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世宗对蒙“绝贡”政策与嘉靖年间的农牧文化冲突(之二)
未知 2008-07-25
自从弘治十七年(1504)之后,直到嘉靖十一年(1532)春天蒙古族重新要求通贡,蒙古和明朝之间的朝贡关系中断了将近30年。 嘉靖十一年(1532)初,“北虏自延绥求通贡市”。关于这次要求通贡的人物,明史说是小王子;(注:《明史》卷327《鞑靼传》。) 谈迁说是吉囊。(注:参见《国榷》卷55,世宗嘉靖十一年三月癸亥条。) 根据今人对明代蒙古历史的研究,应该是小王子博迪阿拉克汗在河套内通过延绥镇向明廷提出了通贡的请求。(注:参见乌兰:《关于达延汗史实方面几个有争论的问题》,《内蒙古社会科学》1983年第3期;道润梯布新译校注:《蒙古源流》卷6,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15页;朱风、贾敬颜译:《汉译蒙古黄金史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99—100页。) 小王子的通贡请求一如以往,上报的途径也符合明朝的要求,如果明廷能够认识到朝贡体制的价值,理应对小王子的要求做出积极的反应。但是兵部廷议后却说:“小王子进贡虽有成化、弘治年间事例,但其情多诈,难以轻信,宜命总制镇巡官察其真伪”,将责任轻飘飘地推给了边防官将。事情没有结果,小王子“以不得请为憾,遂拥众十余万人寇”。(注:《明世宗实录》卷136,嘉靖十一年三月癸亥条。) 世宗为此大怒,命兵部议征剿, 兵部遂议上“平戎十一事”报请嘉靖帝批准。其实前方官将对应否通贡心里是最清楚的,他们的虑事也很周全,总制陕西三边军务兵部尚书唐龙建议:“彼夷欲假贡市以缓我之兵,我力既未可与战,不若因其欲而姑与之,亦以缓彼之兵。彼得所欲,引众而退,则实我仓廪,训我士卒,修我战具,徐观其变而图之。顺则全柔来之道,逆则兴挞伐之师,是亦用奇之法。若以为彼侵暴边障,义当致讨,则宜大集兵粮,恭行天罚,惟圣明裁断。”唐龙的意见是非常正确的,他所说的“不若因其欲而姑与之”,其实是建议准许蒙古族入贡,同时为了预防万一,又提出:既要与蒙古族进行通贡互市,加强经济交流;又不忘加强边防,勤修战备以防敌变。世宗如能采纳,用人得当,一定会使北边防线出现好的局面。可惜的是,嘉靖皇帝给唐龙的批示是:“虏情已议征讨,尔为总制大臣,务要激发忠义,振扬国威,相机战守,以靖边陲,勿因循为目前计。”(注:《明世宗实录》卷137,嘉靖十一年四月丙戌条。) 小王子通贡的要求被拒绝后不久,他就率领部众出套向东迁徙了。史载:“时小王子最富强,控弦十余万,多畜货贝,稍厌兵,乃徙幕东方,称土蛮,分诸部落在西北边者甚众。曰吉囊、曰俺答者,于小王子为从父行,据河套,雄黠喜兵,为诸部长,相率躏诸边。”(注:《明史》卷327《鞑靼传》。) 这里的吉囊,名字叫做“衮必里克”,是巴尔斯博罗特的长子,在其父死后继为蒙古右翼三万户济农,驻鄂尔多斯万户;俺答是衮必里克之弟,明代汉籍又称其为“俺探”、“安滩”、“俺答哈”、“安滩阿不孩”等,是为著名的阿勒坦汗。(注:参见珠荣嘎译注:《阿勒坦汗传》,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8—19页。) 嘉靖年间蒙古族的通贡请求,主要是由俺答汗提出的。 早在嘉靖十三年(1534),俺答汗就已开始和明廷接洽通贡事宜。(注:参见《万历武功录》《俺答列传》上,中华书局1962年影印本。) 嘉靖二十年(1541)秋,俺答汗派使者石天爵“款大同塞”,第一次正式向明廷提出通贡请求。