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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邓小平经济诚信思想内容阐释

贺菊莲  2012-01-06

论文关键词:邓小平 经济诚信 经济伦理

论文摘要:作为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邓小平对经济诚信问题有过具有指导意义的重要论述。邓小平经济诚信思想是邓小平经济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开放时期马克思主义诚信观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其主要是指邓小平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扬弃中外经济诚信思想,吸取前人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对经济诚信的认识,是邓小平对经济问题进行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反思的结晶,其主要内容值得认真总结,文章对此进行了阐释和解析,以期对今后的研究有所助益。

问题的提出

经济生活是整个社会生活的基础。邓小平早在1979年就指出“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不只是当前,恐怕今后长期的工作重点都要放在经济工作方面” 。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支点。

邓小平经济诚信思想是邓小平经济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开放时期马克思主义诚信观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马列主义关于经济诚信思想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其主要是指邓小平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扬弃中外经济诚信思想,吸取前人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对经济诚信的认识,是邓小平对经济问题进行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反思的结晶,是改革开放时代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邓小平经济诚信思想的主要内容如下。

信誉高于一切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道德灵魂和生命线。讲诚信是我国经济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信誉高于一切”是邓小平对我国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事业提出的谆谆告诫和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邓小平严厉地指出“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一切经济活动和行政司法工作,都必须实行信誉高于一切,严格禁止坑害勒索群众。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 。

邓小平对诚信缺失现象深恶痛绝。改革开放以来,是什么导致了诚信的严重失衡?邓小平分析说,主要是一些人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支配,不讲理想、道德,唯利是图。他说“现在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没有理想、没有纪律的表现,比如说,一切向钱看。……有的党政机关设了许多公司,把国家拨的经费拿去做生意,以权谋私,化公为私。还有其他的种种不正之风。……当前在经济改革中出现了一些歪门斜道。‘你有政策,我有对策。’违反法纪和政策的种种‘对策’,可多了”。

质量问题是最重要的

企业信誉最根本的是取决于产品质量。邓小平认为要扩大出口,增强竞争力,必须提高产品质量。“抓好产品质量。质量第—是个重大政策。这也包括品种、规格在内。提高产品质量是最大的节约。在一定意义上说,质量好就等于数量多。质量好了,才能打开出口渠道或者扩大出口。要想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必须在产品质量上狠下功夫”。1977年11月,邓小平听取国家计委关于经济计划问题的汇报时指出,对质量问题还要提高认识,强调质量可以提高工艺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粗制滥造,阻碍我们前进,障碍技术进步。企业管理得好不好,产品质量应该是主要标准。1979年8月9日,在谈到天津轻工产品问题时邓小平指出:质量不好,是最大的浪费。宁肯少生产,甚至可以停产整顿。质量不好,产量增长有什么用?同年10月,邓小平指出“要讲实在的,真正扎扎实实把品种质量抓上去,特别是抓质量。抓质量,这是调整里面最大的一个问题。如果把这一点抓住了,我们将来得到的益处大,基础就更扎实了”。

产品质量问题不仅是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狠抓产品质量,不仅会带来经济效益,而且还有不可低估的社会效益。1985年9月23日,邓小平在谈到“七五”计划时指出:一定要首先抓好管理和质量,讲求经济效益和总的社会效益,这样的速度才过得硬。1986年,邓小平又指出:中国有很多东西可以出口。要研究多方面打开国际市场,包括进一步打开香港、东南亚和日本市场。产品不能只讲数量,首先要讲质量。要打开出口销路,关键是提高质量。质量不高,就没有竞争能力。

同年8月20日,邓小平视察天津市区。在参观天津部分轻工产品陈列时,特别询问了轻工业产品的品种、花色和质量情况,强调“质量问题是最重要的。”南方巡视谈话中,邓小平再次指出: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只要是讲效益,讲质量,搞外向型经济,就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提高产品质量,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邓小平强调“工业生产特别是出口产品的生产,中心是提高质量,把质量摆到第一位。乡镇企业也要抓质量。要提高质量,就必须改革。要立些法,要有一套质量检验标准,而且要有强有力的机构来严格执行。这一关把住了,可以减少很多弊端,卡住那些弄虚作假的行为。质量问题虽然经常提,但现在只是一般地提不行,要突出地提,切实地抓”。邓小平亦曾指出:能否增加出口,关键在于产品质量。出口产品,一是要“新”;—是质量要“高”,“高”是指要达到国际水平;三是价格要“低”。靠这三条才能真正增加出口。要逐行逐业进行研究,可以搞一个研究机构。哪一个企业产品质量后退就关它的厂,通过改革,凡是不能改进质量的,就要打屁股。这样抓他十年,就有办法了。

贷款“要守信用,要能偿付”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一个国家其实也是一个市场主体,诚信是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引进外资,树立良好国际形象,就必须坚诚守信。邓小平多次指出,我们在注意贷款风险的同时,还应注重偿付能力,并注重政策的连续性,讲究信用。

