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杜尚出发——对西方现代艺术与当代艺术的若干追问
方盛 2011-10-29
【摘要】西方文艺理论中的关于所谓现代艺术和当代艺术的界定在中国本土语境中常常出现能指的滑动,这往往会造成对于艺术本体理解的一些误差,所以有必要做一定的厘清和界定
【关键词】现代艺术;当代艺术;概念
一.由概念的界定引发的思考
艺术,现代艺术,现代主义艺术,当代艺术,后现代艺术,现代艺术之后......这些无数关于艺术的词已然被规约也正在被使用。如果细心地思考这些词语本身,除了限定性规约和艺术史方法论角度的区分之外,值得警惕的是这显示出的历时性的逻各斯惯性,也顺带显露出由定义引发的关于语言学意义上的文字本身的特性(所指和能指在共约范围内的滑动)。
为什么会有定义本身?它们是如何被界定的?为什么会被如此界定?难倒仅仅只是为了方便语言的指向和规定?拿现代艺术和后现代艺术来说,二者之间的区分是如何显现的?因为逻辑吗?那么,这些逻辑来自何处?是来自个我习得的知识背景之下的理性判断吗?而这些知识背景的形状本身是如何形成的?个我的判断又如何被更大群体所接受,是因为共识?共谋?亦或权力使然?
二.戴着脚镣的舞者——形而下与形而上空间中的苦行者们
按照关于杜尚的解读,尽管他本人并不能算当代艺术家,但当代艺术的诸多观念的来源是跟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对应那个时期的艺术发展面貌,在“否定之否定”逻各斯脉络下形式主义蓬勃发展,可惜好景不长,至美国抽象表现主义之后形式主义的终结钟声被敲响了。而作为“后现代艺术之父”的杜尚就在这期间悄悄开启了一个潘多拉的盒子。这个盒子的打开是用这样一种方式实施的:抛弃、鄙视和揶揄那自以为是的,自以为了不起的艺术和艺术家本人名头的光晕,转而去寻求艺术能带给人的最美好的感受本身——自由跟自在。但是结局如谶言一般吊诡,正应了爱因斯坦的那句话:“作为我蔑视权威的惩罚,最后我自己也变成了权威”。(尽管杜尚自己对自己完全不以为然。)杜尚开启了观念的潘多拉之盒,启蒙了众多艺术家对于艺术的认识,于是我们能看到接下来西方艺术的发展便一发不可收拾,特别是承袭了这种反叛气质,呈现出此起彼伏的涌动潮流。如果说当代艺术是以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波普艺术的粉墨登场为标志,那么也是基于一种桀骜不驯的反叛精神和观念域度上的更新。
杜尚只需要一位,而作为当下的一名艺术家,现在是否会愈发地感觉到形而上层面与形而下层面的可恶的不可比性呢?当内心已然超脱和破灭了对于所谓“艺术”的执迷和妄念之后,却还是不得不在一个充斥着非自由的现实之网中行走;面对着顿悟后澈明的心,身体依然还在现时的时空中“渐修”。也许有人要问:内心的自由和现实层面的非自由,对于洞悉这两极的人们又该如何在天地间安身立命呢?这种智慧在现实层面有多大的可取性和可操作性?看看几十年前杜尚是怎么做的吧:当他洞悉了艺术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以后,他退出了艺术的圈子,不再跟它发生任何的关系。他选择了平静的生活,在日复一日的简单生活中体味生命本身,在闲暇的棋局中感受和玩味世间博弈的烽烟。所以之所以杜尚会在艺术史上书写下了如此浓重的一笔就是这种极端化的否定观念与逃逸姿态。他显然支撑起了对于艺术态度的一个极点,也许另一个极点可以拿文森特·梵高来做支撑,在他们两位之后,绝大多数艺术家只能在其间度量和找寻自己的合适位置。所以对于今天的很多艺术家来说,精神层面的恣意与现实层面的牵扯是难以逃离的宿命,如同带着脚镣的舞者。
三.关于一种对当代艺术的特征表述
经常都能听到很多理论家这样对西方现代艺术和当代艺术特点的归纳:对于现代艺术的演变过程是以形式主义的不断发展变衍直至形式趋于枯竭而终结,而对于现代艺术之后的当代艺术则用“观念性”来凸显其意义。但是,如果简单地说当代艺术就以“观念性”为指标,那么人们不禁要问:在现代艺术的发展中是不是就缺失了带有观念性的作品?难道现代艺术作品本身就不具备一定的观念性吗?或者,所谓现代艺术的发展谱系本身是不是就是按照一种形式主义的发展逻辑来进行有意的构建?对于一件作品来说必须依据一定的显现方式来予以呈现,而显现本身必须依附一定的形而下因素,也还要通过一定的媒介去传达。否则这种观念只可能是个人的内心活动,跟所谓的艺术发生不了关系。观念和形式本应该是艺术作品的内在要素,一件没有通过形式来传达的作品算不得艺术品,但要说一件艺术作品没有观念这是否成立呢?也许首先应该对“观念”的定义有所界定。这里面事实上有很多种情况。比如所谓“眼高手低”,观念在输出的过程中被弱化、消隐掉了,传达本身并没有让他者了解到真实的信息,但这并不能抹杀创作者本身理念上的观念性。这种简单的把现代艺术和当代艺术归纳为“形式追求”与“观念性”的区分是一种不带有真正区分意义的,这一定义本质上其实也是非特征化的。那么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其实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观念”,而是“这观念是什么”,是“怎样的一种观念”。对于“观念性”的指称上应该有所限定和进一步说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当代艺术的特征做出较明晰的指示,而不能简单地以“观念性”来指称,进而成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状态的一种托词。
从艺术史学来讲,对于现代艺术和当代艺术的划分是一种分类逻辑,是对艺术本身把握方式的一种,而事实上对于艺术史书写的逻辑构建还有不同的方式和可能性。面对时间的单向维度,面对个我的生命长度,每个人的时空都载育着一段“当代史”。
好在还有一句话值得用来安慰,那就是:“理论总是灰色的,唯有生命之树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