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组织体制的理性化重塑——兼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定位
佚名 2006-01-03
注释:
[①][美]本尼斯:《组织发展与官僚制的命运》,见孙耀君《西方管理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79页。 [②]参见[日]宫坂纯一:《经营管理论》,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年版,第173页。 [③]参见苏国勋:《理性化及其限制——韦伯思想引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41页。 [④]吴向宏:“政府机构改革:目标、风险与建议”,载《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4期。 [⑤]孙远东:“组织管理方式的历史生成与现代重构——知识经济时代下组织管理方式的创新”,载《管理现代化》,1998年第4期。 [⑥] 转引自宁骚:“行政改革与行政范式”,载《新视野》,1998年第3期。 [⑦]刘熙瑞:“当前国外行政改革的趋势”,载《新视野》,1998第1期。 [⑧]参见宁骚:“行政改革与行政范式”,载《新视野》,1998年第3期。 [⑨][美]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第23~25页。 [⑩]参见自焦文峰:“韦伯科层制理论分析”,载《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 [11][美]赫伯特?马尔库塞:《现代文明与人的困境》,上海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06页。 [12]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再版序言,第1页。 [13]参见[德]韦伯:《世界经济通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2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