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药房退药情况浅析及对策
胡蓉 2012-03-19
【摘要】目的 探讨减少门诊药房退药现象。方法 通过统计100余例患者的退药情况进行分析。结果与结论 退药原因依次有药品不良反应、不合理用药、开药过多或者重复用药、患者拒绝用药等原因。建议 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有效开展药学服务,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医院制定处罚制度,规范医师行为,可减少门诊药房退药率。
【关键词】 门诊西药房 退药 分析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是用于治疗、预防、诊断疾病的化学物质,药品具有双重性,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也可能会产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不良反应。所以合理用药是所有药师共同关注的问题。同时为了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医院,确保药品质量,根据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药物不良反应等诸多原因,导致退药在医院时有发生。现对近期西药房退药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如下:
退药原因分类
原因分析:1.因药物不良反应而发生退药占总数45.92%,在退药中比例最大,大部分是抗菌药物,主要原因是发生过敏反应、消化道反应等有关,同时该类药品在临床上使用频率也最高,因此,抗感药物在临床中使用要注意合理、安全、有效,防止临用。其次为中药制剂:如患者静注参麦针,发生皮肤发痒、发红、心跳过速、呼吸困难、恶心、呕吐后要求退药。
2.重复开药或开药多,主要表现为病人多科看病或者复诊时,诊治医生未仔细询问继往病史或用药史,导致重复开药,以及部分医生受利益驱使开出大处方。 3.病情发展改变用药。这类病人集中在儿科、呼吸科等,由于病情发展较快或者反复,需住院进一步治疗或调整用药。
4.药师因素引起退药,这就要求药师在发药时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做过“四查十对”避免误差,同时严把质量关,在有效期内不能服完的药品不能发给患者。
5.处方因素:由于药品名称相近致医师笔误,如复方丹参片开成复方丹参滴丸,又如舍尼通开成舍尼亭,前者治疗前列腺增生及前列腺炎,后者治疗因膀胱过度兴奋引起的尿频、尿急或紧迫性尿失禁。
6.患者因素:病人认为医院的药品价格比外面药房高出许多,不合算或者认为医生开药量较多,经济上无法承担,转而向药店购买或者放弃,也有病人认为,医生开药与以往雷同,效果不佳,故拒绝使用。
7.不合理用药:用些医生在诊查中未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史和用药史,且对部分药品的禁忌证也不十分清楚,则造成不合理用药。例如有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左氧氟沙星,青光眼患者禁用单硝酸异山梨酯[1],心绞痛、心力衰竭患者慎用非洛地平等,12岁以下儿童禁用喹诺酮类抗生素,影响发育长高,磺胺类早产儿新生儿禁用,引起“灰婴综合征”等。
退药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为:1)药品可能被污染,无法保证其退回药品的质量,因有些药品在患者家中放置时间过长或者未按要求贮存。例生物制品需低温保存,应放冰箱冷藏,一般药品也应放在干燥、通风处,温度不宜过高。2)患者往返于医生、药房、收费处之间,易产生不满情绪,影响医院形象。3)药师处理大量退药,影响日常工作,浪费药师资源。
建议:医生开药前详细询问患者病史及过敏史,根据病情选用适当药物,尽量减少不良反应发生。对老幼患者、肝肾功能不良者慎重选药,医院制定奖罚规定,规范医师行为。办理退药时,应规范退药手续,保障药品质量,药师要确认药品为本院近期发出,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批号等是否与药库记录一致,且确认是未拆封,保存完整的药品,再由处方医师填写退药申请单,医生签名、药房人员签名后方可办理退药手续,对于麻醉药品、一类、二类精神药品、需低温保存药品、血液制品、拆零包装口服药品、传染病患者使用药品、批号不符、缺失说明书等药品,则一律不允许退药。
参 考 文 献
[1]陈新谦,金肖豫,汤光主编.新编药物学[M]第15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0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