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分析

谢金楼 张庆鹏  2012-12-17

摘要: 江苏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自试点以来取得了快速发展, 为服务 “三农”和县域中小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江苏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还存在后续资金不足、法律定位不清、保障体系不完善、发展方向不明确以及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等不足, 这是制约江苏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发展实践中, 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必须努力开辟融资渠道、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注重防范风险; 同时管理层应明确其法律地位, 以促进江苏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江苏; 小额贷款公司; 可持续发展。

农民收入问题一直是 “三农”问题的核心, 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是解决农民增收难的关键, 在此过程中大量中小企业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而涌现, 农民和中小企业贷款需求迅速增长, 农村金融需求因此而发生了较大变化。

但是, 国有商业银行的 “双大”战略 ( 大城市、大企业) 使农村和中小企业发展面临信贷配给与金融供给瓶颈。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和发展打破了正规金融机构统揽农村信贷的格局, 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村金融体系的缺陷, 有效地缓解了正规金融体系难以辐射的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正规金融在农村的覆盖面不足、支持力度不够,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的问题一直较为突出,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金融组织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被政府和理论界认为是一次意义重大的 “破冰之旅”, 并被寄予解决农村和中小企业金融需求之厚望。在国际上, 小额信贷机构已步入成熟发展阶段, 而中国的小额贷款公司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2007 年年底, 江苏省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全面开展了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实践, 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 运作规范, 在服务 “三农”和县域小企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 江苏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经济和社会效益已逐步显现, 并成为江苏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江苏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自试点以来, 以其商业化小额信贷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迅速赢得了发展空间。截至2011 年6 月底, 江苏省获准开业的农村小贷公司302 家, 实收资本 472. 65 亿元, 贷款余额 652 亿元,累计发放贷款超过1500 亿元, 处于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前列。江苏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为民间资本创造了一条很好的投资渠道, 另一方面在当前银根收紧的货币条件下为满足企业和农村资金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 1 反映了江苏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总体发展情况以及在省内 3 大区域的分布情况。同比贷款增量占比指标表明江苏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在增加地区信贷头投放、满足县域资金需求方面, 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而资金运用率指标可以间接表明江苏地区小额贷款公司自有资金不足, 总体融资杠杆水平较低。二、影响江苏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

尽管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速度较快, 试点以来运营情况良好, 没有发现明显的违规和风险事件,但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主要包括外部制度环境和内部经营环境两个方面。

( 一) 外部制度环境。

1. 后续资金供给不足。融资途径狭窄, 资金来源缺乏, 可贷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现今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2008 年 5 月人民银行、银监会等联合出台了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 , 其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 可以向不超过两家银行融入不超过资本金 50%的资金, 用于发放贷款。在小额贷款公司 “只贷不存”的规定下, 最大融资杠杆只有 1. 5倍。从表1 中可以看出, 江苏地区的实际运用的融资杠杆只达到1. 38 倍, 总体较低。尽管 2009 年 11 月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关文件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已将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负债比例提高到 100%, 但是从目前现实情况来看, 小额贷款公司很难符商业银行的信贷准入和发放条件, 也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持续的资金支持。这种情况极大地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公司根据利润和资本金只能做到制定贷款的规模, 却不能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 1]

2. 法律定位不清。根据指导意见, 小额贷款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 其主营业务是经营小额贷款, 依据 《公司法》的规范来设立、经营、监管和终止, 然而在现行的 《公司法》中, 对涉及贷款类业务的公司并没有进行规定。角色定位不清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一系列问题: 一是税负过重, 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按照普通公司缴纳公司所得税和营业税, 难以享受农村金融机构相关的国家优惠政策; 二是加大其融资成本, 小额贷款公司一般企业的定位使其无法和银行一样以 SHIBOR (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从银行间拆借市场、国开行等机构获得资金支持, 使其融资成本大大提高; 三是易造成多头监管现象,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涉及金融办、人行、银监局、工商和公安等多个部门,不利于提高监管效率。

3. 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村小额贷款在经营中主要存在自然灾害导致的自然风险、农业生产的盲目性导致的市场风险以及躲债、赖债等现象带来的道德风险。金融保障体系的滞后, 缺乏有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散转移机制, 使得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中面临很大的贷款违约风险, 持续经营面临很大问题。主要原因包括: 农村地区担保机构不足、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农户和企业的守信意识较弱以及农村地区征信系统不完善等等。[ 2]虽然 2011 年 4 月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已通过文件批准开业一年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 但由于服务费用相对较高, 目前也未得到全面推广。

( 二) 内部经营环境。

1. 发展方向不明确。一是市场定位的问题。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多是当地民营企业, 公司本身的商业化运作, 要求其追求利润最大化, 必然会使其在放贷过程中偏向于质量优、贷款数额相对较大的客户, 而这将使小额贷款公司失去其应有的 “小额、分散”的贷款优势, 使其身处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同质竞争的危险境地, 大大降低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转型方面的问题。目前由银监会出台的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是关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转型方向的唯一文件, 由于规定中关于 “已确定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这一限制, 对于大部分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是无法实现的, 因为这些小额贷款公司的民营企业股东并不一定有足够的积极性, 且必然存在各种严格的转制条件, 对发展中的小额贷款公司难度较大。

