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浅论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社区服务建设

李理  2010-04-23

论文摘要:近年来,中国城市“空巢”家庭的数量日益增加。本文分析了城市“空巢’家庭增多的原因,探讨了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所面临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城市“空家庭老年人社区服务建设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城市“空巢”家庭 老年人社区服务

老年人口群体普遍需要家人或社会的扶助,始终是社会的势群体,随着中国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速,在人口老龄化与庭小型化过程中,城市“空巢”家庭与日俱增,老年人生活照料求增多与家庭照料资源减少的矛盾突出。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整合各种资源,建立覆盖所有老龄群体的多元化老龄社区服务体系。

一、研究背景

(一)中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2998万,约占全国总人数的l0.46%。。(按照国际标准,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社会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0%,则被称为老龄化社会。)到2008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5989万,约占全国总人数的12%,其中65岁及以上老人为10956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3%。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特征是速度快,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进入老年型仅用了18年左右的时间,远远快于发达国家。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将达到11.92%,比2000年提高4.96个百分点,届时每8个人中就有一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2020年以后老龄化程度继续提高,到21世纪中叶,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25%,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

(二)“空著家庭老龄人口大量增加

“空巢”家庭是社会学家在研究家庭生命周期模式时提出的一个概念,一般指无子女或子女长大成人后离开家庭而只剩下一对老年夫妇的家庭。当配偶一方死亡,老人单独居住时,家庭就从“空巢”期进入了消亡期。尽管社会学对家庭“空巢”期和消亡期有比较严格的区分,但从社会福利的角度来看,处在家庭消亡期的老年人与处在“空巢”期的老年夫妇所遭遇到的问题基本相似,可以将处在消亡期的家庭看成是一种类“空巢”家庭。这两种家庭中的老年人都是社会福利关注的重点对象,也是本文的研究对象。

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伴随着生育率的急剧下降,导致家庭结构出现明显的“空巢”化趋势。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中国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占全国家庭户总数的20.09%。。在全国二人家庭户中,“空巢”家庭占13.41%。其中一人家庭户中,65岁以上单身老人户占27.71%-超过1/4。

由于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仍较森严,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有着差别巨大,城乡“空巢”家庭老年人的处境及解决措施同样存在很大差异。本文着重分析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社区服务建设建议。

二、城市“空巢”家庭增多的原因分析

家庭的“生长”和“缩减”是个自然的进程。中国传统社会以家庭为核心,信奉“多子多孙”、“承欢膝下”的观念,所以传统家庭的“空巢”期很短甚至没有“空巢”期。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中国城市的“空巢”家庭日益增多,大城市尤为明显。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户中“空巢”家庭的比例,上海为29.37%,天津为28.20%,北京为25%,均达到或超过了1/4,如果加上有65岁以下老人的“空巢”家庭的数量,这一比例将更为惊人。中国城市“空巢”家庭日益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使城市人口走向高龄化,为“空巢”家庭增加创造了前提条件。建国以来,我国医疗卫生水平日益提高,城市老年人的平均预期寿命逐步延长。目前我国60岁老年人的平均预期寿命为l8年,而平均预期带病期约为l3年。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使得老年人陷入“空巢”期的几率上升,意味着长期的、潜在的经济需求以及照料和福利的需求增加。

(二)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和核心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中传统大家庭慢慢解体,“核心家庭”成为家庭构成的主要方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旖,进一步降低了形成传统家庭类型的可能性,加快了家庭核心化的速度。在城市家庭中,独生子女已十分普遍。当家庭中唯一的孩子外出就读、就业或成家另立居室后,家庭马上陷入“空巢”。

(三)社会变革导致城市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变化

工业化、城镇化不仅直接带来了经济发展以及人均收入提高,也改变了城市单一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更多的青壮年子女在外寻求发展机会,他们离家的半径不断延伸,时间逐渐延长,业缘关系日渐强化,从而导致家庭关系松弛和血缘关系淡化,推动代际分居的趋势加强。同时,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人们开始追求精神生活,老少两代人都要求有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越来越多的自由,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方式已经不适应人们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子女搬离父母,进一步促使“空巢”家庭的产生。

三、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精神慰籍,孤独感严重

大部分城市“空巢”家庭的老年人远离工作和同事,家庭中又无最亲密的子女陪伴,再加上城市邻里之间的关系较乡村淡漠,行动不便、观念保守的老年人与社会的接触逐渐减少,有的“空巢”家庭老年人甚至几乎与正常的社会生活隔离。孤独感和消极的情感体验降低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质量,同时会降低老年人抵御身体疾病的能力。

(二)家庭照料资源减少,生活面临不少困难

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因生理机能退化,越来越需要生活照料,需要投入更多人力资源,而“空巢”家庭造成的家庭照料资源减少,使得老年人的这一需求难以满足。对于生活在城市中的老年人,这一问题尤其严重。一些老年人难以使用交通工具,不便上街购物,部分老人连卫生或饮食作息等基本自我照顾环节也感到困难。如果再遭遇疾病,身边缺乏子女悉心照料和陪护的“空巢”老人非常容易陷入无助甚至危险的境况。由于城市中家庭空间越来越封闭,不少子女由于工作压力大,问候和探望父母的次数少,甚至导致了不少独居的老人病死家中多日后才被发现的事例。

(三)收入水平降低,保障不足

“空巢”老人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失去劳动能力带来的收入保障。根据北京市2003年的一项抽样调查,享受“低保”的老人中有3/4是“空巢”老人。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在照料、疾病和保健等方面的费用将不断上涨。由于大部分城市“空巢”家庭是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之间通婚,在一段时期内将面临一对夫妇供养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的状况,“空巢”家庭的供养资源也正在减少,供养力在下降。因此,“空巢”家庭养老的供给和需求矛盾较其他家庭更加突出。

