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对青少年的心理危害和应对措施
朱新筱 许凤英 2011-04-01
论文关键词:网络;青少年认知过程行为特征
论文摘要:随着电脑的普及应用网络在改变人们生存的地缘空间的同时,也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及思维方式,尤其对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的影响更为明显。本文在分析网络特点及青少年心理发展特点的基拙之上,从认知过程、行为特征、情绪情感等几个方面论述网络对青少年的心理危害,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20世纪,人类最大的科技成就莫过于计算机发明及互联网的诞生。互联网作为全球信息化革命的最新体现,给人类社会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消极作用。特别对青少年而言,在为其知识获取、技能掌握、心理沟通提供便利条件的同时,也使其心理发展面临一系列问题,如网络依赖等。这一方面是由于青少年特定的心理特点决定的,但另一方面也是受网络特点的影响。
一、网络对青少年心理社会行为的影响
随着电脑的普及与应用,青少年有更多的机会来接触和使用电脑,并成为网络的主要受益者。但作为具有特定发展特点的青少年,在使用具有特定特点的网络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消极问题。目前的研究结论认为,互联网对青少年的心理社会行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认知、情绪情感、行为以及自我意识等方面。
(一)互联网对青少年认知过程的影响。
格拉尼克和拉梅研究发现互联网的自组织的特性可能导致使用者的思维模式出现5个方面的变化:要素主义思维转向虚幻感;情境化的批判思维技能的发展;体现自我同一性的元认知的出现;思维流畅性增加;效能感的发展(Granic & Iam-ey. 2000)。更为具体地说,由于互联网的使用,以线性的要素主义为特征的现代人的思想模式可能转化为后现代主义的非线性的思维模式。奥尔森认为,这种转变可能类似于那些在中学阶段由于大量知识的学习而导致的认知过程出现的大量的变化,如抽象思维的发展、普遍道理的学习(Olson, 1994)‑也有的研究者发现,互联网的时间感、空间感、现实的知觉( peioeption of reality)、自我感( sense of self)会在互联网中发生改变。
(二)互联网对青少年行为过程的影响。
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会从互联网的使用中受益;但对一部分人而言,当使用变成滥用的时候.他们的生活就可能会出现病理性的行为问题,如互联网成瘾、互联网依赖等(Hess,1999)。
互联网对人的社会交往方式和社会交往技能可能产生影响。有人发现互联网成瘾者主要使用互联网进行社会交往,而不存在与互联网相关问题的人则使用互联网来保持已有的人际关系(Tong, 1996)。也有的研究表明,网上聊天与发送电子邮件正成为人们认识新朋友的一种非常平常的方式
而在我国也有不少上网成瘾的报道,尤其中学生由上网所引起的自杀、出走、碎死事件值得引起关注。
(三)互联网对青少年情绪情感、自我意识的影响。
互联网使用不仅对人的认知、行为过程有影响,它同时对人的情绪情感以及自我意识有影响作用。
首先,互联网可能会给青少年带来积极的心理体验。斯普劳尔认为互联网这种社会性技术可以给用户以归属感和人性支持(Sproull & Faraj , 1995 )。其他的研究发现,互联网的使用会使社会联系增加,让用户感觉舒服与力量感。但是,互联网的使用也会给用户的情绪情感带来消极影响。特克勒发现一些被试因为上网交友而导致社会孤立和社会焦虑的产生(Turkle, 1996)。也有的研究发现,过多使用互联网会导致孤独和抑郁的增加,具体地说,他们的研究发现互联网的过多使用,即使是因为交流而使用互联网,也会导致社会卷入的减少与幸福感降低。
其次,互联网使用存在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即大多数的互联网使用者独自使用互联网,“电子化的个体”正在逐步增加。因此,互联网较可能对自我意识的发展与人格的倾向性产生影响。
最后,某些网上活动可能会给具有较好计算机技巧的人赢得尊重与地位,可能对一个人的自我评价产生影响。
二、应对青少年网络问题的措施
(一)重视网络对青少年的学习、生活的作用与影响。
随着电脑的普及与推广,由于特定发展阶段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青少年与网络的关系日益密切,并逐渐成为互联网的主要使用者。由于其双刃剑性,网络在促进青少年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一方面,青少年可利用其下载有用信息,完善自己的知识技能;另一方面,青少年可能利用其浏览一些非法网站,借以满足其特定的好奇心和心理需求。因此,要重视网络对青少年的学习与生活的影响的同时,要客观地把握、评价网络媒体对青少年的影响,不要把网络媒体的影响估计过高,也不能估计过低。 (二)开展网络道德教育。
网络社会是人类开拓的一个新的生存空间,由于其短暂性,基本上还没有法律规范,没有道德规范,人们只是按照自己在现实社会中的体验来约束自己,这种情况在我国尤为严重。面对新的网络领域,又一时没有形成新的道德规范,从而大量网上行为处于既不受旧规范制约,又无新法可依的真空状态。目前网上的道德规范是非强制性的,只能靠个人的内心信念来维持,这样网上人是否遵从道德规范,也不易觉察和监督,而不象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要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三者来维持。目前出现的一些网络犯罪问题,就是利用了网络规范的不完善性。
目前我国也认识到了加强网络规范和网络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发布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其中规定了青少年在上网过程中的要求: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三)积极建设教育网络。
从某种程度上说,网络的健康发展是育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今天我们为青少年创设什么样的网络环境,就决定了明天的青少年的成长状态。因此,借助于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青少年教育工作网络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立青少年教育工作网站,就是根据青少年发展的特点,调动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使综合素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目前青少年网站建设严重滞后,对青少年影响不大,吸引力不强。互联网被称为“争夺眼球的战争”,如何吸引青少年的眼球,满足青少年的需求,应该成为建立青少年网站的首要考虑因素。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通过学习、交友、网上调查、心理咨询、网上竞赛等喜闻乐见的内容和形式,服务青少年、凝聚青少年,从而建立吸引青少年的强势网站,更好地发挥自主阵地的作用。
(四)加大对青少年上网场所的监督力度,规范网吧经营行为。
目前,还没有特定的法律来规范未成年人不能和不允许到网吧上网。对青少年到网吧上网的年龄问题,网吧经营人往往是不管不问。同时,不分买者的年龄,各类网吧内部都出售各类烟、酒、饮料和小食品,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极坏,严重违犯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有些内容在法律界定上就模糊不清,而网吧经营业主就往往采取打擦边球的手段在网吧内大肆进行电子游戏活动。因而要采取有效方式,加大对网吧的监督力度,坚决清除非健康网吧。要大力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网吧”活动,引导监督网吧文明经营,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