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西方饮食文化在成都的发展及影响
朱多生 2009-10-23
内容摘要:在清代川菜体系逐渐成长至形成的同时,西方饮食文化已经开始在成都出现,并迅速发展,形成成都中上层人士的一时食尚。本文分析了清代西方饮食文化在成都的发展,并探讨了其对成都饮食的影响。
关键词:清代 西方饮食文化 成都
清代西方饮食文化在成都的发展
(一)潜伏期
西方人在成都的活动,最早记载是明崇祯十三年(1640AD)耶酥会教士Buglio在汤若望好友、四川人刘宇亮护佑下“前先入川,传扬福音”。后因四川地域广大,其“一人实难遍顾,大有鞭长莫及之势”。其友人G•Magallaens由杭州入川,两人“同心同德,敦传圣教”。后在成都、保宁和顺庆府“均设有经堂”。此后康熙四十一年(1702AD)传教士在成都、重庆、金堂、安岳、渠县“且有圣堂,教友亦多”。到乾隆十一年(1746AD)因清廷禁教,所有传教士被逐出。即便这样,四川教徒由乾隆二十一年(1756AD)的不过4千增至乾隆五十七年(1792AD)的2.5万。另据乾隆二十四年(1759AD)10月25日两广总督李侍尧上奏的《防范外夷规条》建议,西方人在进入中国内地前,须先在广州通过汉语、礼仪等的训练。此时的西方人在中国吃汉菜,积极融入中国社会,需要放弃自己固有的西方饮食习俗以赢得中国社会的认同。在奏议获得乾隆认可后,广州成为鸦片战争前西方人进入中国唯一的口岸,这个时期的西方人在中国的活动重心集中在沿海地区,进入成都的西方人几乎可忽略不计,因此,西方饮食文化在此阶段缺乏在成都生存的基壤。
到嘉庆六年(1801AD)对四川洋教的统计,西方教徒已增至4万余。距乾隆五十七年(1792AD)不到十年时间,增加了1.5万。因洋教教义违背中国人固有传统,引发了许多教案。“习教人多,且有与本地民人讦讼争殴,几酿事端”,“诡正乱俗,最为人心风气之害。”于是清廷在嘉庆十五年对洋教“实力查禁,以正民风”。洋教在四川受到极大抑制。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人优势地位的确立和西人群体在中国的出现,西餐迅速在天津、哈尔滨、上海和北京等城市风靡。但鸦片战争后重庆没有立即开埠,西方文化的触角还未触及成都。而且四川仍不时发生教堂被毁、教士被杀等教案。“比年来,毁教堂杀教士之举,在开放较早区域殆已寥如晨星,独吾蜀僻处边陬,风气睽隔,仇教义愤,时有多闻。”也因为如此,这个时期的西方人在四川活动,“往来均由地方官派人护送,按县交替”,证明当时西方文化在四塞的四川处于劣势。
可见在鸦片战争前,到四川活动的西方人,普遍已被中国化,且人员稀少。这个阶段西方饮食文化对成都社会几乎不产生任何实质影响。鸦片战争后,西方人在中国社会中虽赢得优越地位,但因重庆没有开埠,西方人在成都的事业,包括教堂、学堂、医院和商业等还没有大的发展,西方饮食文化在成都处于潜伏期。
(二)快速发展期
