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兴替:中国历史上的“农民-土地法则”
佚名 2006-01-09
摘要:
文明是人类与自然界互动的产物。人类文明的历史,是创造与环境相适的特定的生命体系与生产方式的历史。环境塑造了文明,中国为农业文明区。“人与土地的自然法则”形成了“原型亚洲文明”,而“人与土地自然法则”是决定社会变动的经济基础,它与前现代中国的王朝更迭密不可分的。这是前现代社会的困境所在。
关键词:
文明 环境 人与土地自然法则 皇朝兴衰
文明是人类与自然界互动的产物。与野蛮相对应,文明反映了人类战胜野蛮的过程,也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历程。人类的生命活动(生产活动是人类主要的生命活动)总要受到环境的强迫、制约与影响。人类文明的历史,是创造与环境相适的特定的生命体系与生产方式的历史。文明本质而言,即人类的生命体系与生产方式。
文明是一个“大系统”,在自然环境的制约下与政治系统,经济系统,文化系统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人类社会系统。“协调”、“配合”、“同步认可”是系统存在的基础。任何一种文明都必须作为一个协调运转,这种协调性表现出社会系统的稳定性。如果这种协调性被打破,社会系统的稳定结构也随之打破。因此,任何一种文明的存在与其特定模式的构成,是它所处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选择”的结果。每一个文明也就有了她自身的魅力。“地域的不同,气候的差别,对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有阻滞和促进的影响,对风土民俗,对这一地区的社会状况、观念形态,以至心理因素,都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引起世界各地区社会形态各具特点,都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引起世界各地区社会形态各具特点,多姿多样。” 文明可视为人类生存环境、生产方式、社会构造及文化特点的总和。文明具有“总体系”的性格,“总体系”之下,又可分为如下四个“分体系”:
第一、环境体系。大陆、海洋、温暖、寒冷是环境体系的四大基本要素。这是文明的条件层面。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
第二、生产体系。人类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和环境产生两种基本对应关系,即“人—土地”的对应关系和“人—海洋”的对应关系。如是基本对应关系,形成两种不同的生产体系,即亚洲大陆型农业式生产体系和欧洲海洋型工商式生产体系,由此人类不同的文明体系也就此形成。这是文明的核心层面。
第三、社会体系。人口、土地、市场、家庭、集团、政权、制度等是人类社会体系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是文明的外在支撑层面。
第四、文化体系。宗教、文学、艺术、哲学、伦理等是文化体系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是文明的内在支撑层面。
由此可知,文明子系统的变化或变动就会不断重塑着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场景,本文探讨原型亚洲文明的“人与土地自然法则”及其所产生社会变动。
一、 文明与环境 (一)世界环境区与文明形成
文明是人类在征服、改造自然与社会环境过程中所获得的精神、制度和物质的所有产物。在文明体系构造中,环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有这一切人类社会生活的必要资料,无一不是由自然条件所供给以原料,经过人类劳动加工而获得的。所以,人类社会生活,是没有一时一刻曾经离开过自然环境或地理环境的。可见,地理环境对于人类社会历史具有密切关系、重大作用。” 因而,要了解文明与环境的关系,可以从环境要素出发。
决定人类文明的环境要素有四个。其一为大陆(东方),其二为海洋(西方),其三为温暖(南方),其四为寒冷(北方)。根据它们之间的结合,可以把地球(前现代时期人类活动主要集中在亚欧大陆)分为四个环境区,由此产生了不同的文明区。
