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陈 晨 2011-07-21
[摘要]近年来,在以人为本理念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的引领下,我国政府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行政管理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如果从多方面综合审视,我国政府管理绩效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有认识方面的、有体制机制方面的、也有管理主体方面的,必须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在理念定位、角色定位、目标定位、路径选择和方法选择等方面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创新。
[关键词]政府;行政管理;对策。
随着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运作方式都有了很大改观,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相比,与以人为本的现实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还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进一步探索应对措施。
一、当前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思想观念上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在管理主体上重政府作用轻多元参与,在管理方式上重管理控制轻协商服务,在管理环节上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在管理手段上重行政手段轻法制规范和道德自律。
(一)政府行政管理绩效与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存在差距。
第一,宏观经济调控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看,经济发展只有给人带来幸福才具有意义,政府的管理工作不能脱离这个目标。但是,这个要求并未完全达到。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近几年最令人们关心的房地产问题一直热度不减,房价不断攀升,直接影响着群众的利益。虽然政府对房地产调控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还引发了广泛质疑。第二,微观经济管理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部门的管理中存在着“越位”“错位”“缺位”现象,造成一些地方政府在管理中措施不当,直接或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利益。特别是在我们当前提倡低碳生活的背景下,行政投入和行政绩效之间的较大反差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真谛。第三,对发展主体的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发展权的主体是人,尊重人的发展权本质上就是尊重人的自主发展。但是,一些部门把发展权片面理解为“政府的发展权”,进而滥用“政府发展权”,危害人民群众其他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政府管理绩效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存在差距。
第一,步调不够协调。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方式造成的惯性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政府习惯于发号施令和通过审批等行政手段进行管理,这种习惯性做法体现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长官意志而不是民主作风。其次,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一些干部只唯上不唯下,只唯“功”不唯实,群众的利益往往在“政绩”追求中打了折扣。官僚主义的影响也大量存在,在一些地方民主权利成了摆设。第二,内容不够配套。加强民主管理,实行依法行政,是体现政府管理中人本关怀的主要措施,也是现代管理的基本方向。然而,这方面制度管理建设的内容还不配套,权大于法、言大于法以及利益代法的现象时常表现出来。第三,运行机制不完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服务型政府组织机构需要进一步完善,适应改善民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政府管理绩效与文化事业发展的要求存在差距。
在文化事业方面,政府的文化管理职能没有充分发挥,教育体制和教育机制方面的协调都不够有效。在很长的时间里,教育的主题词是“普及”“跨越式发展”“重点建设”“争创世界一流”,以及高校“扩招”“合并”“大学城”等。这些“发展”的光环不仅冲淡了教育改革的本质,也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教育不公的状况。日益拉大的学校差距、不断升级的“择校热”、高昂的教育收费加剧了业已存在的阶层差距,享受“优质教育”越来越成为金钱和权力的较量,成为富裕人和有钱人的专利。权学交易、钱学交易、招生腐败、学术腐败等现象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公益性和公正性,对人的发展造成许多思想障碍和心理挫折。
(四)政府行政管理绩效与改善民生的要求存在差距。
政府行政管理理论不够完善,缺乏一整套完整的体系,理论框架、基本参数和操作规程等都需要进一步创建和完善。实际操作中,重强势群体权利轻弱势群体保障、重经济指标轻社会管理、重管控工作轻服务工作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管理方式不够灵活,公民参与管理的质量不高,社会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管理手段比较单一,没有达到综合运用各种渠道、各种途径、各种设施妥善解决社会问题的境界。政府的公信力、引导力和影响力都有待提升,近期日本地震影响下的中国盐恐慌,再次表明改善政府管理任重道远。
二、造成当前政府行政管理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政府管理人员的素质影响管理的质量。
我国政府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好的,他们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在现有的公务员队伍中,一些领导干部的“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使个人权利欲望极度膨胀,而且,我们现在的“一把手”负责制也使个别干部找到了独断专权的“理由”或借口。其根本原因是脱离以人为本,行政决策机制不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执法部门和权力部门对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缺乏相应的有效制衡机制。有的政府工作人员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强,习惯于工作怎么好做就怎么做。一些政府公共管理政策封闭运作严重,违背了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行政主旨。
(二)政府管理中的监督缺位影响管理效能。
目前,我们的政府工作远没有形成全面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人大、政协、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并没有真正体现监督的实质,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所谓的“中国国情”“中国特色”借口下被一再演绎。如目前我们虽然也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等措施或做法,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不尽如人意。二是群众对政府工作难以实行有效监督。一些地方行政程序的参与度较弱、公开度较低、公正性差较,对违反行政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也不健全。相当一部分行政程序缺乏民主性和透明度,甚至没有给当事人应有的申诉权和申诉机会。三是群众的民主意识和运用民主的能力还不适应监督工作的要求。在一些人眼里,有关的法律制度也还是挂在墙上的风景。四是在一些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上,如拆迁问题、农民权益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物价问题等,监督不力的现象很严重。