“巡抚史道以闻,诏却之”。(注:《武备志》卷225《占度载·四夷(三)·北虏考》。) 实录详载其情:“北虏俺答阿不孩遣夷使石天爵、肯切款大同阳和塞求贡,言其父諰阿郎在先朝常入贡,蒙赏赉,且许市易,汉达两利。近以贡道不通,每岁入掠。因人畜多灾疾,卜之神官,谓入贡吉。天爵原中国人,掠居虏中者,肯切系真夷,遣之同来。果许贡,当趣令一人归报,伊即约束其下,令边民垦田塞中,夷众牧马塞外,永不相犯,当饮血为盟誓。否,即徙帐北鄙,而纵精骑南掠去。”(注:《明世宗实录》卷251,嘉靖二十年七月丁酉条。) 俺答汗的这番请求入贡的话,非常真实。首先,他描述了先朝在朝贡体制下“汉达两利”的好处;其次,他申诉了近来每岁入掠的缘故是由于贡道不通;第三,他展现了允许通贡以后塞内种田、塞外牧马、永不相犯的和平图景。当然,最后的“纵精骑南掠”之语也确实具有威胁性。但是若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俺答汗所表达的是蒙古族大众的真实想法,也是当时历史发展的两种必然的前景。 巡抚大同都御史史道深明其间的利害关系,他提醒朝廷说:“虏自弘治后不入贡且四十年,而我边岁苦侵暴。今果诚心归款,其为中国利殆不可言。第虏势方炽,戎心叵测,防御机宜,臣等未敢少懈。乞亟下廷臣议所以待之者。”在廷议期间,俺答汗待命塞外,颇有一番和好的表示,他邀请守墩百户李宝到蒙古军营“欢宴”,部下有抢掠哨卒衣粮者严加惩处,并将衣粮送还哨卒,明朝的北边确实出现了和平的契机。巡按御史谭学看到这种情况,赶紧敦促朝廷速定大计,谓:“虏虽诡秘之情难信,而恭顺之迹有徵。准贡则后虞当防,不准则近害立至”。为此他请朝廷多发兵粮,派遣知兵大臣前来主持防务。兵部得疏后知道事体重大,议定由边臣史道再查蒙古求贡的真实企图,并“须索小王子真正番文,保无后艰”,同时建议采纳谭学的意见,派谙练边事的两名大臣前往宣大主持军务及通贡事宜。事情报到世宗那里,世宗对俺答汗的通贡真心十分怀疑,责令兵部会官再议,并推选一名总督宣大军务兼理粮饷的大臣。经过这一反复,兵部及廷臣们看清了世宗并不赞同通贡的心态。于是上议说:“虏多诈,其请贡不可信。或示和以缓我师,或乘隙以扰我疆,诡秘难凭,声击靡定,惟以大义拒绝之,则彼之奸谋自沮。今日之计惟在内修,选帅将、足兵足食乃第一义”。并提请尽快派总督大臣赴镇。这次世宗满意了,他批示说:“丑虏绎骚,迄无宁岁,各边总兵巡抚官殊负委任。宣大近畿重镇,尤宜谨备,乃往往失事,大启戎心。今却假词求贡,虏情叵测,差去大臣不许循习常格,虚文塞责,务选将练兵,出边追剿,数其侵犯大罪,绝彼通贡。果能擒斩俺答阿不孩者,总兵总督官俱加异擢,部下获功将士升五级,赏银五百两。户部即发帑银四十万两,兵部发马价银二十万两,各选廉勤郎中随军调度,仍推选科道官各一员前往纪功。如无破虏奇绩,大臣不许回京,并镇巡官一体坐罪。”(注:《明世宗实录》卷251,嘉靖二十年七月丁酉条。) 世宗将眼前出现的和平契机轻易放过,拒绝了俺答汗通贡的请求,使俺答汗恼羞成怒,“遂大举内犯,边患始棘”。(注:《国榷》卷57,世宗嘉靖二十年七月丁酉条。) 在这次大举内犯中,“俺答下石岭关,趣太原。吉囊由平虏卫入掠平定、寿阳诸处。总兵丁璋、游击周宇战死,诸将多获罪”,(注:《明史》卷327《鞑靼传》。) 蒙古军纵掠而去。 嘉靖二十一年(1542)闰五月,俺答汗再次派石天爵到大同请求通贡,结果却被新任大同巡抚龙大有诱捕,“上之朝,诡言用计擒获”。世宗不察,竟将龙大有升为兵部侍郎,“边臣升赏者数十人,磔天爵于市”。(注:《明史》卷327《鞑靼传》。) 在石天爵被处决前,曾详细介绍了蒙古族要求通贡的情况:“虏酋小王子等九部咸住牧青山,艳中国纱缎,计所以得之者,唯抢掠与贡市二端。