第一环境区:温暖的大陆区。它的发布主要集中在亚欧大陆的东部和东南部,由于亚洲中部高地倾泻下来的若干条大河,并形成广阔的流域平原地区,这里先后孕育了人类社会的早期农耕中心:西亚的底格里斯河流域与幼发拉底河流域所形成的平原地区;东亚的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所形成的平原地区;南亚的印度河流域与恒河流域所形成的平原地区。这样,“就亚欧大陆而言,中国由黄河至长江,印度由印度河至恒河,西亚、中亚由安那托利亚至波斯、阿富汗,欧洲由地中海沿岸至波罗的海之南,由不列颠至乌克兰,乃至与亚欧大陆毗连的地中海南岸,都先后不一地成为农耕和半农耕地带,由此构成一个绵亘于亚欧大陆东西两端之间的、偏南的长弧形的农耕世界。”
第二环境区:寒冷的海洋区。这一区域的分布主要集中于亚欧大陆的西端即“欧洲大半岛”,这里海岸线37900公里,是世界上海岸线最曲折,最复杂的地区,多半岛和岛屿、港湾和深入大陆的内海。而爱琴海区域是古代克里特文明和希腊文明的发源地。因为这一地区的地理环境优于欧洲的其他地区。
第三环境区:温暖的海洋区。日本可以说是这一环境区的典型地区。
第四环境区:寒冷的大陆区。从东到西的长弧形农耕世界北边,大致和农耕地带平行,从西伯利亚向西,经由中国长城以北的东北、蒙古、中亚、咸海里海之北、高加索、南俄罗斯,然后向南转向阿拉伯半岛地区,同样形成了一个长弧形地带,这就是人类历史上的游牧世界。 即亚洲大陆的北部地区,气候干旱,雨量极少,大部分是高地草原和沙漠,这里没有大河流域及其特有的肥田沃壤,它只适宜放牧。
综上所述,亚欧大陆形成亚洲文明区、欧洲文明区、半欧洲文明区与半亚洲文明区。 寒冷大陆区(俄罗斯及东欧)一方面具有欧洲文明的性质,另一方面又具有亚洲文明的性质,可以说是“半欧洲”。温暖海洋区(以日本为典型),自古受海洋环境的刺激,工商业有所发展,“半亚洲”的特点很鲜明。第一环境区(中国、印度、中东等)和第二环境区(欧洲等)是世界最主要的环境区,它们是世界文明的主要诞生地。第一区由“大陆”和“温暖”两个环境要素,创造“原型亚洲文明”。第二区“海洋”和“寒冷”两个环境要素,形成“原型欧洲文明”。相对而言,第一环境区形成了“农耕文化”,而第二环境区形成了“重商文化”。因为“资本的祖国(商业民族)不是草木繁茂的热带,而是温带;不是土壤的绝对肥力,而是它的差异性和它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并且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成他们自己需要、能力、劳动资源和劳动方式趋于多样化”。
(二)、亚洲生产样式决定“农耕文化”
农耕世界以农为本,产生与长期维持一种狭隘、闭塞、地方性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前资本主义时期阶级社会农本经济的根本特点,是在最大限度上实行自给自足,为谋生而非为牟利,为消费而非为交换,因而必然具有闭塞性。手工业和商业同在当时整个社会经济中占绝对优势的农业相比,是末,不是本。它们当时所达到的发展水平,终究不能改变农耕世界以农为本的这一根本状态。” 这样,就把发展农业看作有系国家治乱的根本。“农 本”思想、“重农抑商”观念在农耕世界历代统治阶级的提倡下得以巩固和加强。“在秦以后的两千多年里,它一直成为大一统帝国的基本国策。保护小农,抑制商品经济,再加上手工业商业的官营,便成为中国传统经济结构的基本格局和发展定势。”
与“农本论”相联系,农业社会提倡节制消费欲望的“节用观”;反对兼并,主张“均田”平均分配观;反对“放于利而行”;主张“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义利观”;生怕农民“无恒产而无恒心”,力主把农民束缚于土地的“恒产论”,以及反对改革技艺工具的“奇技淫巧”论。这些,组成了适合于农耕世界生产形式与经济基础的农耕经济理论系统。
农耕世界的社会构成,又“选择”出它的“主体”文化形态。中国战国时期三教九流竞发政见。但当时中国农耕社会初步稳定之后,儒教被选择为独尊于世的官方学说,对中国专制政权结构,起有极大的维系作用。
农耕世界特定的定居生活,使人群血缘纽带长期保存,封建宗法制度充分发育。这些又决定农耕世界极其强调“亲亲”原则。传统的“孝”“悌”“节”诸观念,都是这个原则的反映,是宗法制度在人们思想中的折射。
当然,农业文化除了它特有的经济政治观之外,还有反映农耕世界特有的音乐舞蹈形式的“情感文化”,表现工具技艺状态水平的“工具文化”,体现农耕世界人群社会行为规范的“风俗文化”它们共同合成了农耕世界的大文化系统即农业文明。古代中国为典型的农耕文明。