(三)现行政策之间的“打架”现象影响行政管理绩效由于制定政府公共管理政策的主体较多,这些主体本身又都是独立的利益部门,在政策制定中必然存在着利益纠葛,造成政府公共管理政策制定中协调不够,出现不同条例相互“打架”的现象,政府公共管理政策之间相互抵触、彼此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是部门之间存在政策冲突。一些地方、部门为了自己的小团体利益相互拆台,甚至以损害别的部门利益为代价获取局部利益。二是一级政府或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与本级政府的部门或下级业务部门的政策相冲突,使全局利益受到损害,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三是政府公共管理政策之间不配套,造成一些管理机构以所谓“因地制宜”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借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类的活动。四是问责制的问责尺度不一,缺乏专门、完善的问责法,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定不够清楚、权限许可不够明确、问责程序不健全、问责主体和问责范围过于狭窄。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重权力轻责任、重态度轻处罚、重处罚轻预防等现象。
(四)发展中的认识误区降解了政府行政管理的实际功效。
在增长方式上,一些政府部门片面关注GDP,把它异化为某些形象工程,脱离了现代社会应有的人文关怀。一些地方领导热衷于建豪华广场,脱离实际追求“形象工程”“亮丽工程”“夜景工程”,希望用城市的变化来展现自己的政绩。有的地方不顾群众反对,大肆圈地卖地,通过各种手段“挤占”群众利益,在当地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一些干部对服务型政府的认识也存在问题,简单地认为服务型政府就是强化服务职能、取消管理职能,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政府发挥市场监管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出现了生产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药品安全问题等。还有,人们内部矛盾的化解效果不理想,社会思想道德的引导效果不理想,农村土地征用中的问题解决效果不理想,等等。
三、解决当前政府行政管理问题的思考。
哈耶克认为,良好的制度、利益共享的规则和原则,可以有效引导人们最佳地运用智慧,从而可以有效引导有益于社会目标的实现[1]。这对我们探讨解决当前的政府行政管理问题是一个有益的启示。从理论层面上解决当前政府管理中的问题,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管理理论。从实践层面上解决当前政府管理中的问题,要创新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在操作层面上要强化公共服务理念,践行为民服务、为党尽责、为国尽心的服务意识,创新和完善服务方式,形成多元联动、多方激励、多重监督的良性机制。在制度层面上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立法,形成运行有理、操作有据、执行有度的管理规范。
(一)在理念定位上牢固坚持以人为本。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也是国家权力的源泉。这就决定了为人民服务是政府最根本的职能。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对政府的“服务”职能有过充分论述,如马克思的“公仆论”、毛泽东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邓小平的“管理就是服务”等,都阐发了这方面的思想。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了这一主题。
基于上述认识,政府行政管理要围绕“以人为本”这个理念来进行。而且,“关注民生,创建良好的公共秩序,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政府管理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2]。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行政管理思想,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努力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并重,坚持执政为民,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城市发展要给市民提供一个清洁、美丽、富裕、和谐的环境,农村发展要致力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科教文化发展要以为国家培养思想道德和专业文化知识双优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财税金融分配要兼顾人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社会建设要以提高全民的幸福指数为目的。
(二)在职能定位上实现全方位的角色转换。
“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发挥民众参与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多元治理更需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3]。这需要转变角色,致力于完善群众的利益维护机制,包括利益表达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解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首先,从地方政府的行为和权力角色上看,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维护社会治安,形成安定有序的良性发展状态;二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妥善规划和引导经济发展,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良性发展局面。其次,变换服务角色,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在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兼顾效率和公平,对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让每一个公民共享发展成果。再次,执行市场规则,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正常竞争和合法经营,完善市场制度,保证市场的完整与统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法律以及规章,完善市场运行和调节体系,建立社会信用,保护包括私人财产在内的各类资源产权,为各类经济主体创造自由选择、公平竞争和安定有序的经营与发展环境。
