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追逐与摊贩抵抗:摊贩管理中的利益冲突与法律调整(下)
何兵 2010-11-16
关键词: 城管;摊贩;冲突;调整
内容提要: 城管与摊贩在街头追逐与互殴屡见不鲜,并多次诱发群体性事件,其背后原因为何?本文通过对一系列事件和政策的梳理,指出思想意识上的偏见,法律政策的失当,是乱像产生的根本原因,国家必须进行政策和法律调整,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城管与小贩的暴力化 对于软硬不吃、软硬皆施的小贩,城管时常采取“一脚定乾坤”方法——抄摊儿。两者开始频频交手,以暴易暴。旁观者惊异于城管的粗暴,但城管却有自己的无奈。一个城管队员自曝心理历程:参加城管之前看见过抄摊儿无法理解,成桶的白米饭被倒在垃圾堆上。后来没想到我也开始抄摊。我是不得已。文明执法不能解决问题,只好“一脚定乾坤”。在街上执法,这是最高效率的方式。当“一个城管要面对60个无证摊贩,不想用暴力都难。”[29]笔者指导的研究生曾在天安门城管实习,回来感受道:“连我们都想动手了。” 按照现行的行政处罚法,城管对小贩进行处罚,至少应当表明身份、告知权利、收集证据等,而实际上小贩瞥见城管就溜之大吉。当法律规则难以操作而上级命令又必须执行时,城管只能自创规则。一旦城管摆脱正式规则的约束时,执法就只能凭纪律和良知。纪律和良知若再失守,暴力就开始了。法律不允许城管使用暴力,而完成任务又必须借助暴力,非法施暴成了必然选择。暴力一旦失控,就难有边界。深圳街道办城管队员当街扒掉市城管队员的裤子,北京十余名城管当街围殴警察。[30]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城管更愿意借助协管来实施暴力: ……两名假证贩子说,他们先后遭到数名男子围殴,被罩住了脑袋押上汽车,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还搜走了银行卡并逼问密码,卡里原有几百元钱只剩下几十元。……到下午2点多,一名身着城管制服的女工作人员掀开秦鹏的头套,要为他做“笔录”,核实了秦鹏的手机号码与户籍地址后,要他写下“以上内容属实”并签字按手印。笔录后他被重新戴上头套押上车……,让他脱掉鞋子下车,摘下他的头套,命令他“往前走,不准回头”。秦鹏后来打听到,自己被抛在十三陵水库附近…… “卖假证本来就不合法,不敢找警察。”第三天得知另一个同行又“遇劫”了,他们决定求助警察。协管被抓到后,刑警问他:“知道怎么回事吗?”他说:“不就是钓鱼吗?”“钓鱼”者是**城管大队协管,听说包括城管副队长共十三四个被带到派出所,赃物有许多手机、钱、银行卡等,光手机就有32部。该案后来移交昌平警方。在取保候审期间,副队长***仍继续执法。[31] 案件最后不了了之。这不完全因为官官相护,因为案件事实本身就是“灰色”的。虽然故事充斥着非法镜头,但身着城管制服的女工作人员做“笔录”却又像在正式执法。小贩声称“被劫”,保安自称“钓鱼”。“打劫”的东西虽然有遗失,但也有的保存在单位里。行动者并非个人暗中进行,而是集体公开行动。即使请教刑法专家,这种行为也难准确定性——既象打劫,又象执法,介乎两者之间。而以下事件,则完全是黑色的了: 盘踞海淀**小区的“地头蛇”和城管分片队员张**、小区物业经理潘**、保安队长张**勾结,用“城管抽查”的名义打击不交保护费的小商贩。据水果小贩刘义等人介绍,收“保护费”始于非典前的两年,最多时有二十多人收钱,张。*也收。张的势力范围“地方大,位置好,一个摊位每月要收两千元”;紧挨张*,地盘的是物业经理潘**的“摊位”,“每月收1600元”;保安队长张。*占有四个摊位,每个在八百元左右。“城管抽查”成了收费手段,不交钱,城管就带保安来抄你。上级单位检查时,这些人会提前打招呼。刘义称:“他们生意兴隆!我们算了一下,一个人一年至少能收十几万。”[32] 收费始于2001年,警方抓捕在2007年,收费期约六年,期间黑白两道相安无事。各方分配比例比照权力大小:城管张**“地方大,位置好”,单个月收2000元;物业经理的地盘紧挨着张**,单个月收1600元;保安队的摊位月收800元。应当可以纳入国库的数百万“税源”流失了。人民政权在张××所管的“片区”被彻底非法化。这种“一个都不能少”式的全面收费持续六年。在人民群众眼里,“塔院城管”这个“组织”而不是“个人”非法化了。 不到两个月,朝阳城管**分队的两任保安队长涉嫌抢劫和敲诈勒索小贩被警方抓捕。