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思考

佚名  2006-08-15

一、家庭养老现状及老人心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家庭养老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1995年,针对农村的养老问题,我们在富平县进行过一次百户家庭养老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农村家庭在养老问题上,子女孝敬老人或基本能履行赡养义务的占44%,在赡养问题上争争吵吵、有分歧、有矛盾的或尽赡养义务有困难的占36%,不尽赡养义务的占17%,因赡养问题引起纠纷、告状诉讼的3%.以上情况说明,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养儿防老”的家庭保障体系已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人们生产和生活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副的农村养老现状,逐步地要发展到以社会养老和靠自身的积累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趋势上来。据调查,出现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是:1.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青年婚后即与父母分家另立门户已成为普遍现象。这一方面有利于培养其独立创业意识,另一方面也使赡养孝敬老人意识逐渐淡薄。2.随着农村产业结构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不再是维系家庭的主要生产对象,一些青壮年从事商业和工副业,常年在外打工,甚至“乐不思蜀”,也给身在农村的老年父母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1996年笔者在华阴市检查工作时,对官北乡青山等三个村,以“你认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是:有87%的农民普遍关注的是养老问题,其次是医疗问题。3.随着人类寿命延长,独生子女通婚,造成一对夫妇,上养四个老人,下养一个孩子的家庭单元结构(亦称4—2—1结构),使家庭经济上难以负担,生活照料、精神抚慰更难以顾及。

市场经济发展和价值观念的变化也带来了农村老人心态的变化。由于年老多病,贡献愈来愈小,老人在家庭中地位随之受到削弱。经济支配权利十分有限(有支配权的仅占17%,无支配权的占46%),加之,医疗费用的上涨和家庭承受能力之间的矛盾,因而老人在家中得不到应有尊重,甚至受到岐视或虐待。很多老人自卑感增加,自认为“老了、不中用了”,“活着是多余的”。他们看不到自身的价值,感叹晚年的凄苦,失去生活信心,消沉忧郁,性情孤癖,同时又怕活着无人养,病了无人医,不能动弹,无人侍候。

二、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势在必行、功在千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为解决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问题而建立的一种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是一种储蓄积累式的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宪法和有关法规,由政府组织的非盈利性质的社会福利事业。

为顺应的发展,积极稳妥地解决好农民的养老问题,1991年,民政部在国内外调查的基础上出台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同年在山东牟平县组织试点,随后在全国逐步推广,至此一个上为国家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养老保障体制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全国各地开始启动。到目前,全国约有2亿农民投保,覆盖面占应投保人数的20%,积累保费一百多亿元。我市的这项工作起步于1992年,1993年减轻农民负担,使刚刚起步的农保工作,在基层干部思想上出现了误区;1994年机构改革,又受到了冲击;1995年、1996年灾害,再次使工作受到影响。尽管这项工作举步艰难,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截止1997年6月底,全市已有15万人参保,积累保费2500万元,出现了保费六个县超百万、四个县超三百万的良好势头。从我市当前发展的形势看,虽然工作经费不足、宣传力度不够、投保覆盖面仅占440万农民的3%,但我们深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和政策的深入人心,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一定会取得更大的发展。理由:(1)在建立市场经济进程中,保障农民生活是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维系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要逐步推行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必然会出现竞争,竞争中又必然会出现社会弱者,加之机构改革、精减冗员,社会失业者在一定阶段会增加,这就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来保持社会公平,调控的手段主要是加大社会保障的力度。如果在推行市场经济的进程中,社会保障工作跟不上,特别是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农民的后顾之忧解除不了,就可能由于分配差距拉大、犯罪因素增加而影响社会稳定;由于道德下滑而制约经济发展、延缓社会进步等。(2)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顺利实施。要发展经济,实现小康,首先要控制人口增长,要长期实施计划生育国策,首先要妥善解决好农民的养老问题,农民一旦认识到农村养老保险的积极作用,计划生育工作就会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3)乡镇是农村经济的一支主力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出现风险甚至倒闭这是常有的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保障又将如何体现,成为长期从事乡镇企业生产的农民的一大心病。农村养老保险为企业职工的晚年生活提供了可靠的保证,这将会大大提高乡企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还可以调节人际关系,体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它代表了亿万农民的心声,所以说农村养老保险不但是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根本途径,而且是一项造福农民、惠泽子孙的千秋伟业。

三、蕴含着希

望五年来我市的养老保险工作,笔者认为它是一项施惠于人心的善事,在推行中也是一项充满着酸甜苦辣的难事。几年来,这项工作之所以被动徘徊不前,主要原因:一是认识上有差距。党中央、国务院对在建立市场体制的同时,要尽快在全国建立起有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分重视,但在基层有的领导思想上存在着发发文件,靠部门去干的想法和重城轻农的思想,认为农村养老保险是一项不显山、不显水的软任务,列不到重要日程上来。也有的人认为农村养老保险周期长,干的再好,也显示不出本届班子的政绩来,推诿应付,不下大功夫。二是宣传的高度、力度不够。任何新生事物,要使群众去接纳它,必须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是党和国家施惠于广大农民朋友的一项福利,而不是负担;是存款,而不集资;是为自己,不是为别人。但由于受经费的制约,而宣传广度不够,至今不少群众仍说不清农村养老保险是怎么一回事,分不清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有什么不同。群众对基本政策弄不清,思想疑虑没有解决,怎么能积极地参与呢?三是立法滞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能否尽快建立起来,关键在于立法,养老保险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国家考虑到,我们的生产水平还不高,不少地方群众的温饱刚刚解决,在这种国情下,只能是引导群众自觉投保,不能搞一刀切。但这样搞,必然拉长了工作时限,跟不上市场经济的步伐。

尽管当前民政部门完成国务院交给的这一任务是艰巨的,但我们相信,好事善举必将紧紧地扣住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民政人的心弦,竭尽全力推动这一利国利民事业不断发展向前。

四、对解决农村老有所养相关问题的思考

解决农民养老之忧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是我们还应看到,这项工作刚刚起步,覆盖面还很低,因此,当前解决好相关的一些问题,仍然非常重要。

(一)维护家庭养老功能,以法保障老年人权益。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健康水平的提高,老龄社会的迅速到来,同时家庭养老功能也在不断弱化,因此,要加快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步伐。但是,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家庭养老永远是社会养老一个不可低估和取代的补充。所以,社会保障未健全之前,仍应努力维护家庭养老功能,要通过加强道德、五好文明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思想上建立起尊老敬长的良好习惯,对无理不尽赡养义务、虐待老人的案件,要依法予以惩处,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走靠自身养老的路子。人的生老病死是谁也无法回避的现实。根据农村养老的现状和人口老化的趋势,“老来难”已经成为农村一个十分突出的现实问题。过去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今后自己养自己是必然趋势。趁自己年轻有劳动能力的时候,为自己投一份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争得了养老的自主权。在你丧失劳动能力时,如果子女能履行赡养义务,你参加养老保险会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裕;当家庭保障不充分时,养老保险可以提供另一经济补偿;当家庭保障功能失效时,养老保障可以向你提供生活必须的费用,帮助你安度晚年。

(三)办好老人公寓、托老所和福利院、敬老院,解决好特殊对象的老有所养问题。解决好特殊对象的养老问题,除养老供给之外,还有一个场所和服务问题,这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同步建立和完善。如果这些设施健全,城镇年老退休不愿和子女一起生活的有了去处,农村无依无靠的可通过生产福利院、敬老院,提供服务,使他们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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