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研究

胡玉  2011-08-17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是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对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改进,而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则是有效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制度化的关键工程。目前河南省郑州市已经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郑州市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依托这个平台进行,但是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则成为解决土地流转市场建设的关键。

关键词:郑州市;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市场

一、郑州市农地流转现状分析

1.郑州市农地流转现状。截至2009年10月底,郑州市土地流转总面积为2.4万公顷(包括980公顷林地,170公顷果园,193.3公顷鱼塘,6 480公顷荒地),占农用地面积的7.5%,其中耕地流转面积1.616万公顷,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6%。耕地流转共涉及9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931个行政村,5 269个村民小组。耕地流转农户9.93万个,占总数的9.7% [1]。

2.郑州市农地流转的特点。(1)耕地流转形式以出租为主。郑州市土地流转涉及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多种流转形式,其中以出租和转包为主要形式。其中耕地出租12 586.7公顷,占耕地流转面积的77.89%,转包2 700公顷,转让480公顷,互换240公顷,入股153公顷 [2]。耕地出租面积占的比例较大,入股面积最小。(2)耕地流转后经营规模在不断扩大,且发展高效农业的占95%以上。全市耕地流转后进行规模经营的面积为13 260公顷,占流转总面积的82%。流转后进行规模经营,其中种植粮食作物面积仅为282.9公顷,占规模经营总面积的3.07%,种植经济作物和发展观光农业面积达到8 593公顷,占93 %以上 [3]。由于流转后种植粮食作物,效益低下,有些甚至根本没有利润,因此,这些农业经营大户和企业大多都是利用流转的土地,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或观光农业。(3)耕地流转后用于非农业的流转价格最高。每公顷年流转价格在7 500元以下面积为6 200公顷,流转价格在7 500元~15 000元的面积为9 033.3公顷,流转价格在15 000元~22 500元的面积为673.3公顷,流转收益在22 500元以上的面积为245.9公顷 [4]。土地流转后开展苗木花卉种植、观光农业比较高。巩义市、新郑市等地个别村组土地流转后用于非农业,如作为工业企业的仓库等,土地流转价格都在1 000元以上。(4)乡村两级或中介服务组织牵头流转土地所占比重在不断增加。流转途径中通过乡村两级(作为流转中介)以及县乡服务组织流转的面积达到9 586.7公顷,占流转面积的59.32%。流转双方自己协商进行土地流转的为6 580公顷,占耕地流转面积的40.68%。新密市有98.4%的耕地流转都是乡村组织牵头或村组接受委托流转的;巩义市康店镇100%的土地流转全部是通过乡村牵头进行流转的 [5]。说明农户间自发流转的面积比例在减少,作为流转中介组织的乡村两级或县乡服务组织在土地流转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重要。

二、郑州市农地流转市场建设分析 [6]

1.郑州市农地流转市场建设现状。经过多年的努力,截至2009年底,郑州市已经建立109个服务中心(站),5级土地流转体系,每个层次都可以实现信息的查询和录入功能,依托在郑州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每个终端都可以查询土地流转信息。其中12个县级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的总面积为577平方米,每个服务大厅平均为48.1平方米;97个乡级服务站服务大厅总面积为2 721平方米,每个服务站平均28平方米。随着郑州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建成,今后农民可在服务中心(站)自主或委托流转自己的土地。此举被认为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创新之举。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无偿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为农户和企业提供最新的、有价值的土地流转信息,同时也将实现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和信息市场的对接。

2.郑州市农地流转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郑州市的农地流转市场已经建立起来了,整个体系设计的也非常好,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1)农地流转市场体系建立起来了,参与流转的主体很少。一是农民参与流转的积极性不高;二是缺少农业大户的参与,或者说农业合作组织或者知名农业企业的参与,缺少规模带动效应。(2)缺少农地流转的动力。农地流转主要由基层政府来推动,其他市场主体没有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3)从各地的土地流转实践中明显可以看到,农地使用权流转主要是农民自发的,流转往往在亲戚、朋友、邻居间进行,交易成本大,流转关系不稳定,同时也限制了土地流向边际产出率高的使用者。(4)农地流转市场体系建立起来了,但是没有解决好农民的“后顾之忧”,他们不敢放手土地。

