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双11”只是一种营销模式 有利有弊

佚名  2015-11-21

:@隋明梅:淘宝网上的东西,一分钱一分货。重要的是,虽然起点低,但它构建了一个商品交换信用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淘宝对中国商业信用文化建设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李英俊律师:商业有其基本规律,它的作用不只是买卖商品,更重要的作用是把人吸引到街上去。当他们为了购买一件满意的衣服而一家、两家店铺寻找,很可能发生远超过一件衣服价值的“随机消费”。比如,夫妻两个人逛街,可能产生餐饮消费。所以,电商绝不是拉动社会消费的好办法,反而是在毁灭消费。

@鲍晓倩:电商不会摧毁实体店,消费体验的差异决定两者都将继续发展。当然,电商的快速发展会促使传统商业加快转型升级。未来,实体商业不会只比拼价格,消费者去实体店也不是只为了购物,而是为了满足休闲、娱乐、社交等多元需求。这也就是为什么近年来大悦城、蓝色港湾等集购物、电影院、餐厅、咖啡馆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能完胜传统实体商场。

@XUEYOUJINJIN:“双11”只是一种营销模式,有利有弊。在工业4.0倡导的智能制造和定制化服务的前提下,只知道把东西更便宜地卖到用户手里的模式一定会被淘汰,价格战的方式尤其如此。电商有自己的发展规律,顺势而为就好了。

@北国骑士:确实,电子商务的发展让一些产业遭遇了退化甚至因为竞争失败而退出市场,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人类的商业历史就是这样发展而来。完全可以这样讲,如果电商伤害了一千万人的生计,却一定是让一亿人为此获得了新生计,窗户关上了,门却打开了,即便是那些被电商冲击的领域也通过电子转型而找到了新生的道路。

@金友论:在中国的某些二线城市,因为零售网点少、且从家到实体店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高,商业落后,逛街十分不便。这些,或许也是促成电商爆发的重要因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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