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收红包后拉黑对方 法院判欠钱者还债
佚名 2018-05-1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任女士和王先生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相识,此后互加了微信,在微信上互动不断。之后,王先生以各种借口不断要求任女士给其发红包,累计金额为4362 元,任女士索要无果,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借款。近日,通州法院开庭审结此案,依法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任女士解释说,她因为信任就答应了王先生借钱的请求,但随着借钱次数增多,王先生又从来不提还钱的事,自己才开始有点着急。通过微信催要 后,王先生一开始态度积极,表示会尽快归还,但随着任女士催要次数增多,王先生似乎有点恼羞成怒,甚至拉黑了任女士的微信。一怒之下,任女士将王先生起诉 到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4362元。
庭审中,王先生并未出庭。任女士提交了她的八次微信转账记录,并提交了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以证实二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借款金额。
法官介绍,根据任女士的当庭陈述和微信聊天记录以及银行转账记录,法院认定二人之间借贷关系存在,并确认了双方之间的借款金额。最终,通州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4362元。
法官提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微信发红包逐步成为一种时尚,但关于红包的性质如果双方之间约定不清,可能会损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不管是朋友还是情侣,从避免纠纷出发,建议用短信或者打借条的方式对微信红包的性质和金额进行确认。(来源:北青网 文/孔令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