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被“加V认证”网站蒙骗 法院:百度未尽审核义务须赔偿
佚名 2015-10-09
时隔近两年,被百度“加V认证”的推广网站诈骗的张文庆看到了获赔的希望。
9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百度公司赔偿张文庆购物款项120250元,以及其他诉讼合理支出5500元。
2013年11月,张文庆从网络上寻找塑料原料的供货信息,在百度公司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吉林石化0215A”并点击了“百度一下”,呈现的搜索结果列表排在第一位的是“堤雄贸易”网站,列表末尾带有“V”字样,同时页面右方出现“放心搜索,全额保障”字样,于是与该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并向对方支付货款12万余元。次日,该公司便失联了,张文庆通过实地查找发现该公司并不存在,于是向百度方面提起保障申请,但遭到拒绝。
随后张文庆将百度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百度败诉,承担原告张文庆被骗购物款项及其他合理支出。
一审后,百度公司和张文庆均表示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经过审理,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加V认证”系百度公司为客户推出的信誉认证服务,目的在于增加客户的信誉度,迎合网络客户希望减少网络交易风险的需求。此种“加V认证”的信誉认证性质,不仅促使“加V认证”的企业在网络中脱颖而出,也使得百度公司获得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因此百度公司在进行“加V认证”审核时,理应尽到较一般推广更高的注意义务,核实企业身份信息的真实性,避免虚假企业通过“加V认证”骗取网络用户的信任。
此前百度公司辩称,其进行的“加V认证”是对推广客户主体法律信息的认证,其所采取的“证件表面一致线上认证法”符合行业通行惯例,当时百度也提供有“打零钱”的认证方式,客户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种认证方式。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为,百度公司在可以采用“打零钱认证法”等简便易行的验证方法,避免“证件表面一致线上认证法“漏洞的情况下,仍然选择采用宽松的审核标准,致使张文庆被骗,未尽到“加V认证”审核中应尽的注意义务。
此外,由于在张文庆被骗之前,百度公司曾多次收到济南跃阳化工有限公司告知其公司被冒名认证的邮件,但是百度公司仅仅停止了一个被投诉网站的推广链接。因此北京市一中院认为,百度应有能力筛查“加V认证”企业中利用同一申请人同一账户设定的其他推广网站,却未采取相应措施,导致此后张文庆受骗。因此,北京市一中院认为百度存在怠于管理的行为,在主观上亦存在过错。
此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百度公司曾主张张文庆所购买的化工用品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张文庆在该案中亦存在疏忽大意,应对被骗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该主张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为,百度“加V认证”的服务性质在于信誉认证,减少交易风险,张文庆有理由给予“加V认证”的交易企业较高的信赖。同时,张文庆通过与被链接网站上公示的官方客服沟通进行交易磋商,进而达成交易,符合在线交易通常的交易过程;双方达成的成交价格亦未超过合理范围。因此法院认为张文庆在该案中并不存在疏忽大意和过错。(来源:法治周末 文/马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