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反倾销应诉会计问题及对策分析
李雪梅 2011-09-05
[摘 要]建立反倾销应诉会计是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重要一环,本文针对我国企业反倾销会计存在的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内部控制、加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企业;反倾销;内部控制;会计准则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总量的上升和贸易地位的不断提高,我国成为了最大的反倾销受害国。不少企业由于会计制度不健全,无法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不得不放弃应诉或者在应诉中失败。因此,迫切需要企业建立应对反倾销会计机制,为反倾销应诉提供有力的支持。 1 反倾销应诉中会计信息的重要性 1.1 会计信息是确定倾销事实是否存在的依据 反倾销调查的关键是判定倾销是否存在以及倾销的幅度。倾销是否存在以及倾销幅度其实是一个非常专业性的会计问题,即先确定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然后对二者进行比对,如果出口价格显著低于正常价值,并且其幅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则可以判断倾销事实成立。 正常价值是判定倾销事实存在的关键信息,它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供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在确定正常价值时,一般有出口国价格、第三国价格和结构价格三种标准。如果采用结构价格确定正常价值,则需要会计信息的支持。结构价格=生产成本+合理的管理、销售和一般费用分摊+利润,这些数据均来自于出口商或者生产商的会计账簿。当然以上各项会计信息的产生必须符合公认的会计原则,即成本会计核算遵循一贯性原则,成本分摊方法适当,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划分正确且对资本性支出进行了适当的摊销,折旧方法及期限合理,各项备抵的提取和转销符合公认会计原则。 1.2 会计信息是判定倾销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是否存在的依据 如上所述,要想确定一种产品为倾销产品,不但要认定倾销事实存在,而且还要求对进行国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上的损害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这一切都依赖于会计信息。如果出口企业要排除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则需要用企业连续几年的财务数据来说明其出口价格大于生产成本、近几年来产品价格未发生大幅度削减、出口数量未大量增长等。 2 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会计存在的问题 2.1 内部会计控制不健全,会计信息失真 许多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在应对反倾销诉讼中的重要性,或者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或者使内部控制流于形式。由于不受内部控制的有效约束,会计基础工作,特别是成本会计十分薄弱,其主要表现是:不按规定设置账簿,甚至在“账外设账”;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账表、账证、账账、账物不相符。其实我国许多企业在反倾销诉讼案件中之所以败诉,原因不在于倾销事实的存在,而在于无力提供反倾销应诉所必需的令人信服的会计资料。 2.2 会计标准落后,会计信息难以被采信 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企业仍然没有采用2006年版会计准则,而继续在沿用旧版会计准则,甚至是行业会计制度。与新版会计准则相比,旧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存在的最主要缺陷是其所持有的“受托责任观”这一会计理念与国际上公认的“决策有用观”会计理念存在差距。受托责任观强调会计信息主要是以政府为导向的,说明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受国家干预的。以此为导向,原企业会计准则就明确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这一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痕迹的规定,使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的过程中处于非市场经济主体这种很不利的地位。而且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标准在准则层面也存在巨大的差异。当企业受到反倾销调查时,无法完成高质量的会计调查问卷就不难理解了。由于企业成本核算标准与国际通行的标准不一致,企业确认的产品的正常价值常常不被采信,不得不转而使用结构价格或替代国价格,使自己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 3 解决反倾销应诉会计问题的对策 3.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1)使用会计准则有利于企业取得市场经济地位。应对反倾销的关键是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在欧盟否定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五项标准中,其中没有达到标准的一项便是会计标准:“企业必须有一套清晰的基本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应当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记账,基本会计账簿必须进行过独立审计并有通用性。” 新会计准则采纳了“决策有用观”的会计理念,在会计报告层面采纳了资产负债观,在会计计量层面采纳了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我国会计准则的全面性国际趋同,尤其是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国际趋同,充分显示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决心,也标志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熟。由于公允价值运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存在着活跃市场”,而在一个缺乏活跃市场或者说价格扭曲的经济环境里是不可能运用公允价值的。我国会计准则广泛运用公允价值等于是在向世界昭示,我国已经完全具备了世界贸易组织所要求的完全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基本要件。 (2)适用会计准则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根据国际会计惯例,我国企业准则规范了存货成本的核算范围,改变了过去将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企业采购的费用归入期间成本的做法,使得这些费用可以进入存货成本;新准则还规定企业应当对未来承担的生态恢复义务(弃置费用)予以资本化,并且允许弃置费用随着资产的折旧进入存货成本;新准则还取消了旧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法,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性;新准则在人力资源成本核算方面,认同了诸如辞退福利、非货币性福利以及“五险一金”等职工薪酬形式,首次在会计信息方面能够全面反映企业全部的人力资源支出(包括用于企业员工家庭成员方面的支出),充分揭示了企业对员工承担的全面义务,全面而真实地反映了企业产品成本中的工资成本。 3.2 加强内部控制,为反倾销会计保驾护航 新会计准则是以所有者为导向的,同时还要体现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其结果会影响利益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分配。所以,会计准则的应用客观上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对利益相关者的诉求进行平衡,特别是对企业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约束,以实现会计信息的结果理性和过程理性,因为会计信息的结果理性和过程理性都是由企业管理层主导的。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规范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可靠保障。内部控制主要依靠在企业内部建立一种相互合作、相互牵制的权力制衡机制,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规范的内部控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要素组成。控制环境是企业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环境基础,包括企业文化、组织结构、公司治理等次级要素,良好的控制环境有助于企业树立风险意识,培养员工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它对于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风险评估机制,通过专门的方法,识别和评估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各种风险,然后根据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信息与沟通机制,能使企业员工充分了解自己的工作和职责,有助于保证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性;内部控制的控制活动机制,依靠职责分工、授权批准、会计记录、内部稽核等控制政策和程序,对会计系统实施控制,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内部控制的监督机制,通过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发现会计系统的薄弱环节,并加以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