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高低收入省区农村消费城市化的对比

丁华  2009-02-02

[摘 要]目前我国农村消费城市化还是一种趋势。然而,在相当一部分农村尤其是上海、北京、浙江等高收入省区农村,消费城市化现象令世人瞩目。对高低收入省区农村消费城市化进行比较,可以为低收入农村生活质量的提高提供借鉴。

[关键词]农村消费城市化 收入状况 消费水平 恩格尔系数 消费结构

一、农村消费城市化的内涵

“农村消费城市化”是卢嘉瑞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首先提出。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消费城市化必将推广到更多的农村,这是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任务的一个重要标志。从理论和实践方面比较分析高低收入省区农村消费城市化的一些问题,对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农村消费城市化,是指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的收入状况、消费水平、消费结构与消费方式不断向城市居民看齐,这些地区的农民在吃、穿、住、用、行等物质生活方面和文化、娱乐、教育等精神生活方面以及服务消费方面同城市居民的差距越来越小,甚至与低收入省区一般城镇的居民水平不相上下;而且一些特别富裕的农村则已超城市化了。

二、农村消费城市化的表现

(一)从居民收入看,高收入省区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接近甚至高于低收入省区的城镇水平。上海农村人均纯收入由1993年的2726.98元增加到2007年的5870.87元,增长115.29%,北京增长166.95%,浙江增长162.46%。同期,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0.50%,陕西增长160.92%,河南增长168.40%。

(二)从居民消费看,高收入省区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也接近或高于低收入省区的城镇水平。上海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993年的2200.07元增加到2007年的4753.23元,增长116.05%,北京增长182.98%,浙江增长175.59%。同期,辽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135.48%,陕西增长170.58%,河南增长155.41%。

(三)从恩格尔系数看,高收入省区农村同低收入省区城镇相似,呈较快下降趋势。上海、北京、浙江三个高收入省区农村的恩格尔系数分别由1993年的46.43%、48.16%、50.16%下降到2007年的40.28%、35.21%和41.63%,而辽宁、陕西、河南三个低收入省区城镇的恩格尔系数则分别由1993年的50.46%、47.93%、49.64%下降到2007年的39.66%、34.27%和34.67%。

(四)从消费结构看,高收入省区农村与城镇趋同。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注重文化、服务消费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其各项消费支出中,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讯、医疗保健三项支出的序列位次分别由1993年的第4、7、6位上升到2007年的第3、4、5位;同时,自给性消费比重大幅降低,商品性消费比重多提高到90%以上,其中家庭设备及服务的商品性消费比重在98%以上,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三项则达到100%。再者,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家庭的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多直逼城市。2007年,上海、北京等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洗衣机、电冰箱和彩色电视机的拥有量多略低于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家庭92.13台、75.71台和112.87台的平均水平,而北京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电冰箱的拥有量超出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量14.02台。

(五)高收入省区农村逐步形成以个人消费为主、社会公共消费为辅的城镇型消费方式。2007年,上海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为90%,人数达33万余人;浙江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达23.6万人,且80%的农村人口享有初级卫生保障,94%的乡镇和83%的行政村已开展养老保险等。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比,高收入省区农村占绝对优势。2007年,上海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54.70平方米,北京农村为31.26平方米,浙江农村为47.82平方米,而同期全国城镇居民人均使用面积仅为15.5平方米。

三、高收入省区农村、低收入省区城镇分类与样本选取

(一)高收入省区农村、低收入省区城镇分类

按照我国各省居民收入和全国平均水平的比例a,(a的计算公式:a=Yi/M,式中Yi为各个省区居民的收入;M为全国居民的平均收入)可将我国的省份划分为三个收入档次:1)a≥1.5为高收入省区;2)0.85≤a<1.5为中等收入省区;3)a<0.85为低收入省区。

