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对于农村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供给中的作用研讨

佚名  2011-06-02

作者:周庆源 徐继鹏 段珍珍

论文摘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下,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的有效性和均等化是学界和政府关注的热点议题,分析了农村社区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并以多中心治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依据,提出了培育和发挥农村社会组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阐述了农村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供给中的作用,最后从公平和效率的角度,针对农村社会组织提出了提高其服务供给效率和实现供给公平两方面的优化路径。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区;服务供给;农村社会组织;优化路径

农村社区服务的供给直接关系到农民与农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整个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重视农村社区服务供给对我国现阶段新农村建设有着积极作用。结合我国农村现阶段发展,发挥独立于政府权力之外的农村社会组织这个权力中心的力量,对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事业将有重要意义。

1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区服务也称作农村公共服务,学者张云开认为能有利促进社区农业发展和提高社区农民福利的公共服务,都是现阶段农村社区应有的公共服务,其中包括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民培训、就业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等。随着改革开放兴起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国家对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供给严重缺位,直至今日,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1.1服务供给总量不足。质量不高

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素质不足,社区医疗水平、医生素质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学科项目调研组在我国东部、中部大范围的调研中得出,48.5的被访问者认为农村义务教育中教师素质差;同样,有48.5的人认为农村社区医务人员素质差,社区医疗服务质量不高。

1.2服务供需结构失衡

农村社区供给结构失衡指农村社区服务供需不匹配的现象。从需求层次上看,社区农民的需求由生存(如何活下去)需求转向了生活需求(如何提高生活质量,包括安全、社交、尊重、实现自我目标等);从需求内容上看,服务需求由单一的需求转向了文明的综合需求。但我国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主体依然是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模式,这种供给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改变了的农村社区服务需求结构,致使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与社区居民的需求不匹配,导致供需失衡现象。

1.3服务供给主体单一。投入效率不高

当前社区服务的供给模式仍沿用传统计划经济下的政府和农民(集体组织)共同供给模式。这种单一的供给主体造成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政府在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上的财政压力较大,其投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致使农村社区服务供给运行经费少;另一方面,单一供给主体的垄断供给也导致了社区服务供给投入效率不高。政府由于其公共性和垄断性,缺少必要的竞争机制,政府官员本身缺乏服务效益最大化的动力,因此政府单一主体供给必然产生低效率。

1.4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满意度不高

农村社区居民对农村社区服务满意度低具体表现在:农村社区居民急需的服务供给得不到满足。同样是上述广东调研组报告显示,53的受访者认为教育是他们最关心和最急需的社区服务,但其中超过1/3的受访者表示教育问题并没有得到满足;另外,笔者2009年在河北省农村社区调研时发现,大多数农村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环境、垃圾处理表示不满。

2农村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供给中的作用

2.1有利于提高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1)农村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决定了其在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中是以实现社会利益基准,而不是为单纯的追求利润,因而能保证其提供高质量的社区服务;

(2)由于农村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以及运行采取企业化模式,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较高的效率实现社区服务的供给;

(3)农村社会组织维护农民利益的特点使其在第一时间了解社区农民的诉求,并做出快速反应,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政府部门行动迟缓的弊病,提高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2.2有利于促进农村社区服务的供需平衡。提高居民满意度

随着城乡交流的增多,农村居民的需求发生了改变。从供给决策机制来看,农村社会组织,作为农民利益的诉求代表,其源于农村扎根农村的组织特性,决定了组织的供给决策程序是从下而上,基于农民的真实诉求而做出服务供给决策,从而有利于实现社区服务供需之间的匹配,提高社区居民对农村服务供给事业的满意程度。 2.3有利于提高政府在社区服务供给的投入效率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时期,财政面临着转型和发展的双重压力。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服务供给领域中使得政府花很少的钱,民众却得到了较大的服务,实现了相对较大的社会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有力的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基层政府用于农村社区服务的财政投入效率。

3农村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供给中作用的优化路径

效益和公平是公共服务供给事业基本原则之一,公共服务的效益体现在为满足公众基本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而提供优质、足量的公共服务。优质足量涉及效率,而保证公众基本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则涉及公平。

3.1提高农村社会组织社区运行能力。实现其服务效率最大化

3.1.1实现农村社会组织运作资金多元化

(1)建立以公益项目为导向的筹资网络。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某一项公益项目,以关注项目的人群重点,寻求捐助,并将其积极的吸纳进入项目,并发挥其社会资源,与社会组织共同形成网络,宣传公益项目,寻求更多捐助者;(2)建立以人员为导向的筹资网络。社会组织可以形成本组织专门的、以筹资为内容的营销人员,通过营销筹资人员的个人社会资源筹集资金。

3.1.2实现农村社会组织结构一体化

建立“大部门”的工作机制。社区服务项目分类适应了行政体制的“大部门”制改革需要。农村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供给的过程中也可以遵循“大部门”的工作体制。即,农村社会组织遵照服务供给项目的分类设置职能部门,要使每个服务项目的开展打破部门垄断、条条运行的工作机制,以每个项目的性质和以人为本为工作出发点,实现单一管理向综合管理、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的双项转变。

3.2注重农村社会组织在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的公平性

3.2.1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完善需求表达机制

温家宝总理说过:“只有体民之情,才能遂民之愿”。完善农村社会组织的社区服务供给决策程序,实现农村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供给决策程序由“自上而下”向“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转变,形成体现广大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需求意愿的需求表达机制。从制度上确立由农村社区、社区居民的内部需求来决定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供给范围和供给方向的制度,建立由内部需求决定社区服务供给的机制。

3.2.2建立农村社区居民满意指标,实现服务供给结果公平

按需分配,是正确理解的一种结果公平,但结果公平不仅仅意味着一种公平的分配方式,还从道德上要求人们更深地意识到自己的社会性存在。“不能强求农村道路、饮水、学校、文体、路灯、垃圾站等公共事务达到与城市一样的标准,这是不切实际和不现实的。”因此,在追求公平的道路上,农村社会组织应充分了解农村社区居民的真实需求,将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及满意程度进行标准化。“生活满意指标”,就是衡量农村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满意的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主要是测量人们对其生活质量的满足感例如:经济收入水平、健康状况、家庭生活方式、居住环境、邻里关系、个人价值的自我实现等等都可以作为影响生活满意指数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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