当然,在确认环境影响民族文化的同时,我们反对“地理环境决定论”。“地理环境当然是社会发展的经常的必要条件之一,而且它当然影响到社会之发展——它是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作用的。然而它的影响,并不是有决定作用的影响。” 这是因为,首先,地理环境所能“培育”的仅是人类文化的“幼芽”与“胚胎”。随着人类科技水平的提高,地理环境的作用在逐步削弱。其次,一方面地理环境影响文化,另一方面文化一旦形成又反过来促使人们改造自然环境。“社会发展是由人类自身劳动生产过程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所推动所决定的,与地理环境无关,地理环境根本不能决定社会发展。” 最后,自然环境无法“独自”培育文化,文化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综合体的合力“选择”。简单地说,自然环境必须与“中介”,即与社会生产样式与社会构成样式相结合,才能选择出相适应的文化。“地理环境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地理环境的优越与否,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可以起加速或阻滞的影响。尽管这种影响不是决定性的,但是,应看到古代自然经济时代,特别是在古代社会,这种影响很大。”
二、人与土地关系:原型亚洲文明
文明体系的形成及被人与环境的对应关系决定,对应关系的不同,形成人类文明体系的差异。亚洲大陆区,即典型的大陆区,人和环境的基本“对应关系”是“人—土地”之间的关系。“人类社会最早、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土地。土地是中世纪封建社会经济形态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它在各种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是相同的。由于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然经济,因此,在中世纪封建社会中土地是各种生产资料中占统治地位的主要生产资料。” 这一对应关系从“人”出发,“人”依赖土地,通过利用土地与享用农产品维持生计。其关系特点是:人—土地—耕种—自给—人。
“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结构形式主要是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所有制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农业租佃制,尤其是分成租制,中国封建社 会又长期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这就使得农业生产这个占绝对统治地位的生产部门,一直以生产粮食为主。尽管秦汉至唐宋时期,农民在主要种植粮食作物的同时,也种麻、油料等个别经济作物,但几乎微不足道。这就使以粮为主的单一农业经济结构成为几千年来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的重要表现形式。” 中国社会中人一旦与土地结上关系,即形成一种社会运动法则。这一运动法则与中国前现代社会经济结构固有特点密切相关的,即三个突出特点“第一,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牢固结合;第二,单一的农业经济;第三,商业资本和土地、高利贷资本相结合,地主、商人和高利贷者三位一体。” 由此产生的法则称之为“人——土地自然法则”。这个法则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人口的无节制增加”与“土地的无节制倾泻”。
第一、人口“无节制增加”。农业劳动的集约性、季节性与单纯性,刺激了对劳动人口的“无节制需求”。农业人口的增加绝无计划性,以“不可逆”的方式进展。
第二、土地的“无节制倾泻”。相对于人口的无节制增加,土地面积在绝对意义上,总保持不变的常量,土地的肥力也在不断减退中。然而,土地从来不会长期均等地配置在农民手中,总以“水往低处流”的形式快速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即所谓“土地兼并”。我们称之为“土地的无节制倾泻”。
“人口的无节制增加”与“土地的无节制倾泻”的并存、矛盾与冲突,是“人——土地自然法则”的基本含义。如此法则的存在,构成亚洲文明体系的基本物质原因。当然,我们还要考虑到:农民负担问题与天灾、人祸等问题。“农业负担问题过重,这是一个比起小农经济的生产结构不符合现代要求更为严重、更为致命的病症。” “天灾和人祸。最主要的是饥荒、瘟疫、战争这三大项。中国史上这方面的记载很多,造成巨大的破坏,时常看到‘中原萧条,千里无烟’,‘百姓流亡、死者涂地’,‘白骨蔽野、人口百不存一’等话。大饥、大疫、大战还导致农民大流动,饥民流亡各地,社会动荡。”
