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小城镇发展战略研究
未知 2006-09-04
导言 所谓发展战略,就是人们为达到某一理想和愿望对决策系统未来目标和方向所作的选择。 它是一个知已知彼,谋求理想目标、选择最佳行动方案的过程。 而区域规划则可概括为对一定地域范围内进行经济、社会、资源、人口、环境等协调发展与布局的总体规划,这是一项具有战略性、地区性、综合性、复杂性的工作。每一个地域都应该既有发展战略,又有区域规划。区域规划是区域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区域发展战略则为区域规划规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是辩证的统一。要实现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整体持续、稳定的增长,二者缺一不可。战略就是为实现某种目标而研究其整体关系和决定全局的谋划。凡属发展战略研究、从方法论的角度考虑,都具有一些基本特点: 全局性。因而也决定了对其包含着自身系统存在和发展的环境的认识。 系统性。因而也决定了须采用现代系统分析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的科学方法。 对策性。这里更须重视的即是比较分析研究的确立。 指导性。因而也决定了其是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咨询性研究,是科学决策的基础,有其独立 的学术研究性质。成为现实性的物质力量就是一种根本的目标。 综合性。体现在发展战略研究的领域非常广泛。经济、政治、科技、社会、文化、生态、以至军事等,以及它们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无不在研究之内,要从这样复杂的、相互联系的客观现实中,抽取其整体关系,得到决定全局的谋划,一定要进行综合研究在综合中得到全局的认识。 一、小城镇的范畴和类型 城镇体系规划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区域规划,因此也遵循上述所谈的原则。 范畴 一般意义上,小城镇是指县城以下(含县城)、乡域集镇以上的各种聚落。包括了地域范围内广大的集镇聚落、一般建制镇聚落、特殊建制镇聚落(大型工矿居民点、边境要防、农场居民点等)以及县城驻地。当然如果此概念的外涵进一步扩充的话,则还应包括部分县级市的市区聚落。这样的界定是为了使城镇的概念在内涵上遵从趋同这一事实。以便使一般性的理论指导具有针对性和实际的操作性。 据1996年底《黑龙江统计年鉴》统计:黑龙江省现有县城47个,镇445个,乡集镇697个,另有县级市20个。单就上述范围迭加,则有1209个城镇型地域。 上述意义上的城镇基本上都处在农村地域范围内,由此承担着连接省域13个地级市[含2个地区](即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和3万多个农村居民点。构成了省域城镇体系的中间层次,担负着推动省域整体发展的管理重大职责。 从1996年各县(市)的主要指标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上述论及的重大意义(见表1) 类型 对大量的城镇群体进行一定范围上的分类,具有非常巨大的作用意义。首先在于根据一定原则划分的城镇类型可以分类进行理论指导,出同时必然在分类的基础上施行不同的纵深研究。 根据某种角度划分城镇类型,在黑龙江省表现出极大的丰富性。(见表2) 这里所指的角度是针对城镇的产生、发展的动力机制而言的,比如说,按根据自然条件可以划分为:山区型城镇、半山区型城镇、平原型城镇等。这样划分的意义在于上述四种类型的城镇在制定发展战略时,首位需考虑的是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在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以及其产业布局上宜充分考虑上述所言的自然的特异性。而对资源的开发利用,环境的保护特别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际运用具有重要指导性意义。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将影响一定范围上地域的各种因素制定了一定综合评价表。在群体城镇研究中发现,影响和制约黑龙江省城镇发展状态的自然因素占据较重要位置,特别位置(含自然地理位置和经济地理位置)和地势、土壤、资源等更显其影响的主导性。在考察各个城镇的历史兴起和发育进程的快速或迟缓方面,那些自然条件、自然资源优化或良好的地域是最初的城镇起因。 黑龙江省在全国范围上来看无疑一个比较偏远的地方,曾几何时,这里作为统治集团的罪犯流放地。气候的恶劣在宏观区域内无疑是表现比较突出的,土地的荒芜也是令当时的人类所趋之若噤的。这些是影响着地域城镇发展的历史因素,同时现实也在影响着,未来一定时期还将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 国民经济 “一五”时期,黑龙江作为拥有石油、煤炭、森林、土地等关系国计民生产的资源而成为国家的重工地生产基地,特别是针对荒芜但又比较肥沃、广阔的土地,浩浩荡荡的各地区人马开进了这里,在人类征服大自然过程中,又重重地涂上一笔:中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历史走向了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这里居住的人群仍然在为国家做着高付出、低收入的贡献。 传统农业、传统工业无疑是历史上已形成的,同时也因之形成了人们头脑中的传统观念,温饱而足的思想仍占据在人们的思维之中。 我们在评价各种影响城镇发展的因素的时候,历史因素仍将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它是现实发展中重大的障碍,是急待以充分重视的突破口性因素。 二、城镇经济的内核──乡镇企业发展战略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在我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不断壮大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994年乡镇企业实现总产值42588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75%,全国社会总产值38%。