水果小贩赵强说,从他去年秋天来这里摆摊,就很少见到城管队员上街,都是城管保安在街上巡逻。今年7月8日,保安班长和队长要他们四个卖光盘的每月交2000元保护费。四个小贩交钱后越想越后悔:以前遇见保安,逃跑几率至少是50%。就算被抓,给他们“意思意思”也能拿回光盘,每月损失远远小于500元。没想到他们胃口越来越大,干不下去了。他们选择了报警。 协管保安为什么可以收保护费?城管队长说,和平街目前有15名城管,50多名协管,管辖范围4.6平方公里,人流量大、街面复杂,一些城管偷懒,导致保安单独执法。刘宾出事后都是城管带着保安出来执法。 一名城管保安说,我们早上6点半起床,8点正式上班,如果没有临时任务,一般每天晚上10点左右下班,没什么制度约束,工作主要靠自觉。每月工资900元。我们上岗这两个月,常有小贩塞钱塞烟,都被拒绝。“有个中年妇女要给我200块钱,让我把她被没收后停在院子里的三轮车推出来。我拒绝后,她很不解地离开了,临走还自言自语‘以前都是这样干的’。”[33] 这个案例有几点要注意: (1)此前小贩被抓,只要“意思意思”就能拿回光盘。这些“意思”应当给了巡逻保安,而非保安队长,无法通过保安队长之手再转移他人。从保安班长和队长角度来看,这是“失控”,是手下的人在“黑领导”,所以他们要亲自和小贩谈收费。假如城管有不法之念,宜假手保安与小贩交易,避免风险。一旦事发最好保安一走了之,大家安静。假如保安落网,只要城管一口咬死,就可成功地刷清自己。 (2)保安的收费标准远远低于保安队长,小贩的原话是“远远小于500元”,估计应在200元以下。高收费逼得小贩没法干,才有了报警和事发。如果收费合理,小贩不会报警,两者相安无事。和平街范围大、任务重,“很有必要”招聘协管。目前和平街有五十余名协管,而城管只有十五名。招聘协管名为“分担”事务,而协管一旦到岗,城管就偷懒。城管虽然实行工资与效益部分挂钩,但实效不大。因为事务分配权在城管,只要让保安多干点,任务照样完成。通过任务发包,城管队员成功转型,很少上街,“都是城管保安在街上巡逻”。上街如果动手,保安理当冲锋在前。 (3)保安每天工作时间近14小时,月收入900元,等于或小于普通饭店服务员工资。工作没什么制度约束,主要靠自觉。巡回时,常有小贩“塞钱塞烟”。工资少、工时长而且没有前途,保安会逐渐腐化,实现从“拒贿”到“收贿”再到“索贿”的转型。那位送钱被拒的中年妇女说:“以前都是这样干的”。这里包括两层意思:其一大家都这么干,其二一直这么干。“这么干”已成惯例。摊贩市场被城管和保安们成功地私有化,至少部分私有化了。[34] 北京城管队员非法化最确切的个案,要数顺义区城管高丽营分队队长常**。他被法院径直判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敲诈勒索罪”。[35]在少数城管暴力化同时,小贩社会也开始暴力化了。他们或者自行组成黑社会,或者寻求黑社会保护。[36] 27日下午,两名城管队员在遭到暴徒殴打后,竟被要求下跪认错。说起被打的一幕,城管队员感到灰心。两人在劝阻这些摊贩离开游览区时,一名女摊贩破口大骂,其他摊贩在旁煽风点火。他们收缴一名摊贩的秤,摊贩一边打电话,一边对执法人员说:“你们两个等着,我要你们好看!”几分钟后,9名手持刀具和铁棍的男子赶来,对安某和薛某大打出手。在殴打过程中暴徒们不断用地方话辱骂安某和薛某,威胁他们不准再来“管闲事”。其中一名歹徒威胁被打倒在地的薛某,要他跪下向女摊贩“认错”。 执法大队李队长说:“这些人居无定所而且三五成群。当执法人员纠正他们的违法行为时,他们气焰嚣张,甚至有些执法人员下班回家还经常会被跟踪,我们特别害怕自己的家人遭到报复。”他们已经结成帮派,只要一人受到执法人员的清理,他们就全体结帮,并叫来同伙打人,更甚的是,这伙人垄断了游览线,不允许其他外地人在他们的‘势力范围’内摆摊设点。”[37] 通过暴力强行划定并垄断利益,属于典型的黑社会行为。这些人居无定所,三五成群,气焰嚣张,跟踪威胁城管队员,以至城管“特别害怕”。如果任由事态发展,结果可推而知。从小贩角度,由于他们无法组成正常社会,也无法寻求政府保护,只好组成“新疆帮”、“安徽帮”等类型的私人社会,必要时寻求黑社会帮助。据研究黑社会问题的南京大学教授蔡少卿估计,中国黑社会成员超过百万。黑社会猖獗的客观原因之一是农村盲流人口涌入城市,迫于生活加入黑帮。[38] 四、小贩治理中的个人、社会与国家 摊贩治理,并非城市化进程中无法克服的“中国难题”,世界各地都曾经历过失业人群“摊贩化”,经历过从排斥驱逐到认同疏导。