三、“人——土地自然法则”与皇朝兴替
(一)、原型亚洲文明体系圈
“人——土地自然法则”的存在,使“原型亚洲文明体系圈”得以形成。这个体系圈以如下的顺序作周期性的运动:
第一,“人口无节制增加”,人口激增,土地不增,土地肥力衰减,由此造成社会“人口超负荷”,导致流民剧增。
第二,“土地无节制倾泻”将更多的人口赶离土地,流民问题更趋严重。流民产生。
第三、土地分配的均等性被打破,社会不均的现象早日趋严重。流民产生。
第四、流民组合,成为威胁既成秩序的“脱秩序力量”与“暴力源”。中国历代多流民暴动,就是因为存在着这样的“脱秩序势力”与“暴力源”。
第五、“流民群”与“脱秩序势力”增大,终于形成重大社会问题,流民暴动开始。“流民问题是困扰古代中国的一大社会问题。流民问题的严重程度历来作为世之盛衰的一个标尺。对封建统治者来说,要使王朝长治久安,必须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使之“安居乐业”,维持农民和土地之间的亲缘关系,一旦这一亲缘关系中断,农民丧失了土地,不仅使朝廷赋役无着,而且大量的流民势必走上啸聚山林、铤而走险的道路,成为王朝更迭的重要力量。”
第六、流民暴动与近代市民革命具有截然不同的性质。前者非新生产力的产物,而是古老农业生产关系的特殊接续与修复方法。“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暴动不绝如缕,差不多都与流民经常地大量地存在有着密切的关系。”
第七、流民暴动产生的直接结果:其一,超负荷人口因战争而部分消除。其二,作为“土地倾泻”主体的豪农受到冲击,流民企求的“土地均分”在战争中被强制执行。
第八、作为流民暴动产生的广义社会结果,产生“好皇帝”,依靠新政府强权之手,推行均田制度,达成土地均分的制度化。唐朝的繁荣与其公元624年实行均田租庸调法有关。基本内容是规定国家分给农民以永业田与口分田;田地可以买卖,但买田不可超过一定数额;农民按丁口向政府交纳租庸调。日本在624年也颁布《大化改新之诏》,将全国土地、人民收为“公地、公民”,规定农民可按人口分得“国分田”,死后由政府收回,土地归国家所有,不得买卖,是所谓班田制。两国土地制度稍有出入,但目的都是依靠政府力量施行土地平均制度化,以使农民回到土地,达到社会安定的目的。 人与土地的矛盾缓和,社会由乱而治。
第九、封建皇权强健,出现“贞观之治”式的治理局面。
第十、皇权衰变,政权腐败,“人——土地自然法则”再起作用,新一轮“原型亚洲文明体系圈”再行启动,社会再次动乱。“尽管统治者为解决流民问题煞费苦心,尽管统治者的诸多举措能够收效于一时,但是造成流民问题的根源在于封建的剥削制度,历代统治者,无论贤与不肖,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封建社会与生俱来的痼疾。” “这里必须说明的,在古代中国水旱灾患时,往往引起严重的农民暴动,诸如元朝的弥勒白莲教及张献忠、李自成等农民暴动即是。但是,我们如果把农民的贫困和农民战争的发生的原因,完全归因于天时气候,那就绝对错误了。因为水旱灾害之所以酿成,一方面是由于生产技术的落后,一方面实在由于不合理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缘故。当时的封建地主统治政府,贪污腐败,敲诈勒索,平时候把修理河堤的水利费用,中饱私囊了。一旦水患泛滥,堤岸溃决,一泻千里,人畜伤亡,不堪收拾,就是政府发赈救济,贪官污吏们还是只知揩油,死活不管。这种情形,刘铁云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书中,暴露得可谓淋漓尽致。遇到旱灾,还是一样,形成严重的灾荒!所以说,气候只是酿成水旱灾害的一种因素,根源还是由于生产技术和社会制度的落后。”
通过“人与土地自然法则”的运作,中国历史上的多次巨大的经济与社会动乱就此产生,每一个王朝末期都会出现,形成了周期性的王朝更迭。这种周期性不是简单的循环。翦伯赞指出:“历史的发展决不是采取循环的道路,它是一个往前发展的过程,这个往前发展的过程不是一个圆圈,而是一个永远不回到出发点的螺旋纹。” 同时吴泽也指出:“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现象上常表现为渐变和突变两种形式。从哲学的观点来看,这种变化的不同形式无不与事物内因的作用和外因的影响有关。社会经济形态演进中的渐变形式,主要是由内因的作用引起的;社会经济形态演进中的突变形式,则可以是内因的作用,也可以是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引起的。