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协商民主探析

朱勤军  2008-06-27

【内容提要】现代民主中的协商政治理论与实践是一个值得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认真研 究和探讨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协商民主政治作为民主政治的一种具体形式在中国的现实 可行性,探究了中国协商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并从丰富和改善我国民主政 治实践的视角,提出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推进协商民主发展的对策。

【关 键 词】协商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民主形态/政治文明建设

一、现代民主发展中的协商政治

协商是指不同的行为主体为协调相互间的关系,共同商量以达成协议,也是政治主体( 个人或社会集团)之间寻求共识、协调行为的重要途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协商存 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存在于社会政治生活特别是民主政治之中。早在原始社会 ,协商作为原始民主的基本形式,是处理公共事务的重要途径。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 协商也一直存在于各种政治活动中,如古希腊城邦民主中的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 古罗马贵族共和制中的元老院、人民大会,中世纪欧洲的等级会议等。协商是随着政治 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的。

在现代民主中,协商是极其广泛的,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民主政治就是协商的政治。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论述了公民之间的协商对政治社会的意义,他把社会全体成员的经常 意志称为公共意志即公意,认为“唯有公意才能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 导国家的各种力量。”(注:卢梭:《社会契约论》,第35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在民主政体的政治过程中,协商是政治决策的基础性环节,协商的结果是代议机关 进行决策的基本依据。在现代民主中,政治权力系统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也需要协商,通 常体现在立法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同部门之间、执政党内部及政党之间、中央政府 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政府与利益集团之间。在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中,协 商过程对于公共决策制定、权力与利益分配都是必要性的。协商政治无论是作为基本政 治运作过程,还是一种基本政治制度安排,都广泛地存在于现代民主政治之中。在法国 、德国、意大利等实行多党制的国家通常以执政联盟的形式,通过政党之间的协商进行 政治利益协调与政府职位的分配。在议会中通过谈判、辩论、协商、表决等形式进行政 策和法律的制定。在总统制国家,总统所在的政党如在议会中不占多数席位,总统决策时往往需要同议会中的多数党进行协商。在半总统制,如果总统与总理分属不同的政 党,他们之间需要更频繁的协商。在日本自民党内部不同派系之间的协商对日本政治过 程有重大影响。以利益集团之间的协商作为公共决策依据的组合主义制度,在西方国家 也是比较常见的。当代西方国家在强调政党竞争的同时,更加关注政党在政策协调过程 中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努力限制过度的政党竞争。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往往同社会利 益集团进行协商,尤其是奥地利、瑞典等一些欧洲国家十分强调政府同社会利益集团如 工会、雇主协会等非政府组织进行协商,以此作为决策的依据。法国社会党认为,每一 项重大的社会改革都应通过事先与议会和工会等社会伙伴进行协商。随着西方国家改革 运动的广泛兴起,各种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发展迅猛,它们以各种方式与政府有关部门 机构进行协商、对话与合作,形成政府与社会合作互动的局面。英国工党在决策体制改 革中,弱化了中间级别领导的作用,使广大党员和党外人士可以通过“全国政策论坛” 直接与党的中央政策机构沟通,并能得到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回执,从而形成一种互动式 的对话。德国社民党通过因特网与党员和党外人士进行对话。现代政治系统的运行存在 着广泛的政治协商。用协商来解决人类政治问题和政治冲突、协调政治行为已成为当代 民主社会的共识。