抢虽获有人畜,而纱缎绝少,且亦自有损失,计不如贡市完。因遣天爵等持令箭二枝、牌一面为信,誓请贡市。一请不得则再请,再请不得则三请,三请不得则纠众三十万,一循黄河东堧南下,一自太原向东南大城无堡寨地方,而以劲兵屯大同三关待战。”石天爵的这段叙述能够载入实录,应是其被押入京城后审训的记录,是则蒙古要求通贡的真情和决心,明朝的最高当局应该十分清楚,如能采取正确决策,边防上马上就会出现转机。可是结果却大谬不然,兵部主持廷议的决策是:“天爵本华民,而甘心为虏驱使。去岁守臣失计放还,遂至涂炭山西,震惊畿辅,究其祸本,实天爵一人致之。兹者凭借故智,敢复叩关,而边臣能应机擒斩之,真足以剪虏羽翼,寒旃裘之胆,厥功甚大。请优录之,以作诸镇之气。”这全然是个本末倒置的决定,它把明蒙之间战争的根源都归结到石天爵的身上,似乎杀了石天爵就可以阻止蒙古军的进攻,而世宗也真就批准了这一决定,将石天爵和肯切二人处以磔刑并传首九边枭示。实录的作者对此评论道:“于时当事者即欲勿许,亦宜有以待之,乃不为长虑却顾,遽杀其信使,夸张功伐,苟快目前。虏闻则大愤怨,遂不待秋期,即以六月悉众入寇,大掠山西,南及平阳,东及潞沁,悉如天爵语。每攻克村堡,屠戮极惨,辄以执杀天爵等为辞云。”(注:《明世宗实录》卷262,嘉靖二十一年闰五月戊辰条。) 嘉靖二十五年(1546)五月,在石天爵事件过去四年之后,俺答汗第三次向明朝提出了通贡的请求。实录谓:“虏酋俺答阿不孩遣夷使堡儿塞等三人款大同左卫塞求贡。虏自二十年石天爵诛后,信使遂绝。是岁玉林卫百户杨威为零骑所掠,驱之种艺,虏乃为威言:节年入抢,为中国害虽大,在虏亦鲜利,且言求贡市不可得。威自诡能集事,虏乃归威及同掠者数人,令先传意中国,然后令堡儿塞等款双庙山墩投番文,言俺答选有白骆驼九头、白马九匹、白牛九只,及金银锅各一,求进贡讲和,自后民种田塞内,虏牧马塞外,各守信誓,不许出入行窃,大段如曩时石天爵所称者。墩卒纳之,会总兵官巡边家丁董宝等狃石天爵前事,遂杀三人者,以首功报。”(注:《明世宗实录》卷311,嘉靖二十五年五月戊辰条。) 这是又一次杀使绝贡的事件。前次是政府官员因杀使绝贡而受升赏,遂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这次只是个总兵官的家丁,竟有如此胆量敢于杀使冒功,这定将引发蒙古军新的一番大规模入掠,明朝边事之坏于此可见一斑。 使臣被杀后,俺答汗又发动了一番入边抢掠。但是到了七月里,他又通过宣大总督翁万达递上有印番文一纸,且言欲自到边陈款,第四次提出了通贡的请求。这充分表明俺答汗打开通贡之门的决心。翁万达作为一名边防官吏和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为此向世宗建议说:“秋期已届,草茂马壮,正彼狂逞之时,乃遣使求通,虽已被杀,犹屡请不已。或谓虏性贪利,入寇则利在部落,通贡则利在酋长,即其所请之急,意在利吾赏赐耳。使处之当而不拂其情,虏众虽狂,或可抚定;不为之处,则旦夕之变,不无可虞;处之少迟,则机会毫发之间,恐又难待。万一词涉不逊,亦当姑示羁縻,以观其动而随机应之,不宜遽尔竣拒也。”这位嘉靖年间最为干练的边臣分析得非常有道理,提出的办法也切实可行,但是它又被明廷否决了。兵科给事中徐自得“极言虏不可信,所请未可允。部复亦以科臣之言为然”。事情几经周折,嘉靖帝再次否决了俺答汗通贡之请:“上曰:‘虏氛甚恶,其令万达申令所辖诸将,整兵严备,相机出塞剿杀。辽东、陕西俱令严兵待战,京营人马俟蓟镇再有警报启行。’”虽然再次遭到拒绝,但俺答汗仍一意求贡,“自冬涉春,虏使益复络绎款塞,边臣聊以好言答之,而已不敢闻也”。