四、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社区服务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城市“空巢”家庭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将不断增加,而城市老年人养老需求层次不断提高,“空巢”家庭保障功能与老年人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还将加剧。在这种情况下,社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家庭承担社会化居家养老功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服务。

(一)老年人社区服务的概念

“社区服务”在本文中界定为在政府的倡导下、在社区范围内实施的具有福利性和公益性的各种社会服务活动,主要面向社区中的弱势群体成员及其家庭,一般为无偿或低偿提供。 ‘‘老年人社区服务”就是指专门面向老年人群体,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社区服务。 (二)老年人社区服务是解决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问题的有效途径老年人社区服务是对家庭养老功能缺损的有效弥补,是老年人愿意接受的照料方式。

中国由于传统的家庭观念和“孝道”观念根深蒂固,一方面大部分的子女即使没有时间和能力照料父母,也不愿将其送入社会养老机构,害怕被指责为“不孝”:另一方面即使社会养老机构能够提供较为完善的老年人照料,大部分的老年人也不愿住入养老院,很多老年人形成了“去住养老院的老人,不是无儿无女就是子女不孝”的观念,这种观念短期内无法强行扭转。即使思想开放的老年人,在家庭照顾资源缺乏的情况下,也多不愿离开家庭和熟悉的社区环境,搬入到一般远离市区的社会养老机构中去。离开了家庭和社区,老年人很少得到亲人和邻里之间的体贴照顾,加上生活氛围变动大,尽管身边部是同龄人,还是很容易产生孤独感。另一方面,在社会养老机构中入住的老人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对老人的行动也有一定的限制,很多老人被迫改变自己多年来形成的生活习惯,这挫伤了老年人的尊严,也给老年人带来了精神上的压力和不愉快。

总体而言,尽管社会养老机构能弥补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为“空巢”家庭的老年人提供一些老年照顾和服务,但难以克服不能给予老年人真正的精神慰籍这一巨大缺憾。即使是在瑞典、瑞士等西方国家,愿意入住福利院的老人也只有5%。中国经济经过三十多年的飞速发展,部分城市老年人的物质保障已经不是主要问题,他们不一定必须生活在子女身边,但需要能够独立地、有尊严地在自己熟悉的环境或愿意生活的地方继续生活下去。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社区服务就成了解决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问题的有效途径。

(三)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社区服务建设的建议

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所需要的社区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活照料;(2)卫生保健;(3)精神慰籍:(4)参与社会活动。

1.生活照料

生活照料是“空巢”家庭老年人最基本、最重要的需求之一,几乎任何年龄段的老年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照料需求,社区应该建立完善的老年生活照料服务体系。由于“空巢”家庭是纯老年人家庭,所以生活照料服务所提供的内容需非常广泛,主要可分为家务类、个人护理类和其它服务类。其中家务类点要有清洗和大扫除、洗衣服、协助购物、做饭等:个人护理类主要有协助移动、洗澡、穿衣、上厕所、吃饭、监督锻炼和服药等;其他服务类主要有带老人外出、送餐、帮助制定活动计划和家庭支出计划、提供各方面的信息等。

2.卫生保健

老年人的卫生保健需求较多,对于出行和就诊都有较大困难的“空巢”老人,加强社区卫:生保健服务建设尤为迫切。可以在社区内开设老年门诊或老年卫生保健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常见病预防、小病就诊、大病急救等服务,有条件的社区还可以组织医护人员定期去老年人家中巡诊,为他们进行体检,建立医疗跟踪档案,及时了解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对于那些病情稳定、出行不便、可以在家里打针吃药的老年病人,社区可组织护理人员上门承担病人的护理工作。

3.精神慰籍

通常来说,老年人对精神慰籍的需求主要依托家庭,可是“空巢”家庭恰恰无力满足老年人的此项需求。因此,社区服务在协助“空巢”家庭解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问题的同时,必须关注到“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精神领域,保障老年人精神生活。可在社区设立“聊天站”或老年人活动中心,吸引老人走出家门来“消愁解闷”,结识更多的朋友,改变孤立的生活环境;在社区设立专业的老年人心理咨询场所或服务热线,普及老年人心理知识,及时排解老年人的心理压力;引导老年人积极看待“空巢”现象,把子女长大离巢看作自己抚养的成就,利用“空巢”期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制定计划安享晚年,从而战胜“空巢”带来的抑郁、孤寂和不安:开展有利于老年人参与的社会活动并吸引老年人参加各种兴趣小组,帮助维持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等等。社区通过提供老年人精神慰籍方面的服务,让“空巢”家庭老年人感受到更多来自家庭外的情感关怀,切实改善生活质量,帮助其较好地融入社会,保持老年人的尊严。

4.参与社会活动

“空巢”家庭孤寂而封闭的环境,会加速老人的生理衰退和行为退缩。因此,社区服务机构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还应当积极引导“空巢”家庭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保持与社会的正常接触。多个地方的实践表明,社区老年社团是非常受老年人欢迎的机构。老年社团的活动可以依托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也可以围绕老年社团提供服务项目。社团的主题可以多种多样,定期开展活动,如举办老年文艺汇演、老年交谊舞比赛、老年书画摄影展、老年健康知识竞赛等等,让老年人觉得“老有所乐”。另外,还可以利用:老人们积累的某些技能和经验,组织老人们为社会发挥余热,让老人觉得“老有所为”。大力发展社区内的老年人团体,不仅可以充实城市“空巢”家庭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而且可以使老年人在这些团体中得到帮助、支持和鼓励,尤其能增加“空巢”家庭老人与他人的社会联系,保持正常的社会接触,焕发身体和精神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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