协商政治是在吸收各种民主理论共同价值和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型民主形 态。当代有很多学者都对商议性政治提出了设想,同时也形成了一系列的理论。其中, 尤以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最为著名。哈贝马斯从交往行动理论出发来探讨协商问题,他 批判传统西方民主制度中的“自由主义”模式和“共和主义”模式,分析了商议性民主 的特点,并提出了实现商议性民主的条件。他用“协商政治”表达既不同于共和派、也 不同于自由派的第三种民主模式,与传统的西方民主制度相比,商议性政治赋予民主过 程以规范性涵义,它把政治性意见形成和意志形成的过程置于核心地位,同时依法治国 的原则被理解成为“民主的意见形成和意志形成过程的高要求交往形式这样才能加以建 制化”(注:[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 》,第371页,三联书店,2003年版。)它的关键在于:民主程序通过运用各种交往形式 而在商谈和谈判过程中被建制化,而这些交往形式则使所有按照该程序得到的结果都是 合理的。更符合人性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在哈贝马斯看来,商议性政治不仅仅是在理 论的问题上,更是在实际问题上,参与者通过互相产生矛盾和相互商谈的辩论过程在原 则允许的条件下最终形成一致的意见。因此,要在有争议的政治、法律和道德等的问题 上,必须由参加者自身通过各方面的论证,即用商谈争论的方法来达成统一,而这种商 谈争论的过程是在参与者意识到所达成的结论具有暂时性和可改性的情况下进行的。这 一商谈理论认为“法制国家制度,尤其是富有生命力的公众社会是重要的,因为国家的 制度化了的协商能够从公众社会中汲取自身的动力。”(注:《现实与对话伦理学》, 《哲学译丛》,第35页,1994年2期。)

“协商政治”把公民公共意志的协商放在首位,同时也重视政治精英的利益协调,是 公民协商与政治组织相结合的新的民主模式,这种民主模式期待达成共识的过程,“一 方面是在议会党团的制度化的协商(Beraturlg)形式中实现的,另一方面又是在社会公 众及民间团体的政治上的语言交往网络中实现的。……所有涉及到全社会的重大问题, 以及需要进行规范的事务都可以受到检讨,形成意见和意志。非正式的意见的形成慢慢 地融入到制度化的投票决定中和立法的表决中,它们便在语言交往中产生的权力转变为 行政管理的权力”。(注:[德]哈贝马斯:《民主的三种规范模式:关于协商政治的概 念》,靳希平译,引自中国学术城网。)哈贝马斯认为,人们通过对话调节冲突和取得 共识,并对政治过程形成约束。“它们具有一种集团政治的性质,这就是说,它们在政 治决策之外进行。它们间接地影响政治系统,因为它们改变着政治决断的规范框架”。 (注:[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第113—114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 000年版。)以政党或利益集团之间的协商一致作为政治决策的基础,在现代民主政治中 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分析起来现代民主中的协商政治呈现如下基本特征与趋势:

第一,协商政治的程序是现代民主规范内容的核心部分。从民主政治的程序设计出发 ,在公共利益的框架下,通过有效的协调体制与协商过程,达成利益表达、利益协调与 利益实现,在大多数民主国家,任何重大政策付诸表决之前,需要进行一连串的沟通、 磋商和协调。

第二,审议性民主是对政策问题的公共商议。认为审议性民主的基本含义是对政策问 题的公共商议,公开讨论过程可以是结果合法化的方式,而不是作为寻找正确答案的发 现过程。

第三,协商政治的基本主体是政党或政府、利益集团。政党或利益集团在政府决策中 的协商,已经成为一种政治制度或惯例。西方共识民主理论和组合主义理论着重分析和 研究各种政治组织特别是政党之间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协商。研究不同政党或利益集团在 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协商,研究制度化的协商。公民则通过参加政党和社会团体,以团体 的形式参与对公共事务的讨论与协商,还可以通过协商,形成社会舆论,对政治过程产 生一定影响。

第四,协商政治以多方协商作为决策的基本形式。政治协商中各政治组织的协商权利 ,一般由法律或政治惯例所保障,协商的过程是互相提供信息,交流意见,形成共识的 过程。通过制度化协商所取得的一致意见作为政治决策的基础,通常不是一次性的协商 ,而是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行的协商。

第五,协商政治的基本原则是协商一致。通过商讨和吸纳不同意见或相互之间的妥协 来达到意见的一致。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以商讨等方式来取得全体一致,使少数人的 意见也得到了尊重。

第六,在协商政治的过程中,政治组织的活动由其代表或政治精英来完成。政党、政 府、利益集团都是复合型政治主体,是由若干人与一定的机构组成的政治组织,协商政 治是各政治组织之间的互动过程,也是政治组织与政治精英之间的互动过程。

第七,协商政治作为民主政治的运作,其领域包括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协商。2 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在政府和非政府部门间建立一种合作对话机制,各种非营利组 织发展迅猛,它们以各种方式同公共管理机构进行协商、对话与合作,推动了公共管理 模式适应经济全球化、市场化的变迁和发展。政府在制定有关政策如社会经济政策时, 与社团如工会、雇主协会等进行协商,并以协商结果作为公共政策的依据。