(注:《明世宗实录》卷313,嘉靖二十五年七月戊辰条。) 到嘉靖二十六年(1547)二月,俺答汗又派出“夷使李天爵赍番文至”,第五次提出通贡之请,并且恳切地对明廷边臣转述俺答的话说:“其先祖父俱进贡,今虏中大神言:羊年利于取和。俺答会集保只王子、吉囊台吉、把都台吉四大头目商议:求贡若准,彼进黑头白马一匹、白骆驼七只、骟马三千匹,求朝廷白段一匹与大神褂袍麒麟蟒段等件,各头目穿用。边内种田,边外牧马,夷汉不相害,东起辽东,西至甘凉,俱不入犯。今与中国约:若达子入边墙作贼,中国执以付彼,彼尽夺其人所蓄马,以偿中国,不服则杀之;若汉人出草地作贼,彼执以付中国治罪,不服亦杀之;永远为好,递年一二次入贡。若太师每许代奏,即传谕部落,禁其生事云。”平心而论,俺答汗在这里就通贡之事表示了极为诚恳的态度,如果明廷君臣能够从边防安定、民族友好的角度考虑问题的话,理应对此做出积极反应。倒是身为明朝边臣的总督翁万达、巡抚詹荣、总兵周尚文为之感动,因而上疏世宗说:“虏自冬春来,游骑信使款塞求贡不下数十余次,词颇恭顺。”他们告诉世宗,已经责令蒙古使臣回营“责取印信封诰,期以今秋西不犯延、宁、甘、固,东不犯蓟、辽以取信中国”。现在的问题在于:如果蒙古履约而我们再拒绝其通贡的话,“则彼之构怨可待,而其鼓众也有词,其报我也必专而力”。他们提请世宗,不必囿于蒙古是否变诈,“彼之诈而中变焉,则虏负不义之名。而举无名之寇,其为患亦终弱”。如果顾虑蒙古借入贡之机窥伺中国,“则当伏机而审待之。或限之以地,受方物于边城之外;或限之以人,质其亲族头目百十人于镇城;或限之以时,俟逾秋及冬然后颁赏。如是,则虏诚也固在吾羁縻之中,诈也亦得免冲决之害矣。夫不揆理之曲直,事之利害,以虏求贡为决不可许者,非虞祸者也。以虏之纳贡为足恃,而懈其防闲,一任所请者,非量敌者也。臣等夙夜兢兢,敢不熟思审处,幸惟庙谟速决,俾边臣得从事焉。”从翁万达等人的建议来看,他们的思虑与设计是很严密的,考虑了各种可能的情况,预计了防备的措施,当权者如果从实际出发,应该认真考虑,采纳。可是结果十分令人遗憾,嘉靖帝的旨意是:“黠虏节年寇边,罪逆深重。边臣未能除凶报国,乃敢听信求贡诡言,辄骋浮词,代为闻奏,殊为渎罔。其令总督官申饬镇巡诸臣,协心殚力,通事人役违法启衅者,处以重典。”(注:《明世宗实录》卷323,嘉靖二十六年四月己酉条。) 明世宗再次堵死了通向边疆民族和平之路。 明廷之所以出此下策,有史家认为:“盖是时陕西有复套之议,将督兵出塞,当事者主之,故力绌贡议尔。”(注:《明世宗实录》卷323,嘉靖二十六年四月己酉条。) 谈迁更明确地说:“盖夏言主复套,故力诎其说。”(注:《国榷》卷59,世宗嘉靖二十六年四月己酉条。) 如此看来,似乎拒绝贡市是当时内阁首辅夏言的责任,但从历史实际来看绝非如此,从后来的史实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一点。嘉靖二十七年(1548)三月,夏言已经被罢了官,曾铣也被杀了头,朝廷中无人再敢提起复套之事。于是翁万达再次提出俺答汗的通贡之请:“俺答诸酋以求贡不遂,既耻且愤,声将纠众聚兵,待时一举。即今扑捉墩军,狂某渐逞。而归人供报,诸酋犹以祈贡为言,令之转达。边臣职在封疆,奉有严旨,计惟战守,岂敢仍复轻听。但兵家之事,必揆彼己、度利害。虏虽强盛,我兵据险,即数万之众,支持亦易。第恐黠虏匪茹,连犬羊数十万,肆其暴悍,则非墙堑兵力所可抵耳。伏乞庙谟从长速断,俾边臣得以便宜从事。”翁万达之所以重提俺答求贡之事,意在敦促世宗在通贡问题上做出决策。但是他得到的回答是:“朕以边圉重寄付万达等,自宜并力防御,胡乃屡以求贡为言?其令遵守前旨,一意拒绝,严加提备,违误者重治不贷。”(注:《明世宗实录》卷334,嘉靖二十七年三月辛丑条。)
