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关于从论争看唐宋派的文学思想建设和文派要求

冯小禄  2011-09-03

[摘要]茅坤在文学思想的建设进程中,曾与派内的唐顺之、蔡汝楠和派外的徐中行等人发生争论。正是在争论中,茅坤不仅摆脱了前七子派的古文宗法,而且成功超越了以唐宋文代替或包容秦汉文的思维局限,以地理喻文,提出神理说,建立了古文正统论。在将诗歌正统让与七子派的同时,茅坤又代表唐宋派坚决捍卫其古文正统地位。 [关键词]唐宋文派;七子派;古文正统;诗歌正统;文派争论

对明代唐宋派的文学思想,21世纪前的研究重点大抵是放在对其成员主要是唐顺之和茅坤的文学主张进行论点抽绎和定性评价上,进入新世纪,则似有了两个研究路向:一,以前一时期提出的相关命题为话域,以更细致的材料梳理为基础,以更准确的流派关系认识为理据,进行新的哲学思想、文化艺术精神的辨析、阐释和理解;二,对前一时期习以为常、几乎不加讨论的成员构成及称名缘由,进行新的梳理、厘定和阐说。对第二点,笔者以为,唐宋派是一个活动于前后七子派之间,且大部分文学主张与之针锋相对,在客观事实上存在的文学流派,只是其成员当以王慎中、唐顺之、茅坤等人为代表,归有光则不能算。对第一点,笔者以为尚须阐明这样两条认识:一,三人的文学思想各有相当复杂之发展历程,由于交往出现了共同性,这解释了他们共为一个文派的事实;二,三人的古文主张是在应对前七子派的余脉和后七子派的批判以及本派成员的不断争论中得以发展完善。正是批判与争论的存在,唐宋派才完善了其文学思想(主要是古文理论)的建设。 以上述思考为出发点,本文以茅坤的书信为中心,探讨唐宋派在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派内派外之争,以及由此引发的文学思想建设和现实的文派要求。派内主要是与唐顺之、蔡汝楠的争论,派外主要是与后七子派徐中行的通信;前者关乎文学思想的建设,后者关乎作为文派的文坛现实要求。 一、唐宋派的文学思想建设 以王、唐、茅为代表的唐宋派,其文学(主要是古文)思想建设大致都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按王、唐、茅的顺序,三人先后从前七子派的摒弃唐宋、高扬秦汉的古文宗法,转移到包容秦汉而分外重视唐宋(主要是以欧阳修、曾巩为代表的宋)的古文宗法;二,再由以唐宋文为宗进到泯灭秦汉、唐宋文界限的超越阶段,建立独立的主体精神,阐述严密的文章格法。之后,三人的古文思想各有不同呈现:王氏基本没再发展,,茅坤则继续建立其古文正统论,唐顺之则转向了性命和事功之学。 茅坤古文思想体系的建构主要是在派内与唐顺之、蔡汝楠等人的交流争论中得以孕育成型的。同王、唐一样,其古文主张最初也蛰伏在前七子派的古文宗法里,学习秦汉词句,模仿秦汉风格。其《与蔡白石太守论文书》云:“仆少喜为文,每谓当跌宕激射似司马子长,字而比之,句而亿之,苟一字一句不中其累黍之度,即惨侧悲傻也。唐以后若薄不足为者。”到嘉靖二十二年(1543)与唐顺之相交后,受其影响,脱离了前此的字句模拟方式,转而习尚唐宋古文,但对唐顺之当时古文思想中的以唐宋文包容秦汉文的策略并不满意。其《复唐荆川司谏书》云:尝闻先生谓唐之韩愈,即汉之马迁;宋之欧、曾,即唐之韩愈……古来文章家,气轴所结,各自不同。譬如堪舆家所指“龙法”,均之萦折起伏,左回右顾,前拱后绕,不致冲射尖斜,斯合“龙法”。然其来龙之祖,及其小大力量,当自有别。