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监狱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杨龙 2014-03-03
论文摘要 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之一的监狱,其对执法对象的管理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着监狱工作的质量和执法者的形象。新世纪监狱工作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对监狱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从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出发,分析了我国现行监狱管理工作所存在的几点问题,并结合笔者在监狱管理工作中的实践经验,针对监狱管理过程中所存在问题提出了几点创新性建议。
论文关键词 监狱管理 狱警 管理体制
监狱作为国家的主要刑罚执行机关,肩负着维护安全稳定,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职能,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它也面临巨大的考验与挑战。目前我国的监狱管理工作已逐渐趋于完善,并且将会一步步走向科学化的进程管理,但近看监狱部门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方面的问题。监狱部门的管理工作要如何与时俱进,如何其管理水平得到相应的提高,以及将如何推动监狱工作的持续和快速健康发展,这对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或缺的现实意义。笔者拟结合监狱工作管理实践谈谈自己的几点认识。
一、现行监狱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监狱警察职能分工不明确 目前我国监狱警察存在着一职多能的现象,从人员来看,监狱警察不仅仅是刑罚执行者,同时还需要负责对犯人进行思想教育、法律教育、劳动改造、心理矫治等工作,这种职能分工使得监狱警察无法把每样工作都做的到位,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其实作为普通工种的工作人员来说,一心善且不能二用,更何况是身负重职的监狱工作人员。一个人的天平是很难做到对每样工作的精力都分配均匀的。于是便会出现这种情况:监狱制定了一个科学合理的改造目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遇到种种困难,使之很难成功的进行下去。总结种种原因发现,我国监狱警察体系中人员的整体素质未达到令人满意的水平,由于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他做完一大堆庞大繁杂的工作之余,没有多余的精力和时间去学习其他以提高自身的修养和素质,同时这个改造的过程仅靠监狱自身的管理工作进行是一项很难完成的任务。 (二)监狱管理体制已不适应现代管理的需求 长期以来,我国的监狱组织内部管理体制一直沿袭着以往的职能等级制度。首先,从横向层面上来看,其主要是按照业务分工来进行各个职能部门的划分;其次,从纵向层面上来看,至始至终都采取的是“监狱领导——职能部门和监区——分监区”这样的一种自上而下的三级管理体系。在过去,这种垂直型的三级管理体系为我国监狱管理还是做出了一定的历史性贡献,但是随着经济、社会以及法制的不断发展,在新阶段和新的形势下,这种三级管理体系已经越来越不适合于现代管理制度的要求,无法满足现代管理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这种监狱管理体制存在着监管工作分工不明确,监管工作对罪犯的改造上所起的作用较为分散,不易及时的发现漏洞,从而造成监狱管理工作在一些类似影响安全和改造质量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三)监狱管理方式欠合理化、科学化 我国的监狱管理,在刚刚建立之初,其主要的作用或者说价值有两个方面的目的:一个是社会价值,主要通过监狱来对犯人进行教育改造;另一个是经济价值,通过对犯人采取参加劳动的形式,为监狱自身的有效运行创造效益。这两点价值都是从当时的具体国情出发,也适合当时监狱管理的发展要求。因为通过对犯人进行教育和劳动改造,能够使犯人接受一门技能,为其以后在社会上生存提供一定的帮助,同时也为监狱和国家创造一定的经济收入,对于正处于经济建设过程中的我国做出了独特的贡献。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得到完善,监狱这种经营方式在市场竞争下受到的冲击越来越严重。同时这种体制也衍生出了两大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一是,监狱警察有了腐败的权力和机会。监狱企业是以追求利润作为目标,在这种“监企合一”的模式下,对犯人的改造则直接体现在他们创造经济利益的多寡上。在这样的一种管理模式下,改造只注重经济效益,为监狱的腐败和监狱警察权力的扩大提供的可能性。二是,对罪犯的改造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监狱改造是通过劳动这种方式帮助罪犯能过洗心革面,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只注重改造,忽略了教育的功能,这样不仅严重影响了改造的质量,也是对罪犯人权的严重忽视。
二、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的几点对策
(一)明确监狱监察职能 1.监狱警察各司其职 可以对现职在编的监狱警察进行分类处理,即规定某些警察专门从事某项工作,这种职能分工可以使监狱警察专门研究、探讨某一个单项工作的方法、步骤以及策略,使得监狱管理工作划分得更细,管理人员实际的工作做得更精细,这样既能保证工作的高效完成,又能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保障以后的管理工作能更科学、专业化、高水准的完成。 2.建设一支专业性强的狱警队伍 作为监狱工作主体的监狱民警队伍,其在执法、安全、质量改造三大管理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监管改造工作作为监狱管理中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它是直接以人为管理对象,改变或部分改变人的已有意识和行为习惯,直接作用于人的思维意识,这就要求它以一种科学、严谨的态度,专业人士利用专业知识来进行,因此需建设一支拥有法律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以及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的强有力的监管队伍。 3.设置专门化的监管部门 针对不同的犯罪人群和犯罪心理,监管改造工作需要采取不同的矫治对策,这就要求监管须建立不同的管理和教育矫治部门。这是监狱管理制度由粗放向精细的一种转变,也是监狱刑罚执行要求分类管理和分别施教的基本要求,同时它也是教育改造由宏观向微观的具体化实现。设置专门化的监管部门其实质就是监狱管理的精细化,只有设置专业化的部门,实行管理分工,使工作越分越细,专业化程度就越来越高,这样才能保障监狱工作的高效运转。
