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公民意识培养问题的探析
展丽丽 2009-03-04
摘 要:培养具有公民意识的新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在的路径选择,传统文化的积淀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民公民意识的培养,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农民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培养具有公民意识的农民也显得举足轻重。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民;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是指“作为现代社会生活主体所应具备的与现代民主政治、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精神与法律价值观念”,“是公民在现代生活中对权利和义务的价值判断及其规范化的认同,是公民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应有的心态”[1]。它是公民所拥有的价值观念、思想认识和情绪态度的总和,属于社意识形态的形式之一。我们可以把公民意识分为两个纬度:一个是公民的主体意识,包括公民作为政治主体所拥有的权利意识、自由意识、平等意识、参与意识等;另一个就是公共意识,包括公民面对社会环境时所产生的法律意识、协商意识和公德意识等。前者倾向于权利意识,后者倾向于义务意识,两者相辅相成。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培养农民的公民意识显得越来越迫切。 一、培养农民公民意识的价值所在 (一)可以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农民公民意识形成的社会基础,市场是培育公民意识的最好课堂,两者是相互促进的。农民要进入市场,就必须学会自立、平等、合作和依法办事,而这些存在于市场交换中的自立、平等和合作精神,也是公民意识最核心的部分。在农民的这些公民意识不断增强的过程中,也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自主意识和理性精神可以增强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农民所具有的自由平等观念可以增加市场主体的平等性;农民的权利义务观念和法制观念的增强可以深化市场关系的法制性。 (二)可以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水平。我们所说的政治参与,是指农民个体或群体以合法形式参与政治、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当前农民政治参与水平不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的公民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政治参与的重要性。公民意识增强了,可以扩大农民政治参与主体的人数,可以拓宽农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可以提高农民政治参与的层次,加强农民政治参与的强度,可以影响政府的政策制定和执行,为农民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利益。 (三)推动依法治国的顺利进行。亚里士多德有一句名言:“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该本身是制定良得良好的法律”[2]。法治社会的建立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一是完备的法律体系;二是必须有守法的人。在中国农民占绝大多数,构建法治社会必须要有农民的积极配合,对法律的认可和接受要来源于农民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的培养为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提供思想动力,也为法律制度的遵守提供现实基础,更有助于宪政制度的实现[3]。 (四)与努力构建公民社会不谋而合。公民社会是现代国家的社会基础,在公民社会的形成过程中,公民意识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公民社会是一种介与公民和国家之间的,公民自愿参加的,以自治为基础的社会。这种社会的建立必须要以增强公民意识为前提。因为到目前为止,尤其是在农村,村民自治还没有真正得到贯彻,需要我们努力培养农民的公民意识。 (五)真正促进和实现人的现代化。在现代社会一个现代人应该具备以下特征:现代人是一个积极参与的公民;现代人具有明显的个人效能感;现代人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和独立性;现代人乐意接受新经验和新观念。显然这些都离不开公民意识的培养,有了现代的公民意识才能具备这些素质。公民意识是人的现代化的基本构成,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社会心理基础。 二、农民的公民意识培养之基础 第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农民公民意识的培养奠定了经济基础。加入WTO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农村的个体及私营经济也日渐显露头角,加上国有企业的改革,打破了“大一统”的格局,使出在社会底层的农民有了流动的机会。中国的农民是勤劳的,改革开放20多年来,他们一直在致力于建设小康社会,物质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经济上也有了一定的独立性。为公民意识的培养奠定了经济基础。 第二,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逐步完善是农民公民意识培养的法制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立法力度不断加强,普法教育日见成效,农村选举法实施村民自治等,提高了农民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第三,国家政策关于农民权利和义务的细化是农民公民意识提高的政治基础。农民有权选举和罢免村干部,平等地参与讨论村内公务,在各种政治参与的过程中培养农民的公民意识。 第四,农民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使农民提高公民意识有了社会基础。社会结构的变革,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农民工”的出现,以及他们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进行的努力,政府为保护农民工的权益而采取的措施,都证明了农民的利益已经在政府决策中占了一席之地,农民越来越多的依靠法律来调整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 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民的公德意识也在逐步提高,这一切都为农民公民意识的培养提供了有理条件。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强化农民公民意识的培养,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名副其实[4]。 三、培养农民公民意识的路径选择 前面我们把公民意识分成了公民的主体意识和公共意识两个方面,要想搞好新农村建设,让农民的公民意识得到真正的提高,这两个方面都必须兼顾到,既要培养农民的主体意识,又要培养农民的公共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