非法化小摊贩和激烈的取缔,各地也曾发生,但国家正式制度驱使数百万官员与数千万摊贩,进行长达二十余年流泪加流血的“都市游击战”,无论其规模还是其惨烈程度都属世界史上罕见。治理小摊贩并不难,各国有着近乎共同的答案,要旨是:(1)小摊贩合法化,划定区域和时段,让其有序经营;(2)成立小摊贩自治组织,实现自我治理和约束;(3)国家提供必要的制度规范和监督救济,协调摊贩与其它利益集团的关系,避免摊贩社会黑化。这些治理原则,已为韩国、日本、美国等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实践所证实。[39]大陆有限的几个试点单位,收效也极其良好: 3月8日下午6点,下班高峰,小摊点摆成一字长蛇阵。卖臭豆腐的,烤羊肉串的,卖馄饨的,三轮车、桌子摆放得井井有条。地面出奇的整洁,不像很多城市脏水横流,苍蝇群飞。 “要是几个月前来,绝对看不到这副场景。”城管中队长江志正说。摊点生意和“市口”直接相关,每个摊位都设法前移,动辄就堵得动弹不得。为抢占地形,摊主们时不时打得头破血流,成为镇江市脏乱差的典型。执法队员跟摊主的关系,势同水火,“动谁的摊子谁就跟我们‘拼命’。” 城管大队长尹小雪想,能不能换个思路,让他们进行自我管理呢?为此,镇江市城管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先后召开三次协调会,启动“民主自治”试点。八位摊主一致同意无记名投票选出正副小组长,通过抽签进行摊位排序。商定自路口向北20米内摆放摊位,按序号定时轮流交换位置,正副组长监督协调。 试点一个月,效果出奇的好。自治组长黄世萍说,现在大家规规矩矩,既用不着起大早抢位子,也不用跟城管队员吹胡子瞪眼。上家泼了脏水扔了垃圾,下家就会提醒清扫;下家生意忙不过来,上家就在旁边搭把手。 镇江城管把民主自治的好处归纳为一箭三雕:秩序规范了,市容整洁了,关系和谐了。城管的工作模式发生质的变化,从执法为主转变成协调为主。有什么问题,聚在一起开个会,提个醒就行了。城管在与不在,现场的秩序、卫生都差不多!现在矛盾解决了,城管也可以“隐身”了。[40] 义士路小贩自治效果“出奇的好”,其实不奇。政府打击小摊贩的理由无非“脏乱差”,而“脏乱差”其实是政府错误管出来的,并非摊贩经济的胎记。政府非法化小摊贩,摊贩们的利益无法保障,无法形成恒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小贩之间、小贩与居民之间的秩序难以生成,即使生成终当短命,因为这些秩序都在国家打击之列。朝不保夕的小贩,当然无心将摊位装点的整洁漂亮,因为不定哪天被抄,投入打了水漂。小贩无心树立信用,因为信用依靠日积月累,而小贩只能“打一枪换个地方”。由于法律不认可小贩之间划分的利益范围,小贩之间只能奉行“先占为王”的丛林规则,天天抢占地形,“时不时打得头破血流”。无从讲信用、讲卫生、讲秩序,一切失序,“乱成一团糟”。借用浦东新区张学兵区长的话:“乱设摊是我们管出来的,主要责任在政府。”[41] 一旦政府转变立场,事物就回归本来面目。秩序形成了:通过抽签进行摊位排序;自路口向北20米内摆放摊位;按序号定时轮流交换位置。自主选择的秩序被自觉地遵守,无须国家执法。城管在与不在,现场的秩序、卫生都差不多!大家规规矩矩,互相帮助,其乐融融。城管也称一箭三雕:“秩序规范了,市容整洁了,关系和谐了”。城管的工作模式发生了质变,从执法为主转变成协调为主。矛盾解决了,大家安生了,城管也隐身了。 摊贩经济的政治和经济正当性,学界早有归纳。一般认为,摊贩经济并不缺乏效率,它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摊贩经济不仅增加GDP,还有更多的优点:(1)满足低层和普通市民阶层的生活需要,廉价的摊贩市场是他们消费品的理想来源。(2)丰富城市文化。摊贩经济能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让游客和市民感受地方的特殊风味。如法国巴黎街头艺人的展示、我国传统的庙会、夜市,不仅提供购物便利,还是城市文化独特的景观。(3)摊贩是恢复街道活力,有效利用公共空间,增加城市魅力的佳径。“欧洲有露天吧台,亚洲有街道摊贩”。摊贩制造街头的喧闹,活跃着城乡的交流。(4)解决部分就业。许多人受资金、技术、年龄限制,只能自我就业。起点低、资金少、操作容易的摊贩生意,成为就业捷径。[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