这种内因与外因,渐变与突变的关系,体现在五种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常规之中。这里所说的内因,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以及它在政治上的表现即对抗的或非对抗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这里所说的外因,就是民族关系、战争征服以及由此引起的国家兴亡、王朝更迭。当然,国家兴亡、王朝更迭也可以由内因引起,但常常是‘内外交困’的结果。这是作为内因、外因交互作用的结果而成为此后社会经济发展的外因的。特别是古代东方社会中,国家、王朝凌驾于社会之上,通过组织、管理公共工程而对社会经济发展施加影响,所以它的兴衰、更迭对自我封闭的农村公社经济来说只是一种外在因素,通常只起加速或延缓经济发展的作用。因此,如同战争征服一样,国家兴亡、王朝更迭决不是衡量社会经济形态演变与更替的尺度,它们至多只是一个辅助的‘参考数据’。”
(二)、王朝更迭
中国社会动乱的初因是流民剧增与农民(流民)暴动。同时,“天灾和人祸。最主要的是饥荒、瘟疫、战争这三大项。中国史上这方面的记载很多,造成巨大的破坏,时常看到‘中原萧条,千里无烟’,‘百姓流亡、死者涂地’,‘白骨蔽野、人口百不存一’等话。大饥、大疫、大战还导致农民大流动,饥民流亡各地,社会动荡。” 流民(失去土地的农民)是社会的动荡震源与暴力引媒,而究其起源,则在于农业社会的最大分配不公即土地不均。而使土地分配恢复平均的方式只有两个:流民暴动与皇权专制。土地不会自动回到农民手中,除农民暴力之外,皇权对土地分配的强制干预实为妙法。中国人口众多,土地缺少,当众多的“饥儿”围绕着一块有限的“蛋糕”(土地),争夺与暴力在所难免。“强壮的儿童”与“弱小的儿童”在“蛋糕争夺”中,后者总处于弱势,由此阶级产生、不平滋长,动乱益烈。这样,社会就必然呼唤一个“超然的强者”与“看得见的第三只手”,用超乎强者与弱者之外的超社会力量,安排“儿童”的秩序,决定“蛋糕”(土地)的均分;这第三种力量,无异就是皇权的力量。诚如福泽谕吉所说:“一国实行专制政治不一定是专制君主和官员的过错,实际上是国民……自己招致了这一不幸的政治。”专制主义实际上和农民有很大关系,可悲的农民祈望“土地的绝对平均”,结果总欢呼王权的复活与皇帝的再生。 专制主义由此在农民的吁求中真理化、权威化与渗透化。皇帝崇拜成为中国人千百年来的强势思维态势。 “平均”必然抹杀“平等”。“平均”、“平等”不可共存。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在合理社会中,“平等”是“机会均等”与人格平等,而在中国“经济平均”的社会,一切生活资料(如土地)都由皇帝授予,农民绝难获得社会意义上的“机会均等”,被视为“小民”,而失去“人格平等”。中世纪人民以承受经济、政治与文化专制的巨大代价,换取土地的平均、社会的安定与起码的生计。以“平等”换“平均”,为平均促专制,“平均”和“专制”成了“孪生子”,“平均——专制”的自然连锁由此而生。
尽管中国每次农民起义都开创新国家和新政府,但总体而言仅对旧“旧亚洲圈”作调整与恢复,是乃中国历史的悲剧。中国历代王朝总把“平均”视为基本国策,长期实行“平均策”,寿命必长,不实行“平均策”,则其必然成为“短命”王朝。汉唐盛世何以成其“盛世”?秦隋何以“二世而亡”?一个原因就在前者持久有效地实行“均田”,而秦隋“均田”不力。
历朝施行“平均政策”,也产生恶果:中国人的创造性、竞争性和追求财富的欲望由此抑制,工商不起,市场委顿,商品经济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如果要问现代化为什么最早发生于西方而不是亚洲的中国,原因要从这其中去找。为什么旧亚洲社会是一个相对的“停滞社会”? 为什么旧亚洲文明是一个相对的“停滞文明”?“问题的根本就出在‘农工商虞’四业哪一个都不能获得相对独立发展的环境。” 一个重要原因是旧亚洲文明内部总是产生不了“市民”。为实行“平均主义”,必须抑制强商。随着一个朝代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手工业品和商品必然有所需求,商业和手工业就会有所发展,他们力量的强大就会危及到社会统治:强商总用金钱购买田地,结果加剧土地兼并,社会均衡局面被打破,最终发生社会动乱,因而中国皇帝总实施“抑商政策”。