1979年3月,邓小平在阐述中国的对外经济政策时指出:中国四个现代化的目标是要坚持下去的,我们将会一步一步地采取更加开放的政策。现在国际上一是担心我们引进技术、资金的偿付能力问题,二是担心我们政策的连续性问题。关于偿付能力问题,这个问题好办。我们政策的连续性是没有问题的。政策是否有连续性,关键是看它对不对。如果这个政策对,符合国家的利益,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人民就欢迎,谁也变不了;如果这个政策本身不好,不能给人民带来利益,就没有连续的必要。此外,我们还要制定同国外交往的一些法律,如投资法,把政策用法律形式肯定下来了,国际上也可以放心一点。

同年9月,邓小平会见英国前首相爱德华·希思时说:我们欢迎各国的企业家来中国投资,也欢迎各国政府贷款。对每一项贷款,我们都要守信用,要能偿付。1980年9月,邓小平会见法国外贸部部长,在谈到中国经济情况时指出:去年我们有一百七十亿元的赤字,今年还有八十亿元,以后几年要逐步缩小赤字,消灭赤字。对外贸易方面也有同样的问题,欠债太多了也不行。我们欢迎外资,也欢迎优惠贷款。有了优惠贷款,我们还应当用得好,就是一方面要用以发展生产,另一方面也要用以提高我们的偿付能力,否则我们就会变成一个不守信用的国家。1983年1月,在谈到发展中国家的债务问题时,邓小平说:建设量力而行,这是我们的方针。宁肯速度不要太快,也不要欠太多的债,借债必须放在有能力偿还的基础上。

诚信是一个国家增强国际竞争能力,保持和增加市场份额的首选良策,诚信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1991年,邓小平视察上海时就谈到上海经济的发展和信用的关系,他说“抓紧浦东开发,不要动摇,一直到建成。只要守信用,按照国际惯例办事,人家首先会把资金投到上海,竞争就要靠这个竞争”。 经济工作要按经济规律办事

邓小平认为注重经济诚信,经济工作就要按经济规律办事。邓小平指出:搞党的工作不懂经济不行。无论是资本主义经济建设,还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都有它自己的规律。

在《关于经济工作的几点意见》的讲话中,邓小平再次指出“四个现代化这个目标,讲空话是达不到的”。“我赞成劲可鼓不可泄,但要强调一点,我们需要的是鼓实劲,不是鼓虚劲。就是说,我们的工作要扎实,效果要实实在在。所谓鼓实劲,不鼓虚劲,拿科学的语言来说,就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经济工作要按经济规律办事,不能弄虚作假,不能空喊口号,要有一套科学的办法。按经济规律办事,就要培养一批能按经济规律办事的人”。要取得改革开放事业的胜利,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邓小平还认为改革开放是很大的试验,并指出:我们要按价值规律办事,按经济规律办事。

诚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求真,即实事求是。邓小平指出“真正鼓实劲,不鼓虚劲,还要求我们的干劲是对头的。比如完成的指标是没有水分的指标,产品是合格的对路的产品。不对路的产品,生产那么多干什么?没有原材料,你搞什么?材料不合格,你怎么干?真正鼓干劲,就是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改革开放的历史和实践证明,按客观规律办事,就是实事求是。邓小平指出“我们从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批判了‘四人帮’那种以极左面目出现的主张普遍贫穷的假社会主义。……我们努力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也就是说,我们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

必须“长期地、坚持不懈地抓好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

强化信用意识,整肃信用秩序,建立严格的信用制度,应依法惩处各种经济犯罪行为。

邓小平指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保证。这是一个经常的斗争,经常的工作”。“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没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不但对外开放政策肯定要失败,对内搞活的政策也肯定要失败。有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就可以沿着正确的方向走” 。

注重经济诚信,打击经济犯罪必须靠法制。1979年5月,在回答是否有接受日本政府贷款的考虑时,邓小平指出:我们准备搞一个投资法。这个立法本身就表明中国的政策没有变。有关的专利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关系法,以后都要逐步搞出来。没有这些法,今后如果打官司,我们总会输,而且还有一个国际信用问题。邓小平还指出:对待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对待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认识一定要清醒,态度一定要严肃,决不能麻木不仁,敷衍搪塞,消极怠工。同时,方法、步骤、措施要非常慎重。主要是依法惩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司法程序,不搞过去隔离、围攻那一套,不能人人过关,无限上纲。打击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不是一次两次,也不是一年两年可以完成的,要长期反复地进行下去。

邓小平还指出“死刑不能废除,有些罪犯就是要判死刑”。“对严重的经济罪犯、刑事罪犯,总要依法杀一些”。1992年,邓小平再次指出:“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丑恶现象,手软不得”。 “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

1.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版)[M].人民出版社,1994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93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 [M].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4.冷溶,汪作玲主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M].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5.冷溶,汪作玲主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M]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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