(1)按照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a,将我国的省份划分为以下三类。

高收入省区: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

中等收入省区:福建、山东、河北、辽宁、湖北、湖南、黑龙江、江西、海南、吉林、河南、安徽。

低收入省区:四川、内蒙古、重庆、山西、广西、 宁夏、新疆、青海、云南、甘肃、陕西、贵州、西藏。

(2)按照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a,将我国的省份划分为以下三类。

高收入省区:上海、北京、浙江、广东。

中等收入省区:天津、福建、西藏、江苏、山东、云南、湖南、重庆、广西、新疆、四川、河北、湖北、青海、海南。

低收入省区:辽宁、安徽、宁夏、内蒙古、江西、陕西、贵州、黑龙江、山西、甘肃、吉林、河南。

(二)高收入省区农村、低收入省区城镇样本选取

根据上述省际收入分类并结合人均GDP综合考虑,可以把上海、北京、浙江、广东、天津、江苏划为高收入省区农村;辽宁、安徽、宁夏、内蒙古、江西、陕西、贵州、黑龙江、山西、甘肃、吉林、河南划为低收入省区城镇。由于部分省区资料缺乏,从“一高一低”档次中分别选取三个省区作为样本,取其相关资料以进行比较:(1)高收入省区农村:上海、北京、浙江;(2)低收入省区城镇:辽宁、陕西、河南。

四、高收入省区农村和低收入省区城镇的对比

(一)从收入状况看,上海农民人均纯收入2007年约达5870.87元,约高于低收入省区三个省各自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97.01元、5483.73元和5267.42元的水平;北京农民人均纯收入2007年约达5025.50元,比1993年增长约166.95%,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2007年约达4582.34元,比1993年增长约162.46%,均高于同期辽宁与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150.50%和160.92%(见表1)。

表1 高收入省区农村和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收入对比 单位: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统计年鉴》(1994、2001、2007),整理。

(二)从消费水平看,上海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07年约达4753.23元,高于低收入省区三个省各自的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约4654.42元、4637.74元和4110.17元的水平;浙江、北京农民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07年比1993年分别增长约175.59%和182.98%,高于同期辽宁、陕西与河南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约135.48%、170.58%和155.41%(见表2)。

表2 高收入省区农村和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消费对比 单位: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统计年鉴》(1994、2001、2007),整理。

(三)从恩格尔系数看,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生活正向富裕型过渡。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规定,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称为绝对贫困;50%-59%,称为勉强度日;40%-50%,称为小康水平;20%-40%,称为富裕;20%以下称为最富裕。到2007年底,高收入省区农村正向富裕型水平前进,与低收入省区城镇水平相当。

(四)从消费结构看,到2007年底,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人均精神文化消费和劳务消费支出(包括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三项)约为1095.89元,虽略低于低收入省区一般城镇居民的同类支出(人均月1236.43元),但其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却达27.90%,高于同期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约27.58%。就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讯两项支出而言,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不断缩小其与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的差距。1993年、2000年、2007年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达约9.57%、9.69%、13.41%,而低收入省区城镇约为8.56%、9.90%、12.28%;1993年、2000年、2007年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交通和通讯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达约3.02%、5.21%、7.77%,而低收入省区城镇约为3.15%、5.01%、7.56%(见表3)。。

表3 2007年高收入省区农村和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精神文化消费和劳务消费的对比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统计年鉴》(2006、2007年)整理。

(五)从消费习俗、消费观念看,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转变。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已开始摆脱这些传统观念的束缚,大力倡导和实施科学消费、适度消费及信贷消费。例如,2007年,高收入省区农村累计已有50%的人外出旅游,一些沿海地区的农村居民在建房或买房中还使用了消费信贷等,与低收入省区城镇相似。

五、结论

从整体看,我国农村消费城市化还只是一种趋势。只有一小部分农村实现了消费城市化。近几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减缓,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迅猛,城镇居民收入的绝对额又远高于农村居民,因此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可能拉大。

从局部看,我国存在很多农村消费城市化甚至超城市化现象。现阶段我国高收入省区农村人均纯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迅猛增加,消费结构渐趋合理,除个别指标外,它们已接近或达到低收入省区一般城镇的水平。高收入省区农村消费城市化促进了农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还为落后农村的发展提供了发展消费经济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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