“从本质上说,帝国时代富商大贾的存在,表明传统时代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政治一体化的框架内,商品经济不能独立运作,不仅没有能对旧的生产方式-政治体制起所谓‘解体’的作用,相反它却沦为政治权力的‘婢女’,造成呢权力与财富畸形‘联姻’,刺激官僚特权阶层贪欲恶性发作,加剧政治腐败与社会震荡。” “重农抑商”政策使中国前现代社会周期性运转,社会生产力缓慢发展。“在漫长的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封建经济结构在发展变化,并非绝对静止、停滞,我们在研究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的特点、发展道路时,应该注意这个问题,如果把中国封建社会看成一潭死水,经济结构万古不变,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当然,我们必须同时承认,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的发展过程拖的很长,直到封建社会进入了她的晚期,变化依然不大。” 即“不安的”稳定与“蜿蜒的”前行。这种稳定是以“不安”为前提,这种“前行”是以“蜿蜒”为特征。
综上所述,由于前现代中国为典型的农耕世界,“人与土地自然法则”形成“原型亚洲文明体系圈”,进而形成前现代中国的王朝更迭现象。前现代社会的中国的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互动关系是王朝更迭的决定性问题。自然因素、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互相影响更加剧了这种历史变化的可能性。而“人与土地自然法则”是决定社会变动的经济基础,它与前现代中国的王朝更迭密不可分的。这是前现代社会的困境所在。因此,“原型亚洲文明”要进入更新时期,改造为“新型亚洲文明”即社会大转型。“经历许多挫折、失败之后,直到最近,花了很长时间才弄清,我们进行的社会改革,从本质上说,不是以谁为师,而是人类历史上各民族(除非中途消亡)都要经历的一种社会转型,一种历史大转折它是要由原来的传统农业社会转变到现代工业社会,也就是美国托夫勒所说的由‘第一次浪潮’进到‘第二次浪潮’,一般简称之为‘现代化’。”
宇宙依自有的轨迹运转,社会依自有的规律运行。人类社会大体经由自然社会--土地社会--市场社会这样三个阶段。目前世界所处是第三阶段。社会发展的三阶段,确定人类自从举着火把,走出丛林,已完成他做“人”的三个“年龄”段,其一是“丛林人”,其二是“土地人”,其三是“市场人”。这三种人又可以说成是“自然人”、“农民”与“市民”。回过头去说,依用“人”做标准,人类社会又可说成是“自然人社会”、“农民社会”与“市民社会”。三种“人”,三个“社会”,规定出三个时代:“自然时代”、“农业时代”与“工业市场时代”。有人预见,世界不远的将来,还会由“工业市场时代”进入“知识市场时代”。如同蒸汽机曾象征过一个时代,这个时代的象征则是不可一世的超级“电脑”。
现代化简单要素有三:工业的、市场的、市民的,也可发现中国近现代的社会变革确是朝向这三个目标努力。我们的生产方式曾经是农业的,而后工业。这一点比较容易做到,然而将“土地”中国形变为“市场”中国,却千回百转。因大家所熟知的原因,中国在很长时期,是“工业”的但不是“市场”的,是“农民”的、“半市民”的,而非“市民”的。中国由此不归属“现代”而为“半现代”。社会进步的功绩在于使工业中国进而转化为市场中国,在于让国人摆脱“土地”与“计划”的绊索,走向绵延乡村,接通世界的现代性生态世界--市场,使原来的纯农民与“半市民”(不与“市场”接轨的工人与城市民众)发生市民性身份变化。眼看着近现代中国与中国人的实态发生巨变,文化将何以自处?不“追随”不行,不适应不行,唯一的出路是再造、“重构”与更新。重构的目标取向也已经规定:所更新的文化将是工业的文化、市场的文化与市民的文化。它将从以前的“农业的文化”、“土地的文化”与“农民的文化”中蜕变出来,掉头朝前,义无返顾。
文化重构是文化的“新建设”,即是文化的“更新”式建设。“马克思主义指出,社会经济形态是社会诸形态中最活跃的因素,无时不处在前进与发展的过程中,当社会经济形态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老文化’就会因跟不上历史的需要而衰竭。此刻社会发出‘文化更新’的呼吁,并作出这方面的努力,直至旧文化更新,新文化诞生,重新与新经济形态处于同步共进的状态。因此所谓文化更新就是适应社会经济状况的急剧变化,变旧形态的文化为新形态的文化。在现代,文化更新意味着将落后的,适应旧时代的农业文化,转变成适应工业时代与适应市场时代的‘工业精神’与‘新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