第八,协商从主权国家扩展到国际社会,形成了对话民主。协商政治呈现出把公众的 协商从主权国家扩展到全球范围趋向,认为对话民主提供了与他人在一种彼此宽容的关 系中相处的手段。协商而不是主要依赖和使用暴力,已成为解决国内利益矛盾、民族冲 突、地区纷争和国际争端的重要手段之一。

现代民主中的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展示了当代社会政治领域的新动向、新信息,为 我们研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形式与新趋势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对于建设中国特 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理性地参与政治生活是人类政治文明进程 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方面协商政治是一种值得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认真研 究和探讨的民主形式之一。

二、协商民主在中国的现实可行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已显现出协商民主的某些特征和趋势。在我 国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协商民主有没有现实的可行性?是否可以成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基 本选择?这都需要我们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与创新的视角,对协商民主在中国存在 和发展所基于的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的现实基础及其对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进行分 析。

第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协商民主发展奠定了经 济基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新的利益阶 层、组织群体不断涌现,呈现出经济结构多元化的环境。恩格斯认为,经济事实至少在 现代世界中是一个决定性的历史力量。民主政治形态的发展及其创新必然是与一定的社 会经济制度相适应。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结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为民主政治的发 展创造了相应的物质条件,而且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发展。各种经济实体有 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表达自身利益要求,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参与政治。从而提供制度化的 协商的各种利益表达途径。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而民主政治与法治是不可分离 的。协商政治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政治生活形态的 核心内容,是新世纪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协商民主的发 展是与当代中国的经济基础、现行经济的制度适应的,同时又能够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 的发展。

第二,现代社会结构的多元利益分化,使协商民主发展的社会基础不断扩大。协商民 主与我国的社会结构状况相适应,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 深入,经济成份、经济利益、公有制实现形式、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和价值观 念的多样化进一步发展,为公民追求和增进合理合法的利益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 。社会主义民主要求实现人民群众对国家事务的广泛参与,与此相适应,要求政治体系 本身要有足够的容纳能力,协商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正是适应这种新的形势和客观要 求。它有利于畅通民众政治参与的渠道,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形成利益的协调与整合 机制,缓冲不同利益群体要求,以达成一致和协调。

第三,公民和社会拥有广泛社会资源,促使协商民主发展的体制资源日益增长。随着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包括民间组织数量不断增加,民间组织根植于社会,其 最大特点是智力密集、人才密集、信息灵通、运作灵活,其作为国家与社会沟通的渠道 的作用日益明显。协商政治的发展意味着当代公民民主参与政治的形式日渐多样化,公 民可以选择参与的方式,或通过信访形式直接参与政策过程,或通过人大、政协等制度 性机构的代表、委员等来间接参与政策过程。也可通过加入社会组织的方式来参与政策 过程。公民可以根据自己利益的领域、性质和程度来选择不同的渠道、采取不同的手段 来实现利益表达。协商政治是利益表达的适宜形式。

第四,协商民主是适应中国文化的民主形态。文化理念的不同,孕育了不同的民主模 式。协商民主的确立和发展与中国政治文化密切相关。中国哲学奉行“和”、“中”的 思维,体现在政治价值观念上是重谐和,贵合一,和为贵。孔子的仁政,意味着统治者 与民众和谐,孔子强调:“礼之用,和为贵。”孟子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 人和。”儒家经典《中庸》指出:“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国社会“和”是最高准 则,由此形成了中国的和合文化传统。人与人和谐就要对等和平等。孔子在《礼记·礼 运》篇中提出了天下为公的大同政治理念,就是平等和谐的大同社会。康有为著《大同 书》,孙中山提倡“五族共和”。中国的政治,正如严复所言,“贵一道而同风”,梁 漱溟也认为,“中国文化是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中国的政治社会强 调共济、协调、互补,和谐共事,“君子和而不同”的基本精神。“和谐而又不千篇一 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注:参见2002年10 月24日江泽民在布什图书馆的讲话。)这种政治文化传统基础为协商民主的发展和确立 提供了良好的文化背景。