(三)在目标定位上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以社会本位、公民本位的行政理念为指导,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以促进社会进步和满足公众需求为目标的政府。公共利益是服务型政府行政活动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任何偏离公共利益的行为和做法,必将使服务型政府失去原本的意义。在现实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个别地方和部门受自身利益驱动,以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利益为行动原则,形成各色的地方保护主义;部分政府部门因追逐自身利益导致机构规模不断扩大,行政经费日益上涨;个别公务员以权谋私,其行为严重影响着政府的威信,毁坏了政府形象。这些现状必须彻底扭转。公共服务型政府应以公共利益为价值取向,围绕公共利益开展活动。从本质上讲,公共利益规定了服务型政府的行政方向和职能范围,公共利益是服务型政府最根本的价值诉求。建立服务型政府,要树立牢固的公共利益观念,把公共利益观念置于核心地位,使政府行为在公共利益观念的支配下服务于公共利益并使之最大化。要从管理控制观念转变为服务观念,从高人一等的“管理者”“父母官”转变为人民的“公仆”和“服务员”,使服务意识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始终。
(四)在路径依赖上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现实选择”[4]。这要求我们的各级政府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透明原则。在此基础上,体现管理的科学性、统一性、群众性、创新性和灵活性。具体地讲,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障发展权。发展权完整意蕴应当是自主发展。为了促进发展,政府可以通过典型示范来引导,通过国家帮助和辅助来规范,不能搞强迫命令。二是保障财产权。财产权问题在农村土地征用和城市拆迁中表现得很突出。尽管国家为保证农民权益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但仍然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在一些地方,农民的发展权和财产权被肆意践踏,导致农民丧失发展能力,也造成一些地方农民越级上访,甚至出现极端行为。三是保障社会公正。“要充分保障公民权利,必须确立权利平等原则和建立健全权利制约机制”[5],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分配关系。促进就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在方法选择上完善政府运行范式。
第一,经济职能要由单纯的经济增长型向社会和谐型转变。毫无疑问,政府适度的经济干预和市场机制的良性运转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又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但是,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定位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直接性前提,又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前提。这是提高政府行政管理绩效的重要环节。第二,由封闭式的集中决策向开放式的民主决策转变。在革命时期,出于阶级斗争的需要,各种决策需要高度保密,而且保持下级绝对服从上级,这是完全必要的。计划经济时期,我们采取了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模式,也要求通过政府的权威来推进各项计划的执行。但是在当前,这种决策模式必须向开放式和民主参与的决策模式转变,即从封闭型的行政体制向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转变。首先是市场化改革造成了利益的分化,使得同一项公共政策对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影响,如果公共政策不让利益相关者参与的话,是难以有效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的。二是只有开放式和民主决策才能够保证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毫无疑问,方案的选择过程就是不同利益的表达、竞争以及权衡过程。开放式和民主决策,有助于实现作为管理者的政府(行政机关)、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大众和作为政府与大众之中介的专家之间的良性互动,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策”的体制结构发挥更大的作用。有助于体现公共管理的合法性和公共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只有实现了开放式和民主决策才能够有效杜绝腐败现象。事实上,我国各个领域的腐败现象几乎都与暗箱操作直接相关,这样最有利于逃避监督。要有效地遏止腐败,必须实行阳光政策,实行民众参与式和互动式决策。第三,由“集权行政”向“分权行政”转变。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城市人口、资源流动性的不断增加,城市管理和服务的重心下移,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政府要根据利益划分、信息多元、回应管理的需求,依据事项的分类和政策管理与执行管理分离的原则,建立分类、分级管理的政府体系,改变“条块交叉”的行政管理格局。第四,由利益政治化向利益社会化转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站在市场各种经济利益之上进行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平衡,而不是将自己也作为利益的一方放在其中,甚至去与民争利。这也要求我们的政府部门“立足当代政府公共实践与和谐社会建设,从社会系统、控制、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角度,结合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从案例入手,寻求化解社会管理问题,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社会管理格局”[6]。
(六)在管理取向上积极创新政府管理模式。
探索“互信———安全”型模式,形成一个融洽的环境;探索“合作———包容”型模式,调动资源,解决矛盾,提升服务效率;探索“民本———服务”型模式,把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在满足群众利益诉求上,以服务质量来检验政府行政管理的效果;探索“民主———法制”型模式,发扬民主,依法执政,在法律范围内完善服务职能;探索“制度———规范”型模式,建章立制,规范服务,形成高效服务的灵活机制。积极推动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由“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的转变,由“指令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由“效率型”向“效能型”政府转变,由“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由“无限责任”向“有限责任”的转变,“着力打造有限型、高效型、责任型、服务型、廉洁型、阳光型政府,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7]。就当前而言,政府行政管理创新的重点应放在加强和完善行政管理格局,加强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的体制机制,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和社会组织的管理,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的引领。
[1]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卷)[M]。北京:北京三联书店,1997。71。
[2]王星闽。政府管理创新着力点在哪[N]。光明日报,2010-12-13。
[3]金书仪。社会管理创新需让“公众参与”成为习惯[N]。解放日报,2011-04-12。
[4]省部班课题组。发挥制度优势保障公民权益促进民生改善[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2):17。
[5]虞崇胜。民生、民富的关键是权利和尊严[N]。学习时报,2011-02-28。
[6]杨军剑。社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探析[J]。学习论坛,2011,(4):65。
[7]李太淼。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J]。学习论坛,201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