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文化对道德价值观念的消解
郑正平 2007-01-17
[摘 要]文章论述了目前网络文化正以其强大的冲击力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使感官享受、个人主义甚至利欲熏心代替了健康的传统道德价值观念。我们只有在法规、技术、文化建设等层面积极发展完善,倡导合理健康的网络文化方式,我们的道德价值观念才不会卑俗化,社会才有光明的道德前景。 [关键词]网络文化;道德价值;消解;建设 在一个生活节奏加快、越来越注重物欲和功利化的时代,网络与电脑也越来越以其自由、便捷、隐秘渗透入人们的生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而由此所形成的网络文化,从狭义的角度理解,是指以计算机互联网作为“第四媒体”所进行的教育、宣传、娱乐等各种文化活动;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则指包括借助计算机所从事的经济、政治和军事活动在内的各种社会文化现象。虽然网络文化活跃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丰富了文化的价值内涵,但不可否认,它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明显甚至严重,它对传统道德价值观念的消解和颠覆是毋庸置疑的。具体表现在: 1以感官享受代替理性思索 中国作为一个礼仪之邦,从来注重人格修养的塑造,注重人的精神的升华,因而,孔老夫子会“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苏武会北海牧羊十九年,坚贞不屈。中国人虽然不善理性,但从来不会把感官享受摆在第一位,总是希望追求形而上的价值。而现在物欲横流,人文价值失范,虽然和社会转型有关,但是,网络文化的推波助浪,更加剧了这种现象的形成。毕竟,Email、网上交友、聊天室的铺天盖地,使得人们的交往天涯若比邻。而网络上色情文化的泛滥成灾,西方强势文化的日益渗透,使得人们的道德价值观念由对精神的追求变得越来越注重自我的感官享受。人们沉迷于色欲诱惑、热衷于一夜情,成为网络上的耀眼“风景”。因此,道德品质低俗化、审美趣味庸俗化就成为这个社会让人忧虑的事实。 2个人主义盛行代替社会责任感 虽然现代社会应该是一个崇尚个性的时代,也是一个强调个人奋斗和个人价值的时代,但是,它却不是以牺牲社会责任感作为代价的。但是,网络文化却是把这点强化了。因为,网络活动的一个突出特点,恰恰是割裂了个体与社会的联系,消弭了道德评判标准。它仿佛在暗示网上冲浪者,网络上无所谓道德不道德,只要愿意,个人就可以做任何事情。事物的评判标准,只在个人的体验和感受,完全不必顾忌社会的价值取向,不必承担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网络上随意的漫骂和攻击屡见不鲜,假话、欺骗习惯成自然,惟我所用的意识空前放纵。这种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必然造成人们人格的分裂,也必然渗透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助长了人们的利己心理,也会大大地消解人们的进取心和创新意识,放弃了个体和集体的协调以及对社会的奉献意识。而这,恰恰背离了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位卑未敢忘忧国”等充满社会责任感的价值标准。 3利益至上原则导致网络犯罪层出不穷 目前,网络犯罪形式多种多样,手法五花八门,犯罪行为涉及各种领域。据报章上披露的情况来看,主要有网络入侵,即利用电脑网络非法侵入他人网络,窃取他人的资料信息,破坏他人的网络程序;网络盗用和网络诈骗,比如盗用他人资源牟取非法利益或信用卡诈骗等;非法盗版;电子商业间谍活动、发布网络虚假信息等等。虽然犯罪现象普遍存在于现实生活中,但因为网络犯罪比传统犯罪手段更为隐蔽,涉及许多专业知识,给侦察取证带来很大的困难。加上现有财力物力和法律法规的缺乏,因而其后果就更为严重。网络犯罪所以日益严重,主要和人们缺乏道德自律、将物质和个人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有关。有的年青人甚至因为自己的高科技犯罪得逞而沾沾自喜,而根本没有任何廉耻、罪恶之心。这也是对我国传统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宁可清贫,不可浊富”等思想的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