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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师声乐教学与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的衔接

龙有成  2012-03-19

论文关键词:高师声乐教学基础教育衔接

论文摘要:通过对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的分析,从新时期基础教育阶段音乐教师基本素质的改变和高师声乐教学对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的衔接两方面进行了论述,提出了如何实现高师声乐教学与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有效衔接的具体方法。

声乐(vocal music),是一种用人声演唱的音乐形式,是高师音乐专业的一门重要的技能性课标之一。随着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的全面展开,高师以往的声乐教学模式无法与现阶段基础教育音乐课标有效的衔接。因此,如何实现高师声乐教学与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的有机衔接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背景下的高师声乐教学现状

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已在全国范围如火如荼的展开了,而作为为中小学培养合格音乐教师的高师音乐专业却并没有与之同步。早在2001年,国家就颁发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标(实验稿)》,对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内容、课标目标和基本理念作了新的阐述。从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的内容看,主要以当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提倡学科综合,将中国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和反映近现代、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并且注意音乐教学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如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姐妹艺术的综合)。反观当前高师声乐教学,我们不难发现,当前高师声乐教学模式依然秉承了音乐院校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也是以美声作品为主,教学形式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教学理念依然存在弃本从洋的思想,很少把中国传统的现当代声乐作品融合到声乐教学当中。不但如此,高师声乐教学在培养方向上也存在“偏”的倾向,一味的追求专业技能的高、深,忽略了对声乐作品的文化背景的了解,这就导致了声乐演唱的有骨无肉的现状。

二、准确理解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

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在全国范围展开已有些时日了,通过对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的解读及实地调研我们不难发现:音乐新课标是以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为核心,以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爱好为动力,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使学生树立起平等的音乐价值观。单就声乐课而言,它并不是要求老师为学生讲授多么专业而又高深的发声及演唱技能,而是引导学生如何正确的分析各类的演唱方法,了解和掌握什么是美声、民族及通俗唱法,能正确的演唱一些简单的中外优秀的声乐作品。由此可见,新时期的声乐教学是为了塑造学习者的自由人格,其根本任务是教会学生如何鉴赏声乐作品、识别各类演唱方法、创造性的演唱一些力所能及的中外优秀的声乐作品,最终达到热爱声乐的目的。

三、实现高师声乐教学与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衔接的途径及方法

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从试行到2010年在全国范围的实施,体现出了音乐新课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是素质教育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高师声乐教学必须尽快作出与之相适应的改变,以实现与基础教育音乐新课标的有效衔接,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1.高师声乐教学应与《音乐新课标》在声乐演唱方面的要求相适应。音乐新课标要求以音乐鉴赏为必修,以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和戏剧表演四门技术性课程为选修课程的新理念。声乐演唱虽然是作为选修课的形式出现,但它在整个音乐教学活动中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际的中小学音乐教学活动中,如果音乐老师能够声情并茂的给学生范唱,其课堂教学效果肯定会远远高于多媒体在课堂上起到的效果。但这并不是要求将来的音乐教师要有多高的演唱技能和多么深厚的声乐理论知识,而是要求未来的音乐教师不但要具有基本的演唱能力,还要有能够把声乐演唱与合唱相整合的能力。这是因为,中学的音乐教学不需要歌唱家,而是需要一个能唱、能跳、能组织和能指挥的综合型音乐人才。因此,高师应加强声乐教学改革的力度,以使学生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的中小学音乐教学。

2.打破传统的技能型声乐教学模式,建立起声乐与合唱指挥相结合的高师声乐教学模式。 广大高师声乐教学工作者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作为为中小学培养合格的音乐教师的高师,其目标已经被定格在音乐教师上,再加上课程设置和生源自身素质等方面的因素,我们不应该按照音乐专业院校的教学模式来教。从音乐新课标在声乐演唱方面的要求看,它并不需要未来的音乐教师要具有多么高超的演唱技巧,也不需要未来的音乐教师有多么高深的声乐理论知识,而是需要一个能够组织很多学生一起歌唱的音乐教师。因此,高师声乐教学应该把以往的一对一、一对多或者集体课的教学形式进行一些改变,把声乐教学改为以声乐与合唱教学为主,以一对一或一对多为辅的声乐教学模式。这既为学校节约了课时,也满足了绝大多数学生不因为选择了器乐或舞蹈而放弃声乐学习,而且这种声乐教学模式也能与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学模式相适应。

3.鼓励学生走出课堂,积极投身于各类艺术实践活动当中去。声乐(vocal music)是一门融表演与实践于一身的综合艺术形式。然而,高师学生却存在一种“关起门来挺能唱、走出门后不能唱”的怪异现象,这其实就是因为学生对社会艺术实践活动的参与性和实践性的欠缺。要知道,课堂声乐教学教给学生的仅仅是演唱技能,而这种技能必须要得到足够的艺术实践才能得以完善和成熟。声乐教师在课堂教学时一定要针对学生在气质风度、语言、表情、形体等方面进行指导,运用多媒体手段让学生观摩学习。同时也应把课堂延伸到课外的艺术实践活动中去,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和编排一些大合唱、小合唱、表演唱、音乐剧、歌伴舞、配乐诗朗诵等节目,最大限度地发挥个性创造力、想象力,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团队协作的精神,以使其多元化的教学能力有一个较快的提高。这既丰富了学生的理论基础知识,又让学生的声乐技能技巧得到巩固和提升,从而使学生在声乐演唱技能和音乐综合素质方面得以逐步完善。因此,必须把课堂声乐教学和各类艺术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这是高师声乐教学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综上所述,面对基础教育音乐新课程改革,中国高师在声乐教学方面也采取了相应的改革措施,从教学大纲、教学法、教材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并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实现与基础教育音乐新课程改革的有效衔接。因此,笔者在此提出了几点建议供广大同人们参考指正,以便更好的服务于高师声乐教学和基础音乐教育。

[1]金亚文.初中音乐新课标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2]张婉.高师声乐教学法[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国家音乐课程标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4]郭建,王湘云.论基础教育新课标改革对大学教育的影响[J].广州大学学报,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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