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怎样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教育作用

赖洲英  2011-10-02

论文关键词:工会 教育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建设尚不完善。随着混合经济的发展,利益多元化的趋势更加突出,劳动关系中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露。由于劳资关系双方力量对比失衡,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已十分严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复杂情况要求工会组织发挥出更加强大的作用,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者、维护者的身份越来越鲜明。但是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工会的思想政治教育职能正在被忽视和弱化。工会的教育就是教育职工群众,提高工人的自觉意识,进而维护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的职能,这集中体现了工会的性质,同时也是由工会性质决定的。

本文通过对工会教育作用的探讨,认为要树立工会的教育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工会履行教育职能。

一、我国工会的性质和职能概述

(一)工会的性质和职能

《中国工会章程》高度概括了我国工会的性质:“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的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

可以看出把工会的性质归结为“阶级性和群众性的统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一论述,明确了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可以说是对建国后几十年的科学总结,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的认识。

长期以来,在我党和政府的文件中一直是把工会定位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非政府性质的社会机构(社会团体),它分别联系着不同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它能够在政府和社会之间起协调沟通的特殊作用,在此意义上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有一定意义的。但这样的定位不能正确反映社会团体的法律地位,正是对桥梁和纽带的狭隘理解使人们认为工会只是帮助党和政府做做群众工作,而且其中主要是社会福利工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变化,工会应由计划经济下行政性的工会转变为市场经济下的群众性的工会。

我国工会的四项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和教育职能,其中维护职能是工会的最基本职能。

(二)工会的教育职能

工会的教育职能就是教育职工,提高广大工人职工的综合素质,进而维护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的职能。这集中体现了工会的性质,同时也是由工会性质决定的。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工会是社会阶级矛盾的产物,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鲜明的阶级性与广泛的群众性的统一体,阶级性与群众性是工会的本质属性。工会的鲜明的阶级性说明了工会是一个社会政治团体和阶级组织,是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表。工人阶级利益包括具体利益和根本利益两个方面,这就要求工会对这两个方面的利益都须维护。具体利益须靠工会直接去维护,而根本利益要靠工会教育职工自觉去维护,这就决定了工会的教育职能也是工会的基本职能之一。

二、工会教育职能的基本内容

(一)为广大职工提供思想导向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在多元的思想价值观并存的态势下,一种正确的思想体系要想占据主流地位,必须在与对立的诸多观念的交锋和斗争中进行必要的修正和发展。回避交锋和斗争,或者压制不同观念和思想的表达,正确的思想就难以为人们所接受。工会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回答和解决现实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好正确的理论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从而进一步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为新时期广大职工提供正确的思想政治导向。

(二)引导职工的全面发展

职工的全面发展的核心和关键是职工的素质的提高。职工的素质包括思想素质、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美育素质等。其中,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是人的素质的核心和灵魂,这就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在人的整体素质培养中具有重要的整合作用,它为人的其他各方面素质的培养提供导向和动力。 (三)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基础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构建的劳资关系融洽、经营氛围和顺,职工各得其所、各展所能、各获所需、和谐相处的劳动关系。它的实质是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利益的和谐,是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只有实现主体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和均衡化,才不会导致劳动关系的失衡和破裂,才能使主体双方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劳动关系稳定协调有序运行。它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主体之间各自的利益,有效地化解双方的对立,保障经济活动正常进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它能有效地调动各方积极性,团结一致,共同承担和克服内外部的风险。它能合理地调解人际关系和经济利益的纠纷,减少成本,实现科学管理,增加经济利益。它能促进社会稳定,消除社会对抗和分裂的潜在因素,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的安定。

三、充分发挥企业工会教育职能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思想政治教育

充分发挥工会思想政治教育职能,必须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创造性地运用于企业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念,贯注和落实到思想政治教育之中,要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和人的发展的根本目标,把人的发展作为一切发展的基础。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人的内在需求入手,不断解决其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才能使其实现全面健康地发展。

(二)增强工会的独立性

工会思想政治教育职能是由工会组织自身的性质决定的。它要有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工会要有独立的行为能力,必须要有独立的意志和经济来源,这就要求工会人事和工会工资、经费制度要合理。现行的工会干部工资制度、工会的经费拨缴方式和工会人事制度影响了工会的独立性,导致工会维权受到严重制约。

(三)确立工会的教育主体地位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承担者,发动者和实施者。它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相对应,是对一定的客体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主体。如果没有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整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将成为一纸空谈。目前我国各级政府没有一个专门担负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职能的行政机构,社会上也没有专职的或相近职能的社会团体和组织。在我国各城市中,具有城市户口居民,接受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来自于社区组织或者街道办事处,随着混合经济的发展,绝大部分企业职工将来自农村,根据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他们只是事实上的暂住人口,很难真正融入城市政治生活,因而几乎不能得到社区组织或者街道办事处的关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发挥工会的思想政治教育职能,必须要首先确立工会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地位。工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加强企业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具备其他单位或组织无法比拟的优势。

结束语:思想政治教育职能,与工会的维护职能一样,是我国工会的基本职能。这是由工会性质决定的,也集中体现了工会的性质。发挥工会的思想政治教育职能,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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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编.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会工作创新[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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