四
明蒙之间的朝贡体制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一种交往关系,是将农业经济与游牧经济、农业文化与游牧文化两大体系组织成互补型依存关系的一种体制。如果对整个明蒙朝贡体制的运行作一鸟瞰的话,可以发现:从成祖时期开始的朝贡体制由于瓦剌部的强盛而在英宗时期形成一个高峰阶段,至宪宗成化、孝宗弘治时期仍继续运行,但因鞑靼各部的互争雄长呈现不稳定状态,武宗正德年间至世宗嘉靖初年开始中断,以后由于明世宗采取了“绝贡”政策而处于断裂地带,到穆宗隆庆五年(1571)实现“俺答封贡”,明蒙之间的朝贡体制重新进入了正常化。从这一视角看,明世宗时期对蒙古本部采取的这种“绝贡”政策,是违背历史大势的非常有害的错误政策。 首先,“绝贡”政策违背了农业经济与游牧经济、农业文化与游牧文化之间互相交流、互通有无、互相补充的历史规律,人为地割断了两大体系间的正常交往,遂致双方冲突不断。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生活于北方草原地带的游牧民族与生活于中原地区的农业民族之间存在着一种割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单一的、粗放的游牧经济本身有其与生俱来的缺陷,它必须和农业民族进行交换,即北方的游牧民族需要以中原地区为市场,销售其畜牧业产品及狩猎所得的兽皮等,从中原换回其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各种农产品、手工业产品及其他生活用品。中原农业民族也需要游牧民族的马匹牛羊等以补充自己的不足,需要向草原地带销售自己的丝绸、布帛、陶瓷等产品,中原王朝的统治者为了保证北方边境的安全,更需要对北方游牧民族进行羁縻和笼络。这种互通有无、互相补充即是俺答汗多次强调的能够使“汉达两利”的互补型交往。游牧民族具有天然的军事性和攻击性,他们能通过朝贡而对中原王朝表示一种政治上的臣服,对中原王朝消弭边患是只有好处而无坏处的事。中原王朝接受游牧民族的朝贡,通过对朝贡者给予优厚的“赏赐”以及互市而使其获得经济上的利益,由此而形成历史上游牧民族和农业民族之间以“朝贡体制”为基础的相互依存的关系。但是,“绝贡”政策却阻断了这种正常交往,破坏了自永乐以来正常运行的朝贡体制,游牧民族用和平的手段得不到必须的补充,俺答汗“既羞且怒”,转而用武力进行抢掠,遂使农业民族和游牧民族的关系陷入一种恶性循环,致使农牧文化冲突加剧,双方战争不断。 其次,“绝贡”政策给嘉靖时期的明蒙关系造成了直接的危害,制约了明代历史的发展。 从明朝方面来看,这一政策给北部边防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仅嘉靖十九年(1540)、二十年(1541)、二十一年(1542)蒙古军的三次大规模内犯山西,就“杀掠百万”,明朝为进行抵御而耗“费帑金六百万”,(注:支大伦:《皇明永陵编年信史》卷3,明刊本。) 农业民族的生命财产遭受了极大的损失,明廷国力遭到了极大的消耗和削弱,对其历史发展的阻滞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从蒙古族方面看,由于明廷采取的“绝贡”政策阻断了蒙古高原与中原内地的正常经济往来,同时又在北边防线实行严密的经济封锁,给蒙古族也造成了严重的困难。一方面是经济生活受到影响,经常处于窘迫的困境。