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国家意愿与体育经济政策的形成

佚名  2008-03-15

任何国家的任何政策都是国家意愿的体现。体育经济政策也不例外,是对我国国家意愿的体现与执行。在我国体育经济政策的演变过程中,国家意愿是影响我国体育经济政策变化的一种核心力量。本文将论述我国从建国到现在,国家意愿的变化与体育经济政策的演变,并从中分析出国家意愿与体育经济政策的形成之间的关系。

1强国战略下的体育经济政策

1949年前,国弱民穷的中国,被世界列强讥讽为“东亚病夫”。中华民族为了摘掉“东亚病夫”这顶帽子,前赴后继地奋斗了半个多世纪。但由于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体育发展缓慢。

为了摘掉“东亚病夫”这顶帽子,在新中国诞生不久,政府就把发展体育事业摆上了议事日程,提出了建设“新体育”的要求。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中规定,国家“提倡国民体育”。1952年荣高棠同志在1952年6月24日全国体育总会第二届代表大会上所作的《为国民体育运动的普及和经常化而奋斗》的报告中,明确地提出了今后体育的方针。这就是,在现有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并与实际相结合,使体育运动普及化和经常化,积极地“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加强生产建设与国防建设服务。这样就形成了“使体育运动普及化和经常化”的体育指导方针。

不过,随着国际体育交往活动的增多,“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任务也逐渐提上议事日程。1959年,周恩来向二届全国人代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才明确、完整地提出了新的体育方针:“在体育工作中,应当贯彻执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逐步提高我国的体育水平。”这就是我国体育“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方针的正式出台。

在“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本方针的指导下,20世纪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前期,在经济、文化落后和体育基础较为薄弱的情况下,党和政府一方面广泛地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一方面又集中了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竞技体育的发展,因而出现了我国体育的全面发展的好势头。不但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地向前发展,竞技体育的成绩也出现了空前的飞跃,不少项目迅速赶上世界先进水平。

在上述强国战略方针的指导下,我国对体育事业实行了统包统管的供给型经济政策。即根据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强化计划手段,以供给的方式,为新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其主要特征是,国家给予体育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当然这要受国家财政能力的限制),体育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由政府对其实行直接的行政管理,体育场馆的建设以及所有需要的事业费和基建费,均纳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计划,国家决定体育事业基本建设的投资方向和布局,预算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其经济政策也就比较单一,主要是国家对体育的财政政策和投资政策。

不可否认,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我国统包统管的供给型体育经济政策对于在旧体育的废墟上重建我国体育事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我国体育迅速崛起,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并且,由于我国体育的基本指导方针由建国之初的“使体育运动普及化和经常化”逐渐演变为“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我国的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获得了比较平衡的发展。但这种统包统管的供给型经济政策,也存在弊端,不利于调动和发挥体育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并且,由于对体育的政治功能与政治价值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这就必然会限制体育的经济功能与娱乐功能的发挥与拓展,影响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社会化发展战略下的体育经济政策

在上述强国战略指导下,我国体育迅速崛起,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中国下一步体育发展战略应当如何制定?中国体育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与发展?怎样才能保持中国体育高速发展的势头,满足广大群众对体育日益高涨的期望和要求?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此,国家体委于1984年11月和1986年4月先后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通知〉的意见》、《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两个文件。以这两个文件为核心,确立了以社会化为突破口、以竞赛和训练改革为重点的新的改革思路与“以革命化为灵魂,以社会化和科学化为两翼,实现体育腾飞”的新的战略指导思想。

在社会化发展战略指导下,体育改革的重点放在克服过分集中于国家办体育,特别是集中于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办体育的弊端,以社会化为导向,深化竞争机制改革,重点抓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重新强调了体育工作的社会分工,旨在重新恢复由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国家办、部门办、单位办三结合的体育发展模式。其基本运作方式是:群众体育逐步转向以社会办为主,各行业、各部门承担起主管本行业和本部门体育工作的任务,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积极扶持、协调、指导和依法管理;竞技体育以国家投资、直接管理为主,以社会参与为补充。进一步强化和完善20世纪60年代形成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坚持全国一盘棋的“举国体制”,改革国家队组队方式,鼓励社会(城市、行业、企业、学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建立科学的训练体制,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将国内比赛与国际比赛相衔接,专业比赛与业余比赛相衔接,建立科学的竞赛体系,层层落实奥运战略,并逐步实现赛事社会化、多样化和制度化。

在上述改革与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为了改变国家包办一切的旧模式,对我国体育事业的经济政策进行了改革,这就是社会化经济政策的初步提出。为了缓解体育经费不足的矛盾,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一方面继续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和扶持体育事业单位充分利用业务优势,广开财源,集资创收,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

(1)体育事业单位预算包干的财务管理体制。1987年财政部和国家体委协商制定了《国家体委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包干”暂行办法》,对纯事业单位实行了“核定基数,比例递增”的管理办法;对自收自支单位实行“经费自给,收大于支,结余部分上缴”的管理办法。

(2)鼓励体育事业单位实行“以体为主,多种经营”的管理制度。为了缓解体育资金的矛盾,积极鼓励和扶持体育事业单位充分利用业务优势广开门路,筹集资金,财政部和国家体委协商发布了《国家体委直属事业单位留成试行办法》,在考核事业单位完成计划的前提下,对单位得到的经济收入,实行按经费自给率核定事业发展基金和集体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的办法。

(3)体育场馆由行政管理型向经营管理型过渡。在优先保证发展体育事业的前提下,鼓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行多种经营,积极创收,逐步实现半企业化、企业化。

在上述经济政策的引导下,体育部门开始涉足市场,有条件的单位通过开展多种经营,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积极创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体育事业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但这一时期对体育经济功能的认识还比较肤浅,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

3产业化发展战略下的体育经济政策

为克服我国体育过分集中于国家办的弊端,20世纪80年代以训练、竞赛体制为重点,以体育社会化和科学化为突破口的体育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在竞技体育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但是,与国家整个改革的发展相比,80年代的体育改革基本上还是属于浅层次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并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原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举国体制和运行机制,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这种体育体制不适应时代要求(主要是关系不顺、机制不活、经费不足、效益不好、人才流动不畅、体育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后劲不足等)的问题暴露得越来越突出。90年代的体育改革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要改掉原有体育体制中阻碍体育发展的弊端,使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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