鸦片战争后,在法国强求下,天主教在四川率先得到恢复和发展,但总体缓慢。中英《烟台条约》(1875AD)的签署,则使西方饮食文化在成都迅速发展。此阶段是在西方冒险家发现“中国最富足勤勉的一省(四川)几乎可以与欧洲交通”后,强烈要求在重庆开埠。以此为契机,西方教堂、学校、医院、领事馆纷纷在成都出现,促进了西方饮食文化在成都的快速发展。《烟台条约》签署后,英国即派员“遍历川省,特为访查各处土产,采风问俗,以便日后通商之举”。据载,光绪年间四川已是“教堂林立,处处有司铎。住居既久,人地自熟”。到1909年,四川省共有外国传教士514人,天主教徒141135人,耶酥教徒36823人,总计177958人。按四川在清末总人口4414万计算,教徒占总人口的0.4%,虽不能与佛道两教相比,但其实力已经颇足可观。成都有“福音、天主两教共3979人”,教民数量比“道教266人;释教男僧486人,女僧111人;回教2954人”总和还多162人,以当时成都人口30万计,占总人口比例的1.32%。此时洋教已经取得了极大的社会政治优势,其教民在政治活动中影响巨大。“教民有词讼,书差不敢需索,有司转畏之,不敢直斥其无理,民是以甘入教,而仇仇相寻也。”比较“川省民素畏官,尤畏书吏差役”的传统,可知洋教教民在成都政治中的主导地位。
光绪十六年(1891AD)中英订立《烟台条约续增专条》规定,“重庆即准作为通商口岸,与各通商口岸无异”,使得成都门户洞开。在成都繁华地段出现了法国、英国和德国的使领馆,法国领事府位于盐道街,英领事府位于北门张家巷,德领事府位于金马街。使领馆在成都劝业场周围的出现,使西方人可以便利地举行各种聚会,为西方饮食文化向成都中上社会传播提供了窗口。西餐馆集中于成都劝业场附近,也印证了这一点。据傅崇矩《成都通览》记载,一家春、第一楼、楼外楼、可园、金谷园等西餐馆,其位置都在劝业场或其附近,地处成都繁华要道,位置相对集中,“鼓楼街之店多住西商”,尤其靠近盐道街的法国领事府,为西方人活动的中心。到了清末,西方文化已经在成都占有了一席之地,有“福音堂三,天主堂四,医馆四,领事行馆三,学堂七,讲堂二,主教一人,领事三人,司铎四人,牧师三人,医官二人”分布在城市各个角落。
伴随西方人以群体形式在成都的出现,大大增大了西方人与成都人接触的频率。毫无疑问,在这些接触中,生活在成都中上层的官员和乡绅是首当其冲的一群人,因为只有这个群体才有机会参加西方人举办的各种宴请活动。据傅崇矩《成都通览》对光绪三十三年十月至三十四年十月记录的外交,统计列表(见表1)。
从表1可知,官员与西方人每月少则3次,多达28次的迎来送往,必照西方习惯安排宴席,使西方饮食文化在这些官员中传播开来。另外,因宗教事业在成都乃至四川的迅速发展,教案频繁发生。为防止教案威胁西方人的安全,所有西方人“往来均由地方官派人护送,按县交替”。如此的“按县交替”,结合“结与国之欢心”的朝廷训令,各地对西方人的迎送一定会以“客人”的习惯进餐。这样,西方人在各地的宗教、商业、军事等活动,都成为西方饮食文化向中国社会渗透的工具和手段;分布于各地的教堂、学校和医院,则成为西方饮食文化向中国社会传播的据点。另外,与西方人接触的官员、士绅出于显示地位的需要,纷纷以洋派为风尚。时人记载当时成都官员们“闹洋派,吃潮烟。提小轿,用大餐(即西餐)”;“吃番酒,带洋元”,表明清末成都官场进食西餐已蔚然成风。
成都社会中的官员将开洋荤,吃大餐作为时尚,使西方饮食文化在成都中上社会有了稳定的基础。旧时成都士绅具“谨慎以至胆小,怕官而不畏法”,“好结交官场,终被官场欺利”,“绅士好学官制”的特点,使成都绅、商群体紧随官员之后,以追逐西餐为时尚行为。这些士绅“以出入衙门公局为荣”,“以与官场同财为恃力”为乐。凡有宴请应酬活动,无不以至大餐馆为荣。借追逐西餐的时尚风气,成都的官、商和绅由此构成成都西餐馆的消费主体。