第五,科技和信息网络的迅猛发展为协商民主的发展奠定了科学基础,提供了技术支 持。网络的出现及其发展,为政治信息的输入和输出提供了极其宽敞的通渠,为公民政 治和社会事务的参与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现代信息传输网络为公民政治参 与提供了快速便捷的信息通道,便于民众对政府行为的参与和讨论,公民可以迅速了解 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政治运作程序,可以直接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表达自己的利益 要求,实现从“受众”到“对话”的转变。网络技术改善并扩大了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手 段,公民能通过众多的渠道表达政治意愿,依托高科技的民主表决形式,既维护了公民 的政治权利又加强了国家政策的合法性。信息传递和反馈速度的提高,可使政府决策建 立在可靠的客观基础上,信息系统的建立,使政府越来越多地把决策制定权转移到基层 人员手中,赋予基层和个体更多的民主,使得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民主流程发生 了变化。人们开始尝试一种更广泛、更充分的协商民主。网络为协商民主发展准备了科 学技术条件手段,注入了强劲的活力与动力。

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形式和政治文明建设在当代的重要内容,有着其深 刻的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的历史与现实的深厚基础,有其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阶段中国民主形态既扎根于社会主义原则之中,又处于不断的变动、创新和发展之中 。商议民主和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小康政治的合理化社会情境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这种 政治过程“既适合于建制化意见形成和意志形成过程的形式程序所支配的政治,也适合 于非正式地发生于公共领域网络之中的政治”。(注:[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 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第375页,三联书店,2003年版。)是实现 民主制度化、法治化、程序化的必然途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文明美好的政治生活的 新思维、新实践。协商民主可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路径之一。

三、中国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如何吸取现代民主中的协商民主政治的理念,并根据中国国情加以制度创新?中国协商 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结构、功能是什么?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协商民主的发展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是现代民主 形式的一种发展和创新。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的进程中确立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 组织与制度。毛泽东指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共产党应当 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要学会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善于同别人商量 问题。”(注:参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08-810页,第1062页,人民出版社,1 991年版。)周恩来说:“新民主主义议事的特点之一,就是会前经过多方协商和酝酿, 使人家都对要讨论决定的东西事先有个认识和了解,然后再拿到会议上去讨论决定,达 成共同的协议。”“新民主主义的议事精神不在于最后的表决,主要地在于事前的协商 和反复的讨论。”(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129页,第134页,人民出版社,1 991年版。)邓小平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 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 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7页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为中国协商民主的 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协商民主的发展是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反映了时代对当 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江泽民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 商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基本制度的优越性,把它坚持好 、完善好、落实好”。(注:江泽民:《大力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为完成新世纪宏伟 任务服务》,《人民日报》,2000年12月5日。)协商民主体现了从政治协商向双向互动 的协商民主的发展,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之一,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方 面爱国人士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事务以及群众生活等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协商, 以求取得共识,使各方面利益的不断协调。协商民主实现良性互动,有助“合作”、“ 协商”、“监督”提高到更高的水平,推动我国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和完善。

协商民主较之政治协商,其协商主体进一步扩大。我国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 主体是中国共产党与八大民主党派,而协商民主除八大民主党派外,还将有诸多的团体 依法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协商。协商者不仅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的精英,还扩展到普 通的老百姓;协商民主较之政治协商的协商渠道更为多样和丰富。政治协商的渠道主要 依靠的是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而协商民主要求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有丰富的渠道和 程序来容纳不同阶层的参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有更多的团体组织的形成。在协商民主 下,将允许公民充分将自己的利益诉求表达出来,为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创造了条件。 通过与国家的公共决策主体进行协商,达成符合人民意愿的政策方案;协商民主较之政 治协商更注重民主的程序化。政治协商强调政治参与的民主权利,而协商民主不仅重视 政治参与的民主权利,而且十分注重民主的程序性,重视技术知识在政治程序上的运用 ,及民主的可操作性。商议性的民主程序在实用性、妥协、自我理解性商谈以及正义性 商谈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内在的关系。民主程序的合理性,可以最终达到合理或公平的结 果;协商民主较之政治协商,民主的领域不断拓展。政治协商体现的是政治生活的民主 ,而协商民主还注重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民主,更关注政策过程的利益整合和利益 协调。当利益和价值取向在共同体内部相互冲突并不能达成共识时,它们需要的是一种 平衡。把更多的利益主体纳入到决策领域和决策过程中来,可以依靠彼此之间的协商来 实现利益的平衡。协商民主较之政治协商,民主的范围进一步扩展。政治协商体现的是 国家形态的民主,而协商民主意味着从国家形态的民主发展到公民形态的民主,政治的 重心从国家转向公民社会,建立相互之间的责任关系,实现国家与公民社会合作互动、 良性共治。