(二)建立适应现代管理的监狱管理体制 1.建立三级安全、改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在原有业务部门和业务流程重新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监狱、监区、分监区三级安全、改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在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方面提高监狱工作的整合性,提高改造质量管理的地位,使之成为贯穿监狱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活动全程的主线,成为监狱的主管业务,更有甚者成为包含全部因素的全监狱性质的大系统管理,把影响安全稳定和改造质量的各个因素纳入管理的范畴,形成一个大安全、大教育的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管理。 2.完善监狱工作运行管理机制 在逐步完成部门分工明确、业务归口管理、岗责清晰、条块结合管理格局的条件下,建立大教育、大安全的管理运行机制。采取动态问题动态管理、系统问题系统管理的方法,设立并落实三级定期排查和分析研究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对狱情、犯情、敌情等安全和改造质量的各个要素以及监狱的各项业务工作的运行影响甚大,让大教育、大安全的管理制度在监狱工作中得到具体的详尽的体现。 3.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考核机制 第一,创新监狱的监督考核组织形式。把职能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纳入监狱的监督考核中,监区的工作与职能部门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全员设置全方位的监督考核机制,不但能推进各科室积极发挥其管理只能,调动起科室与监区的积极性,还能消除人们不平衡的心理,加强了各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业务,加快了监区自身整改的工作进度。 第二,创新监狱的监督考核方法。在监狱工作的监督考核中,不应只考核各项基础业务的规范化程度,记录痕迹层面上,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透过记录痕迹考核他们真实的执行情况和制度,这样才能保证监督考核的真实性与实用度, 第三,创新监狱的奖惩考核制度。监督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的精髓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只有把各项奖惩,特别是“德”、“绩”的情况作为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作为监督考核的基础来体现监督考核的结果,才能真正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奖惩机制,调动起组织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促使监狱内部各个部门都朝着自律型组织转变。 (三)引入现代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法创新监狱管理制度 首先,树立起“人本生产管理”的新理念,创造和优化劳动改造手段。监狱生产目前受其自身固有的条件限制,倒退为劳动密集型和劳务加工型产业的状况,监狱的经济也受到严重制约,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想发展监狱经济,优化劳动改造方式和强化监狱生产的物质载体功能,就只能用现代的科学文明手段完善监狱的生产管理,大力发展监狱生产和强化劳动改造罪犯的条件,同时需要找准二者的结合点,从而达到“人本生产管理”的目的。 其次,一个国家的司法文明程度体现在对罪犯人格的尊重上,同时它也体现了一个国家施行刑法的目的。从我国现行监狱体制考虑和罪犯未来走向社会来看,对罪犯的人格尊重并不要求取消惩罚和劳动,反而是让他们通过劳动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和学习提高知识水平,以帮助以后再次进入社会有谋生的技能。比如,建立合理的监狱企业产业链,让罪犯在进行改造的过程中,掌握种植、养殖、工程等一些实用的技术,让他们在刑满释放后能够更快的融入社会,有一技之长以满足现实就业环境;对专业特长的罪犯,可以提供一定的条件,让他们继续钻研技术业务,提高其专业知识以及服刑人员的文化知识服务;对参加一线劳动的罪犯,要人性化操作,根据劳动强度提供相应的伙食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轻劳动强度、缩短劳动时间等等,这些都是改造罪犯的有效手段。 最后,监狱的功能是帮助、惩戒、改造罪犯,为了能专心的执行本职工作,监狱改革要求转变监狱办企业、监狱办社会的现行机制,但这也不是要求监狱就要脱离办企业的职能。对于如何实现“监企分开”,在发展监狱经济的同时为罪犯改造提供劳动场所和岗位,让他们在进行劳动教育的同时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以保障应有的人格尊重,在真正意义上让监狱成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这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探讨和解决。
三、结语
监狱管理机制的建立,是一个长期实践、总结和升华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丰富和创新的过程,是一个与监狱工作实践紧密结合的过程。各种监狱生产和管理体制都有其自身的优越性与弊端,充分认识到监狱管理工作中的缺陷与不足,将监狱管理转化为狱警的自觉行为,对新型监狱管理体制的建立与完善都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但是这项工作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