这样的:走出巴尔涅特不远,琼斯和巴特里奇遇到了一位样子文雅的陌生人与他们结伴同行。当听说琼斯身上带有一百英镑时,这个人突然掏出枪,向他们索要那笔钱。琼斯准备将自己的全部财产——三个多畿尼交给他,可是当强盗要求要那一百镑时,琼斯坚决地拒绝了他,因为那一百镑不是他的,而是苏菲亚遗失的。于是,他们打斗了起来。最后,强盗不敌琼斯,被琼斯制服。受了惊吓的巴特里奇这时要求干掉这强盗,可是当琼斯听说这个强盗是因为妻子要生孩子,家里困难迫不得已才抢劫时,不仅将他放了,还把自己仅有的几个畿尼的一大半给了他。那位行劫的汉子对他感激不尽。琼斯来到伦敦后,借住在密勒太太家。他听说她的表妹夫家里生活困难,就慷慨地将自己所有的钱拿出来,让密勒太太用来资助那家穷人。最后,密勒太太的表妹夫亲自来感谢这位恩人时,琼斯不禁大吃一惊,原来这位安德生先生就是他在途中遇到的强盗。由于琼斯的帮助,这家人有了床睡,有了面包吃,他妻子的病也好了很多。安德生对琼斯感激不尽,琼斯也把能够帮助别人当作最大的快慰。这件事集中体现了琼斯的诸多高贵品质。在遇到强盗时他勇敢而果断,在钱财上他仗义疏财,对待弱者他富有同情心。
另一件事也发生在密勒太太家。她的女儿南锡爱上了房客耐廷盖尔,南锡怀上了身孕,耐廷盖尔却迫于父命,要娶一位富家小姐。眼看南锡的名誉就要毁在这件事上,琼斯绝对不会坐视不管,他为南锡和耐廷盖尔奔走,终于促成了二人的好事。与琼斯的高尚品质形成对照的,是布利非的虚伪阴险和自私自利。这位富家少爷,表面上一本正经,满口仁义道德,然而,他的一切行为都出于自私卑鄙的利害考虑,其一举一动刚好和琼斯构成了巨大反差。琼斯是不饰雕琢的天然质朴,布利非则将自己的自私本性掩饰起来,装出一副笃信宗教,老成持重,循规蹈矩的模样。他早就知道琼斯的真实身份,因为怕危及自己的利益,一直将这件事隐瞒起来。他之所以追求苏菲亚,也完全是因为看中她家的财产。琼斯被捕入狱后,他竟然派人制造假证,企图置琼斯于死地。然而,在乡绅奥尔华绥面前,他却伪装成一个正人君子,骗取他的信任。这样的人物恰恰使得琼斯略带瑕疵的美德更加得以彰显。
三、“灵”与“欲”的人性伦理道德观
小说最容易引起人们争议的道德问题,是汤姆?琼斯在对待异性上的有失检点的态度和行为。不可否认,琼斯的确做了很多不应该做的事。他已经爱上了苏菲亚,却与别的女人多次有染。在得知奥尔华绥有望病愈的消息后,琼斯喝醉酒与布利非发生了争吵,随后他来到树林里散步,满心想念的都是苏菲亚。但是,当他看到了旧情人毛丽,两人说了几句话后,他就忘记了刚刚对苏菲亚的一片痴情,即刻与毛丽钻进了树林的深处。另一次是在琼斯流浪的路上,他遇见了沃特尔太太。这位太太爱上了琼斯,并竭尽全力地勾引他,琼斯终于在酒足饭饱后经不起诱惑,与她发生了一夜情。而在伦敦,琼斯也曾因为生计无着,而与贝拉斯顿夫人暧昧不清。不得不承认,这些行为都是对他纯洁爱情的玷污。但是,菲尔丁仅仅把这种问题处理成一种年轻人一时冲动的过失,而这种过失并不影响琼斯的优秀品质和纯良的天性。在对待毛丽的问题上,作者从一开始就强调琼斯对毛丽的慎重态度。他们相好以后,琼斯也一直怀有高尚的道德,将毛丽的幸福看作自己的责任。即使当他发现真正爱的是苏菲亚时,他也对毛丽怀有深深的内疚,甚至也曾经做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觉得自己应该对毛丽负责。只是由于最后他发现了毛丽的放荡行为以后,他才有所释然。然而,即便此时,他也仍然把毛丽堕落的原因归咎于自己。在与沃特尔太太的关系上,琼斯似乎也是出于被动。一方面,琼斯在酒足饭饱后经不起诱惑,另一方面,他与苏菲亚的结合看来也希望渺茫,便一时糊涂而犯下了错误。事后得知因为他的不检而失去了与苏菲亚见面的机会,他痛悔不已,并且立即追随苏菲亚的行踪前往了伦敦。因此,即使在这件事上,也可以看出他本性的纯厚。对于贝拉斯顿夫人,琼斯之所以犯错,多半是由于对苏菲亚的行踪感到焦虑,错把贝拉斯顿夫人当作引路人而造成的。虽然这种不正当的性关系对不起苏菲亚的爱情,但是比起前两次的错误,这次过失的大部分责任应当归咎于贝拉斯顿夫人的阴谋。
从这些事件中可以看出,琼斯虽然有时难免荒唐,但是,毕竟他的天性里有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感。他对待女性更多时候是出于尊敬,并且慷慨热忱,表现出一种保护妇孺的侠士姿态。他的过失往往被作者用其自身更为高尚的情感加以对比和弥补,使人们对他的所作所为感到遗憾,而不是感到厌恶。菲尔丁一再强调主人公的优秀天性的目的也就在于此。显然,菲尔丁并不想把琼斯塑造成一个十全十美的人物,相反,他毫不掩饰他的缺点。因为在他看来,完美的人物是不真实的。然而,菲尔丁写出琼斯的这些道德缺陷,并不像约翰逊所说的那样,是故意混淆人们的是非标准。恰恰相反,菲尔丁塑造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物,是为了更好地达到他进行道德教育的目的。
事实上,只要一个人物的品格里有一些善良的成分,足以引起好心人的钦佩和爱戴,即使有一些小小的人性所防备不了的瑕疵,它们仍然会激起我们的同情而不是憎恶。其实,再没有比在这种人身上看到的缺陷更有助于提高道德的了,因为那些缺陷会造成一种惊骇之感,比起邪恶透顶的坏蛋所犯的过失对我们更能发挥作用,长久在我们脑际萦回。在一个具有很多善良成分的人身上,弱点和罪恶就更惹人注目,他的美德将其衬托得更为鲜明,暴露其丑态。当我们看到这些罪孽给我们所喜爱的人物所带来的恶果时,我们就不但受到教育,为了自己以后避免这些罪恶,并且还由于它们贻害于我们所喜爱的人物而对其深恶痛绝。况且,琼斯犯下的这种过失也只是出于率真的天性,他对女性一向充满热忱和敬意。比起布利非那种企图利用婚姻来占有财富的目的来说,琼斯要高尚很多。因此,琼斯所犯下的只是轻微的过失,而并非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