我国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从基本政治制度到政治体制和运行机制体现 着多层次、多方面的政治关系,包括国家内部的关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社会内部的 关系。从国家形态的民主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 度,是协商民主的现实政治制度基础。在政治运行机制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 民主协商和多数表决相结合,体现了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与民主决策的关系,从公民形 态的民主看,基层民主与社会自治制度是协商政治生活展开的重要社会基础,体现了公 民权利的行使和人权的保障。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 治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这些制度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正是这种内在联系,形成 了我国独有的协商民主的政治机制,它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政治结构相适应,体 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突出特点和优势。

协商民主政治需要政治权威来主导,中国共产党在协商民主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奥 地利学者凯尔森指出,“现代民主完全是建立在政党之上的;民主原则应用得越彻底, 政党就越重要。”(注:[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第155页,东方出版社,1993 年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是中国协商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要在中 国这一个超大规模的后发国家实现现代化,应对经济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挑战, 中国共产党必须要适应社会变迁,将来自不同民族、不同社会阶层的政治资源、利益和 需求联结,吸收并同化于政治体系之中,为社会政治参与提供制度化的组织、程序和途 径,以形成统一的意志和团结的力量,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协商民主不论 是其组织体系还是程序过程,都必须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本着“共存、合作、发展” 的基本价值和目标,把协商作为基本的途径,让尽可能多的公众参与到商谈中来。提高 党在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使执政党能够有效地主导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把握社会 发展的方向。从而发挥政党在现代政治文明中的民主功能,以保证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

协商民主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政策过程和活动。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 模式之一,其制度重心是要求一个高效的服务型的责任政府。协商民主以服务于公共利 益为宗旨在行为方式上以协同为主导,政府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有效和负责的回应 ,协商民主以国家与社会互动和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权利为基础,通过稳定的、决 策能力和行政能力强的责任政府与大市场来有效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它改变了执政方式 ,将效率和责任引入到了公共政策的决策机制之中,由服务于权力转向服务于公益,使 权力的结构更合乎现代民主的要求,建立一种新的效率与公正结合的机制,寻求并保持 社会秩序、民主和社会公正之间的平衡,更有效地治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协商民主以和谐为核心价值观,建立起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平衡机制。协商民主注重发 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各种协会等社会群众团体在政治参与中的组织作用,积极发展 中介组织、第三部门、自愿者组织等非政府组织的活动,把它们培育成为党和政府与社 会之间的纽带和缓冲区间,以拓宽政策层与人民大众联系的渠道,激发非政府部门所蕴 藏的巨大潜能。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和社会自治,维持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平衡。

协商民主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 为基本特点的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的内涵。协商民主的发展要求以中国先进生产力的解 放和发展要求为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具备了契合中国现代化需要的优势和特点;以维 护人民根本利益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反映现代化的先进文化和文明,以政治文明发展为 基本取向,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理念即人民当家作主,真正保障人 民民主的充分实现。我国协商民主作为是现代民主的新形态,呈现出如下特征和趋势:

第一,协商民主的发展体现了从保护型民主向可治理型民主的转型。这是适应社会和 政治环境发展变化的一种政治制度适应性变迁。协商民主不只是关注政策过程中公民参 与,更重视政府向社会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否均衡合理地体现了有关阶层和有 关群体的利益。治理型民主为公共政策趋向于公共利益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制度平台,是 多个平等的主体在网络中协商形成治理的方案。协商民主是对西方代议民主制超越。从 保护型民主向和治理型民主的发展和跨越,展示了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时代和社会 主义实践对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与未来趋势,协商民主引导与促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 设更加适合中国的基本国情,符合时代及世界文明发展潮流。在治理上,寻求从多维的 角度看待公共生活和政治,并建立国家与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尤其 强调强有力的公民社会对有效的民主政府的必要作用。

