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
时全丽 2009-04-15
摘 要:高职学生是大学生中一个重要群体,是一线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者的后备军,肩负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重任。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高职院校德育工作、完成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高职生公民意识缺失既有社会历史原因,又有学校教育和高职学生本身的原因。对高职生开展公民意识教育,我们应运用多种途径:应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渠道,做到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以日常管理为基点,做到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相结合;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做到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相结合。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
一、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意义
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照该国宪法规定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公民作为法律意义上的主体,不仅有一个身份问题,更重要的是意识问题。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身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及其与国家与其他公民相互关系的自我觉悟。高职学生是大学生中一个重要群体,是一线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者的后备军,肩负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重任。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加强高职生公民意识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本质是指人自身、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全面和谐的社会。和谐的个体是社会和谐的根本前提,要求个体具有健全的人格、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合理处理个人与自然、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国家错综复杂的关系,这既是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
(二)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是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要求。
高职院校是专科层次的院校,强调学科的专业性、职业性和技能性,注重学生现代法治意识、权利意识、合作诚信意识的培养,引导学生在掌握现代技术手段的同时领悟到民主、法治、市场规则等WTO精神,这既是德育工作的要求,也是公民意识教育的应有之义。高职院校德育工作者要与时俱进,将公民意识教育纳入到学校德育工作范畴之中。
(三)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创业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基本一致的。当前企业真正需要的是职业化人才,这种人才需要同时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重点应放在职业道德教育方面。
二、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现状及原因分析
从整体上看,高职学生热爱祖国,关注国家和社会进步,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认知,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追求自由,重视权利,并且有一定的现代公德观念。但是他们中不少人对公民概念理解非常模糊,公民意识缺失现象普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缺乏对我国国情的理解和对党与国家方针政策的全面认识,过于崇拜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二是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够全面,对法律的作用认识不足,缺乏诉讼意识;三是在公德问题上存在知与行较大的差别,缺乏公德的现象处处可见。造成这些现象,既有社会历史原因,又有学校教育和高职学生本身的原因。
(一)、我国传统文化中匮乏"公民意识"的学习资源。
我国在经历了2000多年封建统治后,民众不可避免具有宗法等级观念和臣民意识,缺少权益观念和主体意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民社会心理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正在逐步走向成熟,主体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法治意识等公民意识亦随之不断得到强化。但是,臣民心理的残余仍将在较长时间内影响着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由此可见,在我国民族文化的传统土壤中,并没有留下多少高职学生可以模仿和学习的"公民"资源。
(二)、我国教育体系中缺乏系统的公民意识教育。
据调查,虽然1985年中央颁布的《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通知》决定在初中开设公民课;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中学德育大纲》明确规定"中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主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要求中等学校德育工作重视公民教育,但目前在校的高职生接受的公民教育却是十分有限的。他们更多的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升学而接受一系列的理论知识灌输与意识形态的强化。
另一方面,进入高职院校后,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更多关注的是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公民教育在高职院校仍然没有足够的生存空间。学校公民意识的培养也只是口号,没有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高职院校学生缺乏身份认同感
我国大众化以前的大学生是社会的精英,是非常稀缺的智力资源,是人们羡慕的对象。荣誉感和优越感,再加上比较好的生存状况,促使他们从单纯的知识精英向外延伸,也使他们能自觉地提高自己的公民素质,并有体现自己公民素质的愿望。然而在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学生的总体素质下降成为事实,社会对大学生的认可度也下降,荣誉感优越感逐渐消失。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大学生身份认同感的丢失。加之生存和竞争的压力,使得学生们一心为生存而求知,于是缺乏对自己品德修养的诉求,也无法将自己优秀公民的意识唤醒。 三、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途径
对高职生开展公民意识教育,我们应该运用多种途径
(一)、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应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渠道,做到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在整个社会尚未形成大气候,学校公民教育尚未构成体系、尚未形成制度化和课程化的情况下,必须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实施公民教育、培养公民意识的主要途径,要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优势。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认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为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打好理论基础。要改革传统的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的导向,变单纯的政策宣传为民主政治意识、民主参与能力的培养,变空洞的道德说教与灌输为个体道德良知的启蒙、道德人格的培养。
实践活动可以使高职生对公民的权利义务的理解更加深刻全面。要充分利用板报、广播、法律知识竞赛、法官讲座等形式,让他们知道哪些可以去做,哪些必须去做,哪些禁止去做,帮助其树立慎重行使权利和认真履行义务的思想,培养学生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成立一些社团,如法学研究会,开展经常的、持久的法治宣传、研讨活动。组织学生升国旗,开展在国旗下的演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对一些大案要案进行庭审旁听、参观监狱等,从多方面渗透和增强他们的公民意识。
(二)、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应以日常管理为基点,做到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相结合。
充分完善学校的管理机制。学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要体现高职生的主体性、参与性。学校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要通过一定途径听取、吸收学生意见。听取意见的过程,实际上是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工作,在参与中强化其公民意识。
建立完善的大学生申诉、起诉机制。没有救济渠道就是没有权利。大学生申诉权在现实生活中很难真正有效的行使。但是,提出申诉和提起诉讼是大学生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后途径。因此,学校应该完善学生权利申述机制来支持学生对学校侵权行为的权利维护。
创设良好的校园内外环境。高职院校大都是近几年新成立的,多建在城乡结合部,社会环境有待加强,市场秩序有待规范,舆论导向有待引导、社会风气有待净化,校园内部的文化建设、环境建设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大环境建设方面,首先是要加快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提高公民的政治热情;其次是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批评错误、揭露丑恶,充分运用舆论的力量优化社会环境。从小环境来说,就是要建设好校园文化,形成学校公民文化氛围,从物质、制度和心理等正面引导学生,推进学校公民意识培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研究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取向的特点与规律,增强对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科学性。
(三)、高职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应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做到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相结合。
职业道德是高职生最核心的素质。法律意识是底线,公德意识是升华。职业院校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把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能力培养紧密地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通过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树立起职业理想,认识到自己所从事职业的行为规范与道德要求。只有具备了过硬的职业道德素质,从业人员才能在职业实践中成长为训练有素的骨干人才,才能保持永久的竞争力和职业发展潜力。鼓励高职生参加勤工俭学,接触社会,体验生活的艰辛,逐渐培养"勤俭自强"和"奉献敬业"的道德素质。
加强法制教育和公德教育。这是公民意识教育的双翼。除开设《法律基础》课程,还可以针对高职生成长的特点开设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讲座,使大学生正确地认识到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树立慎重行使权利和认真履行义务的思想。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学生公德心的培养,培养学生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
[1]郭芳: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初探[J].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12。
[2]肖永忠: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探微[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8,2。
[3]陈晓萍.论高职院校公民教育的重要性及其对策[J].教育与职业o理论版,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