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罗尔斯《正义论》与当代政治哲学主题的转换
王志 2011-11-04
[摘要]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以原初状态为正义原则选择的环境,以社会最少受惠者的生活前景为正义选择的参照点,批判了功利主义,超越了古典自由主义,突出地解决了平等问题,让自由主义的主题从自由转向平等,从而让政治哲学的主题也发生了相应的转换。
[关键词]罗尔斯政治哲学正义平等
正义学说作为西方政治哲学中关于评价社会制度以及人的社会行为的基本道德标准的理论,在西方世界占据着重要地位。美国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罗尔斯在1971年发表的开山力作《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犹如旱地一声惊雷,引发了国内外关于正义的大讨论。罗伯特?诺齐克说“《正义论》是自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著作以来所仅见一部有力的、深刻的、精巧的、论述宽广和系统的政治和道德哲学著作。它把许多富于启发性观念结合为一个精致迷人的整体。政治哲学家们现在必须在罗尔斯的理论框架内工作,要么解释不这么做的理由。”罗尔斯“进一步概括了洛克、卢梭和康德所代表的传统的社会契约理论,使之上升到一宗更高的抽象水平。”在契约论的基础上,他提出的“作为公平的正义”之正义观念,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是社会公正、平等的问题。自启蒙时代以来,法国大革命吹响了西方人追求自由、平等、博爱的号角。“其中博爱一般被视为具有个人性质的价值,而自由和平等则是政治价值。”
一、罗尔斯正义所面对的问题
历史上的哲学家与思想家所提出的正义观念不尽一致,而且都声称自己的正义观是合法有效的,正如美国法律哲学家博登海默所说:“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现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通过苏格拉底与格劳孔的对话,认为正义是一种美德,与其它三种美德——智慧,勇敢、节制——一起构成城邦的品质。苏格拉底说:“在我们研究了节制、勇敢和智慧之后,在城邦中还有一种品质,它可以让这三种美德得以产生并且保护它们得以永存。我们已经确证了三种美德。剩下的那一种就是正义。”“人知道正义,并以正义的精神去做正义之事,这就是美德,所以正义是一种美德。”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指人的行为,指合乎法律所要求的一切,他认为公民在与其他的公民的关系中要实践所有的美德,这样才是正义的。“这种广泛而普遍的要求与作为一种特殊美德之名的、在狭隘意义上使用的‘正义’的要求是有区别的。在这一意义上,正义有两种形式,即分配的正义和矫正性的正义。矫正性的正义具有尽可能恢复被某种或某些不正义的行动所部分毁坏了的那种正义秩序的作用。而分配的正义则在于遵守那种规定着受矫正性正义保护的秩序之分配原则。罗尔斯两个正义原则的选择以社会最少受惠者为参照点,主要要解决平等问题。他看到人的不平等主要在两个方面,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人的出身、家庭、个人天赋与社会地位、种族、等级等让人一出生就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不平等的因素正在逐渐减少,可是家庭出身对人的限制还没有消除,而对此不闻不问的社会结构就是不正义的,因此他将人的自然天赋当做社会集体的共有财产,从而限制了自然天赋给人们造成的不公平。
二、平等;对社会最少受惠者的关注
17、18世纪的政治哲学是契约论的天下,霍布斯、洛克、卢梭都从“自然状态”出发,人们通过自然法,达成契约、形成国家。“关于自然法的理论实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而正是这种形而上学为古典自由主义提供了赖以安身立命的基础。”而到了19世纪,政治哲学与道德哲学变成了功利主义的天下。但无论是古典契约论者,还是功利主义,他们都将自由放在绝对优先的地位,可以说以密尔的《论自由》与《代议制政府》两部著作为标志,自由的问题基本到了基本的解决。但是作为政治哲学另一重要主题的平等问题却仍未得到与自由同等的重视,罗尔斯忧天下之所忧、急天下之所急,他勇敢地跳起了这个重任。罗尔斯说:“功利主义所确立的道德理论旨在满足他们更宽广的兴趣和适应一种内容广泛的体系。而那些批评他们的人们则经常站在一种狭窄得多的立场上。他们指出了功利原则的模糊性,注意到他的许多推断与我们的道德情感之间的明显的不一致。但我相信,他们并没有建立起一种能与之抗衡的实用和系统的道德观。”罗尔斯所做的就是进一步概括古典契约论,使之上升到一宗更高的抽象水平,他不再依靠自然律而是假设了“原初状态”作为人们选择正义的环境。
原初状态完全不同于“自然状态”,是一种理论假设,旨在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以便选择两个正义原则。原初状态涉及到三个重要的理念,即“无知之幕”,相互冷淡以及最大最小值规则。罗尔斯假定处于“无知之幕”背后的人们只有社会基本善的基本知识,各方的特殊状况都被排除了:他们不知道、也根本不想知道一切与自己的能力、社会地位以及身份相关的具体情况,造成人们不平的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完全被排除在外。罗尔斯原初状态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既不同于霍布斯的战争、侵犯、相互离异的关系,也不同于洛克所说的相互保护、相互依赖关系,而是互相之间无偏见、无妒忌心。原初状态的各方处于无知之慕之后,除了社会基本善的知识,对自己的社会出身、家庭、血统、自然禀赋、一无所知,并且对相互间之间的利益漠不关心,为了自己光明的生活前景,他们将会选择两个正义原则,而不去选择混合观念原则或者平均功利主义原则。因此,原初状态的设计剔除了不平等的因素,对社会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给予了最大的关注,为正义原则确立了公平的基调,改变了政治哲学仅仅重视自由而忽略平等的现象。
三、20世纪政治哲学主题的转向
罗尔斯一生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是公平正义,以社会最少受惠者的利益为参照点,尤其是致力于解决平等问题。社会因素与自然因素方面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人的社会地位、等级、种族、家庭、血统、天赋、而且还有后天的运气等都让人们的生活前景大大不同,具有较好天赋及较好能力的人便可处于优势地位,天赋以及能力较差者自然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不平等就出现了。追求平等价值的罗尔斯便让分配正义原则应运而生了,处于“无知之幕”后的代表只有选择了两个正义原则,才可以在差别原则的调节下限制甚至消除由于各种偶然性所造成的不平等。“差别原则要求,财富和收入方面的差别无论有多么大,人们无论多么情愿工作以在产品中为自己挣得最大的份额,显存的不平等必须确实有效地有利于最不利者的利益。否则这种不平等是被不允许的。”
罗尔斯的正义观对于社会底层的人们的关照,使得他的正义观闪耀着强烈的人文关怀之光芒,他一再强调他的正义理论是作为公平的正义。只有当正义关注到了社会全体的利益,对各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做了最大的限制与调节,从而让社会更加稳定有效地运行,正义理论的品质才更加可贵。作为公平的正义扬弃了古典契约论理论,深刻地批判了功利主义、谴责了功利主义,“正如一百多年前功利主义将古典契约论扫地出门那样,历史转了一圈,现在罗尔斯的新契约论把功利主义扫地出门了。”罗尔斯《正义论》的问世让正义的主题从自由转向平等,从而也让20世纪政治哲学的主题发生了相应的转换。
参考资料
[1]罗伯特?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2]John Rawls,A Theory 0f Justice[M].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 Chengcheng Books LTD.1999,
[3]姚大志,何谓正义: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B,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5]Plato,Republic[M]。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