在官、绅和商群体的追捧下,至宣统年间,成都已经有了多家西餐馆,据《成都城坊古迹考•饮食业》载:“至于西餐馆,清宣统时有商业场之一家春、第一楼、楼外楼、可园、金谷园等家”。另据四川劝业道在1908年3月至4月举办第三次商业劝工会期间销售统计,西餐销售收入为9230.8两白银,茶社为9210.2两白银,中餐为15557.6两白银,零星食店为8027.5两白银。会议期间,西餐销售收入比茶社还高,也超过了零星食店的销售,反映此时成都的西餐已经达到相当的规模。在清末成都戏园中,人们可以方便购买千层蛋糕、卷筒蛋糕、莲蓬蛋糕、松仁酥饼、牛奶酥饼、葡萄酥饼、柳叶酥饼、樱桃酥饼和杏仁酥饼等西餐点心的记载,清楚表明在清末宣统年间西餐已进入成都人日常生活的历史事实。西餐在重庆开埠后短时间进入成都社会生活,也可从戏园销售的食品上得到证明。“光绪三十二年吴碧澄创立于会府北街之可园,成都人故好观剧,故官许之,入览者甚多”,“园中饮食尚便,大餐、中餐、点心、茶水均有售者”。由此可知,当时的戏园已经有西餐(大餐)在销售了。 清代西方饮食文化对成都饮食的影响
(一)局限于社会的中上层人群
自然地理环境往往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决定着文化的形式与内容。宽裕的时间和稳定的物质保证,使传统社会的成都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到茶社、戏院、餐馆去享受生活。优越的生存条件导致清中期后成都享乐之风盛行,形成成都人嗜食的特性。成都“而城内之人穿着则不然,往往家无升斗之储,而衣服必丝绸,饮食必酒肉者,外人观之,一似家资素丰者。然其实所有家资,除一身衣服外,并无长物也。谚云,只重衣冠不重人。世道如斯,不能以为怪也”。对于成都人的嗜食,据《成都通览》记载,宣统年间成都“包菜馆”仅碟子“有十六碟者,有用十五碟者,有用九碟者,有用四大镶盘中用醉虾四角摆水果者,有十三碟而用四碟为热菜者,有用碟后即用四小汤碗者”。各种菜名和吃法则更多,仅“成都席面常用之菜”中的海味品种鱼翅、海参等就达到56种。一般菜馆“成都之炒菜馆亦有兼卖饭者,饭馆亦有炒菜者。炒菜馆菜蔬方便,咄嗟可办,肉品齐备,酒亦现成。饭馆可任人自备菜蔬交灶上代炒,每菜一锅给火钱八文,相料钱八文。”描写成都饮食的竹枝词,如吴好山有“鲜鱼数尾喜无穷,分付烹煎仔细烘。九眼桥头凉意足,邀朋畅饮一楼风”;冯家吉有“茶圆酒馆好排场,裙履翩翩尽降光。雅座藏春花不断,美人名士此留芳”。这些记载无不透露出成都人嗜食的习性。
在清末,当西餐这种完全迥异的异域饮食文化传入成都时,与成都市民嗜食的天性和盛行的享乐之风相遇,自然找到了快速生长的沃土。但由于西餐昂贵的价格,西方饮食在成都的流行,仅限于当时社会的中上层。笔者据《成都通览》记载西餐价格统计,清末西餐馆的布丁七种均价八角五七,蛋糕十一种均价七角二九,激凌三种均价五角,西饼六种均价六角五,加力(咖喱)鸭子二角五,加力鸡块二角,金钱海参汤五角,如意鱼二角五,香炸鱼二角。另记载当时成都南馆“清蒸鸭子八百、干炸鸡三百二、清汤海参六百六十、锅巴海参六百四、香糟鱼三百二、蒜烧鲢鱼四百二”;街市普通食品“杂酱面十六文、二十四文,攒丝面十六文、二十四文、三十二文,春卷十二文,珍珠馍馍三个八文,马蹄糕每枚三文”。对照当时百工收入:“跟丁每月月费五百文,或一千文”,“女仆每月工钱五六百文或八百文”,“奶母每月工钱二千文或三千文”,“火房每月工钱数百文”,“厨子每月工钱……每月不过二金或两千文而已”,“更夫每月工钱五六百文”,由此可知,当时下层社会的民众,一月的工钱仅够南馆一两个菜的价格。