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底线是不能私有化
孙沁 2011-07-31
论文关键词: 基本经济制度 问题私有化
论文摘 要: 随着新自由主义思潮在全球兴起,苏联解体及东欧剧变,社会主义阵营力量削弱。在当前的社会舆论中,确实存在一些否定公有制、主张私有化的观点。只有从理论上澄清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才能正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提高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绝不搞私有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是党在理论认识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展和创新,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50多年的经济建设而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从公有制的“对立”物到“有益的必要的补充”,再到“共同发展”,再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的所有者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异己者”到“他们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并非名词的转换,而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在理论上的提高,是我们党坚持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的产物。
但是,随着新自由主义思潮在全球的兴起,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国家的剧变,社会主义阵营力量的削弱,这些在不同程度上干扰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大方向,影响并诱发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矛盾。在当前的社会舆论中,确实存在一些否定公有制、主张私有化的观点;存在一些怀疑当前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的观点。有人提出所有制是无关紧要的,公有制或国有经济不是共产党执政的基础,社会主义不要再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本质特点。有人攻击公有制,鼓吹私有制,说全世界经济搞得好的国家没有一个是搞公有制的。还有人认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才是改革,发展公有制经济就是保守。在实践层面,把中央出台的国有企业改革措施,极力向私有化的方向诱导。如:中央提出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他们就鼓吹“公有制产权不清晰、产权虚置,只有落实到个人,产权才能明晰”;中央提出国有经济战线过长,要作战略调整,以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他们就把“有进有退”的战略调整称为“国退民进”,“让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领域”;中央提出“抓大放小”的方针,要求采取各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他们就把出卖企业当作几乎唯一的形式,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等。对于这些现象,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只有从理论上澄清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才能正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提高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绝不搞私有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私有化的实质及其危害
160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并指出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只有生产力得到高度发展之时,才能消灭私有制和阶级;只有生产力充分涌流之时,才能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
私有化(Privatization)一词最先出现在西方经济学文献之中,它是作为国有化一词的对立物出现的。在西方国家,私有化普遍被认为是国家将国有企业的资产出售给私人部门、使资产所有权转移到私有部门的行为及其过程。
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私有化有其特殊的涵义。从微观方面来看,私有化意味着公有资产(特别是国有资产)的流失。从宏观方面来看,私有化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否定,即将公有制为主体“化”为私有制为主体。从所有权方面来看,如果所有权从国有企业或其他形式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手中转移到非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或私人手中,那就是私有化;从所有制方面来看,如果社会主义所有制变成非社会主义的,那也是私有化。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了人们在生产中的一定地位和相互关系、一定的交换关系和一定的产品分配关系。所以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这是决定性的问题。它是迄今为止区别各个社会经济形态的主要标志,也是区分不同社会制度的基本标志。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没有公有制,就没有社会主义。
私有化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甚至是灾难性的。以俄罗斯和东欧国家为例,从经济层面来看,否定公有制是最突出的一个特征,其表现为国家经济失控,社会动荡,国家实力削弱。据统计,俄罗斯在私有化期间的损失共计9500万卢布,约合1.7万亿美元;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有资料表明,俄罗斯推行私有化的10年后,工业产值和国民收入下降了50%左右。乌克兰在推行私有化改革的10年中,国民经济倒退60%。从政治层面来看,前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后,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家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政治上金融寡头参政,干预和左右政局,带来了一系列的严重社会问题。
二、搞私有化在我国行不通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历经几十年艰苦奋斗得出的结论,这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必然。搞私有化,在中国行不通,同样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必然。
(一)私有化不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作了科学的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里没有直接提到公有制,但公有制本身同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存在着本质的联系。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决定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的力量。首先,只有公有制,才能真正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和总趋势表明,资本主义私有制曾起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作用,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变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所描述的“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大批金融公司破产倒闭。美国经济遭遇大萧条,金融体系处在崩溃的边缘,政府深陷债务之中,华尔街失业人数高达20万,美国金融机构损失达4.4万亿美元。到2008年11月下旬,金融危机已使全球金融机构损失近6万亿美元,使全球股市市值蒸发超过32万亿美元。这又有一次证明资本主义“繁荣”的背后是资本主义自身永远无法消解的基本矛盾。 第二,只有公有制,才能真正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私有制是产生剥削和两极分化的根源。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表明,人剥削人和两极分化的现象是随着私有制产生而出现的,并随着私有制发展而扩大。只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实行按劳分配,才能从根本上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第三,只有公有制,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二)私有化不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目的
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目的之一。我们的改革决不是用资本主义来取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也决不是用私有化来取代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由我国现阶段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并且处于一种基本相适应、局部不适应的状态。我们的改革就是对局部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调整、变革,进一步解放、发展生产力。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
