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描述、解释与方法论:国内家庭暴力定量研究十年回顾

王向贤  2009-01-19

摘要:从1995年起至今,国内的家暴定量研究已走过十余年,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2000年以前,国内没有专门的家暴定量研究,对家暴的相关定量研究以社会学为主,散见于婚姻家庭研究之中。2000年之后,国内开始出现专门的家暴定量研究,以医学尤其是流行病学为主,社会学对家暴的专门定量研究极少。尽管国内家暴定量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如获得了最基本的数据,但无论是从对家暴的描述、解释,还是方法论上,都有巨大的提高空间。

关键字:家庭暴力:定量研究;描述:解释;方法论 通过“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目前能查阅到的国内最早关于家庭暴力定量研究的学术文章是徐安琪1995年发表的《家庭暴力的发端——上海夫妻攻击行为的现状及特征》。如果以此为发端的话,那么至今为止国内的家暴定量研究已进行了12年。以2000年为界,分为两个时期。2000年以前,国内没有专门的家暴定量研究,相关研究散见于婚姻家庭的社会学研究之中。2000年之后,开始出现专项研究,绝大部分是在医学尤其是流行病学领域,社会学对家暴的定量研究极少。下面就从对家暴的数据描述、解释和方法论三个方面讨论两个时期的特点。 一、2000年前的国内家暴定量研究述评 (一)描述:获得了最基本的家暴数据,但也较为粗糙 直到现在,在2000年前的调查数据中,被引用最多的恐怕当属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暴力发生率在1/3左右。2000年前的数据非常宝贵,不但让人们意识到家暴的普遍性,而且也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检验数据信度与效度的最初标准。但同时,这些数据也是较粗糙的,表现在如下三方面。1.题项模糊。如,典型的题项是,您的爱人曾经动手打过您吗?但显而易见,“打”“动手”的具体方式、程度、性质和后果之间可能差异巨大。2、选项多为“是”“否”或“经常”、“偶尔”等定类变量,不但使从问卷得到的动手频率实际上不具有严格的可比性,也限制了统计技术的运用和对变量间关系的挖掘。3.忽视言语/精神/心理暴力、性暴力和除夫妻以外的其他家庭暴力。 (二)解释:在暴力原因上,以受访者解释为主;没有完整的解释框架 从调查问卷来看,目前国内对家暴发生原因的解释基本上可分为两种方式,暂且称为受访者解释方式和研究者解释方式。前者是直到现在,国内的家暴定量研究仍普遍使用的受访者自评方式。即,研究者根据已有研究或自己的假设,在问卷中列出家暴发生的具体原因,如,与丈夫顶嘴、孩子教养分歧、经济问题等,再由受访者选择。后者是美国家暴问卷中常见的,不直接让受访者填答夫妻冲突或妻子受暴原因,而是根据已有研究或研究者的假设,设计出尽量以客观形式出现的问题,再由受访者尽量以客观形式回答。在笔者看来,这两种解释方式的优劣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前者可能反映的多是表面原因,后者则更可能深入挖掘现象之间的深层联系。如,在研究者看来,因妻子与丈夫顶嘴而引发丈夫对妻子的暴力,实际上可能反映了男权制要求女性服从于男性的规范。其次,家暴的发生原因是复杂的,需要通过数量来细致地研究变量之间的关系,让受访者在列出的定性原因中选择显然很难取得定量分析所需的定距或定比数据。第三,让受访者在研究者列出的表面原因(如,与丈夫顶嘴)中选择,可能会在文字上形成责备受害者的印象。第四,这并不是说让受访者自己解释原因就没有用处。但这应该是定性研究的工作,或定量研究设计理论框架、提出假设、设计题项之前就应该做的前期调研。事实上在笔者看来,经过国外四十多年的研究,和国内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就开始但直到现在仍有人不断通过问卷询问受访者家暴直接原因所累积的成果,应该说,目前对家暴的定性原因是比较清楚的了,现在应该集中力量推进的是通过统计分析变量之间的数值关系来验证、推进和深化细化家暴理论。 由于2000年前国内没有专门的家暴调查,都是散见于婚姻、家庭等研究中,所以问卷中也就不会有完整的解释框架。如,美国四十多年来的家暴研究有力表明,儿时暴力经历、夫妻暴力和父母对孩子的暴力之间密切相关,但2000年前的国内非专门家暴调查显然不会测量暴力之间的传递。 (三)方法论:发现了些许现象,但未予以深究 如,根据文献来看,徐安琪是国内第一个注意到家暴报告率上男女差异的研究者,但并未深究。但实际上,不论是从家暴数据的准确性,还是理解男女在家暴上的差异,或提高调查敏感性现象的技术等方面,家暴报告上的性别差异是非常值得深究的。另外,从问卷的设计到现场调查,家暴定量研究都有许多方法论的问题需要探讨和实际检验,但由于2000年前国内专门家暴定量研究的缺席,这方面的探讨也就几乎成为空白。 二、2000年后国内家暴定量研究述评 与2000年前的国内家暴定量研究相比,2000年之后出现了四个不同点。1.专门的家暴定量研究论文从无到有,但数量相当有限。根据万方数据库,2000~2006年,以家暴定量研究为主题的期刊论文只有47篇,学位论文更少,只有3篇。2.对家暴的定量研究由社会学界转为医学界,尤其是流行病学界。在万方数据库的这47篇期刊论文中,发表在医药卫生刊物上的就有44篇。3.开始出现了专门的家暴定量调查。8项较大规模的调查简介见表一。4.调查主题较丰富:包括家暴与抑郁症、精神疾病、酒依赖、妇女自杀、男性性功能障碍,子女与父母间的暴力,医务工作者在门诊监测家庭暴力情况,对家暴伤害的鉴定等。 (一)描述 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 1.开始普遍细化家暴类型 从暴力的具体形式看,2000年后的调查研究开始区分肢体、精神、性暴力和经济控制。从暴力当事人的关系看,分为夫妻暴力、对妻子的暴力、父母对儿童的暴力,儿童对父母的暴力,成年子女对老人的暴力等。从暴力当事人的具体身份来看,除针对一般人群外,还包括孕产妇、人工流产妇女等多种人群。从暴力的具体动作或方式看,基本上都列出了暴力的具体动作或方式。不但大大降低了不同受访者在什么是家暴,什么是打或动手上的歧义,提高了数据的可比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明显提高家暴的报告率。美国的家暴研究已证明,每当列出一种具体的暴力时,暴力的报告率就会提高4-6个百分点。暴力的年发生率、曾发生率也开始有所区分。 2.普遍使用暴力量表 2000年后普遍使用的量表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美国社会学家Straus等人编制的CTS(Conflict Tactics Scale,冲突策略量表),另一个虽找不到确切出处,但从各论文所列题项的高度一致程度来看,应该是出自某个已有量表。儿童期受虐经历问卷(CTQ-SF)和父母养育方式评价量表(EMBU)也较为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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