第二,协商民主表现为政府与公民的良好合作,体现了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新颖关 系。在协商民主的框架下,政府与公民的共同努力,突出政治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平衡, 公民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将变得日益重要。社会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政 府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有效和负责的回应,政治信息公开、透明性;公民广泛、有 序的政治参与,过着和平、安全、团结、富裕的生活。一方面,坚持政府在社会力量之 间的组织和调节作用,明确市场与国家职能、个人与社会的作用,并在国家和个人之间 形成新的分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种社会机构,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经济和公 民社会之间的一种和谐关系。

第三,协商民主的特色是民主协商与民主决策相结合,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 政治生活中的完善和发展。协商民主能够在决策过程中较好地做到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 ,又尊重和照顾少数人的合理意见与要求,克服了单一的多数通过的民主决策机制的缺 陷,在实现多数人的民主权利的同时,使少数人的意见得以充分的表达,使尊重多数和 保护少数相统一。协商民主的过程,也就是发扬民主,广开言路,群策群力,集思广益 的过程,通过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在国家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将要决策的问题,进行广 泛的酝酿、磋商、讨论,开展充分、反复的民主协商,进行不同意见的比较研究,吸收 任何对国家和人民有利的因素,很多好意见被集中到决议或决定的草案中去,实现民主 与集中的辩证统一,民主协商与民主决策的结合,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

第四,协商民主把规范与事实联系起来,体现了民主的法治化程序化。协商民主为社 会政治参与提供有序化的民主参与渠道、制度化的组织程序和途径,体现了民主理性和 民主程序相结合的原则。协商民主政治系统也必须像其他政治系统一样通过法律媒介而 同所有其他具有合法秩序的领域进行交往。协商民主需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 靠民主的法制化、程序化来实现。协商过程就是不同意之间进行充分的理由交换的过程 。其核心在于公众意见或意志的构建或形成,协商民主“离不开民主地构成的意志形成 过程与不具有正式形成的意见形成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注:[德]哈贝马斯:《在事 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第382页,三联书店,2003年版 。)。协商民主保证了人民的利益在决策中得到真实体现,是中国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 较高的政治参与和长久的政治稳定并存的保障。

第五,协商民主适应了现代化变迁中小康社会对于稳定与发展及权威与民主的需要。 协商民主具有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结构,是一种既有结构的多元性、又有核心的一元性 的特点和优势的民主形态,是对社会主义理念与民主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和民主两 大根本原则的制度创新。它既能发挥不断扩大政治参与的功能,体现了现代民主的平等 、协商、合作精神,又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意志和团结的力量,体现了严格的统一与权威 。协商民主是现时代党和政府政治合法性的源泉。是中国现代化对民主形式的一种理性 选择。

四、发展协商民主,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需要走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协商民主的发展需要循 序渐进,“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协商民主的发展是在保持当代中国 社会主义政治形态和基本格局不变的情况下,与时俱进,实现的一种制度创新,以适应 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与趋势,推进我国民主政治的程序 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发展协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需要从多层次多方面 展开。

第一,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民主政治的制度化创新。协商民主的发展过程是政治 体制改革和完善的过程,是实现民主法制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过程。要不断发展和完 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等基本政治制度,这是协商民主发展的政 治制度基础。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 ,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 法律法规,通过政治协商,使党的主张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从而形成党委总揽而不包 办,协调而不替代。加强民主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 务的功能,使公民有机会对公共问题发表看法,提出利益要求,形成人大和社会之间良 好的联络和互动关系。对我国协商民主发展中显现的创新形式,如人大旁听制度、听证 制度等,要进一步完善和制度化。不断丰富和拓宽公民参与社会政治过程的渠道,如确 立人大主任接待日、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区、开通人大信息网、开设人大信箱建立,完善 代表述职、评议制度等等,公民的参政、议政提供便利,通过制度化程序化渠道来影响 权力机构的立法过程。进一步发挥政协的作用,推进政协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并 逐步纳入法律化轨道,建立党际之间、政府与人民团体之间、社会利益集团之间协商机 构,形成协商议政多样化的新格局,成为一个重要的民意吸纳和提取机制。发挥人民团 体、咨询智囊组织参政议政的功能,在表达民意、吸引民众参政及其提供政治决策帮助 等方面起重大作用。