如因得不到中原的纺织品,导致衣着的困难,俺答曾谈到当时的蒙古人“衣用全无”之情景,痛感“毡裘不奈夏热,段布难得”,(注:《北狄顺义王俺答谢表》,《玄览堂丛书》本,第1页。) 所以要和内地进行交换;因缺少铁锅而造成饮食上的困难,互相借锅煮食成为经常的事情,至有“生锅破坏,百计补漏用之,不得已至以皮贮水煮肉为食”的情况。(注:王崇古:《确议封贡事宜疏》,《明经世文编》卷317,中华书局1962年影印本。) 另一方面是蒙古族为了经济的需求被阻断而不断兴兵入掠,由此而造成人马大量的伤亡,而明朝方面发动的以攻为守的“捣巢”、“赶马”,亦令蒙古族不胜其苦。王崇古对此有十分生动的描述,他说:“虏虽尝纠众而深入狂逞,天即降罚,而人畜死亡。即如隆庆元年,老把都、土蛮纠犯冀东,则棒椎岩千骑,一昔落岩尽死。俺酋父子深犯石州,则人马道死数万。臣自抚夏督原凡七载,每督陕西、延、宁各镇官兵出边捣巢,节年共斩首千余级。其陕西四镇,五年之间,斩获虏首通计三千有余。”(注:王崇古:《确议封贡事宜疏》,《明经世文编》卷317,中华书局1962年影印本。) 战争这柄双刃剑,同样也给蒙古族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就连俺答汗自己也承认,连年入边“虽尝抢掠些须,人马常被杀伤”,(注:《北狄顺义王俺答谢表》,《玄览堂丛书》本,第1页。) 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对于明世宗时期的这种对蒙“绝贡”政策,尤其是两次“杀使绝贡”,明朝当时的有识之士就已提出严肃的批评。如第一次的杀石天爵,杨守谦就愤然批评道:“兵交,使在其间,况求贡乎!杀一天爵何武?借曰不许,亦当善其词。乃购斩之,此何理也?横挑强胡,涂炭百万,至今无一人知其非者。今之以贡为疑,必曰宋以和议误国,不知此贡也,非和也。九夷八蛮皆许其贡,何独北虏而绝之?”(注:《国榷》卷57,世宗嘉靖二十一年闰五月戊辰条杨守谦曰,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3627页。) 杨守谦的批评是非常有见地的,一则说中了杀使绝贡的错误和危害,“横挑强胡,涂炭百万”;二则说中了其对朝贡体制的破坏,即“九夷八蛮皆许其贡,何独北虏而绝之?”第二次的杀堡儿塞等三人,以兵部侍郎身份总督宣大的翁万达上奏世宗说:“北虏在弘治前岁入贡,于时疆圉稍宁。自宣府虞台岭之战,我师覆没,自是虏轻中国,贡道不通,侵犯日棘,盖已四十余年矣。嘉靖壬辰(十一年),小王子复自致书求献方物,竟疑沮中止。迩年石天爵之事,彼以好来,所当善应,始既漫然答之,终复诈诱斩之,大失夷心,横挑巨衅。臣尝痛恨当时边臣之失计,乃今彼酋复遣使扣边,卑词求贡,虽夷情诡秘,反复叵测,在我当谨备之而已。王者之待夷狄,来则勿拒。至于权时施宜,察形行间,又兵家所以收全胜者,讵容脱误,致有后艰。而董宝等么麽贱卒,乃敢玩法贪功,戕彼信使,臣心刺缪,曷知所云?夷狄虽犬羊,其性固能辨曲直,其喜怒亦犹人也。今归我汉人,遣彼族类,执物示信,恳托墩军为其通款。借曰不许,犹当善其词说遣之,乃既置夷于墩台,纳归人于境内,又从诱而杀之,此何理也?曲既在我,必且愤怒恣睢,弯弓报怨,将来纵有畏慕威德诚心,亦必疑虑回皇,重以今日之事为戒矣。宝等滔天之恶,真不容诛,请亟正法典,榜之塞上,明告虏酋以朝廷之意,以预解其蓄怒构兵之谋,即不可解,臣等相度机宜,按兵待战,尽所能为已耳。”(注:《明世宗实录》卷311,嘉靖二十五年五月戊辰条。) 翁万达的奏疏,将杀使绝贡的错误和危害分析得十分透彻,其中隐含着对世宗错误决策的深刻批评,而他所提出的善后措施也很符合实际。但是他的建议却未被采纳,“兵部竟议贷罪,第严兵备之。