窃谓马迁譬之秦中也,韩愈譬之剑阁也,而欧、曾譬之金陵、吴会也。中间神授,迥自不同,有如古人所称百二十二之异。而至于六经,则昆仑也,所谓祖龙是已。故愚窃谓今之有志于为文者,当本之六经,以求其祖龙。而至于马迁,则龙之出游,所谓太行、华阴而之秦中者也。故其为气尚雄厚,气规制尚自宏远。若遽因欧、曾以为眼界,是犹入金陵而览吴会,得其江山逶迤之丽、浅风乐土之便,不复思履毅、函以窥秦中者已。大抵先生诸作,其旨不悖于六经;而其风调,则或不免限于江南之形胜者。故某不肖,妄自引断:为文不必马迁,不必韩愈,亦不必欧、曾;得其神理而随吾所之,譬提兵亦捣中原,惟在乎形声相应,缓急相接,得古人操符致用之略耳。而至于伏险出奇,各自为用,何必其尽同哉! 他以为唐顺之的策略矫枉过正,说明:第一,唐顺之尚未超越秦汉、唐宋文界限,是一种以唐之韩愈、宋之欧阳修、曾巩代替包容秦汉之司马迁的方式,可说只是为钝根人开的方便法门,带有临时的应付性质。因为它未能阐明秦汉文和唐宋文在古文学习中的复杂关系,毕竟秦汉文不能简单地就被替代或包容,其间仍存在价值和风格的界划。当然,这也是唐顺之(包括王慎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思想阶段,他们首先得让大众从前七子派秦汉宗法的沉疴里挣脱出来,就针锋相对地提出与前七子派不同的古文写作宗尚主张:前七子派“唐以后若薄不足为”,他们则要提倡“唐以后”文。宗法问题的现实针对性和迫切性使得他们的古文策略露出了设计的破绽,而这些破绽还得靠他们思想的继续前行来完善超越。在唐、茅相争时,唐也还未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于是给刚挣脱前七子派古文宗法的茅坤以辩驳的口实。 第二,茅坤抓住了唐顺之策略中的模糊之处,而代以明确的观“龙法”。他把古文按时序划为四大块,并赋予相应的堪舆分配和价值层级在其设计中,六经、秦汉、唐宋文的价值层级和堪舆分配是固定的,决不能随便挪动。用简单的算术表示,就是:六经>秦汉>唐>宋,司马迁>韩愈>欧曾,昆仑>秦中>剑阁>金陵、吴会。因此,在茅坤看来,唐的“包容”策略,至少犯了两个错误:随便挪动位置;以小包大。以此为基点,他倡导的学习顺序是由宋至唐至秦汉至六经的上溯,决不能如唐顺之目前的止于小之唐宋。此设计堪称精巧,但亦不免呆滞,于是又补充提出“神理”说,算是从前七子派脱出的成果。有此认识,他就既不满前七子派的文必马迁说,也不满王、唐的文必唐宋说,如此也算超越了秦汉唐宋之限。 大体说来,茅坤的观“龙法”流于死板,近似于七子派的格调,而其“神理”说趋向虚灵,近似于王、唐的独立精神,然两者的混杂,也说明茅坤未能真正超越秦汉、唐宋之限,于是遭到了唐《答茅鹿门知县一》的反驳:来书论文一段甚善。虽然,秦中、剑阁、金陵、吴会之论,仆犹有疑于吾兄之尚以眉发相山川,而未以精神相山川也。若以眉发相,则谓剑阁之不如秦中,而金陵、吴会之不如剑阁可也。若以精神相,则宇宙问灵秀清淑瑰杰之气,固有秦中所不能尽而发之剑阁,剑阁所不能尽而发之金陵、吴会,金陵、吴会亦不能尽而发之遐陋僻绝之乡,至于举天下之形胜亦不能尽而卒归之于造化者有之矣。故日:有肉眼,有法眼,有道眼。语山川者于秦中、剑阁、金陵、吴会,苟未尝探奇穷险,一一历过而得其逶迤曲折之详,则犹未有得于肉眼也,而况于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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