第二,建立市政决策与市政管理的民主协商机制,加强国家权力与社会自治权力的交 互作用。在现代化进程中,城市日益成为公共政治生活的中心,协商民主发展的突破口 应是改革和完善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的市政管理与市政决策机制。协商民主要围绕 城市管理中与人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价格调整、公共交通、房屋拆迁安置、 教育和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和城管执法等问题展开,使利害相关各方 都能充分发表意见和参与决策,通过采取精英吸纳、决策咨询、公开听证、协商对话、 媒体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有效协商过程,化解社会矛盾,达成利益协调,提高政府在解决 公共问题、满足公民和社会需求方面的有效性和回应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要加强政 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在政府与公民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合作与协同的关系,共同承担社 会公共管理事务的责任,维护都市的政治稳定,推动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第三,发展基层民主,完善社会自治,发挥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的功能。发展社会生活 中的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协商民主得以发展的社会基础 。在农村要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发展,完善村民自治的实现形式,规范议事规则,实现 村务公开。当前村民自治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套民主规则和民主程序,把民主选举、民主 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落到实处,使村民自治走上规范运作的轨道,向制度化 方向迈进。加强乡村基层民主建设,逐步使其与国家体制的民主建立起真正的互动关系 ,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城市要发展基层社区自治,实现社区管理的民主化 。进一步发挥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丰富基层民主的内容和形式,在制度上赋予 公民的民主参与的基本权利,由人民群众按照公共生活的共同需求和意愿,运用法律和 道德等手段自己管理自己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通过有效的政治参与来实现自己的利 益要求。积极推进企事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要强化基层工会的维权职能 ,在法律框架内推行协商工资制度。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要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推进 动态的政治稳定机制的建设,促进社会全面、和谐发展,实现社会公正。

第四,改革和完善公共政策系统,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加强政府与社会 的合作,通过公共政策系统及其活动的制度、程序和规则建设,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 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是协商民主发展的重心。协商民 主发展要求政府在公共政策过程中,把政治协商纳入了决策程序。形成决策前的咨询论 证制,决策中的议决制和决策后的责任制。要完善社会听证制度,不断提高听证参与者 的代表性。要健全专家咨询制度。政府进行重大决策前,要最大限度地组织相关专家群 体,在决策过程中进行广泛咨询,虚心听取专家、智囊团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重大 决策社会公示制度,政府决策程序及理由要公开透明。

第五,加强公民教育,培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公民的民主素养与民主能力是协商民 主发展的关键性条件。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形态,其本质或内在价值是真正确立 人的尊严的、自主和自治,塑造负责任的公民,造就全面发展的自由人。公民社会的发 育成熟在于培育公民政治文化,重视公民教育,加强公民社会能力建设。要为公民依法 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通过有效参与政治生活,逐步培养公民的民主与法制 观念,提高责任感以及理智的政治判断能力,培养公民政治参与的技巧和能力,学会相 互妥协和宽容,实现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协调发展。协商民主需要根据市场经济和公民社 会发育成熟程度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

第六,发挥大众传播媒介的功能。协商民主政治离不开现代的信息传媒系统,现代化 的传输手段,使民主政治能够在深度与广度上展开。发挥大众传播媒介的政治导向和政 治参与应当构成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环节。新闻传播形成多维度、多层次、多渠道的网 络体系对党和政府的政策进行宣传,并实施有效监督,同时也为公民发表意见提供一个 便捷窗口,为公民进行民主协商、政治参与提供及时便利的信息支持。为协商民主发展 创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国政治文明建设趋向协商性民主。协商民主形态发展的趋势反映了人类政治文明发 展的当代水平,是人类共享的文明成果,其基本趋势展示了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时 代,人类历史和社会主义的未来走向。协商政治是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和有中国特色的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逐步建设而发展,使中国民主政治在新世纪走在世界政治文明发展 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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