我们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当然不是要搞私有化,而是为了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调整和优化所有制结构,为公有制发展提供多种有效的实现形式,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和苏东剧变后俄罗斯等国家的私有化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它们首先铲除公有制这个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经济基础,打破国家对不动产与生产设备所有权的垄断,形成多元化经济格局;其次培育与形成一个有产阶层,在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诸方面大搞私有化,使之成为新社会制度的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保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在“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思想指导下,非公有制经济不断成长壮大。在促进市场竞争,引进吸收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对经济社会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个体私营经济产值占GDP比重,由1989年的3.86%上升到2006年的20.2%;个体私营经济在税收中的比重也由1989年的4.43%上升到2006年的13.47%。
(三)私有化不是建立我国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途径
长期以来,传统观念认为,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都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国家只要坚持搞公有制,就不能搞市场经济。所以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私有化。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可以实行市场经济的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丰富和发展。并且,我国的实践表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说明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是适应我国经济运行客观规律的。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是肯定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巡谈话中进一步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正是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极大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最显著的成就是伴随着经济的连续增长,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45亿元发展到2007年的24.95万亿元,增长68倍,占全球的比重由1978年的1%发展到5%以上,由世界第11位跃升到第4位;我国的外汇储备由1978年的1.67亿美元发展到2007年的1.52万亿美元,增长9101倍,由世界第40位跃升到第1位;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外汇储备国,这对中国在国际社会所能起到的影响增加了重量级的砝码。 三、必须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高举两个“毫不动摇”的旗帜,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在当前,必须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不能把科斯产权理论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依据,必须按照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建立国有企业产权制度
近年来,在我国一直流行一个说法:科斯有产权理论而马克思没有产权理论。要用科斯的产权理论来指导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持这个观点的理由是在中译本的马克思著作中找不到“产权”这个词,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在英文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多次出现下列词组:propertyrights,the rights of property, 这些词翻译过来就是财产权利或产权,据统计,在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出现过下列词组:“财产关系, 74次;财产权, 42次;产权, 77次;……所有权, 1284次;占有权, 60次;使用权, 50次;支配权, 116次;经营权, 4次;索取权, 24次;继承权, 267次;不可侵犯权, 6次。由此可见,马克思不仅研究了复数形式的产权,而且把产权所包含的各项权利也一并论述了。国外比较尊重历史事实的经济学家不仅承认马克思有产权理论,而且承认马克思是第一位有产权理论的社会科学家。科斯的产权理论现在通常被称为“科斯定理”,即“权利的清晰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科斯在他的两篇论文《企业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中,从交易成本入手,得出了公有制经济的效率不如私有制高的结论。正是这一结论,使一些人盲目产生了“产权崇拜”,认为“公有产权不明晰是根本矛盾”,认为“产权是绕不过去的关键性改革”。瑞典皇家学院之所以紧接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之后授予科斯诺贝尔经济学奖,有文章称那是为了“使举世开始明白私有产权的重要,间接或直接地使共产(主义)奄奄一息”。一句话,如果我们的国有企业改革以科斯产权理论作指导,就必定实行私有化。果真如此,社会主义公有制就必定变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因此,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决不能以科斯产权理论作为依据,而必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理论,建立充满活力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国有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
(二)不能把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理解为实行私有化,必须从提高国有经济整体素质着眼有进有退
我国国有经济行业分布过宽。目前,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全部20个门类中都有分布,在国民经济行业95个大类中也基本都有分布。中央三级以上子企业在国民经济20个门类中都有分布,在国民经济95个大类行业中,涉及86个行业。国有企业户数尤其是小企业户数过多,仍占全国国有企业总户数的近50%。从盈利能力看,小型国有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相比,总资产报酬率相差8倍多。在同一行业、同一领域、同一区域存在多家业务和经济规模相同或相近的国有企业,由此引起重复建设、同业过度竞争的现象十分普遍。过去,放权让利、承包和租赁制、合资、上市等改革思路均未能根本解决问题。党的十五大指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性质。而公有制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集体成分。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有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行业、提供重要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其他行业和领域则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难道就是新自由主义者所鼓吹的“国退民进”、“实行私有化”吗?2003年到2007年,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户数从34280减少到20680个,但实现利润从3836.2亿元增加到10795.19亿元,说明国有企业质量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三)不能因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而否定其存在的问题,必须把鼓励、支持和引导统一起来
改革开放30年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迅猛的发展。到2007年,全国私营企业总数已达551.3万户,个体私营经济领域注册资金总额已突破10万亿元,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利润已达4000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最大的企业群体。私营企业户数由1989年的9.06万户迅速增加到2007年的551.3万户,年均增速25.6%,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60%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户数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8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在GDP中占据相当比重。2007年,浙江、广东非公经济生产总值已占全省生产总值的70%、80%以上。就全国而言,目前全部非公有制经济已占GDP比重的一半以上,占GDP增量的2/3。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民营经济就业人数已占到全国城镇全部就业的70%以上和新增就业的90%以上。
但是,我们并不能因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而否定其存在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问题。比如,我国的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就是流向私营企业,近几年一系列腐败大案都和私营企业纠结在一起,私营企业对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对劳动法、社会保险保障法和会计法的执行情况不容乐观,还有对资源、环境的污染和掠夺存在问题很严重。
今年5月13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为加强对私营企业的监管,规范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也为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服务等领域,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继续贯彻、落实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中,要把鼓励、支持和引导这两方面统一起来,既要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又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结合起来,为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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