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唐代档案编研述略

高旭 赵霞  2010-07-02

摘要:唐代在档案编研方面,开拓了许多新的领域,从修撰前代史、当代史,到记述典章制度,以至汇录风土人情,无一不汲取档案的内容。其档案编研,继往开来,在档案编研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关键词:唐代;档案;编研

唐代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其文治武功,蔚然可观。常言“盛世修史”,唐代亦不例外。其在档案编研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尤值一述。

一、史馆之制

西汉以来,史书多为私家修撰,如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范晔的《后汉书》,以及陈寿的《三国志》。与此同时,官修史书也开始出现,如东汉之《东观汉纪》。魏晋南北朝时期,私家修撰虽盛极一时,但国史的修撰工作也一直由秘书省的著作局主持。隋朝建立以后,在秘书省设立史馆,监修国史。开皇十三年(公元539年),隋文帝明令禁止私家修撰国史。从此,国史修撰便完全控制在封建王朝手中。唐武德初年,因隋旧制,史馆隶秘书省著作局。贞观三年(公元629年)移史馆于门下省。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改隶中书省。唐之史馆,较之隋代设置更为完备,选派当时名士充任史馆史官,并由宰相直接负责监修。

唐代史馆保存有大量的文书档案。唐王朝规定起居注、时政记等皇家记注材料要定期移送史馆,还规定全国各主要官府的文书,都要摘要录送史馆。并制订了《诸司应送史馆事例》,颁发全国。明确规定了报送文书的种类、负责报送的部门以及报送的方法。负责报送的部门包括中央三省、各寺、局以及地方州县衙门。而报送的方法大体有定期录报和不定期录报两种。定期录报有“逐月录报”“诸季录报”“逐年录报”。不定期录报有“有即报”、“勘报”、“录考使送”等多种形式。除了依照《诸司应送史馆事例》收集各官府的文书材料外,史馆还可以“牒索”。“如史官访知事由,堪入史者,虽不与前件色同,亦任直牒索,承牒之处,即依状勘,并限一月内报。”

也就是说,只要史馆查知有其它可供修史参考的档案材料,可直接向有关部门去牒索取,凡接到“牒索”的部门,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将要求的材料报送史馆。因此,全国大量的文书档案材料都汇聚到了史馆。史馆成为当时最集中、最庞大和收集档案文书最多的机构,为官修史书提供了大量的史料。

在史馆收集到的大量史料的基础上,唐代官修史书取得了空前的成就。“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和《北史》,都在唐朝的史馆中修成。这些史书在“二十四史”中竟占了八史。另外,终唐一代史馆修撰的本朝史书也相当丰富,如纪传体的《唐书》和《国史》,以及编年体的《唐历》与《唐春秋》等。

二、实录

实录是前帝崩殂后,继嗣根据起居注、时政记一类史料而敕修的编年体史书。

实录的修撰始于齐、梁时期。《隋书.经籍志》杂史类有《梁皇帝实录》三卷,记梁武帝事,周兴嗣撰。又有《梁皇帝实录》五卷,记梁元帝事,梁中书侍郎谢昊撰。又《史通杂说》篇有《梁太清实录》十卷。高似孙《史略》有《六朝实录》一书。这些都是较早的实录,但都已失传。

实录容纳的资料非常广泛,除起居注、时政记外,凡诏令章奏,悉得入录。实录虽然属于修撰范围,但主要是档案资料的汇编,是档案编研的一种形式。因为实录是当代人所撰的当代史资料编年,修撰者又都是专职史官,既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又能接触到大量最原始的重要文献,所以实录所引的资料十分繁富,也较可靠。而且所记内容十分广泛,除皇帝政治活动外,凡有关军国大事,如政治对策、经济措施、各地社会动态等,都有极详细的记录,是国史修撰之前的资料准备,有非常高的史料价值,很值得珍视。 三、政书

唐代是政书体裁的确立时期,其主要成果是专门记述典章制度的宏篇巨著会通体《通典》与断代体《唐六典》、《唐会要》。

《通典》,唐杜佑撰,是一部典章制度专史。所记上起传说中的唐虞到唐肃宗、唐代宗时,有的地方以附注形式记载了代宗、德宗时的改革制度。全书共二百卷,以事类为中心,以时间为先后编次,内容以专题分为八门: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每门之下又分子目。全书取材严谨,脉络清晰,分类编述,条贯古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然其博取五经群史,及汉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之有裨得失者,每事以类相从。凡历代沿革,悉为记载,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元元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通典》的史料来源,唐以前的主要是把纪传体正史的“书”、“志”进行系统编纂,兼采其它史书及经、子、文集中的有关资料。唐代的则主要是取自实录、国史及政府档案。《通典》为我国典志体史书开创了先例,为史学编纂创立了一种新的史体,开拓了一个新的史学领域。

《唐六典》,唐玄宗开元年间修撰。由张说、萧嵩、张九龄等主持,徐坚、韦述等十余人编修,最后再由李林甫修订补注。因系玄宗敕撰,故题为唐玄宗撰。此书记叙唐代官制,注文则叙及历代沿革。依据为当时的官府原始档案,特别是有关政典、制度方面的档案,因此该书为我们保留了大量关于当时典章制度方面的宝贵材料,史料价值较高。两《唐书》之《职官志》皆以之为依据。

《唐会要》。会要为断代体政书,源于《唐六典》。会要始创于唐德宗时的苏冕。他以《唐六典》和《大唐开元礼》等为蓝本,编撰唐高宗至唐德宗九朝政治、经济、军事、刑法、职官、天文、地理、文化等沿革典制,编成会要四十卷,首创会要体。宣宗时,命崔铉等续修德宗以来会要四十卷,成《唐会要》八十卷。今本《唐会要》是宋代王溥根据官修《唐会要》经掇编宣宗以后事迹而成,计一百卷。《唐会要》成书在两《唐书》之前,保存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史料价值很高。

四、地方志

地方志的修撰,始于隋代。隋统一后,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开始了全国性区域志的编纂,据《隋书.经籍志》载,隋炀帝时“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故隋代有《诸郡物产土俗记》一百三十一卷,《区域图志》一百二十九卷,《诸州图经记》一百卷,其余记注甚众。”唐朝贞观时,由魏王李泰组织,萧德言等编撰《括地志》五百五十卷,段公路撰《北户录》三卷,贾耽撰写了《贞元十道录》,李吉甫纂修了《元和郡县图志》四十卷。目前留存下来的只有《元和郡县图志》,该书以唐玄宗元和年间诸道所属47镇为篇,记述了诸镇所属州县的历史、地理沿革、户籍财赋、名胜山川等内容。原书每篇之首均有地图,共47幅,因而称之为“图志”,但至北宋时,地图已亡佚,书志部分也有缺失,一般就以《元和郡县志》称之。此书是流传至今最早而又较完善的地方总志。这些地方志主要是依据档案资料编写而成,因此具有比较可靠的史料价值。

综上所述,唐代在档案编研方面,开拓了许多新的领域,从修撰前代史、当代史,到记述典章制度,以至汇录风土人情,无一不汲取档案的内容。其档案编研,继往开来,在档案编研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1]王溥.唐会要[M].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

[2]赵翼.廿二史扎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

[3]刘尽等.中国文书史稿[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

[4]邹家炜等.中国档案事业简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

[5]谢玉杰等.中国历史文献学[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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