2. 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一是业务品种单一, 盈利能力受限。目前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只从事贷款业务, 缺乏利润增长点, 盈利能力十分有限。虽然江苏出台的相关文件允许和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各种中间业务的开展, 如保函的开展业务、货币资金融通的担保业务、经融机构之间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以及保险代理和融资租赁等业务。但由于实际运行中资金不足、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困难以及客户资源较少等原因, 小额贷款公司并没有动力去开展此类业务。二是风险控制能力薄弱。首先,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意识淡薄。虽然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建立规范的资产分类和拨备制度, 但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在实际运营中信贷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通常很低, 当可贷资金不足时很有可能动用准备金放贷; 其次,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识别和抗风险能力较弱。由于尚未完全接入征信系统, 缺乏对借款人信用评价的规范程序和技术, 只靠抵押担保或信用担保, 很容易形成违约贷款; 最后, 由于经营区域的限制使得客户群体和行业可能过于集中, 不利于风险分散。三是从业人员素质整体偏低。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人员少、业务技能欠缺和缺乏专业人才等现象, 除了易产生操作风险外, 也严重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和发展。[ 3]

三、江苏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 针对当前制约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 一) 开辟融资渠道。

“只贷不存”原则导致的后续资金不足问题, 是当前制约江苏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从长远看, 在资本金充足和风险管控系统不断完善的情况下, 允许优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 当然, 长期也可以通过转制为村镇银行或通过上市等方式获得资金。而当前, 除了小额贷款公司靠自己积累和增资扩股外, 可以探索以下几种方式拓展资金来源: 一是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比例。目前江苏省已允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将融资比例增加到 100%, 但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应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实行融资杠杆率按信用级别逐年扩大的方式。二是允许小额贷款公司能够进入拆借市场且给予其融资优惠利率。[ 4]

小额贷款公司之所以资金短缺, 是因为其不具备进入拆借市场和票据市场的资格, 最根本的是其没有真正地进入金融市场。因此, 可以允许其按照 SHIBOR 或 SHIBOR 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利率从银行融入资金。三是建立小额信贷批发基金。由政府财政、政策性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立小额贷款再融资基金, 将资金 “批发”给小额贷款公司, 对其进行资金融通。

( 二) 明确法律地位。

法律定位问题是影响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应抓紧研究小额贷款公司的立法问题,将小额贷款公司定性为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 及时修订相关法律中和其信贷管理存在冲突的内容,如贷款通则、担保法和公司法中的相关内容, 在金融维权和税收优惠等方面使得小额贷款公司与正规的金融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从而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事实上, 这项工作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实行。

如在 2009 年 6 月浙江省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中, 将小额贷款公司定性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其宗旨是服务 “三农”和小企业, 从事的业务活动有小额放贷和融资活动, 这就给小额贷款公司更好地解决融资、税收等问题提供了帮助, 也更有利于明确监管主体。同时,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转型方向问题, 应给予进一步的明确, 尽早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方向进行规划, 应允许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地区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对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选择, 可以发展为村镇银行, 还可以向社区银行或者中小企业银行转变的选择。[ 5]

( 三)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小额贷款公司只有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才能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和风控能力, 才能做大做强, 取得长远发展。一是要始终明晰市场定位。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贷款投放 “小额、分散”原则, 走跟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同的差异化竞争之路, 牢牢把市场定位于 “三农”和县域小企业, 充分发挥自身贷款灵活、成本较低的比较优势, 针对地方特色, 积极开发各种适应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特征和农户金融需要的金融产品, 做大市场份额。二是要积极推动产品和业务创新。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可以充分利用自己在机制灵活和客户资源等方面的独特优势, 创新抵押和担保方式, 并与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广泛合作, 大胆创新, 积极开拓各种中间业务, 拓展收入来源, 提高盈利能力。相关部门也要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产品和业务创新给予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 6]三是要建立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大员工在金融法律法规、风险内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力度, 培养专门从事小额信贷的专业人才队伍,设计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 同时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和职业行为规范的培养, 防范操作风险。

( 四) 注重防范风险。

较高的风险控制水平是实现小额贷款公司长远稳定发展的必要保障。一方面, 小额贷款公司自身要增强风控意识, 提高风险控制能力。除了要建立严格的贷款分类和风险拨备制度, 适度提高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 并严格限制贷款规模对风险准备的占用外, 同时, 还需要注意分散贷款风险, 将贷款客户的行业分布以及提供业务的种类适当多元化, 避免贷款行业和贷款客户的过度集中。另一方面, 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快完善农村金融保障体系建设。一是要建立农业保险体系, 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 为 “三农”提供互助性的保险并为农村小额信贷提供保险业务。二是要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基金。[ 7]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地方财政为小额贷款公司专门设立担保基金, 通过担保基金扩大小额贷款。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不良贷款, 经财政审核认定, 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三是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首先是对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 其次要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如农村诚信宣传教育, 提高社会守信意识;最后是给予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必要的补贴, 即在使用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的有偿支付方面, 帮助其降低放贷成本, 从而更好地防范信贷风险。

注释:

1 资金运用率为贷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比, 它实际上也反映了小额贷款公司对外融资的最低杠杆水平。

④同比贷款增量占比是指地区小额贷款同比增量占该地区全部人民币贷款同比增量的比重。

[ 1] 刘国防, 齐丽梅。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问题研究 [J] . 经济纵横, 2009 ( 12) : 94- 97.

[ 2] 邢早忠。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 J ] . 上海金融, 2009( 11) : 5- 11.

[ 3] 杜晓山。 江苏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 [ J] . 农村金融研究, 2010 ( 5) : 31- 39.

[ 4] 蔡伟。 关于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J] . 金融纵横, 2009 ( 7) : 57- 60.

[ 5] 高晓燕。 略论小额贷款公司所遇困境与可持续运营 [ J] . 现代财经, 2010 ( 6) : 10- 14.

[ 6] 章敏。 关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J] . 金融与经济, 2010 ( 7) : 26- 28.

[ 7] 徐瑜青。 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现状及问题 [ J] . 农村经济, 2010( 1) : 70-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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