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关于协商民主的中国空间考察

佚名  2011-07-21

基层社会的协商民主之所以能在中国得到回应,超越了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争论而直接进入案例实践,是因为它符合当下中国政府、政党和社会在体制内拓展民主的愿望。 因此,对基层民主实践的表达很容易出现不同的三

个文本:政府的官方宣传文本、精英的学者研究文本和客观的民间文本。事实上,虽然这和中国传统社会的逻辑有着实质区别,但必须警惕这一文本差别造成的误解。 为什么观察结果在不同的田野调查个案上存在着一致性?原因就在于基层民主实践的政府主导性。中国政府的行为逻辑是一致的,所以各地的民主实践也就很难摆脱这种一致性。即使萌生真正具有草根性的民主,政府的强势介入和硬性推广也会使其丧失本来的空间。同时,出版的田野文本应用的理论模式和作者实际观察的文本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 虽然协商民主在一些个案中体现了巨大的进步,比如浙江温岭公共预算的参与式协商,但许多协商民主的实践都缺乏真正利益的激烈对话,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个案表达的虚伪性,这在中国缺乏自由主义民主发展阶段的情况下,更说明了个案研究的批判性不足。 但这是否意味着中国的民主实践没有和国际理论模式接轨的可能性?前面论证的中国当下的社会多重结构本身就为这种接轨提供了可能,问题在于如何定位这种接轨的空间。在应用国际理论时应该首先采取一个批判的态度,这一批判不是批判理论本身,而是用理论去反观现实和理论在现实载体上的变异。 二、协商民主在中国的个案分析 中国政党治理社会的领域可分为两个:一是通过政府体制进行,即从中央政府一直到地方政府,然后到基层社会治理;另一个就是通过政治协商制度,直接与社会中的阶层和党派进行沟通。通过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政党互动,尤其是中华全国工商联这一组织,我们可以观察当时协商民主形式与协商民主之间的吻合程度,从而反思协商民主的前提构成。 1、民国时期的商议实践 如果把时间向前推延,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也试图建立类似的机制协调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仅仅存在八个月(1927年3月22日-1927年11月29日)的上海商业联合会与国民政府的关系中可清晰地看到,它试图从社会的角度表达上海商业界的利益,协调政府与军阀以及外国企业的不公平竞争:“缘本会之所由发起,外应需要,内谋保障。”但由于这一组织是社会自身的组织,和国民政府进行了更多的对抗而不是商议合作,因此中国国民党取消了工商界自己的上海商业联合会,然后以自己可以控制的组织进行了代替。 在整个国民政府时期,其所建立的社会协商机制流于失败,就在于它没有为社会留下一定空间:“从政治上来讲。南京政府完全不理会这些资本家通过上海总商会和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这些组织所表达出来的意见,事实上反而要极力把这些商业团体置于政府控制之下。”“从南京政府与上海资本家的交往中的行动说明了它就是这样一个独裁的政权。它决心要把这一切独立的社会力量控制在自己的统治之下。” 2、中国共产党的协商过程 中国共产党在对资本主义进行改造的过程中,成功地建立了与资本家的协商对话机制。在这一改造过程中,共产党对待资产阶级的态度是比较民主和开放的,许多意见已经充分反映在改造政策中,比如定息、工作安排和政治安排等,其中的激烈冲突恰恰说明了协商在一定时间内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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