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文学


关于民国文学与现代文学

历史细究起来有时会很有意思。辛亥革命是在湖北新军中文学社、共进会等革命组织的起义计划受挫的情况下,由新军中的下层士兵发动的,然而就这一次起义改写了中国的历史。辛亥革命之于民国文学史,似乎更属偶然:1911年10月10日这天本与中国文学的发展毫无关系,但就因为这一天标志着千年帝制的崩溃和中华民国的诞生,如果现在谈论民国文学就再绕不过辛亥这个话题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中国大陆的学者不太习惯谈论民国文学,要谈论也用新文学或者现代文学的概念。原因不外乎“民国文学”中包含了民国正统的观念,而民国正统的观念在一个时期里与中国共产党人的现代史观是相抵触的。中国共产党人认为,从袁世凯窃国到蒋介石专权,中华民国政府失去了合法性,这才需要发动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更为重要的是,蒋介石集团退居台湾后仍以民国正统自居,因而否定其正统性,就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巩固新生政权的法理基础。“新文学”或者“现代文学”则不同,它们是从文化的角度来定义文学史的,强调文学内容和形式上的现代性,不涉及相应时期政权的正统性问题,而且还由于是“新”的和“现代”的,它们事实上还成了批判旧文化、旧政权,为新生

2012-01-10

关于从“现代文学”到“民国文学”

上个世纪的八九十年代,中国经历了一个从思想解放到文化反思的过程。而对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的反思,也曾经成为一个学术的焦点。‘重写文学史”、“文学的现代性”、“现代文学的转型”、“现当代文学的分期”等问题的讨论,使这种反思具有了更为明确的学术指向性和可操作性。但是,长时间以来,人们并没有对“中国现代文学”的称谓本身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也许,是因为这个命名已经成为文学史叙事的一个普遍的习惯了。成为了人们并不需要去讨论的常识;也许是因为这个命名已经进入了国家学科目录,成为了一种规范而具有了法定意义,是一个不用证伪,也不能证伪的学术前提。2001年9月我在现代文学的一个学术研讨会上提出,要用“中华民国文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学”的概念,对“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进行重新命名。虽说这一观点在当时引起了学界同仁的注意,但并未得到大家的认同和呼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思想文化领域的变革,中国现代文学原有命名本身所包含的逻辑性矛盾日益突出地呈现出来,人们对于“中国现代文学”的称谓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怀疑。近几年,在对文学史写作问题的讨论中,人们亦开始回过头来重新关注

201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