报可”。(注:《国榷》卷58,嘉靖二十五年五月戊辰条,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3689页。) 那么,明廷为何如此顽固地拒绝蒙古族的通贡请求呢?从当时的历史实际来看,根源主要在明世宗身上。 首先,世宗头脑中有着根深蒂固的轻视蒙古族及北方民族的思想。从前面所引史料中“丑虏”、“虏氛甚恶”、“黠虏节年寇边,罪逆深重”、“求贡诡言”等等话语中我们不难体察到这种思想在作祟。如果从更深层次说,这还与自古以来“贵中华、贱夷狄”的偏激思想有关,是这种思想的恶劣张扬,因此世宗才屡屡严旨拒绝俺答汗的通贡请求,严厉斥责边臣允许与蒙古族通贡互市的建议,因而使得嘉靖年间的农牧文化冲突加剧,长城内外刀光剑影,战争不断。 其次,和世宗这种偏激思想相伴随的,是其性格上的刚愎自用、喜怒无常,再加上迷信道教的斋醮、一意修玄的宗教心理作祟,因而导致对蒙古族的政策反复无常。如他在禁中设醮,希图用“压虏符”的巫术打退蒙古族的进攻,王世贞的《西苑宫词》载:“侍女俱传压虏符,猫为铁骑鼠为胡。扫搘一搏君王喜,八宝金钱碗地铺。”(注:饶智元:《明宫杂咏四百七十三首》注,见《明宫词》,北京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61页。) 据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正是这压虏符中代表明朝军队的猫获胜了,遂使世宗对曾铣收复河套的建议产生了信心,因而给予支持,可是当严嵩以此作为倾陷夏言的砝码时,世宗则忽然翻脸,遂有曾铣、夏言之死。当嘉靖三十年(1551)马市举行之后,由于世宗本就对马市心存疑虑,再加上严嵩为了与仇鸾争宠而力主马市当绝,遂使嘉靖年间的马市仅成昙花一现,在当年九月就被关闭了,而且世宗下严旨:有敢再请开放马市者处死,明蒙双方便又陷入战争阴云的笼罩之中。 另外,关于嘉靖年间的对蒙“绝贡”政策,当时的内阁统治集团也不能辞其咎,除夏言外,最典型的代表就是严嵩。当他与夏言争斗时,河套问题成为他制死夏言、曾铣的砝码;当他与仇鸾争斗时,关闭马市、鼓动世宗命仇鸾率师出塞“制虏”,又成为他制服仇鸾的手段。正是由于统治集团最高层的互相倾轧,使得明廷在对待俺答汗求贡的问题上了无成算,而严嵩专权所造成的政治腐败与混乱,更使得明朝廷的对蒙政策难有符合历史实际的抉择,嘉靖后期的“桃松寨事件”就是明证。因此,嘉靖时期北边危机之难以解决,也就是必然的了。 再者,明朝中央政府内外弥漫的大汉族主义情绪,将允许通贡与宋代的以和议误国相提并论,也使政府上下形成了强烈的反对舆论,影响着明廷的正确决策。如前述的兵科给事中徐自得,最有代表性的则是名臣杨继盛对嘉靖三十年(1551)开马市的强烈反对。然这其中亦有区别,凡是身任边防督抚、前敌将领者,均对通贡持赞同态度,如前面谈到的唐龙、史道、翁万达、周尚文等。而身为中央各部之各级官僚,则多对此持否定态度。这其中的因素很复杂,值得我们认真探讨。 最后需要谈到的一点就是,明世宗对蒙古族采取的“绝贡”政策,给他的后继者明穆宗和高拱、张居正君臣提供了一个绝好的反面教材,隆庆君臣正是总结了嘉靖年间对蒙政策的失误,对其所造成的危害有了深刻的认识,因而才能纠正弊端,抓住历史的机遇,遂有隆庆年间“俺答封贡”的实现。(注:参见拙文:《论明穆宗时期实现“俺答封贡”的历史条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1年第1期。) 此诚所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