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加坡社区服务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曹春鹏 2010-04-29
[论文关键词]社区建设 社区服务 社区组织 治理模式
[论文摘要]本文在借鉴新加坡社区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城市社区服务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矛盾,并对我国城市社区服务的合理布局模式进行了初步设计,提出了指导城市社区服务建设的基本思路,以期对我国城市社区服务业的繁荣、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一、新加坡社区服务模式分析
新加坡社区服务建设与管理的特点是政府主导,强化组织;统一指导,民主自治;以人为本,积极参与。新加坡政府负责9o%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和50%的日常运作费。强调政府主导下的大众参与,既能弥补社区建设所需公共资源的相对不足,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执政党的基层建设。新加坡社区建设实行统一指导与民主自治并行的原则。国家统一规划,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计划和评估标准,社区发展理事会、民众联络所、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在政府指导下自主活动,并及时向政府反馈民众意见。政府各部门根据社区居民需要,调整规划和管理方式,按照社会服务标准评估各自治组织的业绩,下拨活动经费。政府行政部门、社区管理机构、基层自治组织及社会团体之间职责分明、上下贯通,形成了科学、合理、灵活的社区建设模式。社区建设贴近民众,凡可自主管理的,政府放手,但提供指导和经费,培养了社区成员的参与意识,促进了公民社会的发展。社区建设以“人”为中心,满足社区成员生存和发展需要。
新加坡的社区服务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行政事务服务,服务范围是社区全体成员,但真正接受服务的是有需求的居民,如房屋登记、代办有关手续等,属于非营业性低偿服务;二是社会福利服务,服务对象是老弱病残群体,以满足其基本生存需求;三是商业服务,主要为居民提供营业性服务,基本是私人经营,如果因为采取便民措施而导致营业性亏损的话,可以获得适当补贴。
近年来新加坡政府投资兴建了居民委员会、民众联络所、居民活动中心、海上体育俱乐部、展览中心、保护儿童培训中心、青少年友谊俱乐部以及各类医院、门诊所、残疾人工作点、收容所和敬老院等各类基础设施,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家庭服务中心是以居民为基础,提供家事服务的福利性机构,开展个人与家庭辅导、信息与中介、家庭教育、专业服务及义工培训等服务。社区医院一般与区域医院为邻,在某种程度上与区域医院共享医疗资源,病人康复护理可转入社区医院。新加坡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主要有两种:一是居民中心及邻区商店,二是菜市场及小贩中心。新居民中心与居民公共住宅分开,积极吸引各类大、中型店铺进入,集中向商业化服务方向发展,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则由设在公共住宅区内的少量商店提供。这样既减少了商业活动对居民生活的干扰。又满足了居民对优质、方便的社区商业服务的需求。菜市场及小贩中心的营业场地作为公共设施由政府规划和提供,日常管理由建屋发展局、环境发展部及市镇理事会等部门共同承担。
二、我国社区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
大城市发展较好,中小城市重视不够,集镇或农村的社区服务非常薄弱。据“社区服务综合指数”的数据,目前发展状况较好的城市在70分左右,而一些落后的城市则在3O分以下,在一些中小城镇,这一指标甚至几乎为零。其原因一是不同地区的党政领导对社区建设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有高有低;二是不同地区的政府财政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差别很大,由此致使不同地方乃至同一城市、同一城区的不同社区的硬件设施、居委会待遇也有明显差距。
2.硬件和软件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目前,全国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状况依然不甚理想,尚有18%的社区无工作用房,还有18%的社区工作用房面积不足5O平方米,居民开展公益性活动没有场所,没有配套的生活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匮乏已成为制约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瓶颈。基础建设、配套设施、经费保障、社区工作者队伍现状等硬件和软件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社区工作者队伍中,老龄化现象比较普遍、专业化程度不高,月工资(补贴)平均水平较低,也是一个突出问题,并直接影响和制约了社区的发展。硬件设施和人员待遇的差别自然会影响社区建设的水平。
3.社区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在社区内部完善社区运行管理机制、社区干部达到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等方面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使得社区服务功能尚未完善,社区干部管理水平与工作能力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工作抓得不实,提供就业信息却不关心是否真正就业;社区公益性岗位没有使真正符合条件的人上岗;除了在重大事件如“非典期间”外,一般情况下对于租房户、流动人口还没有做到登记清、情况明;一些社区中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制度流于形式;社区调解乏力等等。不少地方对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规模、速度缺乏宏观把握,社区中介组织和民间组织发展缓慢;社区服务资源尚未有效整合,条块分割问题比较突出;服务内容多为福利性、事业性服务,而且项目比较单一,服务范围有限,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也不高。
4.参与机制不完善
社区居民参与不足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政府、社区、居民三者对社区治理的理解和要求不同:政府基于为整个城市发展服务的目的及政绩考虑,希望推进社区治理;社区机构由于并不是真正的居民自治组织,因而很难保证切实为居民着想,社区治理的推进往往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上级压力、干部政绩及自身利益的考虑;居民接受社区治理的直接动力在于“发展经济、促进民主参与、改善社区居民生活、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是社区发展的核心”,这一点与政府和社区的目标之间有一定距离。
三、改进建议
“以人为本”是社区发展的基本价值观,社区广大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是社区发展的重要目标。因此,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必须以社区服务为生命线,以社区服务为龙头,带动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在社区服务主体方面,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建立由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驻区单位、志愿者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社区服务网络。其中,社区党组织作为“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的主导力量,要坚持把服务社区群众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搞好社区服务打开工作局面。
在社区服务的形式和途径上,要大力加强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社区服务组织和机构,发挥社区便民利民网点的作用。在提供社区福利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的同时,要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和社区居民的互助服务。在社区服务内容方面,则要根据实际,重点开展面向全体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服务,以及面向下岗失业群体的就业再就业服务等。通过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使社区建设唱好社区服务的重头戏,为广大居民群众排忧解难,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推动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