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怀宁县林业生态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
江伟 2010-03-24
论文关键词林业生态建设;现状;目标;对策;安徽怀宁
论文摘要从林业生态建设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两方面分析了怀宁县林业生态建设现状,提出了怀宁县林业生态建设的奋斗目标及发展对策,以期更好地推动怀宁县林业生态建设。
1怀宁县林业生态建设现状
1.1林业生态建设成就
建国以来,怀宁人民为林业生态建设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明显成绩。特别是1989年以来,先后实施了“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怀宁”、林业二次创业、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设3大工程,开展了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平原绿化、自然保护区及湿地保护区建设、万里绿色长廊工程、兴林抑螺、世界银行贷款造林、小流域综合治理、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等一系列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于1992年在全省率先实现消灭成片宜林荒山目标,1995年实现平原绿化,1997年实现绿化怀宁目标。19年来,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公顷,人工造林2.4万公顷,飞播造林0.3万公顷,封山育林1.21万公顷。全县连续13年实现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森林覆盖率上升到41.3%,有林地面积达到5.4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157万立方米。初步建成了点、线、面结合,网、带、片相连的森林生态系统,林业生态建设进入了持续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1.2林业生态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森林资源结构不合理。一是森林分布不均。全县有林地5.4万公顷,主要分布于山区乡镇,其中石镜、江镇、洪镇、腊树、雷埠5个乡镇有林地4.2万公顷,占全县有林地面积的78%。二是经济林比重低。全县经济林0.82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15%。三是树种结构单一。现有林针叶树多、阔叶树少,全县松林面积达3.68万公顷,其中马尾松林2.66多万公顷。天然林消失殆尽,天然次生林少,人工林比重大。人工林以马尾松、湿地松、意杨为主,树种单一,混交林比重只有10%。松毛虫周期性大发生,经济林及杨树病虫害较严重。四是林龄结构不理想。中幼林多、成熟林少,全县用材林中中幼林面积2.481万公顷,占用材林总面积2.634万公顷的94%,可采伐的成熟林和过熟林只有220hm2,不足1%。
1.2.2生态环境依然脆弱。突出表现为水土流失严重,旱涝灾害频繁。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4.5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9%;年流失水土200万立方米以上。洪涝灾害呈现频率上升、受灾率上升、损失扩大的趋势。水资源短缺矛盾突出。由于森林的破坏,地表径流加快,降水很快通过江河流失,干旱已成为制约丘陵地区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瓶颈。水体质量恶化的局面日益突显。由于泥沙淤积,致使江河、湖泊、水库水量下降,影响了水利设施效能的发挥。湿地面积减少,湿地生态系统正在遭受破坏,局部湖底已呈“荒漠化”状态,水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受到威胁。森林的破坏及人工造林中单调的模式和不合理的整地方式,导致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
1.2.3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目前,怀宁以木材为原料的中小企业发展较快,全县现有各类木质原料加工企业100多家,年森林消耗量约5万立方米。省市“十五”重点争取的安庆市大纸浆项目年木材需求量为159万立方米,与现有森林年生长量之间存在较大缺口。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现象时有发生。国家粮食政策和土地政策调整后,各类开发建设侵占林地的压力增大、人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降低,无疑会制约生态建设后劲。
2怀宁县林业生态建设的奋斗目标
用15年时间,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使林业生态建设与安庆生态市建设相协调。动员全社会力量,依靠科学技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大力开展植树种草,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强综合治理力度,建成一批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工程,切实扭转生态环境边治理边破坏的势头;使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地区基本得到治理,使适宜绿化的地区植树种草,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体系,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山川秀美。
3林业生态建设对策
3.1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
围绕2大体系建设,着力抓好10大工程:一是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二是继续实施好4大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即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绿色长廊工程、平原绿化工程、大型水库和湖泊周围的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着力推进森林和湿地2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四是生态县建设和生态示范区建设;五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六是扎实推进森林分类经营;七是实施好原料林基地建设工程;八是经济林致富工程,重点抓好板栗致富工程和竹业致富工程;九是山区综合开发;十是“4342”绿化工程,即“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地)、“三滩”(江滩、河滩、湖滩)、“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地旁)、“两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绿化。
3.2依法保护和加强林业生态建设
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和生态观念。开展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行为。严格木材采伐、运输和经营管理,开展蛙、蛇和林地专项治理。切实保护好天然次生林、林地和湿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研究制订经济发展规划时,要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建设;在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评估报告,安排相应建设内容。
3.3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成效
宣传和普及植树种草、水土保持、生态农业等方面的科技知识;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人才的培养;完善森林生态环境监测、科技推广、信息服务体系;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提高设计水平;改善技术装备;推广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根粉、节水灌溉、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切实依靠科技进步,改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发挥森林整体效能。
3.4多渠道筹措林业生态建设资金
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措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和实施好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外资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国家预算内资金、财政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的使用,要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管好用好林业生态建设资金;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向林业生态建设投资;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政策,调动广大群众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