乡镇企业的主体是工业,到1994年,乡镇工业实现总产值32336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7%,而在东部沿海乡镇企业发达地区早已“半壁江山”,有的“三分天下有其二”。 乡镇企业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1992年,乡镇企业职工人数已逾1亿,超过国有企业职工人数,这个数字相当于30多年前城市工业吸收劳动力之总和。一些乡镇企业发达的地区,不仅吸收了本地区的全部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还大量地跨县、跨地区,跨省吸收富裕劳动力。1993年,1994年乡镇企业职工分别已1.2亿。所以,发展乡镇企业已是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的、最根本的渠道,这对拥有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我国农村来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乡镇企业不仅未要国家投资源,而且为国家提供了大量资金积累。如1990年至1994年共上缴国家税金4133亿元,其中1994年为1592亿元,占国家财政收入5181亿元的31%。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取得了重大成就,据统计,1994年乡镇企业出口商品货值3398亿元,出口创汇占全国出口创汇总额已超过1/3。在服装、工艺品、五金工具等行业的出口中乡镇企业已占主导地位,轻工业品、纺织品、建材等产品的出口也占相当比重,这为我国对处经济贸易快速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 同时,乡镇企业还是农业的强大支柱,对农业的反哺与支援越来越多。1990年至1994年乡镇企业用于补农建农资金564亿多元,相当于国家同期对农业投入的90%以上。乡镇企业还有力地支持了农村各项公益事业,以乡镇企业为依托,星罗棋布的小城镇建立起来了,这对于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农村现代化意义极大。 乡镇企业的发展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1990年至1994年乡镇企业共支付职工工资951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部分的60%来自乡镇企业。 我国到2000年要实现小康乃至到下个世纪要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从我国国情看,难点和关键都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城镇和乡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这当然包括了物质生活和精神文明双重意义上的现代化。 总之,上述的数字表明,乡镇企业地位和作用十分明显,它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抉择,是具有战略意义上的重大难巨的任务。积极发展乡镇企业是“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乡镇企业的崛起与发展,标志着我国工业化乃至国民经济现代化有着独特的发展道路,它将引起我国的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的调整和变化,使伴随着国民经济发展而出现的劳动力结构和人口结构在农村为主转向城镇为主这一世界性的一般发展趋势有了特殊的表现形式,而且从根本上发送农村的产业结构,推动了整体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变了原有的工业生产力布局和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益。 解放以后,我国在城市工业化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工家业产值的比重已由建国初期的3:7改变为7:3然而,由于原有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城乡堡垒,本应与工业化同步变化的劳动力就业结构部始终保持建国初期工农业2:8的比例,虽然人口翻了一番,但仍是80%的人口比例务农。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有了一个令世人吃惊的发展。一方面,已从土地中转移出1亿多农村劳动力,造就了一支新型产业大军,使农民从单纯只是农产品的供给者,使自古以来那种农村只是农民干农业,而农业又只是种植粮食单一种植业的框框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农村产业结构也随之有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1987年乡镇企业产值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第一次超过了一半,达到51%,成为农村经济的“半壁江山”,成为农村经济主要力量。这个历史性的质的变化,标志着我国农村的传统农业经济格局的结束,因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进入90年代以后,“八五”期间,乡镇企业也是国民经济最引人注目、增长最迅速的生长点。它必然成为繁荣农村经济的战略重点。 按现有统计口径,乡镇企业产值由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交通运输业企业、商业饮食业企业的产值构成,其中工业企业的产值(工业产值)占3/4 以上。 我国乡镇企业和乡镇工业的迅速发展是在1978年以后,从那时起到现在,这种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4 由于城乡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批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城市的工业、商业、金融、科技也逐步向农村扩展。这就为乡镇工业大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 然而,在这个时期内,由于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大,商品经济的发展还受到各种条条框框的限制,乡镇工业只能计划经济体<