同样“中国之于下人,每月辛钱至二三元,已为丰富,或仅以一元给之”。成都下层人高至二三元,低至一元的每月所得,在西餐馆只能购买一两份布丁,二三个蛋糕。另外,西餐馆各种菜目的标价统一以当时流行的元、角为单位标价,而南馆、街市食品和百工工资则统一以文为单位标价,侧面反映出当时西餐馆的顾客是以追求洋派,消费以洋元结账的官、绅和商人阶层。综上可知,当时西餐馆的服务对象,仅限于成都消费能力较强的社会中上层人士,与占社会多数的平常百姓距离遥远,这决定了西方饮食文化不能对成都传统饮食文化构成挑战。
(二)西方饮食文化的本土化改良
大众传播学的选择性接受理论认为,人们在从外界获得大量信息中,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吸收那些与自己信念、观点和立场一致的信息,并下意识地回避那些与自己固有观念对立的信息,由此使自己原有的价值观得到巩固。西方饮食文化在成都的传播,同样符合选择性接受理论。成都人接受西餐时,不是一成不变的引进西餐,而是根据自己的饮食习惯,对西餐进行了选择性的改良。笔者据《成都通览》“约略举之”的166种大餐菜目统计:布丁7种;蛋10种;蛋糕11种;冰淇淋3种;冻4种;饼6种;排4种;鸡7种;兔2种;鸭6种;鱼9种,含沙丁鱼和三文鱼各1种;田鸡2种;斑鸠5种;野鸡12种;羊11种,含内脏4种;牛6种;猪5种全为内脏;鱼翅5种;燕窝1种;鲍鱼6种;海参3种;虾4种;汤15种,含海鲜8种,含牛奶4种;粥6种;饭5种;面2种;面包1种;茶2种。
就原料统计有野味19种(田鸡2种;斑鸠5种;野鸡12种),内脏9种(羊11种含内脏4种;猪5种全为内脏),燕窝、鲍鱼、鱼翅、海参15种(燕窝1种;鲍鱼6种;鱼翅5种;海参3种)。这与成都上中人士嗜食野味,海鲜且不避内脏的饮食习惯接近,与西方人饮食习惯明显不一致。如西方人所厌食的内脏有9种,喜食的牛肉则仅有6种。主食以饭和面为主(粥6种;饭5种;面2种),西方人喜食面包仅1种。菜目中西点45种(布丁7种;蛋10种;蛋糕11种;冰淇淋3种;冻4种;饼6种;排4种)。据此可知:清代成都的西餐馆经营菜品并非十足标准的西餐,而是以中餐为内核,以名目繁多的西点为外表,满足追求时尚客人的改良型西餐馆。
综上所述,清代西方饮食文化在成都的传播,其范围主要是当时社会中上层人士,其特点是对西餐进行了适合自己饮食习惯的改良,这点不同于中国其他沿海城市全盘接受标准西餐的做法。因此,西方饮食文化在清代对成都饮食的影响,更多体现在人们追求时尚的心理层面上。尽管此时成都官绅宦室则“器必洋式,食必西餐”,吃西餐大菜成为社交场上应酬的普遍模式,但这种应酬是在西点华丽外表的掩盖下,依旧进食他们所喜欢的野味和海珍的行为。总体上看,清代后期从西方传到成都的饮食文化,在一些成都“趋新”人士率先示范的作用下,形成了成都中上层人士进食西餐的一时风气,但这种一时的风气,由于缺乏大众的消费基础,对整个成都传统社会的饮食文化产生的冲击和影响则相当有限。
1.重庆府遵饬实力查禁天主教札,巴县档案
2.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中华书局,1993
3.傅崇矩.成都通览(下).巴蜀书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