三、解决思路

1.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推动参与主体的增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推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农地流转的市场建设提供尽可能高的平台。实践证明,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产业化程度的高低,没有大规模、上档次、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的带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始终难以突破现有水平。因此,必须因地制宜立足各地农业资源、技术和产业优势,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尤其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目的,以现有资源、技术为依托,着力打造农业产业链。要积极推行公司(合作社或大户)+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在公司(合作社或大户)、基地、农户之间建立起以诚信为基础的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联接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合作社或大户)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此扩大土地流转的规模,提高土地规模经营的综合效益,最终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目的。 2.调动农民参与流转的动力。(1)坚持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必须要坚持农地流转双方自愿协商,互惠互利,“自愿、依法、有偿”原则。自行选择流转形式、流转期限和补偿标准等,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利益,切实做到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对集体统一规划、集中连片的土地流转,应在充分尊重多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搞好协调与协商,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2)提高参与农地流转主体的收益。只有提高参与农地流转主体的收益,才能调动各方的积极性。这就要求当地的农地流转市场提供更高的平台吸引资本进入和项目进入,这样才能给流转的主体带来比较大的收益,才能吸引更多的农地参与到流转中来,从而提高本地的土地生产率,带来规模效益。

3.关于流转关系的确立:加强农地流转程序和管理机制的建设。(1)规范农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涉及土地所有者、土地经营者等多方面的利益,流转必须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土地流转关系确立后,流转双方要签订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条件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合同应经过农业部门鉴定。郑州市应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制,加快构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步伐。一是政府应加强对土地流转的领导和在工作机制上创新,按有关规定建立农村土地资源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土地信息、引进流转对象、办理流转手续、协调土地关系等;二是各镇街应有专门领导负责当地土地流转的政策宣传,规范管理、指导,协调关系等工作;三是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应切实做好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及土地承包、土地流转业务指导工作,推进农村土地依法流转和农村社会稳定。(2)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监督管理机制。由土地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协调处理各方关系,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做好流转前期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凡是涉及大面积流转,要召开村民大会,并经2/3以上村民表决通过。对多数农户不愿流转的,不要急于求成。在做好农民工作和项目包装基础上,通过联合招商、公开招标等形式,吸引广大工商业主和经营大户投资效益农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3)强化管理并规范行为。严格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禁止任何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经营大户,在政策上予以优惠,扶持大户发展生产,解决各种困难。明确合同主体,明确经营权流转的土地状况、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方式等,规范流转程序,制定土地流转示范合同,纠正土地流转中的错误做法,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流转管理体制,为农民提供信息政策和法律服务。做好流转合同履行情况监督,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协调和化解流转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保证和促进流转工作顺利开展。

4.解决好农民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敢于放手“土地”。大力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加大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改变农民的“恋土”观念,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加快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弱化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为农民解除放弃承包地的后顾之忧,促进农业劳动力的彻底转移,实现农地资源的高效配置。要加速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依靠科技进步,积极主动地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

农地流转市场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而且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不断的研究影响流转市场建设的主要因素及其发展变化,探究其发展规律,更好地为农民、农村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胡小平,孔喜梅.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与农民利益保护[J].经济学家,2005,(6):39-43.

[2]李长健,徐丽峰.农村土地流转之前提: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10,(1):13-18.

[3]黄国庆.基于农民利益的农村上地流转制度创新[J].物流与采购研究,2009,(49):74-75.

[4]郑州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http://www.zzsnctdlz.gov.cn/.

[5]郑州市土地流转资料汇编[Z],P119-120.

[6]郑州市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调研资料[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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