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心体”的揭蔽:王龙溪的哲学形态与道德悖论

黄琳 西安交通大学哲学系; 陕西西安710049; 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情感生命是人的正常本性,过度的情感,乃私意欲念之源,“欲乃情之过者”。心之本体乃“心体”,是为“至善”的道德理性本体;而“心”本身并非“至善”,心统性情、思志,广义的心范畴还涵摄意志、意念。心有综合、结合“情”与“理”、良知心体、性体并情感生命后做出现实价值判断的功能、职能。王龙溪通过“彻悟”“顿悟”“相信”,以智力直观、觅得绝对者,并以此道德理性、良知、心体、性体,强制、决定、统摄、保证现实经验世界中情、意、物、事的实现,道德理性与道德践履间惟是“触机而应,迎刃而解”。以道德理性之心体、性体、良知,僭越“心”做出价值判断,在“观念形而上学”的逻辑推绎中等同情、意、知、物,将道德理性等同于现实经验世界中的道德实践、践履。由此而至的种种歧出、诞谬,正是基于此种哲学形态之下的道德理性与践履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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