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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江泽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钟兴明  2010-11-04

[论文关键词]江泽民;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人民群众

[论文摘要]江泽民立足于基本国情,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提出了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观点,从而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

江泽民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提出了党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江泽民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现代社会文明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明确地提出了“政治文明”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新概念,强调要把实现“政治文明”作为新世纪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目标,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第一,“政治文明”这一新概念的提出,表明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需要有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也需要有较高程度的政治文明,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与此相适应。“政治文明”主要表现为社会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的进步。这一新概念的提出,表明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邓小平曾反复强调,没有民主,便没有社会主义。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问题上,提出过一系列重要的观点,并在实践中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而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集中表述为“政治文明”则是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创新。2000年春,江泽民提出了“三令代表”重要思想,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江泽民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及其保障——法制建设的新发展,首先提出“政治文明”这一科学概念。2001年1月10日,他在与出席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同志座谈时指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在2002年“五三一”重要讲话中,江泽民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2002年7月16日,江泽民在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时又一次明确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进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进程。”2002年11月,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进一步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确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发展的三大基本目标,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更加成熟,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更加完善。

第二,“政治文明”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目标的集中体现。江泽民认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取得成功,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物质文明建设的不断进步,而这种发展和进步,离不开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文明提供的动力和保障,离不开精神文明提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实现现代化的过程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在内的社会不断全面进步的过程。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目标。这个目标在政治方面的集中体现,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使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这样的政治文明,不仅可以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而且为它们的发展方向和进程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第三,“政治文明”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体现。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点。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立足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心一意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其核心和精髓是人民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进一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由人民自己来依法管理国家大事;就是要更充分地保障人民的各种权利,使人民更切实地履行自己的各种义务。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进一步完善以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为本质属性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第四,“政治文明”这一新概念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问题上的与时俱进。

在新世纪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的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发展,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有新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党把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为基础的“政治文明”作为一个新的奋斗目标来对待,切实加强政治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与时俱进。

江泽民强调,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充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必须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而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要通过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制和依法治国方略来加以保障。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特点。江泽民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因此,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首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绝不谋求自己的私利,而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浴血奋战,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我国是一个有近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及艰巨性,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强的领导核心,来领导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一墒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努力建设好自己的国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意愿。只有懂得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性,才能懂得社会主义民主的真谛,才能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才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其次,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中进一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就要求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项权益,充分发挥人民在国家管理活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体现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观是对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充分的肯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观要求全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一心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利,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以权谋私;必须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把人民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绝不脱离群众;必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始终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立志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绝不与民争利。如此等等,所体现的是“人民至上”。这是建立在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点之上的。

再次,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途径。党发挥核心领导作用,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业和经济文化科教卫生事业,都必须通过法律化、制度化的途径,都必须恪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党不断地积极探索共产党执政的规律,大力倡导和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坚持实行依法治国,使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及其管理活动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从而不断推进党和国家民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 江泽民强调发扬民主必须同加强法制有机结合起来,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走上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轨道。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根本保障。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民事和商事活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国民经济的管理和宏观调控,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的调整,违法犯罪的处罚等等,只有由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宪法和法律上作出规定,并使这些规定成为全国人民为实现现代化而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才能有根本的保障。没有社会主义法制作为保障,就不能稳步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随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的认识的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逐步走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江泽民强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是要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必须与本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必须同本国的历史、民族特点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必须在民主的制度、规范、程序方面下功夫。

第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能丢掉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适合本国国情。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这些制度是适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些制度的具体表现和运行方式需要不断完善,但绝不能改变适合我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制度,不能照搬西方那一套民主。长期以来,西方某些势力对中国打出所谓的“民主”牌,其实质是要实现其“西化”、“分化”中国的政治图谋。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江泽民明确指出:“我国有十二亿人口,搞西方那一套三权鼎立、多党竞选,肯定会天下大乱。”“不能丢掉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能搬用西方那一套所谓民主,要根据我国自己的实践、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改革的内容和步骤”。

第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既受到经济、文化和其他条件的制约,也受到传统的影响。因此,民主化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才能愈发展。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规律,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稳步发展。为此,江泽民反复强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要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江泽民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此,要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切实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能和监督职能,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把人民代表大会真正建设成为宪法所规定的有权威的国家权力机关。

二是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他明确指出:“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体制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以利于更好地坚持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以利于更广泛地联系和团结各阶层群众。”。‘‘在当代中国,共产党处于执政地位,需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当然也需要始终接受一直与自己保持密切合作的各民主党派的监督和批评。”

三是要搞好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江泽民指出:“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在国有企业实行职工群众的民主管理,同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一样,都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创造。”这一创造将极大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实践。扩大基层民主,是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的重要途径。他反复强调,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在基层的广泛实践,我们党必须搞好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基层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中当好家作好主,这是实现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当家作主的基础。”

四是强化民主监督机制。江泽民强调,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民主监督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防止各级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消极腐败的有效措施。我们党必须依靠人民民主,强化以群众监督为主的各种民主监督机制。其内容包括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党的监督、社会的监督、舆论的监督、法律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专门机构的监督、党内的监督等。要通过强化民主监督机制来促使用权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贯彻,保证政令畅通,防止权力滥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此外,江泽民还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来推动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维护安定团结等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主张。

江泽民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观点,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根本特点和基本途径,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这些重要观点,是指引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卓有成效地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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